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场地工程 边坡工程 电力电讯工程 给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2024)
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
1.招标条件
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22-04-01-930614,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159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5.57万元,预备费46.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10713669.00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04月2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6.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李开放
联系电话:0578-3127615 联系电话:0578-3316049
邮 箱: / 邮 箱:935110941@qq.com
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578-3270021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4699001001]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1.招标条件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22-04-01-930614,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缩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159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5.57万元,预备费46.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3最高投标限价:10713669.00元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台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一人;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3.1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2024年04月2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始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地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联系人:卢先生联系人:李开放联系电话:0578-3127615联系电话:05783316049邮箱:工邮箱:935110941@qq.com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联系电话:0578-3270021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4月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3316049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备案部门:(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3316049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3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3316049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1.招标条件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22-04-01-930614,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159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5.57万元,预备费46.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3最高投标限价:10713669.00元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5页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3.1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2024年04月2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页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地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联系人:卢先生联系人:李开放联系电话:0578-3127615联系电话:0578-3316049邮箱:/邮箱:935110941@qq.com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页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联系电话:0578-3270021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78-3127615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联系人:李开放电话:0578-3316049邮箱:935110941@qq.com1.1.4工程名称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页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方式提交。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4页十四、投标报价书10.2.2-5投标报价封面;10.2.2-6投标报价扉页;10.2.2-11编制说明;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21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2.2-22暂列金额明细表;10.2.2-2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0.2.2-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25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0.2.2-26计日工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10.2.2-3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10.2.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信息价差调整法);10.2.2-3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5页十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时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诉及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成员一名称);承担。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在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6页十六、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7页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8页资信标投标文件目录1、企业资信得分自评表;2、资格审查材料;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9页一、投标人资信得分自评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自评评审索引备注注:1、以上各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部分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2、后附资信评审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0页二、资格审查材料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1页三、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2页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此页;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按要求签字盖章。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3页技术标投标文件目录按技术评审要求,格式自拟注:电子交易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4月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备案部门:(盖章)日期:2024年4月2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3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3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67第六章图纸7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0第一章招标公告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21.招标条件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22-04-01-930614,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159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5.57万元,预备费46.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3最高投标限价:10713669.00元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3.1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社会保险交纳凭证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2024年04月2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地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联系人:卢先生联系人:李开放联系电话:0578-3127615联系电话:0578-3316049邮箱:/邮箱:935110941@qq.com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联系电话:0578-3270021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578-3127615 邮 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联系人:李开放电话:0578-3316049邮箱:935110941@qq.com1.1.4工程名称缙云县训练基地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舒洪镇大玉岭头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工程、边坡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附属用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方式提交。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的,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0713669.00元,其中暂列金额:310000元(含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277950元(含税金),其中暂列金额(含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均不下浮。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3.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3.交纳要求: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招标人,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③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需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5.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6.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成员方单位还需提供上述a、b、c资料(2)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a、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b、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c、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d、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e、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查询打印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查询打印页;f、提供投标人2024年5月13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g、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h、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注: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方便核对,请各投标人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企业的缴纳证明分两份单独上传。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 (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 。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提示解密后 30 分钟内(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 )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3投标文件退还(除电子标外)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其他: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开标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4.其他: / 。5.2开标程序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其他: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6.3评标办法评定分离6.3.1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0%-11.9%6.3.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人数择优向招标人推荐6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6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 (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其他: /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2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联系电话:0578-3270021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3122913。10.1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或电子证书不符合要求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含丽水市外);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的;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⑧□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⑨投标人2024年5月13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⑪其他: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和签名日期未签署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工期要求、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釆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釆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⑧技术标实行合格通过制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60分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图表等)超过 200页的。