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公安局2024)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CD2024-0015)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
项目编号:CD2024-0015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协商承诺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协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83113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413、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19、28866413、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4041702).zip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委托人):广州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受托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代理协议。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1.项目内容: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清单》及项目详细资料)2.采购预算:2,980,000元人民币3.委托目的:确定项目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关的义务。2.执行回避制度。3.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4.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准确性。如有特殊采购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5.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对其进行资格预审,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6.审定集中采购机构拟定的采购文件。7.配合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采购工作,组织现场考察活动,协助召开答疑会。8.派员参加开标、评标或评审会议。9.根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10.若采购项目出现废标情形,授权集中采购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11.依据采购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将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2.组织对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13.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14.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妥善保存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5.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向集中采购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所列收费标准计算。第三条集中采购机构权利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相关工作。2.执行回避制度。3.接收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资料。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交由采购人确认。5.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6.按照采购项目的要求,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和派发项目文件。7.根据采购项目需要主持召集答疑会。8.组织开标、评标(谈判、磋商、询价或协商)。9.向采购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投标人或未成交供应商。10.若采购项目出现废标情形,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1.编写采购活动记录。12.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保存项目的采购文件。13.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14.解答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第四条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共同遵守下列约定1.采购文件表述的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家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完全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2.采购文件表述的采购需求不得列入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不得列入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它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第五条其他条款1.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2.本协议执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调。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交易系统之日起生效,直至采购项目完成(签订采购合同)为止。4.本协议一式两份,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采购人(盖章或加盖电子签章):,集中采购机构(盖章或加盖电子签章):签订日期:2024年3月28日,签订日期:2024年3月28日联系人:电话:地址:,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请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4,4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采购包采购包名称供应商名称1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邀请供应商列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协商承诺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协商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地点: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联系方式:831133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413、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119、28866413、288661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3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法律依据根据部局、省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要根据当地道理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提出电动自行车登记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并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牌证。三、项目内容及需求:(一)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服务,中标人设立服务网点为群众、电动车销售企业、民生行业企业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牌证服务。(二)本项目报单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元/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440.00万元。2024年度安排420万元,2025年度安排720万元,2026年度安排300万元。(三)服务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四)服务方式要求:1、中标人在全市区域提供不少于100个符合电动自行车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其中各区的每个镇或者街道不少于1个登记上牌点,每个登记上牌点不得少于10㎡,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不少于50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效率,每个登记上牌点对外开放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18时。并且需要设置项目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总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动自行车号牌保存、管理、发放、档案存放以及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打印、邮寄封装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场所。2、登记点需要设置业务受理区、查验区(包括照相、拓印、固封等功能),需配备牌证保险柜、业务电脑、全景监控设备,并在有条件的登记点设置安全学习区,各功能场所设置应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登记业务。3、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要求不少于配置2名工作人员开展登记上牌,且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技能不符合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4、设立不少于一个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档案储存库,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和防盗要求,配备必要的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盗设施设备,应当能够保证牌证和资料的保管安全。同时要做好牌证的发放、管理和定期清点工作。5、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电动自行车外,还应当提供带牌销售企业、民生行业企业的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各区按照镇或街道区划,各建立一支上牌团队,为全市已授权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企业和民生行业企业进行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系统后台审核团队,为群众线上自主提交的登记资料登记登记进行初步审核;条件成熟的,提供上门登记的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6、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通过采购人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且符合以下要求:(1)中标人具备专用局域网或符合信息安全规范并与采购人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的登记上牌系统,在“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转入登记”等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方便采购人-第4页-进行查询和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优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2)软硬件和网络配置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中标人负责提供系统免费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3)按照公安系统的管理要求,加强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管理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用户名管理,配合采购人进行系统管理工作,对于信息系统和系统数据,中标人均按照采购人保密管理规定执行。(4)中标人免费建立相关登记上牌业务系统,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免费进行后续升级和运维工作。(五)服务工作内容:1、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完成电动自行车在办理新车注册、旧车过户等登记业务过程中对车辆进行查验、采集数据和图片,以及在办理补换牌证、信息变更、注销、质量问题退车等综合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2、审查电动自行车产品随车合格证,按照规范要求查验电动自行车,核验CCC认证证书,拓印并核对车辆编码拓印膜。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3、审查《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录入登记信息,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4、采集并打印车辆左前45度、左后45度照片各一张导入登记系统。5、待受理审批通过后,制作、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寄递的提供便捷寄递服务,按相关标准收取群众寄递费用,不得以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名义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6、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并按照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档案资料存放,管理项目相关的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7、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数量,提供服务期间,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纳入当季度考核评分中扣分。8、中标人对受理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车辆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管理,不得泄露相关个人信息,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电动自行车号牌、证件。