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8
项目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60000
最高限价(元):34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体育馆消防改造总面积6981.32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泵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5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疆外投标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新疆建设工程云上信息登记;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拜城县解放东路37号
联系方式:17690973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
联系方式:1809974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家龙
电 话:1809974278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pdf487.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9: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34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家龙

项目联系电话
18099742789

采购单位
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拜城县解放东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69097392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99742789

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8采购人: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四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采购人(公章):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李永电话:17690973925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张家龙电话:18099742789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2024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方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8项目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60000元最高限价:3460000元采购需求:体育馆消防改造总面积6981.32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泵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疆外投标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新疆建设工程云上信息登记;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拜城县解放东路37号联系方式:176909739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联系方式:180997427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家龙电话:180997427894.监管部门:拜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7-8623036电子邮箱:539205957@qq.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83采购人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人:李永电话:17690973925邮箱:1059694258@qq.com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联系人:张家龙联系电话:18099742789邮箱:1361579262@qq.com5采购需求体育馆消防改造总面积6981.32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泵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46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7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46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自行衡量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最后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9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疆外投标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新疆建设工程云上信息登记;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日起120天。响应文件载明的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5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时间:2024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18磋商时间与地点时间:2023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19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20磋商文件及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家龙。联系电话:18099742789。21供应商询问、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家龙。联系电话:18099742789。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天百名宅2号楼2单元2405邮编:843000。2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拜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7-8623036电子邮箱:539205957@qq.com地址:拜城县财政局23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4响应文件编制1.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应将编辑页面设置为A4纸尺寸,封面按照响应文件封皮格式制作,编制文件目录、插入完整页码,具体样式附后。4.电子版响应文件编辑完成后,供应商需将电子版响应文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并在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744734903d5911ec80b1370c1c0d466e)2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响应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响应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响应单位可能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26供应商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27备注1.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前应由供应商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结束前不要离开,做好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答疑澄清等工作。4.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完成,生成电子加密标书(.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备份标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制作备份标书(.bfbs),备份标书在开标时,因开标系统原因解密不成功时方可上传备份标书。其他因投标人制作标书失误问题,数字证书(CA锁)问题导致不能现场解密的情况不允许上十一、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申请被视为无效响应。2.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若有):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承诺)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承诺方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三)、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十五、其它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评审方法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它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草案)发包人(全称):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拜城县体育馆消防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拜城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甲方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652926010568265X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建设路12号地址:邮政编码:8423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7690973925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建设路12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42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7690973925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改造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