(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 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报价的;或暂定品牌未在“约定品牌”中选取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与“约定品牌”非同档次的;⑧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5)其他: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段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③投标函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④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⑤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5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5.招标人定标(确定中标人)前,组织核查中标候选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6.中标单位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7.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按缙云县相关规定办理缙云县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缙人社发〔2022〕22 号)文件执行。9.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10.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11.其他:(1)本项目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2)投标人中标后提交全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副本伍套及投标文件扫描件壹套,要求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投标人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丽水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1.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1.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1.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1.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规范;6.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材料。技术标采用暗标的形式,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标书内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如:投标人名称、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业绩、奖状、证书、特殊标志等)。图表字体大小不限制,但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等。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3.2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1.进入评审区间内的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其它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退还。1.1.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5.开标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定标1.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按评标办法规定,择优向招标人推荐6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进入定标程序,不足6名的全部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1.4.定标6.4.1定标委员会6.4.2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备选人员由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等组成。招标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也可以邀请非本单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参与备选人员组建,但招标人应对邀请的人员及其定标行为、定标结果承担责任。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6.4.2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4.3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7.合同授予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单位中确定中标人。1.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1.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定标工作程序(一)评标工作程序1、评标准备(1)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2)组织学习熟悉评标办法,分工确定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重点。(3)熟悉评标顺序。2、技术标评审(采用暗标制)(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认真评审,对每项指标给出评审意见(好、较好、一般、差),同时作出综合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对某一重点指标作出文字评价。3、技术标汇总(1)由工作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主任对各评标人员的评审结论进行汇总。(2)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评审结论,当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达到或超过半数的结论一致时,其结果即为最终评审结果。(3)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均未达到半数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讨论分析,表决作出最终评审结果。(4)技术标最终评审结果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汇总表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4、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说明。5、资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6、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7、提交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填写综合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应填写各投标人价格标对比、资信标对比、优势特点、存在缺陷和问题、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同时作出综合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2.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择优向招标人推荐6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6名全数入围)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审内容一览表,经评审商务报价比较一览表,推荐的投标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入围单位名单。(三)定标工作程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的项目,招标人应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定标程序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定标委员会组建:(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备选人员由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等组成。招标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也可以邀请非本单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参与备选人员组建,但招标人应对邀请的人员及其定标行为、定标结果承担责任。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定标程序:(1)招标人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及完成定标核查工作;(2)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会议各个议程;(3)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如有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还需介绍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情况;(4)定标委员会成员查询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5)采用规定的定标方法(要素)确定中标人;(6)出具定标报告。3.定标时间:定标会议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必须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4.定标核查情况内容:主要核查投标企业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5.考察或质询报告内容:主要质询和考察施工企业近三年所承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拟投入设备情况、企业保障农民工权益、企业重大突发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信用评分、企业对社会贡献、企业承建保障能力、企业自律程度等。6.定标原则及要素:(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基础上,按照权责统一、规则公开、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标细则(一)技术标评审评审标准评审指标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指标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工程分析 准确分析工程的施工特点、难点及特殊工艺要求2.施工平面图布置 表达内容完整、表述准确2.施工平面图布置 布置科学、合理 3.施工方案施工段划分、施工流向合理3.施工方案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可行合理3.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专项施工方案可行、合理3.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3.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3.施工方案工期保证措施4.计划与设备配置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4.计划与设备配置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可行性、合理性4.计划与设备配置主要施工设备配置合理5.项目班子组成合理、人员资格符合规定6.其他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评审结论为“差”。电子交易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页数不得超过 200 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二)资信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企业诚信企业诚信得分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月份的“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其中企业信用等级为A的为好、B的为较好、C的为一般,其它的为差。注:提供信用等级网站截图并装入资信标内。(三)商务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投标下浮率报价为10.50%-11.90%的为好;投标下浮率报价为9.00%-10.49%的为较好;投标下浮率报价为7.50%-8.99%的为一般;投标下浮率报价为6.00%-7.49%的为差。注: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不下浮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不下浮部分)】*100% 投标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定标方法(1)直接票决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投票。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写明投票理由。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票数第一的投标人直接入围,由定标委员会在票数并列第二的投标人中进行票决一名,确定票数前2名的投标人;若票数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大于2家,由定标委员会重新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若重新票决票数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大于2家,由招标人在票数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开标程序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不见面开标大厅2评标准备工作:导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见面开标大厅3公布保证金交纳情况不见面开标大厅4公布投标人名单不见面开标大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先开启技术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7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评审评标室8在评委完成对技术投标文件的评审后,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启投标人的资信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9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资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10在评委完成对资信投标文件的评审后,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 不见面开标大厅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2分钟内在远程交互工具“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提出,否则视作认同处理不见面开标大厅12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13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14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6家中标候选人名单,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15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站16组织定标核查,质询或考察工作(如有)/17定标委员会组织定标会评标室18出具定标报告定标室19定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网站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农民工工资占比:;农民工工资金额:;(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招标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招标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叁份,正本贰份,副本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执柒份,承包人执陆份。