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整治工程 安围整治工程 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 电气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2024)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606-04-01-152837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80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
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8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7622737.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 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7.4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5月2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2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宝欣
联系电话
0757-86700635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 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取得竣工初验验收合格证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编:52830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2403-440606-04-01-1528372403-440606-04-01-1528372403-440606-04-01-152837投资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标段(包)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公告性质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800.00000万元财政资金:800.00000万元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招标内容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18018018018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7622737.017622737.017622737.017622737.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否否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1—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4.7.1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4.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4.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2—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5.2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2号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卢先生卢先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7-2772778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宝欣李宝欣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7-86700635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7-22832272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编号:GC2024(SD)WZ00993.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4—5.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取得竣工初验验收合格证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10.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5600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邮编:528300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5—工程编码:GC2024(SD)WZ0099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联系人:李宝欣、梁敏仪联系电话:0757-86700635传真号码:/E-mail:gdyouxinda@126.com2024年4月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1.招标条件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3.资格审查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9.其他10.联系方式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如有)五、资格审查其他材料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六、项目获奖情况(如有)七、售后服务能力(如有)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有)九、其他材料(如有)第二节经济标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扫描件,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履约承诺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经济标其他材料八、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一、目录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三、其他(如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第[2.1]项修改为:[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第[2.7.3.6]项修改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保证人为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增加第[2.7.3.7]项:[2.7.3.7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标书特征码(包括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本工程不适用);1.1.2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1.1.3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10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5、本工程技术标暗标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式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2、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6-04-01-152837)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顺伦街道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永丰二安围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范围位于新城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顺安大道以南,项目起点接新城路,终点接顺安大路。项目的道路均为现状道路,对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1288.7m;新建外部连通5.5m路线总长度约142.6m;新建宅基地道路总长度约95.4m,其中新建6m路长约65.2m,新建3m路长约30.2m。道路等级为村庄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标准断面宽度3m-6m,采用单向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取得竣工初验验收合格证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2.4最高投标限价:7,622,737.01元。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承包范围: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二安围整治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八、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各种规范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且经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我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5%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2.发生较大事故的(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10%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3.发生重大事故的(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15%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20%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5.上述的数字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除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外,自愿承担上述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示:(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投标人不符合小微企业加分条件,可不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9.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失信惩戒。一旦查实将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处理,投标无效,对投标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佛山市辖区内必须招标工程不接受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企业投标。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失信惩戒。一旦查实将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处理,投标无效,对投标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佛山市辖区内必须招标工程不接受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企业投标。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封面格式(工程名称)施工招标技术标明标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一、目录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编制,格式自拟。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编制,格式自拟。三、其他(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治工程 安围整治工程 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 电气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