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停车场改造 停车工程 停车场工程 挡墙招标公告(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



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遴选的方式,遴选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承包单位,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于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遴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XEZY-LX-2024034
3.遴选方式:遴选
4.遴选控制价:136.031566万元(含9%增值税),其中暂列金6.60万元
5.遴选内容:道路工程及雨污水工程,详见遴选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职安全员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均需具备相应的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5.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参选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参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
2.方式: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遴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分包合同。
3.售价:0元。
四、遴选申请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市场营销部内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丽水路还建小区7号楼)
4.参会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遴选会议的,须出示一份单独携带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如被授权代理人参加遴选会议的,须出示一份单独携带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否则其遴选申请无效。
5.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遴选时,须单独携带一份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遴选申请文件一并提交,便于唱标,未提交者遴选人将拒绝接收其遴选申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市场营销部内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丽水路还建小区7号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的计算基数=遴选报价(不含暂列金)[指按参选人下浮率计算的总报价]。
2.本项目遴选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暂列金不参与下浮),计费标准以100%为基数,工程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各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分项工程控制单价)×(1-参选人的报价下浮率)-遴选人代付代扣费用(保险费、水电费、劳保费、违约扣款等{如有})为最终结算价。
3.参选人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参选人账户提交遴选保证金到遴选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单打印装订在遴选申请文件中,否则参选无效。遴选保证金应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遴选保证金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遴选保证金未从参选人账户转账的,均视为参选人未提交遴选保证金,遴选人有权拒绝其遴选申请文件。未中选的参选人遴选保证金在遴选活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至原账户。中选人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复印件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遴选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事宜。
遴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8201 0000 0057 0031 2
款项用途:路桥公司停车场清江东路停车工程何功伟村停车场保证金
遴选保证金的金额: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
遴选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电话:0718-8277868
4.本项目由遴选人负责统一购买本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相应商业保险(超出遴选人所购保险赔付标准以外部分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5.遴选结果发出之日起,中选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先将履约保证金(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不足一万的按一万元)足额转入遴选人指定的账户,待遴选人确认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携《中选通知书》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且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遴选人有权从推荐中选人中另行择优确定一家中选人或另行组织遴选。
6.履约保证金退还:
1)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后,同比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3)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退还。
7.遴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
8.本次遴选代理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采用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支付,代理费:叁仟柒佰元整(¥3700.00元)
9.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已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遴选人不再另行支付。
10.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原因),遴选人有权增减工作内容或延长施工工期或取消分包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式:
1.无预付款;
2.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时,遴选人开始计量支付已完成计量工程进度款的50%;
3.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遴选人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累计已完成工程结算款的80%;
4.经内部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
5.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8.5%;
6.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7.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支付,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遴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遴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已签字盖章完毕的全本复印件),均需采用不可拆卸式装订成册,书脊处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正副本、参选人名称。遴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封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遴选申请文件”“参选人名称”、“日期”及“XX年XX月XX日XX:XX时前不得开启”,并在“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密封递交到遴选人;
2、在规定的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九、评审
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遴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是遴选人或其委托的遴选代理机构从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两位熟悉相关业务的评委与遴选人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选人或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遴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审原则及方法
(1)遴选活动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遴选申请文件根据遴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分;
(3)评审委员会向遴选人推荐评分第一的参选人,遴选人根据遴选报告确定评分第一的为中选人。
(4)如评分第一的推荐中选人在两个及以上时,遴选人采用摇号的方式来确定中选人,摇号程序及规则见遴选文件第四章。
十、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23546886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872730308
附件:24-34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及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专业分包(沃驰).zip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 程 名 称: 总 承 包 方: 分 包 方: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总承包方承建的,双方经充分协商,将该工程的专业作业交由分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等,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相互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4、合同履行期限:5、缺陷责任期:6、质量要求:7、安全要求:第二条分包单位情况1、公司全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资质证书号码:4、发证机关:5、资质专业及等级: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7、复审时间及有效期:第三条工期要求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2.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承包方现场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完工(具体完工日期以总承包方现场通知为准,非分包方原因的停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进度总体上以总承包方要求为准,必须满足发包人总体进度要求。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工程建设适用的标准、规范与技术要求、法律及语言1.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详见设计图纸及总包合同。2.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总包合同。3.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第六条图纸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前;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图纸的套数: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借阅纸质版蓝图自行复印或拷贝电子版自行打印,相关费用分包方自行承担。2.总承包方委托分包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委托范围由总承包方确定,费用分包方承担。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分包方承担。第七条总包合同1.总承包方应为分包方查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总包合同条款(有关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提供方便。2.本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已经全面了解总包合同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项规定(有关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第八条甲乙双方职责一、总承包方职责1.根据总包合同约定应由总承包方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2.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方承担。3.组织分包方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向分包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方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5.负责协调与监理及发包人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6.组织分包方施工人参加总承包方或发包人组织的相关培训,协助分包方办理分包方员工的现场出入证。7.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合格工程,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买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商业险,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超出总承包人所购保险赔付标准以外部分由分包人自行承担)。9.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二、分包方职责1.在开工7天前向总承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总承包方应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并不免除分包人因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合理而造成损失的责任。分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负责。2.在开工前3天内向总承包方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按以下时间要求向总承包方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统计报表:开工后7天内。总承包方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准,进度计划经总承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3.主动承担由于设计变更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拆除工作,不得因上述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造成施工的中断,或拒绝施工。4.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总承包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造成损坏的,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复。5.双方约定分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分包方应派专业人员配合总承包方与发包人办理材料认质认价及计量结算工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6.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提供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各工序的操作实施。7.