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张家港市教育局2024)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JSZC-320582-JZCG-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20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416.000000万元(采购包1:5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3150.000000万元;采购包3:21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416万元(采购包1:5110万元;采购包2:3150万元;采购包3:2156万元)

采购需求:

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24个月,即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老宅路133号
联系人:潘龙宪
联系电话:0512-58155293
采购包2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老宅路133号
联系人:潘龙宪
联系电话:0512-58155293
采购包3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老宅路133号
联系人:潘龙宪
联系电话:0512-58155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系人:林苗苗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苗苗
电话:0512-58699065

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标书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20项目属性: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2024年4月24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投标邀请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JSZC-320582-JZCG-G2024-002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1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20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416万元(采购包1:5110万元;采购包2:3150万元;采购包3:2156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0416万元(采购包1:5110万元;采购包2:3150万元;采购包3:2156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即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授权委托书。7.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28-2024-05-08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5-21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133号联系人:潘龙宪联系电话:0512-581552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联系人:林苗苗联系电话:0512-586990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苗苗电话:0512-586990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人员介绍、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9.2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0、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0.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标的物12.2.1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等。12.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2.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项目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3、技术及服务方案13.1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13.2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14、投标人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5、投标保证金15.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署17.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1.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1.1.1关于信用查询:26.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6.1.1.1.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6.1.1.1.3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6.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7.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7.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7.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7.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7.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1.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7.1.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27.1.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7.1.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7.1.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7.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1.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7.1.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7.1.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质疑29.1质疑形式29.