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招标公告(丹阳市农业农村局(丹阳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2024)
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 JSZC-321181-DYWX-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4-0005
项目名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及批次:
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7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投标说明:每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标段投标,第一标段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下个标段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评标时将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5-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虚拟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获取的具体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
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不见面交易相关注意事项
1、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使用稳定谷歌浏览器(100版本以下)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参与不见面开标。)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4、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本项目无需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联系人:徐铁军
联系电话:0511-86566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丹阳市云阳街道南三环路丹阳高新技术创新园
联系人:贺宇翔
联系电话:0511-8658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宇翔
电话:0511-86586999
附件:
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
品目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丹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虚拟开标室三
预算金额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璇
项目联系电话
0511-86586999
采购单位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291989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丹阳市云阳街道南三环路丹阳高新技术创新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璇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4-0005-01项目名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04-28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磋商文件6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8六、公告期限8七、其他补充事宜9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1.适用范围92.定义93.本次采购方式94.磋商费用95.政策功能10二、磋商文件116.磋商文件组成11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三、磋商响应文件12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12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0.响应文件的构成1211.响应文件的编写1312.响应报价1313.磋商保证金1314.磋商响应有效期13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6.响应文件的提交14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四、磋商与评审1518.磋商1519.磋商小组组成1520.无效磋商的情形1521.串通磋商的情形1522.响应文件的澄清1623.磋商内容1624.最后报价的提交17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17五、确定成交结果1826.确定成交供应商18六、授予合同18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1828.成交通知书1829.签订合同1830.履约保证金19七、询问、质疑、投诉1931.询问1932.质疑1933.投诉20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2034.诚实信用2035.解释权21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21第三部分合同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311.磋商小组职责312.磋商及评审程序313.供应商资格审查32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335.磋商记录346.综合评分347.推荐成交供应商36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一、资格部分38(一)磋商承诺函39(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3(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7(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9(九)资格承诺函50二、技术部分51(一)技术方案52(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53三、商务部分54(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5(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6(三)首次报价一览表57(四)首次明细报价表58(五)相关设备59(六)抽样及运输设备保障条件60(七)人员资质61(八)专业技术能力62(九)投标人具有与承检项目相适应的独立的检验实验室63(十)企业认证及荣誉64(十一)承诺函65(十二)业绩66四、其他部分6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5-10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4-0005-01项目名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9日23:59(北京时间)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00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使用稳定谷歌浏览器(100版本以下)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参与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五、开启时间:2024-05-1009:30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使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磋商。(2)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2.本项目无需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5.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丹阳市丹金路356号联系方式:0511-865668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联系方式:0511-86586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宇翔电话:0511-86586999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项目名称)。2.定义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磋商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缴纳(壹万陆仟元整)(中标后按最终实际结算为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70600188000070456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丹金路支行4.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的要求,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6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7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8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磋商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成交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和标准(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8.1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响应报价12.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5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2.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7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4.磋商响应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45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16.1.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磋商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提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17.2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四、磋商与评审18.磋商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磋商。18.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3磋商时,磋商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磋商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5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6供应商须配合磋商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2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加密文件的;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解密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工期有负偏离的;项目服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有负偏离的;免费质保期有负偏离的;参数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如是联合体,未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的;21.串通磋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内容23.1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磋商。24.最后报价的提交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本须知第25.2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磋商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确定成交结果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7.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7.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磋商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8.成交通知书28.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磋商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意接受。28.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9.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4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9.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同时送达一份至磋商组织方。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外,同时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丹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合同格式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乙方:(中标供应商)_________鉴证方: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3“鉴证方”系指组织采购方,即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1.5“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6“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投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3)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范围和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及投标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服务期限及合同价4.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4.1合同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元,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完成,服务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分析报告后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6.服务要求:7.验收要求:7.1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标书(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保留索赔权利。