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招标公告(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



【其他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已由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审字【2024】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及自筹,招标人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
2.2招标项目地点:武平县桃溪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1285530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设置挡土墙、锚杆框架、削坡减载、土工格室植草护坡、截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5530元;

2.6工期:90个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职称,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7日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187603307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7-48658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
地址: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7-4893628
 
2024年4月25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公告.pdf
桃溪镇和谐路1号后山崩塌治理工程预算审核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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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8240801801407001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4月25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已由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审字【2024】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及自筹,招标人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2.2招标项目地点:武平县桃溪镇;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1285530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2.4招标范围和内容:设置挡土墙、锚杆框架、削坡减载、土工格室植草护坡、截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5530元;2.6工期:90个日历天;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职称,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7日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联系人:钟先生电话:1876033077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7-4865868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地址: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层联系电话:0597-48936282024年4月2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876033077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7-48658681.1.4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1.1.5建设地点武平县桃溪镇1.1.6现场管理机构/1.2.1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和内容设置挡土墙、锚杆框架、削坡减载、土工格室植草护坡、截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1.3.2工期90个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职称,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不再另行发布,投标人须自行关注上述媒介。3.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8553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投标人在最高限价1285530元(其中暂列金为59438元),下浮区间10%(含)~12%(含)(即:1162921元~1138399元)自行报价,不在下浮区间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之一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909021001001000036877600000108。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公司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公司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工程担保电子保函的,担保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向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应当使用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的电子保函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与商务文件:要求提交;注:(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应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伍份(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1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投标单位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7-2688517。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说明:(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LY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正确解密的;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3、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本项目不采用主体库数据,主体库数据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直接将需附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原件扫描件形式外,其余相关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原件扫描的形式也可采用扫描件的形式做到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招标投标、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电子章)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盖章四、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凭证的扫描件,扫描件盖单位章;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投标保函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28日(含)。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查验保函网址:(必填)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五、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到账证明(招标人名称):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特此证明。保函开立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手机号码手机号码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需)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2、拟派出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七、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派出的我单位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其他主要人员(注: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项目实施期间按照招标文件和委托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年月日八、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申请函资格审查申请函致:(招标人)1.根据贵方编号为(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标发出的招标公告,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提出的该项目的投标申请。2.我方己详细了解全部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通知等),接受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对此次申请的全部要求和规定。3.本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4.我方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5.我方承诺在提交申请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招标人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传真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工技工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九、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地址:地址: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名称:联系人及职务: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基本账户账号: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十、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如有时)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及商务部分有关的其他资料。若有,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8240801801407001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4月2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7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112.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已由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审字【2024】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及自筹,招标人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2.2招标项目地点:武平县桃溪镇;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1285530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2.4招标范围和内容:设置挡土墙、锚杆框架、削坡减载、土工格室植草护坡、截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5530元;2.6工期:90个日历天;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职称,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7日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联系人:钟先生电话:1876033077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7-4865868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地址: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层联系电话:0597-48936282024年4月2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武平县桃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876033077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智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7-48658681.1.4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武平县桃溪镇和谐路后山崩塌治理工程)1.1.5建设地点武平县桃溪镇1.1.6现场管理机构/1.2.1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和内容设置挡土墙、锚杆框架、 削坡减载、土工格室植草护坡、截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1.3.2工期90个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职称,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不再另行发布,投标人须自行关注上述媒介。3.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8553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投标人在最高限价1285530元(其中暂列金为59438元),下浮区间10%(含)~12%(含)(即:1162921元~1138399元)自行报价,不在下浮区间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之一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909021001001000036877600000108。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公司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公司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工程担保电子保函的,担保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向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 。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8240801801407001。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应当使用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的电子保函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与商务文件:要求提交;注:(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应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伍份(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1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投标单位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7-2688517。