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任务 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 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2024)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23]JYG①[CS]2024001-2、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3]JYG①[CS]2024001-2
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1
1(项)
否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2
1(项)
否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3
1(项)
否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8 至 2024-05-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09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16-1号)
六、开启
时间:2024-05-09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16-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
联系方式:0596-311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16-1号
联系方式:0596-32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月梅
电话:0596-322617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文件集.zip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623-00040[2024]00073项目编号:[350623]JYG①[CS]2024001-2采购人: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4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2.备案编号:CGXM-2024-350623-00040[2024]000733.项目编号:[350623]JYG①[CS]2024001-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11.004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21.0035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31.003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采购包3: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3: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3页-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采购包3: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邮编:363200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0596-311206514、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16-1号邮编:363200联系人:小苏、小詹联系电话:0596-3226177-第4页-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5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包2:采购包2:采购包2: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第8页--第8页--第8页--第8页-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第9页--第9页--第9页--第9页-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3.2.1-第10页--第10页--第10页--第10页-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96页-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97页-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98页-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9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00页-附件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101页-附件7-1-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102页-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最后报价单价(现场)数量最后报价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若供应商可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则供应商应填写“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单个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103页-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04页--第105页-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623-00040[2024]00073项目编号:[350623]JYG①[CS]2024001-2采购人: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4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环境监测任务委托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2.备案编号:CGXM-2024-350623-00040[2024]000733.项目编号:[350623]JYG①[CS]2024001-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11.004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21.0035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环境监测服务31.003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采购包3: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采购包3: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邮编:363200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0596-311206514、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16-1号邮编:363200联系人:小苏、小詹联系电话:0596-3226177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包3: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采购包3: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采购包3: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评标先后顺序分别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招标失败的采购包除外),磋商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则其成交的优先顺序按采购包评标顺序,例如某磋商供应商是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其采购包2及后续的采购包投标无效,以此类推。但如若按照前述规则认定某一采购包的有效磋商供应商,而该采购包出现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时,则该采购包不再适用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的规则,例如:采购包3有4个合格磋商供应商,分别为A、B、C、D,A是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B是采购包2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采购包3就不再适用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的规则,4个磋商供应商均进入评分程序。评审结束后,当出现某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成交供应商,评标时不适用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的这一规则也同样适用于递补成交供应商。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漳浦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 (0,100]万元, 1.5% ;(100,500]万元, 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或现金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 (2)其他:1、质疑受理的其它补充要求: 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不接受多次质疑。 2、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当包含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供应商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因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原因未缴纳社保费用的,须附上相关说明(格式自拟)和当地暂缓缴交通知截图))。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注:因后期做备案材料,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文件的编制:纸质投标文件若厚度超过8cm,可分册提供,但需注明册号。5、本项目接受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开标或现场参与。选择远程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程序开启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选择远程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应在二次报价程序开启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填写,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二次报价,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2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需求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需求分析、服务内容分析、结果要求分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2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实施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需求、业务流程、服务保障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存在问题分析、现场实际情况解决方案、监测注意事项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4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进度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计划与方案后续安排、保证最终服务期目标的完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5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检测信息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检测信息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的报表、报告及提供分析数据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6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设备配置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数量、配置情况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7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响应预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应急响应预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与措施方案、应急准备方案、应急人员安排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全程跟踪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全程跟踪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程跟踪、服务需求、问题整改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考评制度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0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措施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具体措施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样品发放、测定方式、测定程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投入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人员投入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投入计划表、职责分工、人员管理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监测工作团队成员的学历及职称情况进行评价:团队成员应具备(1)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环境相关专业职称),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的得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须提供项目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1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进行评价:工作经历≥5年的得3分,3年≤工作经历<5年的得1分,工作经历<3年的得0分。注: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与磋商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或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资料未完整不得分。1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监测服务方案具有能提高监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利于提高检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的得1分,满分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1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并承诺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工作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物保密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为保障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的交通工具进行评价: 须配置不少于3部的车辆,属于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7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委托任务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除含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特殊因子)完成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并按要求将委托合同、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含图谱、采样记录等)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及时更新企业地址、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并核实上传材料是否完整且与原件一致(监测机构的企业账户可向“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申请开通),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8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如遇我县内突发情况需临时委托采样检测响应的处理能力进行评价:磋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6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的得3分;在60-9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得1分;超过90分钟到达采样现场,得0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突发情况响应时间的承诺函及能够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及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9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完成测试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8%(含)及以上的得3分;测试数据准确率95%(含)~98%(不含)的得2分;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0%(含)~95%(不含)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03.00磋商供应商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出具的检测(监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1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取样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采样规范且全程录像并将录像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查,同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备份样品,采购人将视情进行比对检测,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23.00磋商供应商承诺承担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所引发的费用,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2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3.00根据磋商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生态环境部门的能力验证或能力考核,且全部通过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保证措施、响应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工作成果,若采购人发现有瑕疵的,必须配合修正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有效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监测服务类业绩。(2)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将不予采信,则此项得分为0分。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的监测服务类业绩)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或服务质量出具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应提供客户评价复印件且评价意见为满意或优秀,否则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出具多份评价不重复计分。