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转让和分包9.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0.合同纠纷处理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3.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向采购人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3.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14.违约终止合同1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4.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合同生效及其它16.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鉴证方、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16.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无变化,可续签合同。1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证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0511-86586999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及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7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投标说明:每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标段投标,第一标段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下个标段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评标时将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一标段项1.0详见采购需求(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三.技术要求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四.采购需求(一)、本项目设定预算140万元。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及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7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投标说明:每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标段投标,第一标段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下个标段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评标时将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3、费用组成:按照本文本以下所提出的检测费、样品费分项报价;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费用:(1)检测费:样品现场抽取、检测预处理、检测费用等(包含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存储、相关单据制作等费用)。(2)样品费:样品购买费、现场制样费、样品保存费、运输费、采样协助培训、采样补助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等费用)等(参考样品费:种植业300元/批次、畜禽产品400元/批次、水产品500元/批次)。(二)、检测参数:项目名称数 量检测内容及参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1500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800批次,畜禽产品50批次,水产品5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各品种检测参数如下:(一)蔬菜、水果: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二嗪磷、百菌清、氰戊菊酯、氟氯氰菊酯、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吡虫啉、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苯醚甲环唑、嘧霉胺、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三环唑、噻虫胺、腈菌唑。(二)稻谷:甲胺磷、氟虫腈、三唑磷、毒死蜱、克百威、苯醚甲环唑、吡蚜酮、多菌灵、乐果、三环唑、吡虫啉、水胺硫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无机砷、铬、铅、总汞、镉。(三)畜禽产品: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达氟沙星、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四)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地西泮。注:1、满足检测限要求的检测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等)也可以使用。2、采购方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检测参数进行调整。五.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买样费用、利润、税金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3、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①抽样时间: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②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方确定具体抽样地点。③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中标人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4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④抽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⑤检验依据:现行有效的农畜水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函等。⑥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⑦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⑧交通工具:中标人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4台(提供行驶证),并配有车载冰箱。⑨抽检方案:由采购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要求:①中标人负责提供每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具,积极配合抽检工作。②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实,能满足农产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③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中标人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近3年无食品农产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④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在采购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⑤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⑥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投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⑦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⑧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甲方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⑨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三)、其他事项检测单位要按照抽样规范做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工作,准确、客观、完整填写抽样单。检测单位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原件2份(或根据甲方临时要求)。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样单及《检验报告》原件2份报送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承检单位在抽样任务完成后,及时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填报样品信息,并点击抽样完成;承检单位在完成检测任务后,要及时将监测结果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六.商务部分(一)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完成,服务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分析报告后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四)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1.磋商小组职责1.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如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1.4推荐成交供应商。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组织方按磋商小组名单核对身份并签到。2.2磋商组织方宣布磋商及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磋商文件。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2.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磋商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11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磋商供应商,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供应商资格审查☑发布公告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6信用情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项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项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报价要求1投标文件有效性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商务要求1响应程度审查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有效性审查如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要求1响应程度审查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技术要求和条件。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磋商记录5.1《磋商记录》包括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等。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6.0054.0010.001.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技术方案36.01.1对项目任务的理解和响应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理解准确,提交的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任务要求:9分;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理解比较准确,提交的服务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任务要求:6分;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理解不够准确,提交的服务方案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任务要求:3分。9.01.2质量、进度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详尽,管理制度完善,能保证较好完成任务:9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基本详尽,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能保证基本完成任务:6分;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不够详尽,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能保证完成任务:3分。9.01.3目录情况考察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情况,目录完备得9分,目录基本完备得6分,目录不完备得3分。9.01.4应急服务方案及承诺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承诺,比较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完全满足任务要求,得9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承诺,基本具有全面和针对性,基本满足任务要求,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承诺,不具备全面性和针对性,不能够满足任务要求,得3分。9.02.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商务部分54.01.1相关设备具备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得5分;每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5.01.2抽样及运输设备保障条件1.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专职抽样人员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2.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抽样车辆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3)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车载冰箱或保温箱等冷链运输设备,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注:①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上岗证原件扫描件;②提供交通车辆和冷链运输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扫描件;③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不得分。3.01.3人员资质(1)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数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3分。(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不得分。