招标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_/_____。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3招标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且通过图审后三日内提供;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招标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2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招标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招标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招标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招标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招标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招标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招标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招标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招标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招标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招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工程结算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工程结算执行。2.招标人2.2招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招标人对招标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招标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招标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招标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招标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招标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并符合备案归档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2)接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3)在未交付给项目招标人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4)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调查、核对,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施工期间做好保护,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5)在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3个月内提交结算资料,并送交结算审核。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丽建发〔2024〕2号)执行。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月累计天数不到2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0.2万元/日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万元/日的违约金,处罚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特殊情况除外)的不予返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重新选择施工单位。3.2.3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丽建发〔2024〕2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只能更换一人),每更换一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一人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只能更换一人)的,每更换一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一人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投标人员资质,项目班子人员更换不得超过50%。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8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8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在施工现场月累计天数不到2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0.1万元/日的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0.2万元/日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签约合同价的2%的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作为履约担保(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0.5%、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0.5%、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0.5%、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中标价的0.5%)。注: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方式缴纳的,其银行保函、工程保险合同和政策性担保保函应符合招标人要求,若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的中标资格。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承包人无违约情形且提交结算资料,档案归档后三个月内,由招标人出具工程竣工证明,同意解除履约保证金的意见给承包人(不计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招标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2天。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招标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招标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招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0.2万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招标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另行协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工期提前按0.2万元/天奖励给承包人,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且在招标人要求提前时间内完工时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总额不设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设上限。8.材料与设备8.1招标人供应材料设计8.1.1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招标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8.1.2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如有):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无偿保管。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8.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凡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采购前必须提前报监理及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装修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经设计、监理及招标人确认后,才可大批量进货;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调货,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所有的进场材料须提供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3)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样本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若投标人已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投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等到货时,应由招标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规定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等,按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出厂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5)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招标人和监理对质量认可;(2)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招标人认为暂定品牌材料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相关样板费用包含在总价内。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工程结算10.1工程量的确定: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1)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3)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数量有偏差、清单项目列项错误;(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5)招标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6)其他:10.2综合单价的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一定范围时(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招标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办法并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以最后审核后的价格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公式: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其中中标价和招标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单价。(3)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4)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条款执行。10.3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0.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招标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5暂估价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根据《丽水市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9】6号)的规定,应该严格设立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等的暂估价。确需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等的,暂估价总价不得超过审定招标控制价的10%,暂估价不得下浮。单项总价达到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额度的,招标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方式选择供应商,否则视同肢解发包、规避招标行为。10.6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和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费用的追加,包括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和其他暂列金额。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12.1.1.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11.1条约定的市场价格波动范围内的风险;(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并结合国家相关建筑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能力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费进行投标报价编制。(3)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组成。(5)风险费用的计取范围考虑承包人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12.1.1.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2.1.1.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及浙江省补充规定。(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含税金)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为该费用总额的50%。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均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连续2期平均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付款之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预付款担保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8版)。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复核完成后留取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价款一次性结清,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完后一个月内结清。2.在承包人领取工程款时,应提供与工程款同等数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3)在工程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且提交结算资料,档案归档后三个月内,由招标人出具工程竣工证明,同意解除履约保证金的意见给承包人。注:1、承包人开工前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招标人每月20日前足额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月工资性工程款=合同总价(金额)×比例(XX%)÷工期(几个月)=每月打入专户(金额)。由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招标人及时予以支付,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不足的需补足。专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具体要求详《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号)、《丽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按缙云县相关规定办理缙云县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缙人社发〔2022〕22号)文件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计量。