9、中标人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过程中,严禁擅自增设许可条件,严禁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严禁违规强制群众购买商业保险、诱导群众接受购买牌架等其他产品或服务。10、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政策、法规、上级需求变动导致服务内容需要调整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四、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管理要求(1)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服务操作制度;(2)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制度;(3)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系统使用制度;(4)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废品管理制度;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中标人应当按照规定为群众提供登记,并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证照邮递的,应在制作当天交寄递部门寄递。3、服务期内,根据电动自行车实际登记需要按采购人要求在广州范围内新增相应的服务网点,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4、中标人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六、支付方式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采购人办理合同首次付款支付手续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第5页-银行履约保函,该银行履约保函为地级市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至采购人造成损失的。2、合同服务期内,按照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每季度以成交单价乘以提供登记服务的数量(登记业务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与服务考核评分挂钩进行结算,中标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提供有效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相应付款期限。实付款结算方法为:上一季度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数量(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统一成交单价×季度结算费用支付比例。3、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七、服务考核评分细则(一)服务评价采购人在每季度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期间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给出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包括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完成时间、服务质量、操作规范等情况。(二)评分方法1、提供登记服务完成时间(60分)评价分为:特别满足(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全部预约量的服务工作要求、内容且响应速度快,60分)、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55分)、比较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响应速比较慢,50分)、不满足(不符合关于处理时限的要求,但延迟时间或者提供服务的紧急程度还在可以忍受范围内(45分)、严重延迟(响应延迟60分钟以上,35分)。2、服务质量(40分)评价分为:优(40分)、良(30分)、中(20分)、差(10分)。从以下方面考察:登记数据—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的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业务的受理条件、收集受理资料档案规范准确。诚信度—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符合新国标的合标车辆进行外观查验结论,拓印条的采集等等,不弄虚作假,不欺骗采购人。牌证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存在丢失或人为原因错误制证情况的。信息安全—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的管理,做好系统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系统维护—每天做好系统数据更新,及时处理好系统出现的故障。服务管理—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三)绩效每季度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一次评价,将存在的问题通报中标人,中标人应于1周内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应该包括整改计划、整改内容等。每次服务评价在该季度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进行,由采购人的两人签字方有效,每次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评分结果与合同款支付及合同执行挂钩,具体考评情况如下:(1)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100%支付。(2)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80分但小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90%支付。(3)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60分但小于8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85%支付。(4)当季度总评小于60分的,按照季度结算费用的80%支付。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第6页-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1.0014,400,000.0014,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响应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单一来源采购人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8页-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本表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本表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4报价形式采购包1:单价5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6现场踏勘否7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8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其他补充事宜:9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0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1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2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3其他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开标解密时长一小时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其配套的政策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单一来源项目,是以协商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协商。2.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协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响应的费用不论协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协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采购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采购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48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49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0页-格式十九:(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中获成交资格(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我方保证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成交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响应)保函(或保险凭证)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相关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应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51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52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53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54页--第55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56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57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请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4,4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采购包采购包名称供应商名称1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邀请供应商列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协商承诺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协商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地点: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联系方式:831133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413、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119、28866413、288661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法律依据根据部局、省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要根据当地道理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提出电动自行车登记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并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牌证。三、项目内容及需求:(一)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服务,中标人设立服务网点为群众、电动车销售企业、民生行业企业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牌证服务。(二)本项目报单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元/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440.00万元。2024年度安排420万元,2025年度安排720万元,2026年度安排300万元。(三)服务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四)服务方式要求:1、中标人在全市区域提供不少于100个符合电动自行车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其中各区的每个镇或者街道不少于1个登记上牌点,每个登记上牌点不得少于10㎡,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不少于50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效率,每个登记上牌点对外开放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18时。并且需要设置项目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总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动自行车号牌保存、管理、发放、档案存放以及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打印、邮寄封装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场所。2、登记点需要设置业务受理区、查验区(包括照相、拓印、固封等功能),需配备牌证保险柜、业务电脑、全景监控设备,并在有条件的登记点设置安全学习区,各功能场所设置应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登记业务。3、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要求不少于配置2名工作人员开展登记上牌,且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技能不符合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4、设立不少于一个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档案储存库,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和防盗要求,配备必要的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盗设施设备,应当能够保证牌证和资料的保管安全。同时要做好牌证的发放、管理和定期清点工作。