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分包方应无条件听从总承包方施工人员指挥,严格服从总承包方统一管理,遵守总承包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9.分包方各班组负责人应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10.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严禁以各种方式贿赂总承包方人员,如有发现送交相关部门处理。11.确保自身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标识。12.分包方各工序的实际操作必须满足总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的要求,否则,总承包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且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分包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分包方给总承包方所造成的工程相关损失以及总承包方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相关费用。)13.分包方有协助总承包方解决地方协调的责任。如果总承包方需要分包方协助时,分包方须无条件予以协助和配合。14.分包方负责该分包项目的有关工程资料编制及履行相关报审手续,确保资料真实有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5.分包方负责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16、分包方不得随意变更现场负责人,如确需变动,应向总承包方提供书面说明,并经由总承包方同意。第九条进度管理及工期延误1.分包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0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承包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总承包方批准后严格实施。2.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工期不予顺延。由于总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3天以内,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工期延误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于总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3天以外,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分包方不得要求费用补偿。3.工期延误:分包方在逾期开工、关键时间点延误、逾期竣工等情形下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因分包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长的,每延误一日,应向总承包方支付2000.00元的违约金。第十条安全施工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2.在施工场地分包方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3.总承包方应对分包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教育。总承包方不得要求分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4.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5.分包方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服、配电箱、施工现场围挡、消防器材、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标牌等)必须符合硒恩城建集团的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服由分包人在公司统一领取,退场前归还,出现损坏、遗失按市场价赔付。第十一条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及调整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适用税率为:/%。其中:⑴税金为:人民币(大写)/;⑵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变化需要变更税率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结算时据实结算即按总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结合附件中载明的单价计算结算总价。结算时工程量不得超过总承包方与发包人审计结算工程量和子目,超出部分分包人承诺自愿放弃。3.进度结算依据发包人审核的月进度款进行结算,变更签证导致增加的工程款,在发包人审结后进行调整。4.本合同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执行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年《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18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结算。本工程计价定额缺项时,报总承包方协商后执行,工程结算时若有异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按总承包方与发包人的结算口径保持一致并考虑遴选下浮率后进行结算。5.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计量、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有关价格方面的条款均以总包合同的约定为准;有争议或缺项时,以发包人(或审计第三方)确定的原则或结果为准。6.本合同价格(单价和总价)包括分包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分包范围、工作内容及履行本合同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进、退场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施工配合费、施工措施费(包括夜间施工费、赶工、加班等施工费)、管理费、质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规费、利润和完成本合同分包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7.除包含完成承包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外,还包含(但不限于):(1)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城管、交通等行政处罚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2)停水、停电、设计图纸和变更、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费用。(3)分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要检测的费用,配合总承包方取样所发生的费用。(4)迎接检查的配合费。(5)分包方有义务做好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并不计取任何费用(包括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窝工费用)。(6)合同约定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7)分包方施工现场人员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机械设备、材料险等由分包方投保并支付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8)市场油价调整、人工价格调整、意外安全风险、施工期间自购建材价格调整等(发包人审核确认调整除外)。(9)非总承包方原因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工(春节、中高考等)的窝工、停工费用不另计,已包含在报价中。(二)合同价款的支付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付款方式:若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应无条件无偿返修,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若分包方在接到总承包方书面通知的24小时内不予以响应,或未付诸实质性行动,总承包方可另安排人员维修,按照维修费用的1.5倍直接在分包方的剩余工程款内扣除。因分包方原因当期未能办理结算,总承包方有权将当期工程款延期至下期支付,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分包方负责。3.工程质量保证金:。4.总承包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303MA4F0TQN0Y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153号电话:1330726177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恩施市支行银行账号:203422801001000006092315.总承包方在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有权直接扣除分包方应承担的保险费、施工水费、电费、违约金、分包方质量安全等保证金等分包方承担的费用。6.双方有争议的工程款,总承包方有权预先扣除,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支付。7.分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税费,本合同项下总承包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分包方均应提交书面支付申请、正式发票,经总承包方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第十二条工程量的计量与确认1.施工期内,分包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总承包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总承包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计量。总承包方在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方,分包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总承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方,致使分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总承包方根据计量审核结果出具工程量确认文件(如《分包工程结算确认单》、《进度款结算书》),工程量确认文件应经总承包方现场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预算员以及总承包方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确认,未经上述人员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确认文件无效。正式的工程确认文件与现场计量结果不一致的,以正式的工程确认文件为准。3.分包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总承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资料,或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总承包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总承包方不予计量。4.对分包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本合约定工作范围或因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总承包方不予计量。5.工程量计量依据: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工程签证、竣工资料等。6.非分包方原因拆除和返工的工程量,分包方须向总承包方申请现场见证收方,计量结果以总承包方与发包人见证收方为准;若分包方未向总承包方申请现场见证收方,则视为无工程量及无费用增加或已包含在报价中。7.工程量计算方法:土石方开挖按总承包方技术部门下发的技术交底以挖方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不考虑松散系数),未按技术交底超挖部分不予计量。若现场总承包方未及时交底,分包方应书面通知总承包方明确做法,不得以未交底为由私自进行开挖,私自开挖量不予计量。8.零星用工及机械台班按月结算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若分包方未随当月进度款上报,相关的零星用工及机械台班表作废。第十三条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范围及程序1.分包方只能根据总承包方下达的变更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2.分包方不得执行从发包人或发包人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总承包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并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3.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工程款据实结算,无经济补偿。分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索赔。(二)变更估价原则(参照主合同)(三)变更估价程序(参照主合同)(四)材料调差:不调整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及结算(一)中间验收1.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分包方应当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总承包方验收,并附经分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的相关验收资料;总承包方应根据分包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分包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或虽然验收合格但总承包方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方应负责无偿返工。(二)竣工验收1.分包工程完工的,分包方应按国家、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总承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总承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分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和返工的费用。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分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总承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分包方修改后提请总承包方验收的日期。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总承包方向分包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总承包方办理交工验收。(三)竣工结算1.分包人取得总承包方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分包方应在30天内向总承包方递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逾期提交的结算资料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2.结算依据:施工图纸、分包合同、工程任务单、变更签证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依据。其中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任务单,必须履行完备的签字手续,由下列人员全部签字才有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如有工程变更,以总承包方技术部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为准,联系单所含内容必须是施工现场已经施工完毕且按要求办理变更签证的,方可作为结算依据。3.分包方结算书经总承包方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分包方对此结算程序完全认可,如分包方以结算亏损等原因拒不签字确认结算价款,经总承包方审核结算量价无误后,总承包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后仍不予结算的,总承包方有权按上级要求将结算直接报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定案。4.尾款支付前,分包方应提供以下文件,经总承包方审核无误后,总承包方方可向分包方支付尾款:(1)书面支付申请;(2)金额与尾款相同的(包含质保金部分)、符合国家规定的、加盖分包方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应在开票之日起5天之内送达总承包方,送达日期以总承包方签收日期为准。第十五条质量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具体条款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2.