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招标公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CQS24C00140)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CQS24C0014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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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0140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0337AF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1,000,000.00元
1
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以下简称《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空间协同,为更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
350,000.00元
1
项
按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的内部审核,提出有关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符合性审核意见,建立审核项目台账清单,按季度出具技术审核档案,按年度出具年度报告。按照最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规定要求,依照《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核,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作为正式反馈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的参考依据。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
250,000.00元
1
项
对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资料分析、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跟踪分析、经验总结,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成效评估报告。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
350,000.00元
1
项
掌握研究国家和市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领域,优化完善重点指标和评价细则,协助开展“生态报表”评价体系迭代升级。
最高限价总计:1,9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4年12月30日。 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5年4月1日。 包3: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4年11月30日。 包4: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26日 至 2024年5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陈俊桦 刘鹏安
采购人电话:023-89185273 885676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玮 杨敬杰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杨敬杰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开招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CQS24C00140(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最高限价:10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C00140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0337AF招标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项目介绍-6-四、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考核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项目经验(仅限包3,不适用于包1、包2、包4)-8-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9-二、评标方法-10-三、评标标准-11-四、无效投标条款-15-五、废标条款-1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6-一、投标人-16-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6-四、开标-18-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中标-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十、交易服务费-21-十一、签订合同-21-十二、项目验收-22-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5-一、经济文件-26-二、服务文件-28-三、商务文件-30-四、其他-33-五、资格文件-39-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1001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2:“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350.35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3: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250.25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4: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350.35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95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以下账户(参与包1的投标人保证金汇至包1对应账户,参与包2的投标人保证金汇至包2对应账户,以此类推,汇错保证金账户则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54112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53903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96944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0538银行行号: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陈俊桦刘鹏安电话:023-891852738856760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唐玮杨敬杰邮编:400023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传真:023-67625920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包1: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1项包2:“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1项包3: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1项包4: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1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服务需求等。3.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验收等。(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服务需求等。3.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验收等。(三)包3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服务需求等。3.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验收等。(四)包4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服务需求等。3.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验收等。三、项目介绍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实施重庆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评估、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探索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持续开展“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四、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包1: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以下简称《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空间协同,为更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有力支撑。※2.对《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3年完成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形成《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和评估表。指导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对区县(自治县)提交的自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并反馈评估结果。以美丽重庆为主题,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二)包2:“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1.按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的内部审核,提出有关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符合性审核意见,建立审核项目台账清单,按季度出具技术审核档案,按年度出具年度报告。按照最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规定要求,依照《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核,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作为正式反馈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的参考依据。(三)包3: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1.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精神,按照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重庆市委“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的要求,加强现状分析、实施情况评估、问题识别,挖掘影响成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成效的因素,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2.对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资料分析、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跟踪分析、经验总结,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成效评估报告。(四)包4: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1.掌握研究国家和市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领域,优化完善重点指标和评价细则,协助开展“生态报表”评价体系迭代升级。2.及时归集“生态报表”成员单位指标数据,对数据、评分等进行复核校验。3.出具生态报表2024年一、二、三、四季度分析报表,评价指标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考核方式(一)实施时间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4年12月30日。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5年4月1日。包3: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至2024年11月30日。包4: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范围内)。(三)考核方式采购人组织开展各包的项目成效审查或验收,达到采购人要求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成效审查或验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软件开发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三、付款方式(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80%,中标人在采购人付款前须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二)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20%的余款。※四、项目经验(仅限包3,不适用于包1、包2、包4)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审查意见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曾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主持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成效评估项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项目、省际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绩效评估研究项目、“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项目的至少其中一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包1、包2、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本项目包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包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时,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出现投标报价并列的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依序进行比较后排序:(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更多的;(2)若按上述要求比较后均无法得出结论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确定。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包1: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25%)工作方案(10)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方案,至少包含:项目背景、工作目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等内容。1.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不存在明显瑕疵的,得10分;2.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5%)进度计划(10)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至少包含:项目实施节点设置、各节点启动和完成时间安排等内容。1.进度计划包含上述内容的基础上,不存在明显瑕疵的,得10分;2.进度计划包含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进度计划包含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进度计划或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5%)编制大纲(5)投标人提供的编制大纲。1.内容详细全面,不存在明显瑕疵的,得5分;2.内容较为全面,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3分;3.内容有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工作实际或存在2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65%)生态环境规划工作经验(10)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或评估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10分。1.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或项目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2.提供项目业绩对应的项目成果资料,包含公开印发文件封面页或不少于5页的成果内容(含大纲页)。3商务部分(65%)生态环境管理技术经验(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研究、成效考核、刊物编印等其中一项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或评估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10分。3商务部分(65%)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经验(10)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括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与攻坚行动方案编制或调度评估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研究、成效考核、刊物编印等其中一项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3商务部分(65%)生态环境研究经验(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责任保险、损害赔偿、信用评价中任意一项环境经济政策研究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括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与攻坚行动方案编制或调度评估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3商务部分(65%)团队成员(1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具有生态环境类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余得0分;2.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与攻坚行动等方案编制、总结评估、政策研究其中一项工作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以外):1.团队成员中,具有生态环境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2.团队人员中,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1.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2:“多规合一”平台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20%)10投标人提供的“多规合一”平台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及审核工作程序等内容。1.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无瑕疵,得10分;2.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遗漏关键内容;②审核工作程序不合理或不规范;③审核依据不充分或错误;④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⑤常识性错误。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0%)10投标人提供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及审核工作程序等内容。1.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无瑕疵,得10分;2.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投标人提供的“多规合一”平台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审核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及审核工作程序等内容。1.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无瑕疵,得10分;2.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70%)10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提供一个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得2分,本项最多4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提供一个具有生态环境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得3分,本项最多6分。1.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一人持有多证不重复计分。3商务部分(70%)20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建设项目“三线一单”选址预判或技术咨询工作,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本项最多20分。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或项目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3商务部分(70%)20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建设项目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或技术审核工作,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本项最多20分。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或项目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3商务部分(70%)20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过的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研究课题或技术审核工作,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本项最多20分。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或项目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包4:生态报表数据管理服务技术支撑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20%)工作方案(10)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生态报表”工作背景、工作目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重点和难点、迭代升级思考等内容。1.方案说明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无瑕疵,得10分;2.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说明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存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6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0%)服务方案大纲(1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态报表”技术支撑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对“生态报表”数据归集、校验支撑工作实施计划等内容。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不存在明显瑕疵的10分; 2.方案完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存在1处明显瑕疵的,得8分;3.方案完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在2处明显瑕疵的,得5分;4.未提供方案或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存在3处及以上明显瑕疵的,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70%)履约经验能力(30)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主持开展过相关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研究或管理支撑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6分,本项最多得30分。1.投标人提供项目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2.业绩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以及项目成果验收页。3商务部分(70%)服务人员能力(2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每提供一名持有生态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的人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3商务部分(70%)服务人员要求(20)1.服务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驻场服务4次,每次驻场时间不得少于30个日历日;每提供驻场服务一次得2分,本项最多8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70%)服务人员要求(20)2.投标人承诺每次驻场可委派1名驻场人员得6分,承诺委派2名驻场人员得12分,本项最多得12分。1.服务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驻场服务4次,每次驻场时间不得少于30个日历日;每提供驻场服务一次得2分,本项最多8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包3: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3年成效评估(一)关于服务、商务偏离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号标注除外),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的(“※”号标注除外),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包含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的内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技术支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