5、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电动自行车外,还应当提供带牌销售企业、民生行业企业的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各区按照镇或街道区划,各建立一支上牌团队,为全市已授权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企业和民生行业企业进行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系统后台审核团队,为群众线上自主提交的登记资料登记登记进行初步审核;条件成熟的,提供上门登记的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6、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通过采购人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且符合以下要求:(1)中标人具备专用局域网或符合信息安全规范并与采购人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的登记上牌系统,在“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转入登记”等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方便采购人进行查询和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优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2)软硬件和网络配置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中标人负责提供系统免费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3)按照公安系统的管理要求,加强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管理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用户名管理,配合采购人进行系统管理工作,对于信息系统和系统数据,中标人均按照采购人保密管理规定执行。(4)中标人免费建立相关登记上牌业务系统,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免费进行后续升级和运维工作。(五)服务工作内容:1、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完成电动自行车在办理新车注册、旧车过户等登记业务过程中对车辆进行查验、采集数据和图片,以及在办理补换牌证、信息变更、注销、质量问题退车等综合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2、审查电动自行车产品随车合格证,按照规范要求查验电动自行车,核验CCC认证证书,拓印并核对车辆编码拓印膜。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3、审查《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录入登记信息,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4、采集并打印车辆左前45度、左后45度照片各一张导入登记系统。5、待受理审批通过后,制作、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寄递的提供便捷寄递服务,按相关标准收取群众寄递费用,不得以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名义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6、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并按照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档案资料存放,管理项目相关的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7、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数量,提供服务期间,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纳入当季度考核评分中扣分。8、中标人对受理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车辆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管理,不得泄露相关个人信息,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电动自行车号牌、证件。9、中标人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过程中,严禁擅自增设许可条件,严禁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严禁违规强制群众购买商业保险、诱导群众接受购买牌架等其他产品或服务。10、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政策、法规、上级需求变动导致服务内容需要调整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四、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管理要求(1)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服务操作制度;(2)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制度;(3)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系统使用制度;(4)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废品管理制度;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中标人应当按照规定为群众提供登记,并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证照邮递的,应在制作当天交寄递部门寄递。3、服务期内,根据电动自行车实际登记需要按采购人要求在广州范围内新增相应的服务网点,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4、中标人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六、支付方式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采购人办理合同首次付款支付手续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该银行履约保函为地级市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至采购人造成损失的。2、合同服务期内,按照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每季度以成交单价乘以提供登记服务的数量(登记业务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与服务考核评分挂钩进行结算,中标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提供有效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相应付款期限。实付款结算方法为:上一季度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数量(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统一成交单价×季度结算费用支付比例。3、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七、服务考核评分细则(一)服务评价采购人在每季度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期间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给出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包括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完成时间、服务质量、操作规范等情况。(二)评分方法1、提供登记服务完成时间(60分)评价分为:特别满足(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全部预约量的服务工作要求、内容且响应速度快,60分)、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55分)、比较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响应速比较慢,50分)、不满足(不符合关于处理时限的要求,但延迟时间或者提供服务的紧急程度还在可以忍受范围内(45分)、严重延迟(响应延迟60分钟以上,35分)。2、服务质量(40分)评价分为:优(40分)、良(30分)、中(20分)、差(10分)。从以下方面考察:登记数据—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的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业务的受理条件、收集受理资料档案规范准确。诚信度—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符合新国标的合标车辆进行外观查验结论,拓印条的采集等等,不弄虚作假,不欺骗采购人。牌证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存在丢失或人为原因错误制证情况的。信息安全—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的管理,做好系统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系统维护—每天做好系统数据更新,及时处理好系统出现的故障。服务管理—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为准)。(三)绩效每季度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一次评价,将存在的问题通报中标人,中标人应于1周内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应该包括整改计划、整改内容等。每次服务评价在该季度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进行,由采购人的两人签字方有效,每次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评分结果与合同款支付及合同执行挂钩,具体考评情况如下:(1)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100%支付。(2)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80分但小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90%支付。(3)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60分但小于8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85%支付。(4)当季度总评小于60分的,按照季度结算费用的80%支付。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采购人发函中标人约定开始时间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1.0014,400,000.0014,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响应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单一来源采购人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4报价形式采购包1:单价5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6现场踏勘否7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8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其他补充事宜:9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0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 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1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2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3其他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开标解密时长一小时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其配套的政策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单一来源项目,是以协商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协商。2.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协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响应的费用不论协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协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登记,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7.纪律与保密事项7.1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7.2在确定结果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和评价时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7.3获得本采购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协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采购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7.4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协商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披露。7.6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8.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8.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8.2除非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9.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报价的项目,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报价;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报价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理解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响应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响应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协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8.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8.2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3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8.