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LY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正确解密的;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3、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 本项目不采用主体库数据,主体库数据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直接将需附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原件扫描件形式外,其余相关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原件扫描的形式也可采用扫描件的形式做到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盖单位公章”的均加盖独立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或上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均由独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该人员电子印章(或上传签字或签章后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网络时间为准)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5月 17日上午10时00分(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网络时间为准)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同时招标人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层)(交易场所)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5.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在线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7.4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9.5监督人监督单位: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597-483659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公示期间可以提出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招标人将提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申请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所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招标人还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闽发改价格〔2024〕150号”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4、本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1.3.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项目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资质或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再另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修改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与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如有时)3.2投标报价(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后续服务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且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凭招标人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足履约保证金;③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④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⑤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其各项资格条件必须满足资格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签字或盖章处可上传签字后扫描件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投标文件格式”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独立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如有)。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2开标程序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1.2.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视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主要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项目;(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组主要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9.2.3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5)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5)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同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⑴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⑵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①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9.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5)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通过。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8)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0)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序号小的优先(投标序号按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先后顺序产生,以先为小,在唱标信息中查看)。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营业执照正在变更,需提供说明材料)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80分;(2)商务部分: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下浮区间10%(含)~12%(含)(即:1162921元~1138399元)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80分)投标报价评分(满分8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式:投标报价得分=80-(|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Q其中,Ai为各投标人的报价;Q为折价分,即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所扣的分数。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0.1;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0.2。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企业综合实力1(满分6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3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6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企业综合实力2(满分6分)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的得3分;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得6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企业信用分(满分8分)根据投标人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分情况评分:园林绿化信用分<70分的不得分;园林绿化信用分70-75分(不含75分)的得3分;园林绿化信用分75分(含75分)以上的得8分。【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评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评分。②企业季度信用总评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如由于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件。④提供企业季度信用分评分的相关网站截图或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及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或最高项数;(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文件雷同、行贿等违法行为。(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推荐中标候选人3.4.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4.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5评标结果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5.3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3.5.4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标表决。3.6附则3.6.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合同条款及格式1.1.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为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2.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中“通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1.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和补充,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现场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单位须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及管理用房。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办公、管理用房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本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本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用于工程施工所需的全套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4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墙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给予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纯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过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有关规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报批、施工现场签证、工期及造价情况、施工过程的管理监督;工程变更的批准、工期及费用索赔的批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竣工图,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一切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一式陆份,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一切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档案部门及业主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详见附件。①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如招标阶段未要求的,则在签订具体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另行配备,人员配备须符合闽建建[2018]37号文《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及时到岗到位,并接受发包人的签到考勤。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工作联系均由上述人员来完成,承包人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将被拒绝。其他技术管理骨干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及时到位。承包人如特殊的客观原因(如当事人重病、受到政府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等)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变更应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进行网上变更。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每周四向工程师提交本周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周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和费用。承包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承担施工现场保安费用。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己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并外运施工场地垃圾并承担垃圾清理和外运费用。⑧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a.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c.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d.承包人负责完成的管线等预埋部件应确保完好、位置准确、管线畅通并能给后续的施工带来便利,否则视为预埋部件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工程施工和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e.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的申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的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质量安全监督的申报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延误7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3日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3日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2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还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还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500元。3.3.6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承包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叁万元违约金。3.3.7本工程实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到制度,通过远程监控施工现场人员每天签到情况,结合企业信用评价措施,对未签到的,无论任何原因,均予以扣分处理,加强现场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考评。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考勤,对施工现场人员按月统计到位率达不到50%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3.8发包人认为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对其更换的,承包人应当同意并在15日内更换新的人员到岗。人员更换实行“先进后出”的原则,新更换的人员需先入驻项目部试用(试用期不少于一周),发包人确认新更换人员具备岗位履职能力后,办理人员变更手续;被撤换的人员应在变更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岗。