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KC2024(CS)-039号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彬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8296
质疑联系人:严璐
质疑联系方式:0578-561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 真:0578-5081333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39(4.26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docx246.7K
039(4.26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NJKC2024(CS)-039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 购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2024年4月目录目录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5第二部分采购需求10一、项目总体概况10二、项目总体要求11三、项目进度要求11四、项目验收要求11五、付款方式11六、报价11七、其他要求12八、其他12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3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1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20一、总则211.适用范围212.定义2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24.询问、质疑、投诉24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275.采购文件的构成27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27三、提交响应文件287.备份响应文件288.采购文件的获取289.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2910.磋商保证金2911.响应文件的语言2912.响应文件的组成2913.响应文件的编制291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3015.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30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3017.响应文件有效期30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3118.响应文件开启3119.资格审查3120.信用信息查询33五、评审3321.评审办法33六、成交供应商确定3322.确定成交供应商34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34七、合同授予3424.合同的签订3525.履约保证金3526.预付款36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6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6九、验收3728.验收37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8(服务类)38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3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4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4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45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45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51.5授权委托书46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7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7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481.9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若有)491.10联合体协议书(若有)5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2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52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522.3磋商响应函532.4成功案例及业绩(若有)552.5商务响应表552.6项目理解与需求分析562.7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562.8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562.9五个现代化行动安排572.10创建计划安排572.11乡镇引导572.1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82.13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方案582.14拟投入的项目班子592.15成果考核要求602.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0三报价文件格式61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61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613.3开标一览表格式623.4报价明细表格式633.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4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63.7监狱企业证明67第七部分评审办法68一、评审方法68二、评审标准69三、评审内容及标准70四、评审程序73五、评审中的其他事项75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79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80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82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书8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项目概况: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KC2024(CS)-039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景宁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其他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⑴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96722349@qq.com),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7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彬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8296质疑联系人:严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8-5610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传真:0578-5081333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传真:/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概况1、规划范围及规划依据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所有乡镇(不包含城区红星街道、鹤溪街道),包括英川镇、渤海镇、东坑镇、沙湾镇4个镇;澄照乡、景南乡、毛垟乡、秋炉乡、大地乡、梅岐乡、郑坑乡、大均乡、梧桐乡、大漈乡、标溪乡、家地乡、鸬鹚乡、雁溪乡、九龙乡15个乡,面积约1657平方公里。1.2.规划依据以《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等文件等为依据进行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2.1.现状分析与评估包括研究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城镇体检评估,并明确下一步提升和改进的方向。2.2.目标思路提出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发展定位、提升思路等。2.3.建设行动方案对景宁县基础设施现代化、公共服务现代化、经济产业现代化、人文环境现代化、综合治理现代化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指引,并梳理近期建设项目库提出近期建设计划。2.4.乡镇建设指引包括各乡镇目标及建设指引、城乡发展格局、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内容。2.5.实施保障管理保障机制、要素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内容等。3.服务标准建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深度达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二、项目总体要求1.编制目的:推进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工作开展,有效指导各乡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2.总体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城镇体检:结合景宁县发展基础,因地制宜谋划建设项目,并统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五个现代化建设以及重点区块建设。3.服务内容:《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4.成果构成:成果由方案文本、图集和项目库表组成。方案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相一致。规划图集可结合文本配置。5.成果要求(1)包括行动方案文本(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提供的其它成果资料,双方协商后提供;(3)供应商还需对采购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三、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四、项目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和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2、乙方提交经评审修改完善的成果稿后支付剩余的款项。供应商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六、报价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的报价方式,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调查调研费、文本编制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使用。2、项目成果以技术资料的方式提供,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文本。3、其他未明确事项,均按照现有文件、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后续正式文件规定,若最终上级部门对方案内容有变动的,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八、其他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2、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姚亚,联系电话:0578—5083626。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详见第七部分评审办法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编制磁商文件邀请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隧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评审打分编写评审报告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价格扣除1.标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宁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 10% 的价格扣除;(3)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给予4%的价格扣除;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6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4年 月 日09:00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 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演示方式: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选择(方式三)演示: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否则不得讲解演示。讲解演示结束后可能会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方式三:视频演示。供应商应将演示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控制在 分钟以内,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代理机指定邮箱(596722349@qq.com),讲解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讲解顺序分别向各供应商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讲解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以及演示时长超过规定时间的,此项不得分。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4.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8. 分包意向协议书(若有);▲9.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若有);▲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时适用);11. 其他。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1. 磋商响应函;2. 成功案例及业绩(若有)3. 商务响应表;4.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5.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注:结合“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和“第七部分评审办法”进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报价文件1. 开标一览表;2. 报价明细表;3.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2、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96722349@qq.com)。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注:投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需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要求如下: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1份 副1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 副1份;报价文件: 正本1份 副1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 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项数 / 项16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XX%(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缴纳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填写时间(不得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电汇、转账缴至如下账号:开 户 名:(采购人名称)开户银行:(采购人开户行)开户账号:(采购人开户账号)退还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业主要求填写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后15天内给予退还)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17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 4 月26日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磋商文件2024年 4 月 26 日起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无□ 2024年 月 日 时地点: 4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6开启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成交结果质疑期限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成交结果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10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1.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8“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2.10“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11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2.12标有“☑”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标有“●”系指项目重要参数指标或条款;2.1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2.1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15“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有效文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5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可直接在线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1.