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招标公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



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4-04-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30 00:00:00至2024-05-10 23:59: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5-20 09: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1层1114-1115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40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羊振

项目联系电话
13619691532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
墨江县联珠镇大坟头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817620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1969153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G1-00082-YNZY-0017
项目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02.1
最高限价(万元):402.1
采购需求: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 A标段:产品名称:玉米种子;数量:57000kg;单价:45.00元,合计2565000.00元; B标段:产品名称: 中浓度玉米复合肥;数量:330吨;单价:3200.00元,合计1056000.00元; C标段:产品名称: 玉米缓释肥;数量:80吨;单价:5000.00元,合计4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标段2: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标段3: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A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B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C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2、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30 00:00至2024-05-1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1层1114-111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menuSelect=nav1)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大坟头24号
联系方式:13578176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联系方式:13619691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羊振
电 话:136196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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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doc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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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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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ZB-2024-070招标文件采购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6-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采购需求-5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1.第一章招标公告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YZB-2024-070)项目概况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ZB-2024-070项目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最高限价: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采购需求:标段序号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A标段1玉米种子57000kg45.002565000.00B标段2中浓度玉米复合肥330吨3200.001056000.00C标段3玉米缓释肥80吨5000.00400000.00总计4021000.00(详细规格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3.2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3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00: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23: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0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menuSelect=nav1)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大坟头24号联系方式:13578176207(黄道琳)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联系方式:136196915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羊振、苏凤霞、普清秀、姬洪涛电话:1361969153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大坟头24号联系人:黄道琳电话:1357817620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联系人:羊振、苏凤霞、普清秀、姬洪涛电话:136196915321.1.4招标项目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预算金额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1.2.3最高限价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1.3.1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3.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2)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103.5.2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3.2.4报价方式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公布的采购上限价并结合自身和市场情况填报价格,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本项目合同结算价=投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3)投标人的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价格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上车费、下车费、保险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中标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及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一旦签订,中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缴纳方式:通过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1.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3.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的服务柜台。(三)保证保险1.保证保险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2.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二、保证金金额:¥0元(大写: 零 )三、缴纳时间及账户信息: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金实支行;开户账号:5305 0190 5038 0000 0044;四、保证金提交的程序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包件的,应按包件分别提交保证金。(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从其名下的账户向采购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1.投标人携带银行保函原件到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2.托管银行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三)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系统办理。(四)采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提交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收取。投标人如按上述方式(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办理保证金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yunnanzhiyang@126.com。注:1、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2、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银行账户,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3.5.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4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4.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4)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本投标项目网上开标会;(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下达网上解密指令进行解密时间的设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长内完成解密,未解密完成的视为放弃投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导入投标文件。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已导入之后,进行唱标;(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下达开标结束命令,在下达开标结束命令前,投标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注: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4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6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8.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1.8.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8.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8.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8.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8.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农、林、牧、渔 。3.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地点1.3.1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下浮20%收取,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标段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响应和偏离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采购需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应及时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的内容。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中的内容。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4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4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5.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通过政采云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4.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6.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本投标项目网上开标会;(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下达网上解密指令进行解密时间的设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长内完成解密,未解密完成的视为放弃投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导入投标文件。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已导入之后,进行唱标;(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下达开标结束命令,在下达开标结束命令前,投标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注: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疑义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7.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8.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0.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1.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期限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0.2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0.3质疑函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投标人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4质疑函的递交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羊振、苏凤霞、普清秀、姬洪涛联系方式:13619691532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10.5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6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提供的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12.