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9.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9.1.3.4事实依据;29.1.3.5必要的法律依据;29.1.3.6提出质疑的日期。29.1.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5质疑的送达方式29.1.5.1质疑函应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2特别提示29.2.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9.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2.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3其他29.3.1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中标通知书30.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2、履约保证金32.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0%。3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六、货款支付6.1结付程序:6.2结付期限:6.3乙方收款账户: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七、税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九、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9.1.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9.1.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安保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并在相应支付的款额中进行抵扣。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2.1乙方在从事安保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9.2.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安保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9.2.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11.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1.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2.乙方的违约责任:11.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1.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1.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11.2.4乙方应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张家港最低工资标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和其他规定),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员工的任何责任。11.2.5乙方对自己员工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不承担乙方员工的任何相关责任。11.2.6若乙方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如下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1)被发现有转包行为的;(2)拖欠员工工资及因工作不当引发群众信访或媒体曝光的,核查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的;(3)中标单位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威胁、恐吓采购单位(学校)人员的;(4)有其它重大违规现象的。11.2.7中标单位需在约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学校的人员配备工作。若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配备到位,采购人有权另行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学校。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四、合同其他文件1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1.清单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一标段(采购包1)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一标段1.00项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包2)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二标段1.00项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三标段(采购包3)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张家港市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三标段1.00项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无注:(1)若本次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2)若本次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二、技术要求(一)人员配置表:1.一标段:共95所学校、365名保安(其中持有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40名)。序号区(镇)学校(单位)学段保安员配置人数其中持消防员证书的配置人数1保税区护漕港中学初中4 2保税区后塍学校九年一贯制4 3保税区白云学校小学3 4保税区白云学校后塍分校小学3 5保税区德积小学小学4 6保税区金港中心小学小学3 7保税区崇真小学小学5 8保税区文昌小学小学319保税区新塍小学小学4 10保税区中兴小学小学5 11保税区中兴小学南校区小学3 12保税区白云学校幼儿园彩虹园区幼儿园3 13保税区白云学校幼儿园学田园区幼儿园3 14保税区德积幼儿园幼儿园3 15保税区向阳幼儿园幼儿园3 16保税区小星星幼儿园幼儿园3 17保税区崇真幼儿园幼儿园4118保税区后塍幼儿园幼儿园3 19保税区南沙幼儿园幼儿园3120保税区文昌幼儿园幼儿园3121保税区新塍幼儿园幼儿园3122常阴沙常阴沙幼儿园幼儿园3 23经开区(杨舍镇)第六中学初中3124经开区(杨舍镇)第二中学初中5 25经开区(杨舍镇)第二中学北校区初中3 26经开区(杨舍镇)第二中学南校区初中3127经开区(杨舍镇)晨阳学校九年一贯制6 28经开区(杨舍镇)柏思幼儿园小学3 29经开区(杨舍镇)柏思幼儿园北园区小学3 30经开区(杨舍镇)晨阳学校城北校区小学4131经开区(杨舍镇)闸上小学小学3 32经开区(杨舍镇)暨阳实验小学小学5133经开区(杨舍镇)暨阳实验小学城西分校小学3 