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未在环境监测项目中违法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73.00根据磋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服务的监测服务项目未出现因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事故声明,否则不得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2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需求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需求分析、服务内容分析、结果要求分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2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实施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需求、业务流程、服务保障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存在问题分析、现场实际情况解决方案、监测注意事项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4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进度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计划与方案后续安排、保证最终服务期目标的完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5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检测信息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检测信息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的报表、报告及提供分析数据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6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设备配置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数量、配置情况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7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响应预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应急响应预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与措施方案、应急准备方案、应急人员安排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全程跟踪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全程跟踪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程跟踪、服务需求、问题整改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考评制度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0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措施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具体措施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样品发放、测定方式、测定程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投入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人员投入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投入计划表、职责分工、人员管理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监测工作团队成员的学历及职称情况进行评价:团队成员应具备(1)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环境相关专业职称),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的得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须提供项目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1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进行评价:工作经历≥5年的得3分,3年≤工作经历<5年的得1分,工作经历<3年的得0分。注: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与磋商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或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资料未完整不得分。1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监测服务方案具有能提高监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利于提高检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的得1分,满分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1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并承诺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工作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物保密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为保障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的交通工具进行评价: 须配置不少于3部的车辆,属于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7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委托任务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除含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特殊因子)完成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并按要求将委托合同、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含图谱、采样记录等)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及时更新企业地址、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并核实上传材料是否完整且与原件一致(监测机构的企业账户可向“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申请开通),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8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如遇我县内突发情况需临时委托采样检测响应的处理能力进行评价:磋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6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的得3分;在60-9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得1分;超过90分钟到达采样现场,得0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突发情况响应时间的承诺函及能够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及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9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完成测试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8%(含)及以上的得3分;测试数据准确率95%(含)~98%(不含)的得2分;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0%(含)~95%(不含)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03.00磋商供应商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出具的检测(监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1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取样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采样规范且全程录像并将录像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查,同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备份样品,采购人将视情进行比对检测,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23.00磋商供应商承诺承担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所引发的费用,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2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3.00根据磋商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生态环境部门的能力验证或能力考核,且全部通过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保证措施、响应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工作成果,若采购人发现有瑕疵的,必须配合修正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有效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监测服务类业绩。(2)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将不予采信,则此项得分为0分。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的监测服务类业绩)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或服务质量出具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应提供客户评价复印件且评价意见为满意或优秀,否则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出具多份评价不重复计分。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未在环境监测项目中违法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73.00根据磋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服务的监测服务项目未出现因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事故声明,否则不得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2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需求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需求分析、服务内容分析、结果要求分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2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实施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需求、业务流程、服务保障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监测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存在问题分析、现场实际情况解决方案、监测注意事项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4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进度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计划与方案后续安排、保证最终服务期目标的完成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5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检测信息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检测信息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的报表、报告及提供分析数据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6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设备配置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数量、配置情况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7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响应预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应急响应预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与措施方案、应急准备方案、应急人员安排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全程跟踪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全程跟踪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程跟踪、服务需求、问题整改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考评制度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0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措施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具体措施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样品发放、测定方式、测定程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1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投入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人员投入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投入计划表、职责分工、人员管理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2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监测工作团队成员的学历及职称情况进行评价:团队成员应具备(1)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环境相关专业职称),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的得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须提供项目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1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进行评价:工作经历≥5年的得3分,3年≤工作经历<5年的得1分,工作经历<3年的得0分。注: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类似监督检测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与磋商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或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资料未完整不得分。1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监测服务方案具有能提高监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利于提高检测效能的创新服务措施的得1分,满分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1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数据保密和数据管理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并承诺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工作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物保密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1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为保障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的交通工具进行评价: 须配置不少于3部的车辆,属于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7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委托任务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除含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特殊因子)完成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并按要求将委托合同、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含图谱、采样记录等)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及时更新企业地址、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并核实上传材料是否完整且与原件一致(监测机构的企业账户可向“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申请开通),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8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如遇我县内突发情况需临时委托采样检测响应的处理能力进行评价:磋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6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的得3分;在60-90分钟(含)内到达采样现场进行常规项目检测得1分;超过90分钟到达采样现场,得0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突发情况响应时间的承诺函及能够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及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9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完成测试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8%(含)及以上的得3分;测试数据准确率95%(含)~98%(不含)的得2分;测试数据准确率达到90%(含)~95%(不含)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03.00磋商供应商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出具的检测(监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13.00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取样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采样规范且全程录像并将录像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查,同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备份样品,采购人将视情进行比对检测,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23.00磋商供应商承诺承担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所引发的费用,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2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3.00根据磋商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生态环境部门的能力验证或能力考核,且全部通过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磋商供应商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保证措施、响应方式等,且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和项目需求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分。3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工作成果,若采购人发现有瑕疵的,必须配合修正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有效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监测服务类业绩。(2)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将不予采信,则此项得分为0分。53.00根据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磋商供应商承接的监测服务类业绩)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或服务质量出具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应提供客户评价复印件且评价意见为满意或优秀,否则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出具多份评价不重复计分。6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未在环境监测项目中违法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73.00根据磋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服务的监测服务项目未出现因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得3分。磋商供应商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事故声明,否则不得分。8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92.00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得2分。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采购包3: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技术要求”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2: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技术要求”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3: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技术要求”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任务 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类 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