政采云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4.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7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4.3.8质疑答复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1、附件2。4.5特别声明4.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如果已经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使用总公司(总机构)的资质、业绩和人员;4.5.4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6.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6.4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6.5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提交响应文件7.备份响应文件7.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件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7.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96722349@qq.com)。7.3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放弃投标。7.4▲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8.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9.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1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12.3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的组成: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3.响应文件的编制13.1▲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3.2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3.3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4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4.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5.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5.3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5.4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七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启过程和开启结果提出质疑。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19.5▲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因素1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1负责人身份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1.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2.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填写且盖章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填写且盖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填写且盖章5信用信息查询1. 查询网址: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核对事项: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6联合体(若有)1. 是否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2. 联合体各方资料是否齐全;3. 联合体各方资料审查内容按上述要求提供,委托书由主办方提供一份。7分包意向书(若有)是否按分包意向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8特定资格条件(若有)提供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书电子文档。9企业类型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是否按声明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注:以上资料内容须清晰可辨,模糊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9.6供应商家数要求⑴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⑵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符合性审查、提交最后报价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⑶上述2种情形除外,采购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均不得少于3家,否则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评审21.评审办法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审办法。6.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2.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2.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附成交通知书,视同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23.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7.合同授予24.合同的签订24.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4.3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4.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履约保证金25.1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5.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服务及相关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按规定要求由采购人无息退还。25.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9.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磋商的结果,确定乙方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项目概况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所有乡镇(不包含城区红星街道、鹤溪街道),包括英川镇、渤海镇、东坑镇、沙湾镇4个镇;澄照乡、景南乡、毛垟乡、秋炉乡、大地乡、梅岐乡、郑坑乡、大均乡、梧桐乡、大漈乡、标溪乡、家地乡、鸬鹚乡、雁溪乡、九龙乡15个乡,面积约1657平方公里。1.2.规划依据以《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等文件等为依据进行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2.1.现状分析与评估包括研究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城镇体检评估,并明确下一步提升和改进的方向。2.2.目标思路提出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发展定位、提升思路等。2.3.建设行动方案对景宁县基础设施现代化、公共服务现代化、经济产业现代化、人文环境现代化、综合治理现代化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指引,并梳理近期建设项目库提出近期建设计划。2.4.乡镇建设指引包括各乡镇目标及建设指引、城乡发展格局、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内容。2.5.实施保障管理保障机制、要素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内容等。3.服务标准建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深度达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4.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及其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6.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双方责任7.1.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尽职尽责地执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检查、监督。7.2.在编制过程中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准确了解和贯彻甲方意图。7.3.乙方按照双方商议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规划设计各阶段成果。7.4.乙方变更规划、设计工作日程时,需及时与甲方沟通。7.5.双方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沟通联系及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规违纪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8.成果要求8.1.包括建设方案文本(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设计方案CAD文件和效果图等);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提供的其它成果资料,双方协商后提供;8.3.供应商还需对采购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9.服务要求9.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9.2.项目设计人员要求及相关费用: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3.乙方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甲方以及其他相关方的信息安全。建设方案成果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未公开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10.费用与付款方式10.1.合同总费用本项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10.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2)乙方提交经评审修改完善的成果稿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11.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得不到评审专家的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直至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重做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解除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12.违约责任条款12.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履行建设方案编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规划成果,如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扣除该项目应收规划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乙方因逾期提交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12.3.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甲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更换仅限1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及解决14.1.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3.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签字盖章: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5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响应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1.9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10联合体协议书(若有)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响应文件。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五、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协议;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2.3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采购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4成功案例及业绩(若有)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附件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序号采购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表后附合同电子文档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核对。供应商盖章:日期:2.5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序号类别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项目总体要求2项目进度要求3项目验收要求4付款方式5报价6其他要求 7供应商盖章:日期:2.6项目理解与需求分析(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7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8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9五个现代化行动安排(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0创建计划安排(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1乡镇引导(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3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4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仅供参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项目班子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实施经验说明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文档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2.15成果考核要求(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响应文件。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五、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协议;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2.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文件格式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3.3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名称总报价(元)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2.总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总报价应包括人工、服务、拍摄制作、保险、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3.4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格式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3……4小计费用项目清单一产品(小计)二工时费三服务费四调查调研费五文本编制费六管理费七差旅费八利润九税费税费率: %总报价(一+二+……+九)注: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调查调研费、文本编制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3.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符合资格要求。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7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七部分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4.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4、磋商小组的职责1.4.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4.1.1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4.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4.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4.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4.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4.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4.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4.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1.4.