34经开区(杨舍镇)暨阳实验小学南校区小学5 35经开区(杨舍镇)白鹿幼儿园幼儿园3 36经开区(杨舍镇)晨阳幼儿园幼儿园3 37经开区(杨舍镇)景巷幼儿园幼儿园3138经开区(杨舍镇)泗港实验幼儿园幼儿园3139经开区(杨舍镇)泗港幼儿园幼儿园3 40经开区(杨舍镇)闸上幼儿园幼儿园3141经开区(杨舍镇)塘市幼儿园幼儿园5142经开区(杨舍镇)暨阳湖幼儿园幼儿园3143经开区(杨舍镇)西溪幼儿园幼儿园3144经开区(杨舍镇)福前实验幼儿园幼儿园3145经开区(杨舍镇)杨舍镇福前幼儿园幼儿园3 46局直属第一中学初中6 47局直属崇真高级中学高中(寄宿)6148局直属乐余高级中学高中(寄宿)5 49局直属沙洲中学高中(寄宿)7 50局直属沙洲中学北校区高中(寄宿)4151局直属常阴沙学校九年一贯制3 52局直属体育运动学校体校4 53局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网球学院体校5154局直属实验小学北校区小学4 55局直属实验小学东校区小学5 56局直属实验小学南校区小学5 57局直属实验小学泗港校区小学5158局直属实验小学西校区小学3159局直属云盘小学小学4 60局直属云盘小学悦丰校区小学4161局直属北庄幼儿园幼儿园3162局直属北庄幼儿园阳光锦程园区幼儿园3163局直属世茂幼儿园幼儿园3164局直属花园浜幼儿园幼儿园3 65局直属花园浜幼儿园东园区幼儿园3166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幼儿园3 67局直属机关幼儿园东园区幼儿园3 68局直属云盘实验幼儿园幼儿园3 69局直属悦丰幼儿园幼儿园3170局直属青少年实践基地直属(寄宿)5171局直属少年宫直属单位8172局直属张家港开放大学南校区职高2 73局直属张家港开放大学北校区职高(寄宿)6 74局直属二职中职高(寄宿)5 75局直属新中专校(三职中)/实训基地职高(寄宿)13176乐余镇崇实初中初中3 77乐余镇兆丰学校九年一贯制3 78乐余镇乐余中心小学小学4 79乐余镇乐余实验幼儿园幼儿园3180乐余镇乐余中心幼儿园幼儿园3 81乐余镇兆丰幼儿园幼儿园3182冶金园(锦丰镇)合兴初中初中3 83冶金园(锦丰镇)锦丰初中初中5 84冶金园(锦丰镇)三兴学校九年一贯制5 85冶金园(锦丰镇)合兴小学小学6186冶金园(锦丰镇)锦丰中心小学小学5187冶金园(锦丰镇)锦丰中心小学东校区小学3 88冶金园(锦丰镇)锦秀学校小学3 89冶金园(锦丰镇)沙洲小学小学4190冶金园(锦丰镇)锦丰中心幼儿园幼儿园5191冶金园(锦丰镇)锦丰中心幼儿园西园幼儿园3 92冶金园(锦丰镇)锦阳幼儿园幼儿园3193冶金园(锦丰镇)三兴幼儿园幼儿园3194冶金园(锦丰镇)沙洲幼儿园幼儿园3195冶金园(锦丰镇)永盛幼儿园幼儿园312.二标段:共58所学校、225名保安(其中持有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26名)。序号区(镇)学校(单位)学段保安员配置人数其中持消防员证书的配置人数1保税区港区初中初中5 2保税区南沙中学初中4 3保税区港区小学小学4 4保税区蓝天学校小学4 5保税区南沙小学小学3 6保税区南沙小学占文校区小学3 7保税区港区幼儿园幼儿园3 8保税区海港幼儿园幼儿园2 9保税区金港中心幼儿园幼儿园3 10保税区金香幼儿园幼儿园3111大新镇大新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6112大新镇大新中心小学小学5113大新镇大新中心幼儿园幼儿园3 14大新镇童星幼儿园幼儿园3 15大新镇新南幼儿园幼儿园3116高新区(塘桥镇)鹿苑中学初中3117高新区(塘桥镇)妙桥中学初中4118高新区(塘桥镇)塘桥初中初中4 19高新区(塘桥镇)梁丰高中高新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5120高新区(塘桥镇)金城学校小学3 21高新区(塘桥镇)鹿苑小学小学4 22高新区(塘桥镇)妙桥小学小学5 23高新区(塘桥镇)青龙小学小学4 24高新区(塘桥镇)塘桥中心小学小学5125高新区(塘桥镇)阳光学校/阳光小辰光幼儿园小学3 26高新区(塘桥镇)清禾幼儿园幼儿园3 27高新区(塘桥镇)鹿苑幼儿园幼儿园3128高新区(塘桥镇)妙桥幼儿园幼儿园3 29高新区(塘桥镇)塘桥中心幼儿园幼儿园4 30高新区(塘桥镇)新塘幼儿园幼儿园4131经开区(杨舍镇)第八中学初中4 32经开区(杨舍镇)第七中学初中3 33经开区(杨舍镇)第三中学初中4 34经开区(杨舍镇)乘航小学小学5135经开区(杨舍镇)东莱小学小学4136经开区(杨舍镇)梁丰小学小学4 37经开区(杨舍镇)梁丰小学西校区小学3 38经开区(杨舍镇)农联实验小学小学4139经开区(杨舍镇)乘航幼儿园幼儿园3 40经开区(杨舍镇)东莱幼儿园幼儿园3 41经开区(杨舍镇)农联幼儿园幼儿园3142经开区(杨舍镇)农联幼儿园幼儿园南园区幼儿园3143经开区(杨舍镇)杨舍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3 44局直属暨阳高级中学高中(寄宿)6145局直属梁丰高级中学高中(寄宿)10146局直属塘桥高级中学高中(寄宿)5 47局直属东渡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6 48局直属城南小学小学4149局直属江帆小学小学5 50局直属世茂小学小学5151局直属云盘小学沙洲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学5152局直属滨湖幼儿园幼儿园3153局直属江帆幼儿园幼儿园3 54局直属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幼儿园3155局直属梁丰幼儿园幼儿园5156局直属梁丰幼儿园东园区幼儿园3157局直属梁丰幼儿园南园区幼儿园2158局直属实验幼儿园沙洲湖园区幼儿园313.三标段:共39所学校、154名保安(其中持有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16名)。序号区(镇)学校(单位)学段保安员配置人数其中持消防员证书的配置人数1凤凰镇凤凰中学初中3 2凤凰镇港口学校九年一贯制513凤凰镇凤凰中心小学小学414凤凰镇绿丰学校/绿丰幼儿园小学4 5凤凰镇恬庄村校(含小学、幼儿园)小学3 6凤凰镇徐市小学小学3 7凤凰镇徐市幼儿园(飞翔幼儿园)幼儿园318凤凰镇凤凰中心幼儿园幼儿园3 9凤凰镇凤凰中心幼儿园西张分园幼儿园3110凤凰镇港口幼儿园幼儿园3111经开区(杨舍镇)塘市中学初中4 12经开区(杨舍镇)暨阳湖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6 13经开区(杨舍镇)城北小学小学5114经开区(杨舍镇)福前实验小学小学4 15经开区(杨舍镇)塘市小学小学5116经开区(杨舍镇)暨阳幼儿园幼儿园3117经开区(杨舍镇)东湖苑幼儿园幼儿园3 18经开区(杨舍镇)城北幼儿园幼儿园3 19经开区(杨舍镇)城北幼儿园北园区幼儿园3 20局直属梁丰初中初中5 21局直属梁丰初中西校区初中3122局直属凤凰高级中学高中(寄宿)6123局直属张家港高级中学高中(寄宿)7124局直属张家港市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6 25局直属特殊教育学校小学3 26局直属万红小学小学3 27局直属白鹿小学小学7 28局直属南苑幼儿园幼儿园3129局直属实验幼儿园幼儿园5 30局直属万红幼儿园幼儿园3 31局直属万红幼儿园云盘分园幼儿园3 32局直属老年大学直属单位3 33局直属张家港中专校职高(寄宿)8134南丰镇南丰中学初中3135南丰镇南丰小学小学4 36南丰镇南丰小学永联校区小学3137南丰镇南丰实验幼儿园幼儿园3138南丰镇南丰幼儿园幼儿园3 39南丰镇南丰幼儿园永联园区幼儿园3 (二)服务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要求:(1)资质要求:学校保安应为专职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证,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2)年龄性别:年满18周岁,首次聘用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在岗留聘保安员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原则上为男性。