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苏州市公安局2024)



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JSZC-320500-SZHX-C2024-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C2024-0029
项目名称: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项目涉及警校建筑改造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拟对以下内容进行设计:
(1)宿舍楼改造:对房间布局进行优化,改造干湿分离洗漱间,加装消防喷淋设施,调整活动室功能,增建洗衣、晾晒区域、电梯设备及外立面整体修缮等,满足学校日常培训住宿需求。
(2)实训楼改造:恢复模拟街区,调整模拟场景整体布局,增设室内靶场观摩区,更新靶场训练器材及新风设施,增加智能化射击训练器材和电梯设备,改造枪弹库房等。
(3)食堂改造:优化食堂操作区,增加新风系统、智能化售菜系统和电梯设备,更新现有冷藏、冷冻间设备、送餐电梯、部分厨房设备和餐桌椅。
(4)其他零星维修:对室外场地进行零星维修,修复室外运动训练大棚。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园整体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加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修、变配电、室外道路、管网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和相关专业设计配合服务。
(三)项目地点:吴中区尹山湖4号;

合同履行期限:

设计周期(以甲方通知开始到完成设计)60天,其中:方案设计20天(具备报规要求)、施工图设计40天(满足审图中心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5-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支钟毓
联系电话:0512-6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11层
联系人:吴极
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极
电话:0512-65981596-8122

附件:
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品目
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7: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帅晔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981596-8122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62153609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帅晔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HX-C2024-0029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采购内容: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二份纸质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6开启时间:2024年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7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9000.00元,此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银行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8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C2024-00292、项目名称: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5、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涉及警校建筑改造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拟对以下内容进行设计:(1)宿舍楼改造:对房间布局进行优化,改造干湿分离洗漱间,加装消防喷淋设施,调整活动室功能,增建洗衣、晾晒区域、电梯设备及外立面整体修缮等,满足学校日常培训住宿需求。(2)实训楼改造:恢复模拟街区,调整模拟场景整体布局,增设室内靶场观摩区,更新靶场训练器材及新风设施,增加智能化射击训练器材和电梯设备,改造枪弹库房等。(3)食堂改造:优化食堂操作区,增加新风系统、智能化售菜系统和电梯设备,更新现有冷藏、冷冻间设备、送餐电梯、部分厨房设备和餐桌椅。(4)其他零星维修:对室外场地进行零星维修,修复室外运动训练大棚。(二)采购内容: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园整体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加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修、变配电、室外道路、管网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和相关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三)项目地点:吴中区尹山湖4号;(四)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以甲方通知开始到完成设计)60天,其中:方案设计20天(具备报规要求)、施工图设计40天(满足审图中心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支钟毓联系方式:0512-6522566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人:吴极、赵雷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22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SZHX-C2024-0029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单位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设计人员酬金、办公设施费用、交通工具费、差旅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用、利润、税金、培训、技术支持、政策性文件规定产生的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4、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项 目金 额备注12345............合计金额注:此表“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设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专业注册证或岗位证……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67…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单位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HX-C2024-0029二、项目名称: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三、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尹山湖4号,涉及警校建筑改造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拟对以下内容进行设计:(1)宿舍楼改造:对房间布局进行优化,改造干湿分离洗漱间,加装消防喷淋设施,调整活动室功能,增建洗衣、晾晒区域、电梯设备及外立面整体修缮等,满足学校日常培训住宿需求。(2)实训楼改造:恢复模拟街区,调整模拟场景整体布局,增设室内靶场观摩区,更新靶场训练器材及新风设施,增加智能化射击训练器材和电梯设备,改造枪弹库房等。(3)食堂改造:优化食堂操作区,增加新风系统、智能化售菜系统和电梯设备,更新现有冷藏、冷冻间设备、送餐电梯、部分厨房设备和餐桌椅。(4)其他零星维修:对室外场地进行零星维修,修复室外运动训练大棚等。