本合同所约定的专业分包缺陷责任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自总承包人向分包人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凡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到达现场进行保修;分包方逾期、拒绝保修或因特殊情况,总承包方有权自行派人或委托第三方在不提高标准的前提下维修而无需得到分包方的认可,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3.本合同结算总价%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分包方履行保修责任后,由分包方提出申请,经总承包方相关部门审批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分包方。第十六条材料设备提供1.有关材料设备提供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总承包方的有关约定履行。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视为总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总承包方供材料由分包方提前30天向总承包方提出用料计划,并依总承包方材料管理制度向总承包方领取。本合同总承包方供材料包括:无。3.本合同总承包方供材料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具体用料定额及制度由总承包方合理制定。4.除总承包方供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由分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包括: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除总承包方供材料设备外)前期施工所需的柴油发电机等。5.分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规定需经检验试验的,必须经当地政府认可的或者发包人、总承包方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无需检验、试验的,需经总承包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和机械设备,必须及时报备,并满足地**府相关备案要求,经总承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机械设备退场需及时报备总承包方,经总承包方同意后方可离场。总承包方供材料、分包方材料及工具设备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布置摆放,由分包方自行负责保管。7.总承包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及费用承担/。第十七条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提供1.总承包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2.总承包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3.分包方应提供的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均由分包方提供。第十八条转包与再分包1.除依法劳务分包外,分包方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再分包给他人施工。否则,总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2.分包方经总承包方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分包方应对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九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为准。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总承包方应协助分包方采取措施。总承包方项目经理认为分包方应当暂停工作,分包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分包方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分包方应每隔7天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分包方应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总承包方承担;(2)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分包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4)分包方人员窝工损失由分包方承担;(5)总承包方提供给分包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总承包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6)停工期间,分包方应总承包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7)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8)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二十条索赔(一)索赔事项、时效及程序1.总承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分包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总承包方能遵守总承包合同。2.分包方承诺,发生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总承包方无权索赔的事件时,无论本合同如何约定,分包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亦放弃对该类事件的索赔权。3.分包方承诺,除以下原因以外,分包方不得以任何事项和理由向总承包方提出经济索赔:/。4.分包方可按下列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方索赔;否则,视为该次索赔事件或情形未造成分包方工作时间延误且未造成分包方任何经济损失:(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在收到分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分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分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总承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5.分包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因重大失误、过失和过错,给总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总承包方可按本条第4款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分包方反索赔。(二)索赔证据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需有法律、合同及事实依据,且需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1.窝工人员的费用索赔应提供以下证据:分包合同,窝工时间的签证,实际窝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姓名、人数、工种、身份证复印件,窝工费发放证明;2.抢工人员的费用应提供以下证据:分包合同,抢工时间的签证,实际抢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姓名、人数、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抢工费发放证明;3.材料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用、闲置费用应提供以下证明:现场的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闲置时间的证明和签证,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租赁费支付证明,材料采购费用支出证明。4.其他总承包方要求的相关证据。(三)索赔计算方式以总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金额为准,若发包方不认可总承包方的索赔,则总承包方不向分包方支付索赔款项。第二十一条保险1.本项目由总承包方负责统一购买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商业保险(超出总承包人所购保险赔付标准以外部分由分包人自行承担)。2.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分包方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购买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3.如果发包人或者总承包方为本工程购买的各类保险,依法分包方可受益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分包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总承包方办理理赔工作。4.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损失。5.由于分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补偿的,由分包方负责补足。6.人员发生增减时需及时向总承包方报备,同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并配合总承包方完成相应手续,如未及时申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7.如施工过程中造成分包方人员及其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工人在食宿等方面发生伤亡情况,相关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如第三人向总承包方主张权利的,总承包方有权向分包方追偿,并分包方自赔付之日起以赔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5%向总承包方支付利息。第二十二条合同担保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大写:),分包方向总承包方缴纳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安全履约保证金,总承包方出具收据。2、履约担保提交方式,采用以下第①种:①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保函、保证保险3、履约保证金包含了合同内所有的承诺条件,尤其是管理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农忙季节及节假日的人员数量、农民工资按时支付、现场的综合协调等。若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每次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10%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因分包方原因发生以下严重违约的情形,总承包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保留对分包方由此给总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①工期严重滞后(滞后达到30天以上);②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质量事故;③发生刑事案件;④拒不配备劳务管理员,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行为等引发的投诉举报、聚众闹事、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总承包方先行清偿等有损总承包方公司经济利益及形象的情形。⑤将本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或有违法转包,违法挂靠行为。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履约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款项用途:第二十三条民工工资支付及总承包方监管1、分包方承诺全部工程款将优先确保民工工资的支付,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否则若因此影响总承包方项目形象或进度等,分包方同意接受总承包方处罚。如因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民工向总承包方或劳动部门投诉的,经查证属实,总承包方可以直接从分包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从应付分包方的工程款中预留款项用于民工工资支付。2、总承包方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按考勤系统每月汇总农民工出勤数据编制《务工人员计日考勤表》,并根据农民工的工种类型及完成的工作量要求分包方劳资人员制作上报《务工人员月工资明细表》,分包方项目负责人、班组长签字确认,农民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总承包方审核,总承包方凭发票、《务工人员计日考勤表》及《务工人员月工资明细表》,根据业主进度款支付情况同步支付至农民工个人账户。总承包方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视同总承包方已经支付给分包方的合同进度款,并在同期合同进度款中进行相应扣减。若合同进度款不满足实际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或工资专户资金不足以支付每月农民工应付工资,分包方须自筹资金存入工资专户确保每月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3、分包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工程款用于支付劳务工资,因分包方未支付工资出现工人停工、堵门、上街闹事等影响项目工程的事项。分包方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外,该事件每发生一起,总承包方可给予分包方罚款10000元。连续二次出现未支付工资情况,总承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代为支付工人工资,所付款项直接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分包方对此无异议。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1、分包方应按时完成总承包方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自身原因使工程延期交工,每延误一日,应向总承包方支付2000.00元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可以在支付分包方劳务报酬时直接扣除。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主动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满足质量标准要求,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则以甲方所受损失为限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除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4、非总承包方原因,分包方中途退场的,总承包方按分包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50%结算工程款,且该款首先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5、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及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要缴纳罚款、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赔偿,由乙方承担甲方为缴纳罚款、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赔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6、分包方不得以总承包方名义、总承包方项目部名义、工程项目名义对外签署劳务合同(班组合同)或收取他人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全额承担,同时向总承包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内容违法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依法劳务分包除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全额承担,同时向总承包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等。8、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1.