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用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其它(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2) 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 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签字或签章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未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符合性评审标准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和3.5.2条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农、林、牧、渔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5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5.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分值分配投标报价F130 分技术部分F270 分合计100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评分因素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3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得分技术参数评审15分第一个档次(15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优,产品来源明确、品牌及产地清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详细产品技术资料;第二个档次(11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安全性、稳定性良好,产品来源明确、品牌及产地明确,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资料有些瑕疵或缺失较少的;第三个档次(7分):投标产品性能、安全性、稳定性一般,产品来源明确、品牌及产地明确,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资料缺失较多的;第四个档次(3分):投标产品性能、安全性、稳定性较差,来源明确、品牌及产地不清晰,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提供产品资料的;注:未提供此部分内容的不得分。产品技术支持资料:经第三方检测的检验报告或厂家印刷宣传彩页、厂家出具的性能参数说明、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甲方对参数响应情况进行验证,若虚假应标,由投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技术部分得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20分第一个档次(20分):项目实施方案明晰,实施计划完善具体,有完整的实施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强,有具体可行进度计划。第二个档次(15分):项目实施方案较明晰,实施计划具体,有实施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弱,有可行的进度计划。第三个档次(10分):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实施计划一般,有实施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表述一般,针对性弱,有进度计划。第四个档次(5分):项目实施方案有瑕疵,实施计划差,有实施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表述不清,无针对性,无进度计划。注:未提供此部分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措施评审15分第一个档次(15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完善具体,合理且针对性强,有具体可行的质保期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具体且得当,并具有相关所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第二个档次(11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具体,合理且针对性较弱,有可行的质保期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得当,并具有相关所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第三个档次(7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一般,合理且针对性差,有基本可行的质保期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瑕疵,相关所供产品检验报告不齐全的。第四个档次(3分):有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有质保期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重大瑕疵,无相关检验报告的。未提供此部分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评审10第一个档次(10分):售后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高,保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有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第二个档次(7分):售后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一般,保障性较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针对性较弱,有惩罚措施的,有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第三个档次(4分):售后服务能力一般,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一般,有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针对性弱,有配备的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第四个档次(1分):售后服务能力弱,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的,无针对性,有配备售后服务人员;注: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评审5分第一个档次(5分):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全面,有完善具体、合理且针对性强的配送计划,有具体的工作人员和车辆、货物的安全承诺,突发应急情况方案措施具体且得当的;第二个档次(3分):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全面,有具体、合理且针对性的配送计划,工作人员和车辆、货物的安全承诺一般;突发应急情况方案措施一般的;第三个档次(2分):有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有配送计划,工作人员和车辆、货物的安全承诺瑕疵;有突发应急情况方案措施;第三个档次(1分):有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有配送计划,工作人员和车辆、货物的安全承诺重大瑕疵;无突发应急情况方案措施;未提供此部分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第一个档次(5分):针对本项目有较强的应急预案,预案可行性、适用性强的;第二个档次(3分):针对本项目有完整的应急预案,预案可行性、适用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2分):针对本项目有应急预案,预案可行性、适用性基本适用的;第三个档次(1分):针对本项目有应急预案,预案可行性、适用性有瑕疵的;未提供此部分内容的不得分。(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F2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实施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至项目实施地点。2★付款方式: 项目没有预付款,所有货物按规定的日期、地点向采购人交货验收合格,同时,采购人付款之前供货人应当提供正规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时协定)3★违约责任: 乙方所提供货物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付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及所提供货物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5.2.合同书样式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普洱市墨江县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注:本合同适用于A标段,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5.2.1.1.1.第一条合同一览表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5.2.1.1.2.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5.2.1.1.3.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乙方送货后种子存放和发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2、负责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接收种子,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3、负责种子的发放,并按照乙方提供的种子使用说明或使用技术指导项目区农民科学使用种子。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种子和投标文件上承诺的售后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在报账划拨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售后服务:乙方对种子提供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资料,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和甲方一起指导使用该种子的农民科学种植种子。按照投标文件上的承诺做好售后服务。乙方在收到使用该种子的项目区种子事故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2、保证甲方在合同种子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进行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负责提供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的种子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费用。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5.2.1.1.4.第四条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5.2.1.1.5.第五条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指定的时间。5.2.1.1.6.第六条种子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和乙方一起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5.2.1.1.7.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照合同提供种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种子后因种子质量问题产生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3、付款方式:5.2.1.1.8.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依照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7款约定执行。5.2.1.1.9.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5.2.1.1.10.第十一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5.2.1.1.11.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4‰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4‰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2.1.1.12.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2.1.1.13.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5.2.1.1.14.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2.1.1.15.第十六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2.1.1.16.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4)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5)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5.2.1.1.17.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合同书样式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普洱市墨江县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注:本合同适用于B、C标段,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5.3.0.0.1.第一条合同一览表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5.3.0.0.2.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5.3.0.0.3.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乙方送货后肥料存放和发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2、负责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接收肥料,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3、负责肥料的发放,并按照乙方提供的肥料使用说明或使用技术指导项目区农民科学使用肥料。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肥料和投标文件上承诺的售后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在报账划拨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售后服务:乙方对肥料提供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资料,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和甲方一起指导使用该肥料的农民科学种植种子。按照投标文件上的承诺做好售后服务。乙方在收到使用该肥料的项目区肥料事故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2、保证甲方在合同肥料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进行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负责提供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的肥料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费用。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5.3.0.0.4.第四条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5.3.0.0.5.第五条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指定的时间。5.3.0.0.6.第六条肥料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和乙方一起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5.3.0.0.7.