(3)文化程度: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4)品行要求: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及性格上的明显缺陷。(5)体质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身体缺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双眼裸视视力或矫正视力1.0以上;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6)技能要求:应掌握保安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权利义务、禁止行为,以及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等;应熟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熟知和掌握校园安保工作基本知识、业务和技能;会操作相关的防卫器械、消防器材、智能安防设备,具备应急、防暴的处置能力;会说普通话,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7)体能要求:应能够做到俯卧撑至少12个、立定跳远至少1.6米、1000米跑不超7分30秒。(8)优先原则: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公安武警学校毕业者优先。2.消防人员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本项目特别要求:凡是建有消防控制室(设在校园门卫室)的学校(详见以上人员配置表),需要持有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值班。消防员兼任保安员,需要在上岗前取得保安员证。(注:“四级及以上”包含:四级、三级、二级、一级。)3.管理人员要求:(1)中标单位需为每学校(校区)指派1名保安队长,从学校配置的保安员中择优选任。要求50周岁以下、一年以上校园保安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保安队长除完成保安员工作职责外,还要完成好以下工作职责:①负责管理本校保安队员,检查督导本校保安的日常工作情况,查阅各班组、各岗位的值班台帐,并将本校的保安工作情况整理汇总上报。②负责跟所在学校管理干部对接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的日常培训,并处理好各类应急性、临时性突发情况。(2)每个标段中标单位需在所服务的直属单位及区(镇)配置若干保安片长(配置数量为:标段一8人;标段二6人;标段三3人),从学校配置的保安员中择优选任。要求5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业务熟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保安片长除完成保安员的工作职责外,还要完成好以下工作职责:①负责跟片区各学校领导和所在区(镇)教管办对接管理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后,到片区内每所学校召开校园安保工作会议,邀请校领导参加,总结和布置保安工作。②检查督导所负责各学校的保安日常工作情况,查阅学校保安值班台帐,并将本辖区的校园保安工作情况整理汇总上报。③负责管理本辖区的校园保安队伍,检查督促保安队伍业务培训,指导保安队长处理好各类应急性、临时性突发情况。④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岗位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⑤通过巡检,对各个保安队员进行工作质量的监督,对工作中存在一般问题的队员加强培训,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队员报请上级处理。(3)每个标段中标单位需配置1名保安总监(项目负责人)和1名保安副总监,由中标单位管理层领导干部兼任,其中至少1名具备两年以上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至少1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均要求5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沟通、文字表达和应急处置能力。保安总监、副总监的工作职责:代表中标单位密切对接采购单位,及时汇报并协调处理涉及保安岗位的应急性、临时性校园安防工作;每周安排1天到市教育局安全保卫部门跟班巡视校园保安工作;负责做好所中标段范围内的保安工作总协调、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业务培训、考核、费用结算、保安管理系统数据维护等工作。(三)校园保安履职要求1.学校门卫执勤管理。①每所学校须有保安每天24小时在岗执勤;②上、放学时段,供学生进出的每扇校门不少于2名保安在岗执勤,若遇雨雪恶劣天气酌情增加保安参与执勤;③学生上课期间,主校门须不少于2名保安保持在岗执勤,次校门在人员进出时段须有保安在岗执勤,不供人员进出的校门实施封闭管理;④有师生寄宿的学校,夜间须不少于2名保安醒岗执勤;⑤学校举办重大活动(如校园运动会、展览会、文艺演出、家长会、重大考试、新生报名、结业式等)期间学校保安全部参与执勤。2.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管理。学校大门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开启,其他时间段实施封闭式管理模式。上放学时段保安在门外维护秩序(导护)、检查相关(接送)证件工作,并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签字批准的请假条,或有教师陪同方可离校。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接待,查验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手续,不容许进校的要给予耐心解释。管理校园周边车辆停放,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对校内车辆进行停车管理;上放学时段及时排除校门外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确保校门口的安全与畅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物品进出校园管理,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防危险物品、违禁品被带进校园。3.校园及周边巡逻工作。按学校规定的巡逻路线、巡逻频次(每天不少于5次),对校园常规点位和重点部位实施巡视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防止可疑人员可能对师生进行的各种侵害。每天上学前与放学后巡逻时,做好开门和关门工作。在清楼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脑、门窗等是否关好。规劝无理由滞留在校的学生及时离校,维护好在指定区域内等待家长接回的学生的纪律。夜间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的巡逻要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做好周末和节假日的安全巡逻保卫工作。4.物防技防设备使用。正确熟练地操作使用校园物防工具,如:防暴器材、防撞设施、执勤常规设备等。正确熟练地操作使用校内安全技防设施设备,如:一键报警、入侵报警、监控系统、消防控制主机及设备等。掌握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法。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对配备的相关工具、设施、器械要定位存放,妥善保管,便于应急使用。对缺失的器械或运行异常的设备,及时汇报学校负责人,并做好相应的补救应对措施。