6.01.4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种植业产品农药留残、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能力验证,且结果全部满意(合格或补验合格)的,每有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缺少项目、未参加、不满意均不得分。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不得分。4.01.5投标人具有与承检项目相适应的独立的检验实验室1.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室,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2.投标人完成采样后送至实验室时间:1小时以内得8分;1小时(含)-1.5小时得6分;1.5小时(含)-2小时得4分;2小时(含)-3小时得2分;3小时(含)以上得1分;最高得8分。以百度地图驾车导航时间计算(在工作时间9:00--17:30内),投标人须提供检验地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地址)到委托方地址百度地图的导航截图作为参考依据,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非实验室检验地址不计算在内,截图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具有样品保存冷库,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注:①提供实验室场地及冷库所有权或租赁使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②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作场地照片、实验室布局平面图等材料;③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不得分。12.01.6企业认证及荣誉(1)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2)投标人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4)投标人获得CASL实验室认证资质的,得2分。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8.01.7承诺函投标人对出具报告周期进行承诺,以抽样时间第二天开始算:7天内出具得6分;在7-10天内出具得4分;在10(含)-15天内出具得2分;15(含)天以上不得分。注:需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01.8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相关定量抽检任务的,每有一例得2分,最高得10分。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不得分。10.03.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报价评价10.01.1报价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0.07.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一、资格部分(一)磋商承诺函致(磋商组织方):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的磋商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7.我方已详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承诺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9.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0.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1.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2.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偏离见磋商偏离表(如果有)。13.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供应商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注:1、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服务内容响应偏离情况(一)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服务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响应情况表:序号标注“★”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投标人实际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备注(证明材料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将可能被视为无效的响应。2.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规定的所有其他一般性的服务要求响应偏离情况1、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其他一般性的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请做如下承诺。响应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保证:我单位及各方联合体(如有)已完全了解并熟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所有服务要求及内容(如有负偏离的已在下表中明确注明的除外),并且所有条款(在下表中明确注明有负偏离的除外)完全响应,无偏离。如我单位及各方联合体(如有)无法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自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三、商务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男/女),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交纳材料附后)磋商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授权委托书。(三)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 内容单位名称综合单价大写综合单价小写元服务期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四)首次明细报价表(一)细目清单及报价序号名称磋商报价(元)其他12……小计(服务报价):注: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请参照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填写本表,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编制各项经费支出方案,具体项目名称自拟,但应包含采购范围内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交付前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二)项目总报价服务报价(大写) ¥:其它费用(管理费、税金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大写) ¥:项目总报价(大写) ¥:注:1、本明细报价表中的项目总计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最终(二轮)总报价应保持一致。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相关设备(六)抽样及运输设备保障条件(七)人员资质(八)专业技术能力(九)投标人具有与承检项目相适应的独立的检验实验室(十)企业认证及荣誉(十一)承诺函(十二)业绩四、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4-0005-02项目名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04-28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磋商文件6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8六、公告期限8七、其他补充事宜9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1.适用范围92.定义93.本次采购方式94.磋商费用95.政策功能10二、磋商文件116.磋商文件组成11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三、磋商响应文件12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12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0.响应文件的构成1211.响应文件的编写1312.响应报价1313.磋商保证金1314.磋商响应有效期13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6.响应文件的提交14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四、磋商与评审1518.磋商1519.磋商小组组成1520.无效磋商的情形1521.串通磋商的情形1522.响应文件的澄清1623.磋商内容1624.最后报价的提交17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17五、确定成交结果1826.确定成交供应商18六、授予合同18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1828.成交通知书1829.签订合同1830.履约保证金19七、询问、质疑、投诉1931.询问1932.质疑1933.投诉20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2034.诚实信用2035.解释权21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21第三部分合同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311.磋商小组职责312.磋商及评审程序313.供应商资格审查32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335.磋商记录346.综合评分347.推荐成交供应商36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一、资格部分38(一)磋商承诺函39(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3(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7(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9(九)资格承诺函50二、技术部分51(一)技术方案52(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53三、商务部分54(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5(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6(三)首次报价一览表57(四)首次明细报价表58(五)相关设备59(六)抽样及运输设备保障条件60(七)人员资质61(八)专业技术能力62(九)投标人具有与承检项目相适应的独立的检验实验室63(十)企业认证及荣誉64(十一)承诺函65(十二)业绩66四、其他部分6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5-10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C2024-0005-02项目名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预算金额:500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9日23:59(北京时间)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00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使用稳定谷歌浏览器(100版本以下)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参与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五、开启时间:2024-05-1009:30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使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磋商。(2)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2.本项目无需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5.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丹阳市丹金路356号联系方式:0511-865668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联系方式:0511-86586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宇翔电话:0511-86586999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项目名称)。2.定义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磋商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缴纳(壹万元整)(中标后按最终实际结算为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70600188000070456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丹金路支行4.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的要求,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6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7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8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磋商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成交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和标准(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8.1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响应报价12.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5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2.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7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4.磋商响应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45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16.1.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磋商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提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17.2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四、磋商与评审18.磋商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磋商。18.