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照合同提供肥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肥料后因肥料质量问题产生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3、付款方式:5.3.0.0.8.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依照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7款约定执行。5.3.0.0.9.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5.3.0.0.10.第十一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5.3.0.0.11.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4‰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4‰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3.0.0.12.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3.0.0.13.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5.3.0.0.14.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3.0.0.15.第十六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3.0.0.16.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4)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5)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5.3.0.0.17.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支撑,进一步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据云南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排序表,玉米种植面积位居前20名的县中墨江排名第14名,普洱市内排名第3名,开展玉米单产提升行动,对实现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及提质增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为有效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贡献墨江力量。二、采购需求一览表标段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A标段1.1.11.2.玉米种子1.3.株型半紧凑或紧凑型,高产、耐密、耐旱、抗倒、抗病抗逆性强的品种;适宜中低海拔(约1200m),提供两个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单个品种供货比例不低于35%。纯度≥96.0%,净度≥98.0%,发芽率≥85.0%,水分≤13.0%。1.4.32300kg45.001.5.1453500A标段1.1.11.61.2.玉米种子1.71.8.株型半紧凑或紧凑型,高产、耐密、耐旱、抗倒、抗病抗逆性强的品种;适宜中高海拔(约1200m),提供两个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单个品种供货比例不低于35%。纯度≥96.0%,净度≥98.0%,发芽率≥85.0%,水分≤13.0%。1.9.24700kg45.001.10.1111500B标段1.11.21.12.中浓度玉米复合肥1.13.执行标准:GBT15063-2020,1.14.硫酸钾型,N-P2O5-K2O1.15.总养份含量≥32%:18-8-61.16.330吨3200.001.17.1056000.00C标段1.18.31.19.玉米缓释肥(缓释参混肥)1.20.执行标准:GBT15063-2020,硫酸钾型,N-P2O5-K2O总养份含量≥40%:22-10-880吨5000.00400000.00总计1.21.2565000.001、种子品种:中低海拔和中高海拔各提供两个适合当地种植的品种。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4、服务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上车费、下车费、保险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5、其他需求:提供带领团队,对本项目服务地进行播种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的技术力度。6.1.三、项目交付地点及时间1、供货时间: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至项目实施地点。6.2.四、支付方式项目没有预付款,所有货物按规定的日期、地点向采购人交货验收合格,同时,采购人付款之前供货人应当提供正规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时协定)注:上述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人承诺在付款期限内采购人已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不视为采购人逾期和违约。支付时间、支付金额以财政部门评审及审批支付为准。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采购编号:ZYZB-2024-070标段号:标段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1.目录(格式自拟)7.2.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7.2.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此处提供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此处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承诺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处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此处提供书面声明)(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处提供承诺书)(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2、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5、6、...7.3.二、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7.3.1.(一)投标函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我方仔细研究了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标段)(采购编号:ZYZB-2024-070)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投标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件项目需求,我方投标总报价为: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负责人(姓名):。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保证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服务),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方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我方完全接受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2.我方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方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3.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3.3.(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采购编号:ZYZB-2024-070)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扫描,在扫描件上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7.3.4.(四)投标保证书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采购编号:ZYZB-2024-070)的保证。1.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申请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4.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本保证书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3.5.(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7.4.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4.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元)备注1投标报价小写:1.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要求4其他说明投标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7.4.2.(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序号适用地区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中低海拔2中低海拔3中高海拔4中高海拔投标总报价(元)备注:适用于A标段1、报价金额(单价、投标总价)均应以人民币(元)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表中“投标总报价(元)”金额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投标总报价(元)备注:适用于B、C标段1、报价金额(单价、投标总价)均应以人民币(元)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表中“投标总报价(元)”金额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4.3.(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农、林、牧、渔。3、注: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将不予认可。7.4.4.(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参加的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7.4.5.(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5.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5.1.(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条款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段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采购编号:ZYZB-2024-070A、□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条款要求,所有技术条款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方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条款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方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技术支持资料(页码及条目号等)…………………表格填写说明: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3、表格中“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4、表格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5、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6.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条款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一栏中,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5.2.(二)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书主要条款及样式”中合同书主要条款的商务要求,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段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标段号:)采购编号:ZYZB-2024-070A、□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书主要条款及样式”中合同书主要条款的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方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书主要条款及样式”中合同书主要条款的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方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填写说明: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5.3.(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格式自拟)7.5.4.(四)质量保证及保障措施(内容、格式自拟)7.5.5.(五)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内容、格式自拟)7.5.6.(六)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内容、格式自拟)7.5.7.(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格式自拟)7.5.8.(八)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YZB-2024-070)项目概况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ZB-2024-070项目名称:墨江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最高限价:402.1万元。其中:A标段:256.5万元;B标段:105.6万元;C标段:40.00万元采购需求:标段序号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A标段1玉米种子57000kg45.002565000.00B标段2中浓度玉米复合肥330吨3200.001056000.00C标段3玉米缓释肥80吨5000.00400000.00总计4021000.00(详细规格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由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为准,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A标段: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3.2B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3C标段:①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免予登记的不作强制要求);②供货时必须提供供货同批次化肥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承诺书。3.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00: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23: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menuSelect=nav1)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大坟头24号联系方式:13578176207(黄道琳)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联系方式:136196915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羊振、苏凤霞、普清秀、姬洪涛电话:136196915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