5.做好安全台账资料。根据学校服务事项要求、安防消防规定、保安服务条例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精神,按时、详细、如实填写相关记录,建立和完善记录表格和资料台账,标识清晰、整齐划一、便于取阅、按规保存。资料台账包括(不限于)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消防监控记录、人员进出登记、车辆物品登记、巡逻日志、防火检查、会议及培训、安全教育、专项检查、报警测试和资产台账、人员信息、排班表、设施报修维修记录等。6.做好卫生管理及其他工作。常态化做好校园门卫室等执勤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严禁在校门口及校园公共区域吸烟。主动劝阻校内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协助学校做好报刊杂志、信件以及寄存物品的收发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检查,收集、掌握、随时报告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和隐患。服从学校领导安排,配合做好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紧急性事件的处理工作。7.校园保安的举止规范。校园保安须按时上下岗、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离岗。上岗时,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衣扣整齐,不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且按规定佩戴防卫工具和通信、报警用具。执勤时,仪表整洁,精神饱满,不准蓄胡子、留长发或将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颜色,不戴有色眼镜。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须立于校门口执勤,注意站姿挺拔,不准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等。当班期间,不得与他人闲聊,禁止吃零食、玩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学校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服务来访人员时要语言热情规范,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呵斥学生及家长,不做影响学校人员形象的事情。8.校园保安的禁止行为。保安员在履行保安职责和提供服务时,不得出现以下行为:酒后上岗或在值班时间饮酒;与师生及家长发生争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四)设备要求中标单位须在保安进驻前为派驻的所有校园保安员提供经采购单位确认的统一工作服及保安装备,保安装备至少包括:按值班在岗的保安员数量配备的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对讲机1个/人、安全钢叉2套/校门)、覆盖学校巡逻点位的智能化巡更设备等,全部工作装备、软件使用和消耗材料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五)校园保安考核办法合同协议期内,采购单位指导各学校(单位)每月对保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所得分值(总分100分)与该校保安服务费用拨付挂钩(学校每月的合同价款=中标人均单价×该校当月保安人员总人数×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学校保安服务当月考核评分在96分及以上的,采购单位全额支付该校当月服务费;当月最终得分在86~95分的,扣除该校当月服务费的2%;当月最终得分在76~85分的,扣除该校当月服务费的5%;当月最终得分在66~75分的,扣除该校当月服务费的9%;当月得分低于66分的,扣除该校当月服务费的15%。学校保安服务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6分或合同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6分的,采购单位终止该中标单位为该学校提供的保安服务。1.考核办法:各学校(单位)组织检查组对本校保安工作每周检查1次,教育局组织网格化巡查组对校园保安工作每月巡查1次,市教育局机关每学期对学校保安工作巡查1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主管科室及市级以上部门派出的检查督导组、明察暗访工作组不定期对学校保安工作进行抽查。凡在以上各类检查(包括学校周自查、网格月互查、机关学期巡查、部门派遣抽查)中发现并确认中标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达要求的,予以相应扣分。对保安工作有优异表现的,予以相应加分。由各学校负责每月汇总扣分、加分情况并线上填报至全市校园保安考核系统,经市教育局安保科审核确认后反馈给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对评分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2.扣分标准:对照本文件“采购需求”第四项“校园保安履职要求”列具的内容,①在“学校门卫执勤管理”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0分;②在“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管理”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10分;③在“校园及周边巡逻工作”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8分;④在“物防技防设备使用”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8分;⑤在“做好安全台账资料”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5分;⑥在“做好卫生管理及其他工作”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5分;⑦在“校园保安的举止规范”方面不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5分;⑧在“校园保安的禁止行为”方面有违反的,每项每次扣20分;⑨因中标单位的管理不当致使出现较大失误时(人事、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制度不健全,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由于保安人员工作不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等),每项通报问题经核实,视情扣10-30分。3.加分标准:保安工作有如下情形的,每项视情加5-10分:①配合采购单位(学校)完成本职工作以外的较重任务且效果良好的;②有突出贡献受到主管部门、师生书面表扬的;③为保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表现英勇的;④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⑤向采购单位(学校)提交合理化建议或计划书、意见书经采纳实施后,对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成效显著的;⑥对于突发事件采取应对措施得当,为采购单位(学校)挽回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⑦有其他优异表现的。(六)其他说明1.