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启、协商和结果确认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协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首次报价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响应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报价一览表要求为准)。开启程序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协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协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开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结果确认3.1结果公告: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同步在云平台发送成交通知书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协商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何晓蕾电话:020-28866163传真:\邮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监督部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的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协商要求及程序一、协商要求1.协商原则协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协商的基本依据,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2.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3.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协商程序1.确定供应商资格资格性审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者,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协商承诺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协商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协商承诺书》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协商承诺书》。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符合性审查内容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 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 2.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 ★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1)评审期间, 协商供应商没有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 或更正的。 2) 协商供应商对采购人、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3)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协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服务指标、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协商。除协商过程中发生实质性内容变动外,后一轮报价不得超过前一轮报价,否则执行前轮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协商情况退出协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服务指标、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4.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并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协商情况记录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金额为限适度下调,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5.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协商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项目采购失败处理出现下列情况将作采购失败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协商小组不认可、不接受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或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以及协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采购失败的项目,协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服务方):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二、服务方式要求1、乙方在全市区域提供不少于100个符合电动自行车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其中区域各区的每个镇或者街道不少于1个登记上牌点,每个登记上牌点不得少于10㎡,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不少于50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效率,每个登记上牌点对外开放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18时。并且需要设置项目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总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动自行车号牌保存、管理、发放、档案存放以及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打印、邮寄封装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场所。2、登记点需要设置业务受理区、查验区(包括照相、拓印、固封等功能),需配备牌证保险柜、业务电脑、全景监控设备,并在有条件的登记点设置安全学习区,各功能场所设置应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登记业务。3、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要求不少于配置2名工作人员开展登记上牌,且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技能不符合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服务方乙方予以更换。4、设立不少于一个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档案储存库,每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和防盗要求,配备必要的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盗设施设备,应当能够保证牌证和资料的保管安全。同时要做好牌证的发放、管理和定期清点工作。5、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电动自行车外,还应当提供带牌销售企业、民生行业企业的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各区按照镇或街道区划,各建立一支上牌团队,为全市已授权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企业和民生行业企业进行上门查验和登记服务;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系统后台审核团队,为群众线上自主提交的登记资料登记登记进行初步审核;条件成熟的,提供上门登记的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6、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通过甲方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且符合以下要求:(1)乙方具备专用局域网或符合信息安全规范并与甲方指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的登记上牌系统,在“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转入登记”等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方便甲方进行查询和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优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2)软硬件和网络配置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乙方负责提供系统免费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满足甲方使用需求;(3)按照公安系统的管理要求,加强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管理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用户名管理,配合甲方进行系统管理工作,对于信息系统和系统数据,乙方均按照甲方保密管理规定执行。(4)乙方免费建立相关登记上牌业务系统,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免费进行后续升级和运维工作。三、服务工作内容:1、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完成电动自行车在办理新车注册、旧车过户等登记业务过程中对车辆进行查验、采集数据和图片,以及在办理补换牌证、信息变更、注销、质量问题退车等综合业务过程中采集数据和图片,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2、审查电动自行车产品随车合格证,按照规范要求查验电动自行车,核验CCC认证证书,拓印并核对车辆编码拓印膜。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3、审查《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录入登记信息,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4、采集并打印车辆左前45度、左后45度照片各一张导入登记系统。5、待受理审批通过后,制作、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寄递的提供便捷寄递服务,按相关标准收取群众寄递费用,不得以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名义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6、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并按照甲方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档案资料存放,管理项目相关的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7、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数量,提供服务期间,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乙方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乙方责任为准),纳入当季度考核评分中扣分。8、乙方对受理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车辆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管理,不得泄露相关个人信息,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电动自行车号牌、证件。9、乙方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过程中,严禁擅自增设许可条件,严禁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严禁违规强制群众购买商业保险、诱导群众接受购买牌架等其他产品或服务。10、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政策、法规、上级需求变动导致服务内容需要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四、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管理要求(1)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服务操作制度;(2)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制度;(3)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系统使用制度;(4)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废品管理制度;五、其他要求1、乙方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为群众提供登记,并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证照邮递的,应在制作当天交寄递部门寄递。3、服务期内,根据电动自行车实际登记需要按甲方要求在广州范围内新增相应的服务网点,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4、乙方建立的相关登记上牌业务系统的应用软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并拥有专利申请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第三方复制、销售该应用软件。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害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因知识产权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六、合同金额1、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统一成交单价:¥5元/台(小写);人民币伍元/台(大写)。2、合同金额:¥(小写)3、合同金额为整体包干价(包含提供服务人员费用支出、打印耗材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软件系统费用)、维护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4、乙方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乙方和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响应总价均不予调整,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5、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6、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七、付款方式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办理合同首次付款支付手续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该银行履约保函为地级市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至甲方造成损失的。