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4.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1.4.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4.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4.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1.4.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1.4.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1.4.2.1-1.4.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评审标准2.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2.2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权重为90%,评审分值为90分。评审专家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其中客观部分(即资信商务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部分(即技术部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2.3报价分的权重为10%,评审分值为10分,由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报价统一计算。2.4供应商总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5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3.评审内容及标准3.1报价分(10分)3.1.1报价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的价格进行评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报价权重×1003.3.1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最后报价。调整后的磋商最后报价=调整前报价×(1-扣除率)3.2资信商务及技术分90分项目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资信部分同类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等相关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分资信部分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附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入响应文件,否则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程度,主要从以下方面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整体概况、背景情况、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的理解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2.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是否明确、合理、有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4分;理解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本项目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五个现代化行动安排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五个现代化”行动的安排,是否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创建计划安排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是否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乡镇引导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各乡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谋划与建设引导,是否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建立健全的后续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完全贴合项目特点,内容全面、完整、可行、能够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的,最高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9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考核供应商对组织实施进度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主要从以下方面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审:1.项目实施计划及节点控制措施详细缜密的,最高得5分;2.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最高得5分。描述细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10分技术部分项目组成员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项目组成员技术力量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有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设计、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人员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专业超过1人以上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成果考核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整、全面,提出的计划方案针对性强,满足采购需求、通过部门及专家审查的,计6分,无承诺不计分。(有承诺,但若最终成果达不到承诺要求,既认定为虚假承诺,将对供应商作最不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究责任和不予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以及报同级财政部门对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处理等。)6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4.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小组可通过三种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磋商(A视频会议B发送磋商问题函C备注和附件),以视频会议方式的,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以发送磋商问题函磋商的,供应商只需在线对磋商问题函进行回复;以备注和附件形式磋商的,供应商可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查看或确认。3.2.2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6.1.3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7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4.2.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7.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签字的;8.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9.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10)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2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4.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6.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4.3.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4.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不在线确认的。4.3.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4)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6.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该声明书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596722349@qq.com;3、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NJKC2024(CS)-039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 购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2024年4月目录目录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5第二部分采购需求10一、项目总体概况10二、项目总体要求11三、项目进度要求11四、项目验收要求11五、付款方式11六、报价11七、其他要求12八、其他12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3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1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20一、总则211.适用范围212.定义2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24.询问、质疑、投诉24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275.采购文件的构成27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27三、提交响应文件287.备份响应文件288.采购文件的获取289.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2910.磋商保证金2911.响应文件的语言2912.响应文件的组成2913.响应文件的编制291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3015.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30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3017.响应文件有效期30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3118.响应文件开启3119.资格审查3120.信用信息查询33五、评审3321.评审办法33六、成交供应商确定3322.确定成交供应商34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34七、合同授予3424.合同的签订3525.履约保证金3526.预付款36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6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6九、验收3728.验收37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8(服务类)38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3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4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4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45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45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51.5授权委托书46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7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7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481.9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若有)491.10联合体协议书(若有)5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2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52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522.3磋商响应函532.4成功案例及业绩(若有)552.5商务响应表552.6项目理解与需求分析562.7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562.8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562.9五个现代化行动安排572.10创建计划安排572.11乡镇引导572.1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82.13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方案582.14拟投入的项目班子592.15成果考核要求602.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0三报价文件格式61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61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613.3开标一览表格式623.4报价明细表格式633.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4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63.7监狱企业证明67第七部分评审办法68一、评审方法68二、评审标准69三、评审内容及标准70四、评审程序73五、评审中的其他事项75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79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80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82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书8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项目概况: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KC2024(CS)-039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景宁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其他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⑴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96722349@qq.com),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7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彬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8296质疑联系人:严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8-5610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传真:0578-5081333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传真:/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概况1、规划范围及规划依据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所有乡镇(不包含城区红星街道、鹤溪街道),包括英川镇、渤海镇、东坑镇、沙湾镇4个镇;澄照乡、景南乡、毛垟乡、秋炉乡、大地乡、梅岐乡、郑坑乡、大均乡、梧桐乡、大漈乡、标溪乡、家地乡、鸬鹚乡、雁溪乡、九龙乡15个乡,面积约1657平方公里。1.2.规划依据以《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等文件等为依据进行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2.1.现状分析与评估包括研究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城镇体检评估,并明确下一步提升和改进的方向。2.2.目标思路提出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发展定位、提升思路等。2.3.建设行动方案对景宁县基础设施现代化、公共服务现代化、经济产业现代化、人文环境现代化、综合治理现代化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指引,并梳理近期建设项目库提出近期建设计划。2.4.乡镇建设指引包括各乡镇目标及建设指引、城乡发展格局、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内容。2.5.实施保障管理保障机制、要素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内容等。3.服务标准建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深度达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二、项目总体要求1.编制目的:推进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工作开展,有效指导各乡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2.总体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城镇体检:结合景宁县发展基础,因地制宜谋划建设项目,并统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五个现代化建设以及重点区块建设。3.服务内容:《景宁畲族自治县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4.成果构成:成果由方案文本、图集和项目库表组成。方案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相一致。规划图集可结合文本配置。5.成果要求(1)包括行动方案文本(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提供的其它成果资料,双方协商后提供;(3)供应商还需对采购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三、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四、项目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和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