中标单位须在保安进驻前为派驻的所有校园保安组织岗前体检,体检合格并办理好健康证后上岗,体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须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暑期集中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并接受教育部门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中标单位派驻保安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交人员派遣单及其验审材料(含身份证、保安员证、体检证明、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并通知保安员接受岗位基本技能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持采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学校报到上岗。2.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中标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亡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进驻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流动,无特殊缘由不得擅自调动人员。确需调动调离或更换派驻人员(退休、解聘除外),应事先征询学校主要领导意见且提前一周向市教育局安保部门报备。如遇服务场所调整、迁移或撤并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应提前15天书面告知中标单位,合同内容作相应调整(更换服务地址或合同终止);如遇学校人数变化、开启校门数量增减等学校安保需求变化,需要增减保安人员数量时,采购单位提前书面告知中标单位;服务人员中途发生增减的,按中标单位报价据实结算。4.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合同履约(2024年6月30日23:59分)之前向采购人提供标段一365个岗位、标段二225个岗位、标段三154个岗位的每所学校保安人员名单、保安人员上岗证原件、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相关证件。采购人发现提供人员名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学校岗位配置要求不一致、上岗证数量有缺失等情况,有权终止中标方的该学校保安派驻资格,调整为由其他能够提供符合学校岗位配置要求条件的其他中标方派驻,如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投标人必须依法规范用工,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未退休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费测算明细表中应载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及员工工资)。保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费用一并包含在中标价中。6.中标单位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制订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奖惩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按照校园安防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活动。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培训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方面应当接受辖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遵守所在学校(单位)有关校园管理制度。鉴于本项目相关校园为反恐防暴工作重点单位,中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反恐防暴能力,有科学的反恐防暴方案,提高对威胁的识别和反应能力,保障师生和校园的生命财产安全。7.投标单位针对项目特性自行细化服务方案,包括综合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整体分析,管理模式、特点,管理设想、计划,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招聘办法、薪酬方案、管理流程、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培训方案(投标单位需为本项目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及时间,培训方式及对象)、反恐防暴工作能力和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校园反恐防暴工作的能力和方案)、员工分流方案(投标单位提供保安人员因年龄因素换岗转岗、调整分流等劳动关系稳妥安置方案)、智能管理方案(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服务场所分散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数字化手段辅助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措施方案)。8.采购单位为派驻学校(单位)保安人员提供基本的办公场所、办公桌椅、微波炉、空调、值班电话和校园安防监控设备。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采购单位不提供保安工作餐,保安在学校食堂用餐享受教职工同等待遇。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1.1、服务期限24个月(自2024年7月1日到2026年6月30日)2货款支付2.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合同款结算手续。2.2、结付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10%作为预付款。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采购人认可后开始进场进行管理。按月进行考核,第一年度服务期满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服务费(扣除一年的考核扣款);第二年度服务期满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费(扣除一年的考核扣款)。3投标货币3.1、投标货币人民币4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4.1、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四、其他部分无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报价,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报价。中标顺序按己确定的标段顺序逐个确定,每个标段的最高得分者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中满1个标段后将自动失去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投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3、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二、评标标准(三个标段均适用)1价格分1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0(保留二位小数)。