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GZ24C0066-BSD

二、预算金额:
22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
220,000.00
1.0


预算金额总计:2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26日 至 2024年5月9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正文备注公司全称后发送至457472321@qq.com。
2. 收款账户:
户  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行号:305653011197)
账  号:161058930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9日17:00。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0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5月10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5月10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15831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思学
代理机构电话:1384401703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

九、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竞争性磋商-行采家-挂网稿.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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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备注:说明: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号:AHBSD-CS-2024025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GZ24C0066-BSD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六、其它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服务及质量要求4二、成果要求4三、工作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5二、报价要求5三、付款方式5四、知识产权5五、其他5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6一、磋商程序及方法6二、评审标准6三、无效响应9四、采购终止1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一、磋商费用1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三、磋商要求1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5八、签订合同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7一、合同主要条款19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一、经济部分27二、服务部分29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6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22 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2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报名方式为: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正文备注公司全称后发送至457472321@qq.com。2.收款账户:户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行号:305653011197)账号:161058930(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9日17:00。(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完成报名;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3.按时签到。(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4:00(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4:30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3-6315831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思学电话:13844017034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服务及质量要求(一)工作目标《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依法实施征收。”2023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进一步细化了成片开发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好我市2024年度成片开发建设土地征收工作,推进全市土地成片开发建设,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自然资规[2023]7号及重庆市配套有关文件,做好重庆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工作。(二)工作任务一是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区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提供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过程中的技术支撑。按照自然资源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工作要求,从成果完整性、成果规范性、底线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对重庆市各区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提出技术性审查意见。三是协助完成成果报部备案工作。按照全国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备案的要求,完成重庆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成果的国家备案中有关技术服务工作。二、成果要求一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二是经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数据库和备案数据坐标文件。以上成果要求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三、工作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成果;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援助,解答采购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二)服务地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或同意地点。(三)验收方式:供应商完成项目工作后,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整改,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后验收。二、报价要求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员费、税金、企业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评审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提供工作方案,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5%;(实际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的金额为准)(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成果评审验收通过后,完成资料汇交,并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要求的项目资料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注:最终支付方式合同为准。四、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本项目合同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使用应按程序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允许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宣传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的内容。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50%)工作背景、以往工作概况10分供应商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对方案工作背景、工作概况、工作内容进行评审。(10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无内容缺陷,得10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得7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2项内容存在缺陷,得5分;以上内容不齐全或有3项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工作背景、工作概况、工作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50%)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15分供应商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对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工作内容进行评审。(15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无内容缺陷,得15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得10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2项内容存在缺陷,得5分;以上内容不齐全或有3项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对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50%)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10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工作部署、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10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无内容缺陷,得10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得7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2项内容存在缺陷,得5分;以上内容不齐全或有3项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工作部署、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性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50%)保障措施15分对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人员分工组织、建立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可操作性、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进行评审。(15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无内容缺陷,得15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得10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2项内容存在缺陷,得5分;以上内容不齐全或有3项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保障措施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0%)人员配置20分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或自然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且为国家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或自然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且为国家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组(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具备规划或测绘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备规划或测绘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1.提供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当月或开标前一月)。3商务部分(40%)工作业绩20分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到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工作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5分,最多10分;具有技术审查类工作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地点,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字样。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内容、时限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的六折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记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账号:161058930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渝规资合同()第--号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甲方(需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供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2024年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于年月日对进行竞争性磋商,中标承担了本项目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项目名称2.1项目名称:2.2服务地点:2.3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3.1项目工作内容3.2项目工作范围:3.3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3.4提交成果:3.5其他: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大写:人民币)。4.2付款方式4.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负责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项目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1.2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1.3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4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资金。5.2.2甲方较大程度地变更合同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有误,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根据所耗工时向乙方支付返工补偿费。5.2.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开展项目工作。甲方要求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应根据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赶工费。5.3乙方的权利5.3.1报请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需要调整(变更)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测试分析数据、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后成果资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5.3.2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申请拨付项目经费。5.4乙方的义务5.4.1乙方应于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5.4.2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及相关材料,并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5.4.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成果资料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5.4.4乙方应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财会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列支与项目实施、管理相关的费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5.4.5本合同只能由乙方自已承担不得转包和分包。5.4.6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及中标工作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4.7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检查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5.4.8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布、公开项目阶段进展或成果资料信息。5.4.9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计划、项目任务书、中标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项目质量。5.4.10按规定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5.4.11按甲方下达的项目终止通知书要求及时履行终止行为;5.4.12乙方需协助甲方开展项目成果移交工作。5.4.13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乙方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必须由乙方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作量进行确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在勘查现场的时间应符合监测实施方案要求。5.4.16乙方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序号姓名拟派职务专业职称备注5.4.1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已付前期工作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全部支付。若甲方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6.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乙方有权推迟开工时间,后阶段相应工作顺延。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成果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的千分之一。6.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支付项目资金,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6.5乙方应对标书的制作及发布工作的合法性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投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6.6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前期工作费用及甲方已交付的阶段性费用。乙方有正当理由申请终止,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6.7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项目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提供,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6.8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第七条其它7.1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7.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7.3项目工作中,如需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请示,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按批准后的方案实施。若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须对乙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按批准后的方案实施。7.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7.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二选一)。重庆市仲裁委员会□地方人民法院□7.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7.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类别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服务措施: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位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13……总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格式,分项内容应当完整;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服务响应偏离表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支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