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3磋商时,磋商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磋商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5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6供应商须配合磋商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2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加密文件的;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解密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工期有负偏离的;项目服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有负偏离的;免费质保期有负偏离的;参数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如是联合体,未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的;21.串通磋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内容23.1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磋商。24.最后报价的提交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本须知第25.2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磋商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确定成交结果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7.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7.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磋商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8.成交通知书28.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磋商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意接受。28.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9.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4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9.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同时送达一份至磋商组织方。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外,同时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丹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合同格式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乙方:(中标供应商)_________鉴证方: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3“鉴证方”系指组织采购方,即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1.5“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6“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投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3)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范围和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及投标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服务期限及合同价4.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4.1合同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元,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完成,服务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分析报告后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6.服务要求:7.验收要求:7.1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标书(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保留索赔权利。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转让和分包9.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0.合同纠纷处理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3.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向采购人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3.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14.违约终止合同1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4.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合同生效及其它16.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鉴证方、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16.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无变化,可续签合同。1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证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0511-86586999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及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7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投标说明:每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标段投标,第一标段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下个标段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评标时将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二标段项1.0详见采购需求(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三.技术要求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四.采购需求(一)、本项目设定预算140万元。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及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7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1)一标段: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种植养殖业产品);(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二标段: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包含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2、投标说明:每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标段投标,第一标段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下个标段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评标时将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3、费用组成:按照本文本以下所提出的检测费、样品费分项报价;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费用:(1)检测费:样品现场抽取、检测预处理、检测费用等(包含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存储、相关单据制作等费用)。(2)样品费:样品购买费、现场制样费、样品保存费、运输费、采样协助培训、采样补助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等费用)等(参考样品费:种植业300元/批次、畜禽产品400元/批次、水产品500元/批次)。(二)、检测参数:项目名称数 量检测内容及参数丹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服务1500批次本项目共抽检样品1500批次。其中日常风险监测90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800批次,畜禽产品50批次,水产品50批次;重点时段监测600批次:蔬菜、水果等种植业。各品种检测参数如下:(一)蔬菜、水果: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二嗪磷、百菌清、氰戊菊酯、氟氯氰菊酯、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吡虫啉、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苯醚甲环唑、嘧霉胺、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三环唑、噻虫胺、腈菌唑。(二)稻谷:甲胺磷、氟虫腈、三唑磷、毒死蜱、克百威、苯醚甲环唑、吡蚜酮、多菌灵、乐果、三环唑、吡虫啉、水胺硫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无机砷、铬、铅、总汞、镉。(三)畜禽产品: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达氟沙星、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四)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地西泮。注:1、满足检测限要求的检测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等)也可以使用。2、采购方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检测参数进行调整。五.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买样费用、利润、税金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3、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①抽样时间: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②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方确定具体抽样地点。③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中标人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4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④抽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⑤检验依据:现行有效的农畜水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函等。⑥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⑦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⑧交通工具:中标人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4台(提供行驶证),并配有车载冰箱。⑨抽检方案:由采购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要求:①中标人负责提供每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具,积极配合抽检工作。②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实,能满足农产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③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中标人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近3年无食品农产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④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在采购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⑤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⑥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投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⑦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⑧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甲方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⑨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三)、其他事项检测单位要按照抽样规范做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工作,准确、客观、完整填写抽样单。检测单位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原件2份(或根据甲方临时要求)。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样单及《检验报告》原件2份报送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承检单位在抽样任务完成后,及时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填报样品信息,并点击抽样完成;承检单位在完成检测任务后,要及时将监测结果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六.商务部分(一)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完成,服务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分析报告后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四)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1.磋商小组职责1.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如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1.4推荐成交供应商。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组织方按磋商小组名单核对身份并签到。2.2磋商组织方宣布磋商及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磋商文件。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2.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磋商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11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磋商供应商,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供应商资格审查☑发布公告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6信用情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