2技术服务方案60.0分2.1综合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分析,管理模式、特点,管理设想、计划,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2.2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招聘办法、薪酬方案、管理流程、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和责任制度。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2.3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及时间,培训方式及对象。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2.4反恐防暴工作能力和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校园反恐防暴工作的能力和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2.5员工分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员工分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应包括保安人员因年龄因素换岗转岗、调整分流等劳动关系稳妥安置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2.6智能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能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应包括针对本项目服务场所分散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数字化手段辅助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措施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略或内容基本无实质性意义的得4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3技术人员队伍10.0分根据投标单位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人员名单满足所投标段项目需求的充足率以及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充足率=(提供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数量/项目标段需求数量)*100%。(1)提供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名单的充足率≥100%,且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派驻的消防员技术岗位人员100%满足本标段项目需求的,得10分;(2)70%≤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的充足率﹤100%,且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派驻的消防员技术岗位人员100%满足本标段项目需求的,得8分;(3)40%≤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的充足率﹤70%,且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派驻的消防员技术岗位人员100%满足本标段项目需求的,得6分;(4)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的充足率﹤40%,且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派驻的消防员技术岗位人员100%满足本标段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派驻的消防员技术岗位人员100%满足本标段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官网数字证书信息截图,以及投标单位为消防设施操作员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不提供的不得分)4履约能力20.0分4.1类似业绩投标单位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反映出相关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反映,须提供其他材料予以佐证)。4.2相关奖项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4.3体系认证投标单位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六、经费测算表七、服务方案八、消防员技术岗位材料及承诺函格式九、投标人情况介绍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6、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格式见后);8、投标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1、商务条款的实质性格式序号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的实质性格式序号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6.经费测算表经费测算明细表序号项目测算依据和测算式月支出(元)总支出(元)备注1员工工资                 2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                 4服务用品费用                 5意外保险费用                 6劳保用品                 7办公费用                 8其它费用                 9税金                10……                合计注:1.以上表格必须如实提供,内容表述不全的可自行添加。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经费测算明细表。七、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八、消防员技术岗位材料及承诺函格式1.相关材料2.承诺函格式承诺函张家港市教育局: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合同履约(2024年6月30日23:59分)之前向采购人提供标段一40个岗位、标段二26个岗位、标段三16个岗位的消防员技术岗位持证人员名单、技能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原件、保安人员上岗证原件、劳动合同。采购人发现提供人员名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学校消防技术岗位配置要求不一致、上岗证数量有缺失等情况,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合同约定,调整为其他能够提供符合学校岗位配置要求条件的其他中标方,如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自定,可参考如下)1.类似业绩2.相关奖项3.体系认证……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