(二)主要设计内容:整体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加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修、变配电、室外道路、管网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和相关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三)总体改造设计要求1、五号楼(1)外立面改造设计和新增电梯,(2)原竣工图1层8-12/A-B轴4间客房恢复原态(做法同现有客房);(3)屋顶花园做景观休闲平台和文化走廊;(4)配电间分层控制,末端保持现状不做改动;(5)重新排布给水管总管改造,消防系统重新布置,喷淋设备重新全做;(6)根据建筑平面设置排烟系统,按照现行规范设置排烟系统,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如开窗无法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增加机械排烟系统(需增设排烟机房);(7)每层设置计量分箱;2、六号楼、七号楼(1)外立面改造;(2)现卫生间增加洗衣房;(3)原服务间改为宿舍,医务室待定改为开放式服务台,原超市改为物业用房;(4)宿舍采用挂壁式分体空调,公区采用VRV吸顶空调;(5)屋顶考虑增设晾晒阳光房(不考虑洗衣设备),需根据太阳能及空气源的位置;(6)根据现有规范重新布置热水系统,屋面增加热水设备;(7)喷淋系统重新布置;(8)卫生间改造给排水;(9)根据建筑平面,按照现行规范设置排烟系统,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如开窗无法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增加机械排烟系统(需增设排烟机房);(10)根据装修专业最新的平面,按照现行规范设置照明,插座、动力、消防系统;3、八号楼(1)原竣工图A-B/10-12轴一至四层改为洗衣房、卫生间和布草间;(2)三至四层教室改为4间客房;(3)增加电梯;(4)消防系统重新布置;(5)根据建筑平面,按照现行规范设置排烟系统,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如开窗无法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增加机械排烟系统(需增设排烟机房);4、食堂楼(操作间)(1)厨房考虑整体干湿分离;(2)厨房1-2层操作间改造,消防系统重新布置(尽量考虑厨具设备自带消防);售菜窗口按照600人/次用餐量调整,考虑售卖窗口收费系统进行调整;(3)原厨房位置楼梯拆除,楼梯旁窗户封闭;(4)1层原教职工餐厅改为超市、餐厅平面局部调整,增加自助功能区;(5)新增加一部电梯;(6)2层餐厅改为多功能厅;(7)2层操作间缩小,留出通道,大厅整个做通;(8)2层卫生间平面调整;两间包厢改为接待室(带内卫);(9)2层加室外景观休闲平台;原仓库拆除,原楼梯拆除,增加钢架楼梯(10)厨房重新布置,重新排布给排水管;(11)消防系统重新布置(根据厨房设备调整);(12)厨房如有燃气,需增加事故通风系统,与平时通风系统合用。5、实战训练馆楼(1)增加储藏间/预留配电间,原办公室改为弹库、子弹库改为枪库;(2)2层增加挑出观摩台,增加机房;(3)增加电梯;(4)3层改为模拟街区;(5)消防系统根据平面调整;(6)根据建筑平面,按照现行规范设置排烟系统,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如开窗无法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增加机械排烟系统(需增设排烟机房);6、其他:(1)新增室外地上式消防水箱及设备;(2)屋顶消防水箱根据现有规范增加容积;(3)篮球场地硬化修复;(4)操场塑胶跑道维修;7、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地点:吴中区尹山湖4号;(2)设计周期(以甲方通知开始到完成设计)60天,其中:方案设计20天(具备报规要求)、施工图设计40天(满足审图中心要求)。(四)设计标准:1、设计必须满足: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1.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1.4、《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1.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1.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1.8、《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2011)1.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1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1.11、《门、窗、幕墙用五金附件》(O4J631)1.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1.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15、《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2014)1.16、《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461-2019)1.17、《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1.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19、《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1.20、《苏州市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指南》(苏住建消【2022】2号1.2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1.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1.2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2、设计不得随意改变原建筑消防设计。(五)设计成果要求包括各专业的方案设计说明,设计成果具体如下:总体设计成果文件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图纸内容两部分文件。1、设计说明设计文件包括总体构思说明、功能分析、重要节点及建筑空间布局说明、各种空间效果要素设计说明、材料分析等说明。2、设计文件应包含:主要空间的效果图、平面、特殊造型节点大样图、以及图纸目录文件;主要材料使用说明等。3、设计文件应有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机电专业的设计理念的描述,对各功能空间的协调与处理方式(如灯具、洁具、空调风口的形式与空间效果的处理关系,与结构典型节点部位的处理方式等)。4、图纸内容设计单位需按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要求如下:4.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方应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平面布局和设计风格后深化形成阶段性成果,再进行专题汇报,以汇报通过为准,成果须包含以下内容:(1)设计说明;(2)方案文本;(3)设计概算。4.2、施工图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1)施工图设计说明;(2)施工图图纸;(3)设计概算。4.3提交成果文件要求:方案设计阶段:A3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重要部位效果图。施工图阶段:施工蓝图10份,电子版光盘1套。5.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需满足以下配合要求(1)方案阶段及扩初阶段根据采购方要求作现场陈述;(2)施工图现场交底一次;(3)配合采购方做好施工的招标工作;(4)配合采购方做好现场验收工作;(5)配合采购方做好材料的确认工作;6、补充说明:(1)图纸、说明及计算书均需提供中文电子文件,图纸需提供CAD文件;(2)设计成果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届时根据项目需要适当增加;(3)各阶段图纸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7、设计修改项目设计及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进行设计修改,设计修改范围包括: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的修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的修改,根据审图要求进行的修改,根据方案设计要求进行的修改,根据成本测算及招标需求进行的修改,根据现场实施和装修设计进行的修改。这些修改可能会导致建筑的形态、经济技术指标、材料、平立面、节点的设计调整。以上修改需尽力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并顺利完成设计调整。8、施工跟踪服务阶段(1)定期巡查工地,需要时提供补充设计图纸,并完成工地巡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2)施工单位深化图纸、节点图纸审查;(3)建筑材料样品及现场样板审查;(六)其他要求(1)采购单位通知开始后20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内容,如采购单位需调整,必须在三日内修改完毕;(2)施工图设计交付采购单位后,响应单位负责对接审图中心对图纸的审核,如有问题配合采购单位七日内调整整套图纸。(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4)项目实施团队配置要求:拟投入与本项目匹配的团队人员,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岗位,响应文件内应明确各岗位的人员分配。