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代理服务招标公告(2024)
《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公开出版印刷代理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依据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中国共产党宜宾 历史 (1921- 1949 ) (修订版) 》公开出版印刷 代理 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委史采〔2024〕2号
二、采购项目:《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公开出版印刷代理服务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85200元(大写:捌万伍千贰百元整)(包含出版费和印刷服务费),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
中标方负责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的落实书号、出版管理、设计制版(含整体外观设计)、审校、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双层PDF(制作PDF电子书签,电子书签目录应细化至条目)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为皮面圆脊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集4c和单c印刷相结合的学术专著,开本为170×240mm,勒口100mm;照片(彩图)使用157g进口哑粉纸印刷,出菲林片(胶片),共30页左右;正文使用80g进口双胶纸印刷,出菲林片(胶片)。全书约28万字,共22个印张(每页版面字数为33×25=825)。印刷数2000册,采购方实收成书2000册,出版社所需存档备案册数由中标方负责自行提供。
(二)出版管理
《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出版社定为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单一书号公开出版。全书在中共党史出版社出具版权页和付印单并经CIP数据查询属实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三)过程控制
1.工作启动与周期。采购单位交付《中国共产党宜宾历史(1921-1949)(修订版)》文字稿电子文档之日为工作启动日,整个出版印装工作和运输周期为80日(自然日)。出版印装过程中,采购单位协助校稿两次,对样书对红确认一次(采购方协助校稿、样书对红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工作周期)。中标方在全稿二校完成后应制作2本样书供采购单位送审。
2.印制和装订。中标方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印制、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实物成书水平应达到精细品类良好品的要求。成书装硬纸箱打包,并一次性运抵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按日向采购单位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日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单位,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设计、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24: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单位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机关大院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邮编6440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提供纸样(封面可以提供空白纸样,内文纸张提供印刷纸样)。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网址:http://dfz.yibin.gov.cn/)查询。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单位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中标方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831-8224937,18683147640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docx 相关资料表格.doc
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及时留存履约时限凭据,全面防范合同风险,预防合同法律纠纷,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共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名义签订的所有出版印刷合同。第三条履约时限监控管理方法合同履约时限监控实行“阶段监控、同步留存”的管理办法。第四条履约时限监控人员及其职责合同涉及的项目责任人为履约时限监控员,主要负责:1.与中标方沟通确定该项目合同中标方固定联系人,并与该固定联系人宣传解释本办法精神;2.收集保存合同履约过程相关时间节点凭据,填写《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3.分析合同履约时限风险,向项目分管领导提出风险防控建议;4.在合同履约完成后计算出中标方履约时长,并将该结果和相关凭据送综合科作为与中标方结算的重要依据。第五条项目分管领导责任项目分管领导为合同履约时限管理人,主要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促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工作;审查《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及相关凭据,听取风险防控建议,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履约过程监控:阶段监控、同步留存(一)合同签订阶段项目责任人与中标方沟通确定该项目中标方固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合同开始履行阶段以项目完成全部书稿编纂并发送中标方时间为合同履行的起始时间。此阶段,由项目责任人保存发送凭据(通过网络发送的保存含电子文档发送时间的电脑截图;通过纸质形式邮寄的保存寄件回单,回单务必注明邮寄时间)。(三)书稿审校阶段我室所有出版印刷项目均实行审校结合。以中标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图文设计编排、修改完善并以纸质形式寄达我室为审校开始时间,以我室完成审校并寄送中标方为审校完成时间,两者时间差为审校时长。此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应分别保存三次审校稿的收件单和寄件单(收件单、寄件单应备注准确时间和校对次数)。(四)特别约定阶段个别出版印刷项目如有特别约定环节,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时长,并按照“同步留存”要求,保存往返时间节点凭据。(五)定稿阶段中标方在完成最后修改完善后应制作样书或者全书PDF文档以电子方式送达我室。经确认无误后由项目分管领导在样书或打印出的PDF目录上签字,并以邮寄或者电子图片方式向中标方反馈。此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应及时保存全书PDF收件和确认反馈时间的电子截图,两者的时间差为我室定稿时长。以上各阶段的时间节点,通过网络传递的以传递时间为准;通过邮寄的分别以我室收到和寄出时间为准。我室项目责任人均需在各时点与中标方固定联系人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对时间点进行确认,在及时留存履约时间凭据的同时,同步如实填写《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第七条中标方履约时长计算我室项目责任人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应计算出“中标方履约时长”,计算公式如下:中标方履约时长=从起始时间到中标方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的总时间--我室审校阶段时长-特别约定阶段时长-我室定稿阶段时长中标方履约时长大于合同规定工作周期,为违反合同的履约时限,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第八条合同履约监控结果运用我室项目责任人将填写的《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收集的履约时限凭据、计算出的中标方履约时长报项目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送综合科备案,作为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附件: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项目名称: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责任人:联系电话:中标方项目固定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室项目编纂资料寄出或传递中标方时间:中标方第一次将审校稿寄达我室时间:我室将完成的第一次审校稿寄出时间:第一次审校时长:(天)中标方第二次将审校稿寄达我室时间:我室将完成的第二次审校稿寄出时间:第二次审校时长:(天)中标方第三次将审校稿寄达我室时间:我室将完成的第三次审校稿寄出时间:第三次审校时长:(天)特别约定阶段我室占用时长:(天)我室收到修改完成的PDF文稿或样书时间:我室将样书或PDF文稿签字确认后寄出或传送时间:定稿时长:(天)中标方将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点时间:中标方合同履约时长:(天)(中标方履约时长=从起始时间到中标方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的总时间--我室审校阶段时长-特别约定阶段我室占用时长-我室定稿阶段时长)参与投标函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我方全面研究了〔〕号(采购编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项目服务。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1)若我方自愿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履约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函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其他:。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以及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序号服务内容完成时间报价(元)123合 计(万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采购编号:采购项目: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填表说明:请对照招标公告的实体和程序性要求作出投标响应。未明确作出投标响应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年月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年月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自行组织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采购单位中标单位(盖章)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商品(印刷服务)规格型号商品(印刷服务)单位商品(印刷服务)数量商品(印刷服务)金额采购单位验收情况 商品符合质量、数量有关要求,验收合格。验收经办人(3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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