分包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承包方经书面通知分包方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分包方违约责任:(1)施工期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或者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经总承包方催告拒绝整改或二次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2)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擅自停工三天及以上的;(4)施工进度滞后,经总承包方书面催告仍无法满足进度要求的;(5)不服从发包人及总承包方现场管理,经总承包方二次书面通知拒绝整改或者无改进的;(6)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的;(7)分包方人员发生群体性斗殴、罢工事件,且不论是什么原因的;(8)分包方未向总承包方提供真实的农民工工资数额,隐瞒农民工工资,且未支付给农民工的;(9)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总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2.分包方未全面履行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的,总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分包方解除分包合同,分包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3.为了不因解除合同影响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进度,分包方承诺:(1)总承包方依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分包方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分包方必须派人与总承包方核实完已完工程量,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之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包括分包方自有人员、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撤场);否则,视为分包方违约,分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总承包方有权自行核实已完工作量,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2)分包方对总承包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在撤离现场、核实工作量的同时或者其后向总承包方提出索赔或按本合同约定争议处理方式解决;如总承包方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的,或者依法或依本合同虽然成立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总承包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异议、索赔及任何诉讼结果均不影响本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撤场、工作量核实及工程款结算条款及行为的效力。4.合同解除后,分包方在按总承包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的同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总承包方供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承包方应为分包方撤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合同非因分包方原因解除的,总承包方还应支付分包方完成本款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恩施市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且双方结算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三廉政从业责任书附件四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附件五机械设备及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六用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协议书附件七工程结算资料编制质量承诺附件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明附件九中标通知书附件十履约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一现场指定人员签名真迹备案记录附件十二分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附件十三遴选工程量清单(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承包方分包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 153 号地址:邮政编码:445000邮政编码: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恩施市支行开户银行:账 号:20342280100100000609231账 号:电 话:13307261777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建市政)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分包方:(以下简称“分包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施工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总承包人向分包人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底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总承包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总承包方、分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共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七、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承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分包方分包范围:详见合同书。分包方分包方式:专业分包第二条工期(按现场施工计划时间完成)分包方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进度满足总承包方要求。3.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第四条双方共同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五条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第六条总承包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对分包方施工生产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定期对分包方进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3.分包方安排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总承包方监督分包方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总承包方负责监督并实施管理,费用由分包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由分包方自行采购。总承包方负责监督及管理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5.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6.总承包方管理人员随时监督检查分包方施工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作业环境情况。总承包方对分包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服从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行为,有权终止其继续施工的权力,直至其离开施工现场。7.按照规定要求对分包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分包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8.如果分包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总承包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责令分包方限期退场。分包方不得因此向总承包方要求任何索赔,给总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10.当分包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总承包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在分包方办理好退场手续后60天内,无息返还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11.督促分包方每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活动,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布置下周安全生产重点。第七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分包方应建立健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提供单位“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按住建部规定派驻经全生产考核合格、持C证人员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报总承包方备案。2.分包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总承包的安全管理。3.分包方要认真及时编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所有方案须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送监理审批通过,交一份总承包方备案,施工过程中认真按方案进行施工,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并通知总承包方相关人员。施工过程中分包方技术负责人应在场监管。4.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总承包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5.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拒绝总承包方违章指挥。6.分包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防火管理工作,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配足消防器材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7.分包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由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所引起的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高空坠落、机械伤亡、火灾、中毒、传染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负责全部经济赔偿。8.分包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等问题,经总承包方提出书面整改后仍未能及时进行整改的,总承包方有权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进行罚款处罚。9.分包方对总承包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完好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随意拆除,如因施工需要确实需拆除的,必须征得总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后应及时回复。10.分包方施工临时用电的使用,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并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1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垂直运输材料的,必须按上级要求和总承包方安排合理、安全使用。12.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作业,必须持有省级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操作,无资格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施工。13.分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属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员工自觉和正确使用。14.经常检查本单位所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有效。必须保证施工设备合格,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由于设备自身缺陷和(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分包方承担责任。15.分包方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每星期一晚上负责组织本单位班组学习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分析班组安全生产动态,明确施工中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接受总承包方项目安全员的监督检查。16.由分包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污染环境、不服从指挥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分包方承担责任。17.分包方施工人员有义务制止别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和污染环境的行为。18.分包方负责人应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不得安排有思想情绪和生病人员上岗作业。19.分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并承担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对总承包方造成的损失。20.按所在地市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和地方要求,自行负责交纳施工现场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由卫生、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罚款的费用:21.施工安全条款未尽事宜,分包方要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规范标准实施。第八条事故调查处理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均由分包方负责处理。2.总承包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3.分包方不服从总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环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4.由于总承包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分包方有权要求总承包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分包方主要责任造成伤亡事故,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三廉洁从业责任书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硒恩城建集团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对方上级单位或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七)甲方对涉嫌不廉洁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外,有权限制或禁止与其合作;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甲方监督举报电话:0718-8297009;通讯地址: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还建小区硒恩城建集团214党群纪检室;邮箱:630486100@qq.com。第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四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总承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分包合同概架范围内,另签订本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文明施工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各项文明施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二条总承包方的文明施工责任、权利和义务1.对分包方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定期对分包方进行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3.