成交后,团队人员不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5)施工阶段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团队中装修、暖通专业各一名专业负责人,定期参加施工现场例会现场解决设计或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七)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良,联系电话:0512-65978090,2024年5月10日9:30前往现场进行踏勘,结合现场实际因素及本采购需求,自行考虑实施难度,并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成交后甲方不因乙方对现场环境不了解而造成损失承担责任。四、报价要求1、响应单位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设计人员酬金、办公设施费用、交通工具费、差旅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用、利润、税金、培训、技术支持、政策性文件规定产生的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2、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本次项目二次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3、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总价。3.1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3.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3.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二章);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二章);4.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4.4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4.5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项目服务方案5.2针对项目的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情况5.3针对项目的人员配置-项目组成员情况5.4响应单位综合实力、类似项目业绩5.5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3.1-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七、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吴极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2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八、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九、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4、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5、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6、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十、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十一、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十二、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苏州市公安局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文件。1.2本合同适用国家及甲方所在地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本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批准的相关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乙方应按甲方向其提供的委托书或设计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2.2乙方应按甲方提交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础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2.3乙方采用的主要标准为:2.3.1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2.3.2设计不得随意改变原建筑消防设计。2.3.3设计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和要求为指导性材料。必须在保持原设计意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造价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上述标准规范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更高标准的为准。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第三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文件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解释:3.1本合同书;3.2磋商响应文件;3.3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任书;3.4技术标准;3.5采购文件;3.6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3.7其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4.1项目名称:4.2设计内容:4.3设计费用:4.4设计范围:(1)宿舍楼改造:对房间布局进行优化,改造干湿分离洗漱间,加装消防喷淋设施,调整活动室功能,增建洗衣、晾晒区域、电梯设备及外立面整体修缮等(2)实训楼改造:恢复模拟街区,调整模拟场景整体布局,增设室内靶场观摩区,更新靶场训练器材及新风设施,增加智能化射击训练器材和电梯设备,改造枪弹库房等。(3)食堂改造:优化食堂操作区,增加新风系统、智能化售菜系统和电梯设备,更新现有冷藏、冷冻间设备、送餐电梯、部分厨房设备和餐桌椅。(4)其他零星维修:对室外场地进行零星维修,修复室外运动训练大棚等。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123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及份数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1方案设计阶段:A3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重要部位效果图。20天(以甲方通知为准42施工图阶段:施工蓝图10份,电子版光盘1套。40天(以甲方通知为准)106.1如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施工图的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计图:6.1.1室内装饰设计图:6.1.2其它专业设计图。第七条设计费用7.1双方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总额(含税)为圆整(¥:)。上述设计费用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设计人员酬金、办公设施费用、交通工具费、差旅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用、利润、税金、培训、技术支持、政策性文件规定产生的费用、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第八条支付方式8.1付款步骤:8.1.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8.1.2工程进度款:乙方施工图通过审图中心审核,且乙方按要求交付施工图,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配合做好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变更等相关设计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配合做好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相关事宜的,甲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8.