承包人拒不撤换不胜任岗位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处罚承包人,处罚金额与承包人擅自变更相应岗位管理人员的违约金额相同;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人员更换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人员更换到岗的,可视同为承包人拒不撤换不胜任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必要时发包人可约谈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3.3.9施工安全教育培训:项目所有人员进场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开工前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影像资料的现场存档备查。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1)承包人应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按(龙建建[2013]110号)通知的规定将建筑废土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已纳入渣土车管控平台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承包人应当与建筑废土运输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将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报送渣土办、交警、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2)若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合同总价的5%~10%对承包人进行处罚。(3)承包人应当按照龙政建筑[2011]33号文规定实行劳务分包。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有效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形式之一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退还。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变更的批准、工程经济签证、材料单价签证、工期及费用索赔的批准等。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为了保证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1)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2)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3)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资料。(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6)接受发包人定期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进行检查。(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确认,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5.3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的;(2)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在本工程施工的其他承包单位工期延误,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7)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及本工程的其他单位施工的工程延误造成的窝工、停工、发包人受第三方追责、发包人被有关部门处罚、发包人通过诉讼途径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评估拍卖费、差旅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诉讼解决争议的费用。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雨量60mm(含60mm)以上暴雨;(2)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3)8级上以大风;(4)连续3天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8.1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本工程施工所需施工材料、设备一般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材料品牌进行采购(如有约定时)。施工中发包人如对指定(参考)材料品牌进行更改、调整的,承包人应按更改后的材料品牌进行采购,更改后的材料单价参照施工期信息价或市场价格签证,结算单价按签证材料价格与编制招标预算的材料价格的价差进行调整。(2)为保证质量,承包人所采购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经甲方及监理认可的产品,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中,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且费用自理,同时应承担发包人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3)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应报告发包人并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并用于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应为大型生产厂家生产的质量可靠的名牌产品,签定供货合同之前应通知发包人,否则不予结算。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予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见12.1合同价格形式中1、单价合同的规定。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a.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含5%);b.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含5%);②天气、气候等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各种费用变化(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市场供应以及合同工期等因素,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行综合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承包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调整合同价款。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单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单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人工费价差调整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二)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为螺纹钢筋、散装水泥、机制砂、净干砂(机制砂)、碎石、乱毛石。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1)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2)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三)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四)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相同项目综合单价。(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高。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福建省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2)根据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4)根据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5)根据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进度申报提供的资料(但不限于)如下:①监理工程款支付证书;②监理审核意见;③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表;④监理审后进度结算书;⑤施工单位审报进度结算书;⑥工程数量计算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⑦本期进度所对应的完整施工内业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进度款的支付周期、编制、申请等的要求1.每月25日以前,承包人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中间签证费用部分),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签证,按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8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2个月内完成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审,并由发包人将工程竣工结算送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97%。4.竣工验收合格经试运行一个水文年后且运行状况良好,工程款支付至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100%。(5)承包人在按阶段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按规定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及下个月的进度计划安排。当发包人在施工中分阶段进行时,发包人将不支付除合同规定工程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6)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7)当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情况严重的发包人可单方终止承包合同:①、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经验收不合格;②、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安全施工要求;③、承包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反馈;④、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约合同;⑤、承包人无故停工。⑥、竣工时承包人未提供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文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8)双方同意用人民币转帐支付,每次转帐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数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增值税发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处理。13.2.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非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通知承包人。(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施工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3)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造成严重质量缺陷的,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还应按有严重质量缺陷部分工程造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4)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13.2.7为了保证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1)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部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2)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3)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6)接受发包人定期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例行检查。(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确认,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发包人不因对承包人作业人员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作业过程中的必要管理和监督而对承包人作业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作业人员的用工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人承包范围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14.5.2(7)条规定。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4.5工程结算相关规定14.5.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工程结算造价=清单内结算造价+清单外结算造价(一)工程量的确定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福建省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二)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按中标单价及各项费率计取。(2)在工程量清单之内没有的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清单外项目的定价原则,即按照招标时第三方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造价)中采用的工程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的计价程序及中标下浮率K值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武平县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规定下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按施工期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该价格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中标下浮率K=[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清单外结算造价=清单外总工程造价×(1-K)。(3)暂列金额有关费用在结算时按照费用定额规定分别列项计算,并根据相应清单内或清单外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4)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按实际准确造价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中,并根据相应清单内或清单外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5)本工程计税模式采用一般计税法,增值税适用税率按施工期有关规定执行。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1)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弃土证及未遮盖等进行外运,造成发包人被罚款,则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如因承包人未按城市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3)工程签证项目应在签证内容发生时的7天内办好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证,过后不予补签证。(4)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办理工程结算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叁套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并送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逾期未提交的,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当罚款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10%,发包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