分包方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文明施工设施。4.总承包方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5.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库房、生活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发现不符符合规章的要求的,限期整改。第三条分包方的文明施工责任、权利和义务1.分包方必须配合总承包方贯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并自觉在人、机、料、法、环上,根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予以实施,该措施费已包含在各项合同包干价内,同时应主动接受总承包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的检查指导和考核。2.分包方必须确保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3.分包方必须确保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评分达到协议书约定的目标(总承包方分公司或各级主管部门。4.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达到文明施工目标,则总承包方按协议书约定对分包方处罚。5.分包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总承包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6.分包方应保证所作业场地整洁规范,根据现场需要派出专人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及施工产生污染的非施工区域,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规范,无垃规和污水,并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分包方不得带家人和小孩入等非施工人员住施工现场。7.分包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料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齐,按总承包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达到总承包方的目标。8.为满足本合同工作内容的文明施工需要,分包方应投入一定文明施工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不再重新计取。9.分包方为了保证本合同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分包方对总承包方的各项文明施工工作安排或整改要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总承包方可另行安排队伍执行,其费用按实际费用的2倍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抵扣。10.分包方于每日收工前应将当日施工处泥渍、垃圾清理至指定地点堆放。否则总承包方有权雇工处理,于当期工程计价款中以2倍工资扣回。11.分包方所属车辆欲驶离工地前,应派员将轮胎等污物清洗干净,所载物品有飞扬、散落者亦须用布等物覆盖良好方可驶出。若未依规定办理而遭市、区城管、环保单位罚款时总承包方有权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以2倍罚款扣回。12.进场物料需堆置整齐、经纬一致,靠走道方向需齐平,另一向可突出但以不妨碍施工、通行为原则。(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五:机械设备及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总承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第二条分包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条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第四条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及临时用电安全负有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的责任。2.分包方应对机械操作人员及施工用电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3.分包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机械操作人员作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4.总承包方有权制止分包方对机械设备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及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对于分包方的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行为,总承包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5.总承包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及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处罚,并可要求限期退场。6.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方限期退场,或者中止分包合同。7.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所进入现场的机电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限期退场,对三级配电箱及部分安全防护标志,总承包方统一制作后照价调拨分包方使用。8.总承包方对分包方进场所有机电设备及车辆等进行检验的同时,要求分包方提供进场所有设备的由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不属于分包方自有机械的要提供分包方与设备方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分包方完全承担。9.总承包方有权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分包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分包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分包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第五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分包方设备进退场时,要及时书面通知总承包方专职(兼职)机械管理员进行报验备案。2.分包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配备专职(兼职)机电设备管理员。3.分包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4.分包方应根据工程机械设备作业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不得使用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5.分包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喊话、安全检查、监督旁站和安全学习活动。6.分包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进行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长时间作业,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7.分包方必须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安全警示标示,并监督、教育机械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8.对总承包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分包方有权拒绝。9.确保所购买的安全防护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10.分包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租赁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机具设备。11.分包方所有进场机电设备必须向总承包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经总承包方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12.严格执行国家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13.保证各级配电箱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14.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城内自行管辅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15.在使用总承包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对总承包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总承包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16.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电作业,对电气设备及工具要定期检查核实检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应停止使用。17.施工现场所有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专业标准及安全规程要求。18.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故障运行。19.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置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20.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检查试验,雨后要增加试验次数,确保漏电开关灵敏可靠。21.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长期保持整洁,并上锁编号,设专人管理。22.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禁混用。23.保护零线上严禁设开关或熔断器,位置明是,压接牢固且严禁断线。24.值班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25.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中间不得有接头。2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及流动式开关、插座箱必须断电后方可移动。27.施工现场所有固定设备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移动式用电设备的随行导线要有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28.配电箱操作面及用电设备不得有带电体明露,进出线应用非金腐体绑扎、固定。29.具有二级以上回路的配电箱、盘应装设备用开关,各个分路开关均应标有回路名称。30.现场内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须设防护罩,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31.停送电拉合闸要戴绝缘手套,并严守操作规程。32.现场停止作业的用电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3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加装熔断器,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34.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绝缘导线,开关及其他带电体。35.现场开挖临时电缆沟,应注意埋地电缆及各种管道,为安全起见,可采取浅埋法。36.施工现场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取得联系。37.不用的电气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闸具进出线拆下后明露部分导体必须做绝缘处理。38.停电检修设备及线路时,必须拉闸断电并锁好配电箱,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39.配电接线时必须设监护人,接线时必须先接地线、零线,后接相线,拆除时相反。40.分配电箱与开关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他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41.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一次电源线应采用橡套电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不超过30M,一二次侧线接线柱应有防雨罩,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设置专用开关箱并装设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42.配电箱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一一分配电箱一一开关箱停电操作期序:开关箱一一分配电箱一一总配电箱4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绘有配电系统图,闸具粘好用途标记。44.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连接。45.配电室内及配电箱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及杂物,并备有灭火器。46.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启动漏电实验按钮试跳一次,实验不合格时严禁继续使用。47.施工现场所有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小于0.5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安全距离应采取隔热措施。48.灯具内的接线牢固,开关控制相线;外接线必须使用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49.施工作业区域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志灯,供电必须设置安全照明系统,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必须完好。50.照明镝灯变压器必须使用双圈式,一、二次侧均应装设熔断器,电源线用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超过3M,变压器必须有防雨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均接地或接零保护,接线端应设防护罩。51.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移动灯具应先拉闸断电。52.供电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出做重复接地外,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53.施工现场有工人作业时应24小时有电工值班,确保用电安全。分包方如需更换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项目部上报新进场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第六条责任承担分包方不按以上要求进行管理造成事故的,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六:用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协议书总承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用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协议书,以对务工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司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推进总承包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促进用工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劳务用工管理新秩序,特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分包企业进入施工项目现场时,须向项目部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四证一照、分包队伍组织机构图及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资料,项目部进行验证、备案并根据承包方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务工人员工资“代发”协议书。上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企业必须提供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相应资料到项目部备案。