2、合同服务期内,按照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每季度以成交单价乘以提供登记服务的数量(登记业务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与服务考核评分挂钩进行结算,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提供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付款期限。实付款结算方法为:上一季度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数量(以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完成归档的数量为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统一成交单价×季度结算费用支付比例。3、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4、付款方:甲方:收款方:乙方。5、开具发票: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6、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8、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收款资料准确无误,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收款资料完成付款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八、服务期限24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项目以上一合同周期服务结束,甲方发函乙方约定开始时间为准。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办理付款手续,每逾期1天,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履行服务和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2、如乙方登记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据不规范,造成相关当事人出现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为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业务的,每发现一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登记数据及监控资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正式发票及报销资料导致款项未能及时办理支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负。5、乙方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让任何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乙方造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所有人群众或企业信息泄露,每发现一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消除社会影响。7、乙方擅自增设上牌许可条件,以上牌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群众上牌以外费用的,每发现一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消除社会影响。乙方被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继续再违约实施同样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违反甲方日常管理等制度规定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甲方保密协议、日常管理等制度规定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甲方及第三人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0、乙方自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在甲方办理首次财政支付申请前,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银行履约保函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12、乙方造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所有人车辆号牌发生丢失、损坏的,每发现十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消除社会影响。十、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项目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延长了完成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长。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内容的变更,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止。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2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6、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7、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8、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移送甲方,且不得复制、摘抄、刻录及其他方式进行留存。十一、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同各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三、其它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2)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定);(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注: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作出有比协商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则乙方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协商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2、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协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3、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5、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6、各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7、各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并由过错方负责处理因上述原因而产生的纠纷。8、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9、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十四、合同附件(1)服务考核评分细则(2)保密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服务考核评分细则(一)服务评价甲方在每季度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期间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给出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包括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完成时间、服务质量、操作规范等情况。(二)评分方法1、提供登记服务完成时间(60分)评价分为:特别满足(每个登记上牌点具备每天完成全部预约量的服务工作要求、内容且响应速度快,60分)、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55分)、比较满足(符合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响应速比较慢,50分)、不满足(不符合关于处理时限的要求,但延迟时间或者提供服务的紧急程度还在可以忍受范围内(45分)、严重延迟(响应延迟60分钟以上,35分)。2、服务质量(40分)评价分为:优(40分)、良(30分)、中(20分)、差(10分)。从以下方面考察:登记数据—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的预审核、查验、登记信息录入、变更、过户、注销、补换牌证业务的受理条件、收集受理资料档案规范准确。诚信度—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符合新国标的合标车辆进行外观查验结论,拓印条的采集等等,不弄虚作假,不欺骗甲方。牌证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牌证存在丢失或人为原因错误制证情况的。信息安全—系统数据边界使用接口的管理,做好系统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系统维护—每天做好系统数据更新,及时处理好系统出现的故障。服务管理—每月的投诉、信访数量不能超过当月电动自行车登记量的千分之一(投诉件经查实属乙方责任为准),避免出现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的投诉数量(投诉件经查实属乙方责任为准)。(三)绩效每季度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价,将存在的问题通报乙方,乙方应于1周内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应该包括整改计划、整改内容等。每次服务评价在该季度服务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由甲方的两人签字方有效,每次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评分结果与合同款支付及合同执行挂钩,具体考评情况如下:(1)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100%支付。(2)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80分但小于9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90%支付。(3)当季度总评大于或等于60分但小于80分的,按照当季度结算费用的85%支付。(4)当季度总评小于60分的,按照季度结算费用的80%支付。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乙方作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遵守以下协议:一、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二、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密的秘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三、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公开、展示、泄露有关项目成果及相关的软件、源程序代码、文档资料、数据、内部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四、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便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也应该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需范围内使用。五、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六、不得将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到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时,不得随便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七、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使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八、严禁泄露公安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在对外科技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九、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十、今后乙方如离开甲方工作岗位,不得泄露所知悉的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十一、如发生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文档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十二、乙方须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当天把领取的项目招标文件(含涉密部分)交还甲方。十三、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持续、长期有效。乙方如未能遵守以上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视情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广州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6250采购项目编号:CD2024-0015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协商承诺书二、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协商承诺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确认收到你方提供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CD2024-0015]的单一来源协商采购文件,已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响应报价。据此我方承诺如下:(一)我方在参与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协商的一切事宜。(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二)所有与本协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报价一览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报价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234……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