(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招标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招标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招标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招标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招标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招标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招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经结算审核完成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招标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招标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招标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招标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招标人违约16.1.1招标人违约的情形招标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招标人违约的责任招标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3)招标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5)因招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7)其他:/。16.1.3因招标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招标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招标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在省、市、县等建筑业(建委)主管部门检查时,出现建筑业(建委)主管部门下达的书面通报批评,发包人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2次以上则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施工过程中经建筑业主管部门、发包人、监理人组织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整改通知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未按整改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的,每延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2)承包人擅自退场的,发包人终止合同。以上情形除已支付工程款外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重新招标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变相停工(发包人要求的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天。(3)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代付清工资,承包人并每次向发包人支付应付款的10%违约金。(4)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通知后3天内仍未复工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招标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招标人应在商定或确定招标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缙云县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承包人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若工程进度滞后,收到整改通知后3日内未采取实质性的赶工措施,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2、承包人必须承诺投入的车辆、人员、机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发包人认为现场投入的车辆、人员、机械不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补足车辆、人员、机械。承包人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用不予增加。3、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施工和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必须保证过往人员、车辆的通行和安全,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予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施工中应采取减少扬尘、市政道路清洁、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若未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未按时完成整改并回复有关部门或招标人、监理人整改通知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6、施工过程中,由于政策处理原因延误总工期的,发包人予以相应顺延,费用不调整,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政策处理期间,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及作业人员的窝工费等由承包人自负。7、由招标人或监理人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招标人指定人选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1万元/次,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8、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承包人按事故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20万元/次。9、开工前2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未按时提供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2万/次;10、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工伤保险和安责险。11、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进行不可预见事件的协调,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计算。12、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如下内容: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修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3)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对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承包人报价已包含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等所列内容。13、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招标人及监理人不满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人有权对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恶意违规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承包人应及时回复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各种出面通知、联系单,每延迟1天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天。14、为了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数量及功率的柴油发电机,发包人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15、为了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用水措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费用。16、承包人须负责与相邻单位、居民的关系处理,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如城管办、行政执法局、环保、交警、消防、市政、绿化、公安等)联系、安排及协调直至完成本工程,如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处理不当引起的一切支出由承包人承担。17、承包人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临时围墙、交通道路、装卸储存条件、场内运输限制,充分考虑场地布置、占用市政道路、租用场地及二次布置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如需发生费用,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计算。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追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场地清理、平整、硬化、临时设施、道路、围墙砌筑维护、排水及完工后的拆除并清运(含破除场地硬化、道路、围墙、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计算。18、承包人必须在每个施工阶段,每个施工工序前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并提供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否则每发现1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19、发包人可以取消或调整招标范围内的任何施工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按实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20、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使用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应由承包人承担。21、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鉴定时,承包人无条件进行维修,更换后再行鉴定责任。22、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做调整。2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所带来的工效降低,作业难度增大,其费用和工期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不再计算。24、本工程项目部成员更换按照《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丽建发〔2024〕2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25、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26、关于审核费用的支付,按现行有关审计规范文件执行。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审核,超过送审造价的5%核减额、核增额,承包人承担追加咨询服务费,计取办法如下:核减部分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的5%,核增部分按核增额的5%计取追加审计费。合计审核费用计算公式如下:D=(B-A*5%)*5%+(C*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27、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5套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和缙云城建档案馆档案最新要求整理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全部相片、扫描件)及3套光盘,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延误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1万元/天。28、承包人应按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工作,材料堆放按照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则承包方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29、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安装人脸识别签到设备、监控设备,设备应连接至发包人办公地点以供发包人随时查看相关内容,未按发包人要求安装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30、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承包人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且发包人有权处以1万-10万元/次的罚款。31、所有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前须报方案及预估费用至监理人、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2、所有需保修的项目,总包单位需在24小时内到场落实处理,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天的罚款。33、临时设施、围墙采用标准化搭设并符合发包人及当地政府要求,方案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做好宣传标语、标牌的工作,否则向发包人支付0.1万元-1万元/次的违约金。34、承包人在基础开挖时应做好与周边临近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如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5、项目班子成员进入一般不良行为公示的1人一次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班子成员进入严重不良行为公示的1人一次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企业进入一般不良行为公示的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企业进入严重不良行为公示的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上述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6、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承包人必须在设定的参考范围内选取一个品牌(或生产厂家),并将选定的品牌表报发包人备案同意。37、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等不可抗力问题,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在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中选取,经招标人同意后使用。38、承包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建立业主、总承包单位、工程相关款项予以支付银行三方共同监管的监管账户。工程相关款项需要支付时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由银行支付。39、本文件中的违约金不同于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金额不受履约保证金金额限制。本合同中的罚款特指惩罚性违约金。40、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做调整。41、承包人对实施内容范围内的石矿负监管责任,因土方外运导致石矿流失的,按照自规部门公开竞拍成交价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42、工程未竣工验收,而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的)已经到期,承包人未续保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以现金的形式扣足履约保证金。43、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承包方应无偿响应,且拟调入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能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还应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场地工程 边坡工程 电力电讯工程 给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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