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职务、联系电话等。分包队伍从进场之日起,以时间为顺序开始编制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年龄必须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的公民,严禁招用未成年工及童工。花名册后附每位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由务工人员本人和所在专业分包队伍负责人签字)、劳动合同复印件。第三条务工人员进场后的管理1.分包企业应将分包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由农民工本人及劳务队长签字确认)、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统一。人员有变动时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通知总包项目部。对于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总包项目部应禁止使用。2.工人进场后,需提供银行账号(用家属账户要出具结婚证明等相关证明关系材料)到项目备案,项目财务按账号办理月度工资打卡。此工资打卡以分包企业当月结算数额高于工人工资总额为前提,若出现分包当月结算数额不足工人工资的情况,分包商需协调务工人员按比例支付工人工资,待下月总承包方有权继续抵扣,直至务工人员工资全部付清。3.分包企业进场三天内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以个人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拒不签订合同的人员,应立即清理出场,不得在项目停留。4.分包企业每月末应根据分包人员考勤情况编制《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计时工资考勤的工人,该表经分包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和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总包项目部审核、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其中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手印时总包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必须在场,并对签字的真实性负责(可参照身份证复印件照片)。5.对于做计件工资的班组,分包企业与承包班组签订《人工费承包合同》后,才允许施工,人工费须单独办理结算,结算时班组应提供任务单等原始记录。每月20日,要求分包企业以班组为单位提供《项目班组付款台帐》《工人考勤表》《工人工资发放表》。6.费用包干工资:对打短工和突击性的施工班组或个人,分包企业须签订《协议书》,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包干工资,并及时清退出现场。7.工人工资以外费用,要求分包企业对上月收到的工程款提供《资金实际支付去向明晰表》,对于分包方自采购或租赁超过3万元以上的材料商及租赁商,分包方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联系人电话等,总承包方在分包方按月进度付款时将核实分包方上月对上述材料商及租货商付款情况,无付款及部分付款,总承包方将拒付月进度款,直至上述供应商收到该批款项时才支付。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企业所采购所有材料进行委托付款,分包企业不得有异议,并同时向总包单位提供《委托付款证明》。8.分包企业必须在开工一个月内为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费用由分包企业承担,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分包企业承担。9.对于已退场农民工(无论是中途退场还是所分包工程结束后退场),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也不得在农民工生活区内留宿。分包企业应一次性结清已退场务工人员工资,并对总承包企业出具书面承诺。因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的,按本办法第四条中相应条款规定对上访农民工所属分包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将该分包企业列入《总承包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该分包企业不得再参与总承包公司承接任何工程的分包承揽活动。处罚单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即可生效。第四条违反本用工实名制及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违约责任1.若分包企业未按照本约定实行用工实名制,则总承包有权依此条随时解除合同,并对分包企业不办理结算。2.项目开工一个月,未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对分包企业处于1000元以下的罚款;花名册建立资料不足80%,对分包队伍处于500元以下的罚款:分包队伍一个月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足花名册人员90%,对分包队伍处于1000元以下的罚款。3.若分包队未按约定如实、及时地提交工资发放情况表、工资发放时农民工因工资问题与项目经理发生争议的,每发生一次给分包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无考勤记录和计件人员工资分配记录、领款人签字记录就已支付工资的,对分包单位处予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4.若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到政府部门上访的,每发生一次给分包企业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视情况而定)。同时,我方将对造成上访的分包企业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分包企业所有的损失将自行承担。且将上访的分包企业被列入《总承包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该分包企业不得再参与总承包公司所承接任何工程的分包工程承揽活动。5.罚款时项目部应填写《分包企业违规处罚单》,处罚事由和罚款金额需在处罚单上一并注明,处罚单经项目经理和项目劳务管理员签字确认后即可生效,所罚款项将由公司财务部依据《分包企业违规处罚单》从分包费中直接扣除。分包方不得对此存在任何异议。(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总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七:工程结算资料编制质量承诺分包方本着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报审工程结算资料,对工程结算资料编制质量负责。若分包方提供虚假资料,如:虚列施工项目及内容、提供虚假购货发票等,经查证属实的,总承包方可扣除分包方提供虚假资料的同等金额,并将分包方行为纳入社会信誉度考核。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分包方报审金额-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分包方报审金额}超过10%及以上时,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全部由分包方承担,总承包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为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加快结算审计流程的顺利推进,报送的结算审核资料达到以下要求:1.资料装订整齐,均已编制目录、页码,复印件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真实有效的隐蔽工程影像及视频采用光盘或U盘记录;2.报送的项目结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无漏报、错报、虚报的情形,审计期间不随意补充和变更;3.如结算资料中存在不合格(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签证,按照无效签证处理。分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明附件九中标通知书附件十履约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一现场指定人员签名真迹备案记录分包合同号:总承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承 包 人分 包 人职 务姓 名签 名职 务姓 名签 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 材料员 劳务员 机械员 标准员重要告知:1.本表原件一式肆份,由各指定人员亲笔签名后,由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保存。2.双方现场指定人员均应在各自被授权范围内(除非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均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对指定人员超越被授权范围的行为,双方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3.双方指定人员一经签名即表示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所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十二分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乙方名称分包合同号签约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序号姓名职务或工种序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234567891011本公司郑重申明上述人员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诺严格按上述人员配置组织施工。(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十三遴选工程量清单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企业)名称:委托人(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人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委托我企业(上述受托人姓名) : ,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我企业全权负责 工程合同的签订,该分包工程的合同内容的执行以及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预)结算、决算等的管理工作,并服从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受托人为此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工完账清止。 分包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包人 (章)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项目清单控制价表(汇总)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及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1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1025193.1242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150110.3863何功伟村停车场工程185012.15合计合计1360315.66项目清单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挡墙1040101002029挖沟槽土方1.名称:开挖基础土方2.土壤类别:综合3.挖土深度:2m以内m3153.468.721338.172040103001046回填方1.名称:原土回填槽坑,含场内转运2.密实度要求:密实度达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3.填方材料品种及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土石方m3107.26.54701.093040103002041余方弃置1.名称:土方余方外运2.运距:8km以内(运距暂定,施工时按实际运距核算,每增/减1km按1元/m3*1.3虚方系数),含倒场费m346.2623.931106.794040305003005浆砌块料1.挡土墙(参照图集17J008-97-7.5)2.M7.5浆砌MU30块石m3544327.00177888.005道路工程6040202001017路床(槽)整形1.名称:路床整形路床碾压检验m244501.607120.007040203007012水泥混凝土1.20cm厚C30混凝土(4*4m切缝,沥青灌缝,抗压强度≥30MPa)2.塑料膜养护m24450108.21481518.848040202011012碎石1.名称:10cm级配碎石垫层,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m2445013.0858206.009040204004013安砌侧(平、缘)石1.500x300x150青石站石2.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3.100厚C20混凝土4.150厚级配碎石5.素土夯实(密实度≥93%)m350110.9538832.1610040205006020标线1.名称及部位:道路中心及边缘标线2.材料品种:双组份热熔标线,宽度15cm3.线型及工艺:做法详见设计图纸m246541.4219260.3011雨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12040501004013塑料管1.名称: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2.规格:D500环刚度SN≥8KN/m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管道闭水试验等,满足设计要求m66150.429927.7213040201022010排水沟、截水沟1.排水沟400*500,做法详见设计图2.10cm级配碎石碾压入土3.10cmC20混凝土垫层4.24cm宽*50cm高实心砖砌体5.20mmM10砂浆抹面6.750*500铸铁雨水箅子m230496.59114216.2714040501004014塑料管1.名称: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2.规格:D300环刚度SN≥8KN/m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管道闭水试验等,满足设计要求m7660.174572.7715040103001047回填方1.管沟回填中粗砂2.做法满足设计要求m3121.6998.1011937.7916040504001011检查井1.名称:雨水检查井φ1500,井深1.5-2m2.做法详见06MS201-3,页16;3.措施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及自身施工组织设计确定4.其他: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验收规范5.安装防坠网6.井盖为六防重型井盖700*1000座33127.809383.4117040504001012检查井1.名称:污水检查井φ10002.做法详见06MS201-3,页21;3.措施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及自身施工组织设计确定4.其他: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验收规范5.安装防坠网6.井盖为轻型球墨铸铁井盖座42155.108620.4218路灯工程19040101003016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2.挖土深度:按设计要求m360.728.72529.48项目清单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20040103001048回填方1.填方来源、运距:场内土方2.密实度要求:密实度达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3.填方材料品种及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土石方m349.966.54326.7421040103002042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余方外运2.运距:7KM以内(运距暂定,施工时按实际运距核算,每增/减1km按1元/m3*1.3虚方系数),含倒场费m310.7622.30239.9022040303002010路灯基础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m334.5476.7416447.6723040901001020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路灯基础钢筋2.钢筋规格:HPB300φ8t0.1615809.70935.3624030409001008接地极1.接地极,镀锌角钢,L50*50*5,长2.5米根23102.102348.3125030409002010接地母线1.接地连接线,镀锌扁钢,-40*4m57.530.281741.1126040805001009常规照明灯1.名称:成品单臂太阳能路灯2.规格:H=8m,臂长1m,LED灯60W3.防护等级:IP654.成品单臂太阳能路灯甲供,含路灯法兰盘及螺栓套12327.003924.0027040805001010常规照明灯1.名称:成品双臂太阳能路灯2.规格:H=8m,臂长1m,LED灯60W*23.防护等级:IP654.成品单臂太阳能路灯甲供,含路灯法兰盘及螺栓套11327.003597.002804B053路灯基础包封1.C25砼包封,做法详见图纸,含模板m30.63752.10473.82暂列金用于工程零星费用支出,如无此类费用支出,本项费用归总包方所有项150000.00500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025193.12注:1.