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数字人民币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数字人民币钱包ID:8.3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若乙方将对甲方的债权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则同意向甲方承担转让的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人因债权转让起诉的,甲方因此次诉讼而产生的案件诉讼费、第三人主张的违约金、利息损失、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8.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8.5如本合同项目需经过审计的,则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金额为准。审计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材料缺失、不合理或有误的,乙方应限期补正,且乙方补正并符合甲方要求前,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双方对审计标准、程序有争议的,则优先适用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包括甲方主管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通行的审计标准、程序),如无地方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应保证其完整性、正确性,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此导致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并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且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9.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设计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设计及文件的质量负责。9.2.2乙方应指派固定人员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乙方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安排设计人员,乙方应确保设计人员的履行资质,并具有提供服务的必要经验。若乙方需要变更设计人员,则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得到委托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更换。若委托人认为乙方所指派人员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否则应按照3000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9.2.3乙方应对其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培训,要求服务人员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猝死、疾病等均由乙方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工伤或保险理赔等手续,所需金额如理赔不足的,剩余部分则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人道主义慰问金。9.2.4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2.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调整补充后设计文件仍不能通过审批的,乙方除应按照审查结论调整设计文件外,还应按照设计费用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调整或经调整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调整、完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2.7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后工程开始施工,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前向甲方及施工单进行设计交底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甲方有需求的,乙方应在【】小时内响应,并在【】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响应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次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9.2.8乙方应及时解决施工现场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9.2.9乙方应当确保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责任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9.2.10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本合同设计费用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2.11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2.12乙方如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2.13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第十条保密10.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10.2乙方应建立并实际运行工程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并保证工程启动、实施及实施后的信息安全管理。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披露及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资料、文档、数据等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10.3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若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因处理乙方违约以及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乙方予以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转让(一)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项目运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持续超过【48】小时的,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委托第三方调整、完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五)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本合同首部填写的乙方地址后生效;若乙方拒绝签收或显示查无此人而导致解除合同的通知未能被乙方实际签收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退回之日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并约定相关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方式。13.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发出不可抗力通知后的7日内提供书面证明。13.4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6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送达不能等一切不利后果。13.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的,应以最新签订的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苏州市公安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考核标准履约考核表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合同内容项目项次考核内容标准得分备注1设计组织(10分)1.1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设计人员,提供花名册并保证设计团队的稳定性。