本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中单价、总价均包含增值税9%;2.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内没有单独列项的措施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材料转运费,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3.在招投标、施工阶段及建设工程其他阶段,设计图纸中有而分包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当施工工程量达到清单工程量时,分包人应书面告知总包人,超出工程量是否施工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的,参照设计图纸中相关技术要求、做法、大样图。项目清单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041001002001拆除人行道1.拆除人行道青石板面层、砂浆结合层及混凝土基层2.面层厚5cm,结合层厚5cm,基层厚15cmm320045.009000.002040101001001人行道下土方开挖1.人行道下一般土方开挖2.综合类土质3.挖土深度按设计要求m3286.45.451560.883040103002001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综合2.外运运距5km(运距暂定,施工时按实际运距核算,每增/减1km按1元/m3*1.3虚方系数),含倒场费m3486.419.049259.524040103001001回填方1.现状土回填2.密实度要求:密实度达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3.填方材料品种及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土石方m31006.54654.005040202015001道路基层1.150厚6%水泥稳定碎石2.150厚级配碎石3.素土夯实(密实度≥93%)m2100055.5955590.006040205006001标线1.双组份热熔标线m210841.424473.367040205006002标线1.热熔反光型标线,厚度1.5mm,均匀撒布反光珠m292.6141.423835.918010501001001花池砼加固1.花池C25混凝土加固m335494.8617320.109040804001001管线增加1.PVC-V管5.5壁厚DN100m56021.8012208.0010040205004001拆除、恢复标识牌1.拆除、恢复标识牌块1100.00100.0011040504001001检查井1.现场原有检查井,下沉60cm之后恢复座2300.00600.0012011206001001贴花岗岩砖1.开挖后花池靠路边贴30厚花岗岩m2140176.7424744.0913011206001002楼梯侧面贴砖1.人行出入口位置踏步贴20厚花岗岩m24136.63546.5314040205017001石柱车档1.广场隔离防护设施,可利用现场原有石柱车档个1021.80218.0015暂列金额用于工程零星费用支出,如无此类费用支出,本项费用归总包方所有项100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50110.39注:1.本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中单价、总价均含税;2.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内没有单独列项的措施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材料转运费,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3.在招投标、施工阶段及建设工程其他阶段,设计图纸中有而分包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当施工工程量达到清单工程量时,分包人应书面告知总包人,超出工程量是否施工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的,参照设计图纸中相关技术要求、做法、大样图。项目清单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恩施市充电站(桩)建设项目-何功伟村停车场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1040101002029挖一般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2.装车、场内转运m3356.55.001782.502040103001046回填方1.名称:原土回填,含场内转运2.密实度要求:密实度达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3.填方材料品种及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土石方m31006.54654.004040305003005浆砌块料1.挡土墙(参照图集17J008-97-7.5)2.M7.5浆砌MU30块石m3192327.0062784.007040203007012水泥混凝土1.20cm厚C30混凝土(4*4m切缝,沥青灌缝,抗压强度≥30MPa)2.塑料膜养护m2650108.2170334.2110040205006020标线1.名称及部位:道路中心及边缘标线2.材料品种:双组份热熔标线,宽度15cm3.线型及工艺:做法详见设计图纸m215041.426213.0015040201022010排水沟、截水沟1.排水沟400*500,做法详见设计图2.10cm级配碎石碾压入土3.10cmC20混凝土垫层4.24cm宽*50cm高实心砖砌体5.20mmM10砂浆抹面6.750*500铸铁雨水箅子m75496.5937244.44暂列金用于工程零星费用支出,如无此类费用支出,本项费用归总包方所有项16000.0060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85012.15注:1.本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中单价、总价均包含增值税9%;2.分部分项清单控制价表内没有单独列项的措施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材料转运费,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3.在招投标、施工阶段及建设工程其他阶段,设计图纸中有而分包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当施工工程量达到清单工程量时,分包人应书面告知总包人,超出工程量是否施工以总包人发出的正式指令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的,参照设计图纸中相关技术要求、做法、大样图。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遴选文件项目编号:XEZY-LX-2024034遴 选 人: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遴选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遴选文件2四、遴选申请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4八、遴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4九、评审4十、联系方式5第二章项目遴选需求6一、项目基本情况6二、服务要求6三、报价要求6四、其他要求6第三章合同书(另册)8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9一、资格评审9二、价格评审11三、中选人的确定11第五章遴选申请文件的格式13一、遴选申请函1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四、报价一览表18五、商务文件19(一)参选人基本情况表19(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资料20(三)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21(四)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22(五)无违法和失信证明23(六)无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函24(七)遴选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25(八)其他证明文件26第一章遴选公告项目概况: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遴选的方式,遴选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承包单位,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于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遴选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2.项目编号:XEZY-LX-20240343.遴选方式:遴选4.遴选控制价:136.031566万元(含9%增值税),其中暂列金6.60万元5.遴选内容:道路工程及雨污水工程,详见遴选工程量清单6.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5.2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职安全员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均需具备相应的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5.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参选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参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三、获取遴选文件1.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2.方式: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遴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分包合同。3.售价:0元。四、遴选申请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市场营销部内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丽水路还建小区7号楼)4.参会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遴选会议的,须出示一份单独携带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如被授权代理人参加遴选会议的,须出示一份单独携带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否则其遴选申请无效。5.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遴选时,须单独携带一份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遴选申请文件一并提交,便于唱标,未提交者遴选人将拒绝接收其遴选申请。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市场营销部内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丽水路还建小区7号楼)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的计算基数=遴选报价(不含暂列金)[指按参选人下浮率计算的总报价]。2.本项目遴选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暂列金不参与下浮),计费标准以100%为基数,工程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各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分项工程控制单价)×(1-参选人的报价下浮率)-遴选人代付代扣费用(保险费、水电费、劳保费、违约扣款等{如有})为最终结算价。3.参选人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参选人账户提交遴选保证金到遴选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单打印装订在遴选申请文件中,否则参选无效。遴选保证金应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遴选保证金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遴选保证金未从参选人账户转账的,均视为参选人未提交遴选保证金,遴选人有权拒绝其遴选申请文件。未中选的参选人遴选保证金在遴选活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至原账户。中选人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复印件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遴选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事宜。遴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82010000005700312款项用途:路桥公司停车场清江东路停车工程何功伟村停车场保证金遴选保证金的金额: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遴选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电话:0718-82778684.本项目由遴选人负责统一购买本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相应商业保险(超出遴选人所购保险赔付标准以外部分由中选人自行承担)。5.遴选结果发出之日起,中选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先将履约保证金(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不足一万的按一万元)足额转入遴选人指定的账户,待遴选人确认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携《中选通知书》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且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遴选人有权从推荐中选人中另行择优确定一家中选人或另行组织遴选。6.履约保证金退还:1)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后,同比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3)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退还。7.遴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8.本次遴选代理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采用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支付,代理费:叁仟柒佰元整(¥3700.00元)9.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已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遴选人不再另行支付。10.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原因),遴选人有权增减工作内容或延长施工工期或取消分包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七、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式:1.无预付款;2.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时,遴选人开始计量支付已完成计量工程进度款的50%;3.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遴选人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累计已完成工程结算款的80%;4.经内部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5.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8.5%;6.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7.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支付,并签订补充协议。八、遴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遴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已签字盖章完毕的全本复印件),均需采用不可拆卸式装订成册,书脊处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正副本、参选人名称。遴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封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遴选申请文件”“参选人名称”、“日期”及“XX年XX月XX日XX:XX时前不得开启”,并在“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密封递交到遴选人;2、在规定的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九、评审1.评审委员会评审由遴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是遴选人或其委托的遴选代理机构从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两位熟悉相关业务的评委与遴选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选人或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遴选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评审原则及方法(1)遴选活动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遴选申请文件根据遴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分;(3)评审委员会向遴选人推荐评分第一的参选人,遴选人根据遴选报告确定评分第一的为中选人。