设计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扣3分,每更换一次专业负责人扣1分。41设计组织(10分)1.2对项目规划指标及现状需了解及调研充分。对推进过程中各个环节所需资料信息,与采购单位沟通需积极主动。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及未及时向采购方提出相关资料需求,导致进度延后的每项扣2分。62设计进度(30分)2.1方案设计过程中需提前及充分与采购方沟通。正式方案报规过程中,三次修改后,每次被要求修改扣2分。62设计进度(30分)2.2面积预测、指标复核、施工图审、消防图审等技术审核过程中,第一次修改回复后,每次多一轮修改扣3分。92设计进度(30分)2.3设计过程中针对每个节点与采购方约定了成果提交时间进行考核,超期一次扣3分153设计质量(30分)3.1方案设计中与设计条件等相关技术要求不符,每项扣2分;施工图设计与最终方案不符,每项扣2分。103设计质量(30分)3.2施工图审、消防图审等技术审核过程中,每个专业违反强条数量超过2条的,每多一条扣1分;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未造成实际实际损失的每项扣2分,造成实际损失或投资增加的扣5分。103设计质量(30分)3.3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未在图纸上表达的,每个缺项扣2分;表达深度不满足编标及施工要求的,每项扣1分。104设计配合(30分)4.1在编标答疑及设计交底等配合工作中,相关会议人员参加不及时不到位,每次扣2分;技术答疑中解释不到位及后补资料未及时提供,每项扣1分。154设计配合(30分)4.2现场施工过程中及相关验收节点时,对于需设计配合的内容,未按约定给予答复与处理的,每次扣2分;对建设方要求到现场服务的,相关人员未配合且解释不到位,每次扣3分。104设计配合(30分)4.3配合项目做了相关合同范围外的额外服务或整体工程期间服务积极性高,能够主动配合采购单位进行设计工作5考核得分合计考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设计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备注:1、设计质量考核内容从项目启动至竣工验收结束,涵盖工程建设的全阶段。2、由采购方统一进行考评,最终考评结果将作为合同付费的重要参考和依据。3、项目设计管理质量考核分为设计组织、设计进度、设计质量、设计配合四方面,总分为100分,采购方根据具体设计内容逐项考评后,对各项得分进行综合汇总,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价:90分以上为优;71—89分为良;70分以下为差。4、考评结果为优、良、差者,将分别按合同金额的【100】%、【90】%、【80】%进行结算,并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因设计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关的赔偿责任。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得分(30分)1、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响应报价。超出此范围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3、价格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采购价格权值为30%)(二)、项目理解及服务方案(45分)1、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5分):对本项目业务理解深入、科学并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2、宿舍楼改造设计方案(5分):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3、实训楼改造设计方案(5分):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4、食堂改造设计方案(5分):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5、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分)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特点,对本项目的建设难点和关键技术进行分析,项目建设难点和应对措施建议;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6、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及关键线路完整、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及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布置及关键节点的科学、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及关键线路基本完整、基本清晰、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及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布置及关键节点的较为科学合理,能满足部分项目需求的得3分;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及关键线路不完整、不清晰、不准确;计划编制及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布置及关键节点的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7、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的监控及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对总体进度和各阶段进度的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整,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的监控及应对措施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对总体进度和各阶段进度的计划较为合理可行、保障措施能够满足部分项目需求的得3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整,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的监控及应对措施不科学、不合理;对总体进度和各阶段进度的计划不合理、保障措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8、供应商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供应商对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对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科学、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未对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9、团队配置及响应方案(5分)对本项目的团队配置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团队配置较为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部分需求的得3分;团队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团队配置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均不得分。(三)人员配置(13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3、拟派其他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的得1分/个,最高得5分;4、拟派其他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个,中级的得1分/个,最高得4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最近一期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四)综合实力比较(6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的完整查询截图,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五)类似业绩能力(6分)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单位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资料不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否则对应评分项目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训练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