(4)如评分第一的推荐中选人在两个及以上时,遴选人采用摇号的方式来确定中选人,摇号程序及规则见遴选文件第四章。十、联系方式1.遴选人信息名称:湖北沃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323546886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康先生电话:13872730308第二章项目遴选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路桥公司停车场改造、清江东路潮汐停车工程及何功伟村停车场等工程专业分包2.遴选内容:道路工程及雨污水工程,详见遴选工程量清单。3.遴选金额:136.031566万元(含9%增值税),其中暂列金6.60万元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5.质量要求:(1)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遴选人使用需求。(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6.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7.材料要求:国标。现场使用非国标材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选人全部承担。二、服务要求1、中选人应当与其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中选人与其员工因劳动报酬、福利、交通、食宿等劳动或劳务争议及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产生的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遴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选人应保证遴选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中选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否则遴选人有权向中选人追偿。2.中选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的计算基数=遴选报价(不含暂列金)[指按参选人下浮率计算的总报价]。2.本项目遴选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计费标准以100%为基数,工程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各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分项工程控制单价)×(1-参选人的报价下浮率)-遴选人代付代扣费用(保险费、水电费、劳保费、违约扣款等{如有})为最终结算价。四、其他要求1、材料进场必须按照建设、监理、审计单位以及遴选人要求送样,符合要求后按照样品验收进场材料后施工。中选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中选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选人应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参选人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含9%增值税)包干方式承包。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租赁和使用费、耗材费、油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税金,单价不因政策、工期等所有因素作调整。3、项目需要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4、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单价中。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服、配电箱、施工临时防护、消防器材、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标牌等按硒恩城建集团的统一标准执行。5、中选人负责该分包项目的有关工程资料编制及履行相关报审手续,确保资料真实有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6、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操作证上岗;7、暂列金的使用: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列支,未使用的暂列金归遴选人所有。8、履约保证金退还:(1)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后,同比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3)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退还。9、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2)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的50%时,遴选人开始计量支付已完成计量工程进度款的50%;(3)中选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后,遴选人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累计已完成工程结算款的80%;(4)经内部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5)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8.5%;(6)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7)若因不可抗力(包含且不限于政府、建设方及遴选人的原因)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由遴选人会议研究后以实际工作内容为节点支付,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三章合同书(另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遴选文件,遴选人和中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遴选文件要求和遴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资格评审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选,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参选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参选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内容由参选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自行在网页上查询,将查询截图附于遴选申请文件中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职安全员一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均需具备相应的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无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函”(原件签字加盖公章)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遴选申请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参选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证明材料仅限于参选人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参选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3.对于遴选申请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遴选申请文件无效,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二、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评分标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履约保证金报价低于10%无效,达到10%得30分,每增加1%得2分,满分50分。计算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响应报价(指按参选人报价下浮率计算的总报价)×履约保证金报价费率。遴选报价遴选报价50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参选人每下浮0.2%得1分,下浮率超过10%的其报价无效。合计100注:如有两个及以上参选人总分一致,以报价得分从高到低作为排名先后顺序的评判依据;如若各项分数完全一致,则采用摇号的方式来确定中选人。提示:请各参选人认真核算成本,科学合理下浮。各参选人报价时应写明小写大写,如“10%”、“百分之十”。三、中选人的确定1、遴选人将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向遴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第一的参选人,遴选人根据遴选报告确定评分第一的为中选人。2、如评分第一的推荐中选人在两个及以上时,遴选人采用摇号的方式来确定中选人;3、摇号程序及规则:(1)参与摇号的人员在确定需要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选人的情况下,由遴选人代表、监督人、代理机构、推荐中选人参加。(2)摇号程序1)由代理机构确定摇号的时间和地点,并将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推荐中选人。如规定时间内推荐中选人未能到场,则视为放弃本次遴选项目推荐中选人的资格;2)由遴选人代表、监督人、代理机构、推荐中选人在《签到表》上签到,其中推荐中选人按到场时间的先后顺序签到;3)由遴选人代表和监督人共同核查推荐中选人的身份,推荐中选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以便遴选人和监督人核查参会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签署《参会人员身份核查表》;4)在遴选人代表、监督人及推荐中选人的共同监督下查验摇号机和选取号球,查验无异议后启动摇号机,由代理机构放入号球,由推荐中选人进行测试摇号,测试完毕代理机构询问各参会人员对测试摇号有无异议,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举证说明,无异议则签署《摇号机及号球查验测试确认表》;5)由代理机构宣布摇号规则并询问各参会人员对摇号规则有无疑问;6)在遴选人代表和监督人的监督下按照摇号规则进行摇号,并确定最终中选人;7)由代理机构询问遴选人代表、监督人及推荐中选人对结果有无异议;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举证说明;如无异议由遴选人代表、监督人及推荐中选人签署《中选球号抽取确认表》;8)摇号完毕,代理机构宣布摇号结果;9)摇号程序结束。(3)摇号规则1)代理机构根据推荐中选人的数量向摇号机内投入号球,当推荐中选人数量<50时,投入摇号机号球数量为50个;当推荐中选人数量≥50<100时,投入摇号机号球数量为100个,以此类推;2)由每个推荐中选人代表依次按《摇号会议签到表》顺序,用摇号机抽取一个号球,抽取完成后按号球上数字从小到大的顺序为各推荐中选人的的排序号;3)推荐中选人排序号抽取完成后,取出其余号球,被抽取的号球重新投入摇号机,由排序号第一的推荐中选人抽取一个号球,该号球即为中选球号;4)代理机构询问遴选人、监督人及所有推荐中选人对此次摇号结果有无异议;5)确定中选人,摇号活动结束。4、中选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在集团微信公众号及官网上发布遴选结果公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遴选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如有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遴选人将重新组织摇号活动重新选定中选人。第五章遴选申请文件的格式遴选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遴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参选人:日期:年月日遴选申请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遴选申请函(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遴选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参选人(参选人的名称、地址)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本遴选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2.我方在本遴选申请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遴选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遴选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3.本次遴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自遴选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共60个日历天。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遴选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参选人填写)。参选人:(公章)通讯地址: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参选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遴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分项报价工期备注1履约保证金(报费率)小写:大写:2遴选报价(报下浮率)小写:大写:注:各参选人填写报价时应写明小写大写,如“10%”、“百分之十”。参选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文件(一)参选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选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资质1.资质名称:企业资质2.证书号:企业资质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现有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开户银行名 称:           账 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框图备 注说明:表后应附参选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资质证明,并加盖单位章。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资料(三)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四)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参加遴选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参选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遴选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信用证明(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的;2.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遴选项目的其他遴选活动的。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无违法和失信证明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内容由参选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自行在网页上查询,将查询截图附于遴选申请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六)无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函(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遴选活动,郑重承诺: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我公司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特此承诺。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遴选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八)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改造 停车工程 停车场工程 挡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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