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4)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磋商总价不超过预算15万元,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需求:
(一)“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检查(2次):对全市符合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申报条件的标段、项目,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协助采购人组织“平安工地”监督检查、创建指导、评价抽查、组织申报等工作;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项目约17个。
(二)行业安全检查(1次):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等要求,协助采购人检查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能力建设情况,对本地区工程安全行业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情况。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2.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专业),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0日17时前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研究院9栋A1303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钱工,QQ:1255825247)。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不予退还。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3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1413会议室(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
联 系 人:李爽
电 话:0513-59003761
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钱舒佳、沙云天
电 话:15162861908、18551417471
附件-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zip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CG-DSFZX202404采购内容:2024年南通市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采购类别:服务类二〇二四年四月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南通市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南通市范围内3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4服务质量合格5发包范围详见采购公告6服务周期要求详见采购公告7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8现场踏勘自行踏勘9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10报价方式金额报价1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12采购预算及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15万元;注:首轮报价(即响应文件中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后轮报价不得超过前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1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4磋商信息详见公告15身份核查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6联系人及方式采购人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联 系 人:陈冲电 话:0513-5900376316联系人及方式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3-A1304室 邮政编码:226001联 系 人:钱舒佳、邱海峰、南文秀电 话:15162861908、18036206278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内容2.1采购范围和内容:(一)“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检查(2次):对全市符合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申报条件的标段、项目,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协助采购人组织“平安工地”监督检查、创建指导、评价抽查、组织申报等工作;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项目约17个。(二)行业安全检查(1次):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等要求,协助采购人检查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能力建设情况,对本地区工程安全行业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情况。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3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3.3.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专业),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4、磋商费用: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费用及参与磋商涉及的差旅费等,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须知(3)磋商程序与办法(4)合同协议书(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人。(三)报价说明7、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费率报价。(2)固定金额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2024年南通市“平安工地”咨询服务项目全部工作。所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组织费(会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人工费等)、考评专家费(含专家食宿费)、交通费(汽油费、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成果报告费、企业管理费、税金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相应标段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标段工作的要求。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8、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82%计取,按照成交价计算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按照采购人与代理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执行)。(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组成(格式附后):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六、拟投入主要人经历表七、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八、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九、工作大纲(请各供应商根据评分要求提供)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十三、其它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0、对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响应文件一份(正本扫描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小签。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磋商方法和程序13、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3.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13.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3.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3.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13.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做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做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13.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13.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1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包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13.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13.15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1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4.3本次项目磋商的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商务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4.4商务技术分各项评分按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4.5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商务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4.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14.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响应得分均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14.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14.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15、综合评分评审标准15.1商务技术分:(90分,需按打分标准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评分项评分细则最高分值技术方案(满分70分)整体方案部署从整体方案部署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合理性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定,上述方案部署内容详实具体、部署合理、可行的为优,得6.5(含)-7分;上述方案部署内容较详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为良,得5.5(含)-6.5(不含)分;上述方案部署内容、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4.5(含)-5.5(不含)分;上述方案部署内容较差、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分不得超过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项目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整体内容、方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实际,准确、详细、合理;方案准确、详细、合理为优,得7(含)-8分;方案较准确、较详细、较合理为良,得6(含)-7(不含)分;方案准确性、详细度、合理性一般,得5(含)-6(不含)分;方案准确性、详细度、合理性较差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检查内容细化根据响应单位对本项目检查内容的理解,结合法律法规的内容,细化安全检查的内容,以检查表的形式进行体现,检查内容覆盖全面的得13.5(含)-15分,检查内容有个别遗漏的得9(含)-13.5(不含)分,检查内容不清晰、检查表制定不合理的得分不得超过9分,无检查表不得分。15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咨询报告响应单位类似检查项目出具的检查报告格式合理、条理清晰的得4.5(含)-5分,检查报告缺少个别图表的得3(含)-4.5(含)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技术力量1.项目负责人情况:最高为2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5分(以注册证书或中级职称取得时间为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为安全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等与安全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得5分,非安全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得3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担任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或“平安工地”咨询服务,有一个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增加1分,最多加4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为准,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20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技术力量2.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最高为15分(1)项目组其他成员达到3人得6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名人员加2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的业绩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最高为5分,需提供人员的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为准)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15分技术方案(满分7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技术力量注:上述序号1-2需提供对应评分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及上述人员在响应单位的劳动合同以及在响应单位最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或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2024年1月-2024年3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特殊情况未在响应单位缴纳的应提供隶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响应单位履约能力(最高为20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情况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设区市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委托的类似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具备一个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且能体现项目内容的证明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10分响应单位履约能力(最高为20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情况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或“平安工地”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增加1分,最多加4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且能体现项目内容的证明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10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5.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5.3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报价高于控制总价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15.4评标争议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6.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填写、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16.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16.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6.4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16.5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留的;16.6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16.7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16.8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16.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16.10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17.1投标供应商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7.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17.3投标供应商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情形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8、成交通知18.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在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1个工作日。18.2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合同授予19.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9.3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采购单位按时支付相应款项。19.3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六)支付方法和程序20.支付20.1付款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委托人工作全部结束,剩余70%待出具正式检查报告且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三、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受托人:(中标人)兹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南通市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省级示范“平安工地”建设检查与行业检查提供第三方咨询服务。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咨询范围和内容:1、咨询内容(1)“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检查(2次):对全市符合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申报条件的标段、项目,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协助招标人组织“平安工地”监督检查、创建指导、评价抽查、组织申报等工作;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项目约17个。(2)行业安全检查(1次):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等要求,协助招标人检查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能力建设情况,对本地区工程安全行业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情况。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委托人的义务:1、工作需要时,委托人及时组织与本标段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为受托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2、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发出后,及时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本标段业务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委托人应当在3日内就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受托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3、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标段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协调受托人与其他受托人之间的相关工作。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咨询费用。5、协调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有关问题。三、受托人的义务:1、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2、受托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一般不得更换,如要更换,需报委托人同意。3、咨询服务期间,受托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4、即便项目已通过委托人组织的验收,款项已结清,受托人还需做好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与咨询服务内容工作相关的投诉处理等)。四、咨询报告及使用责任1、本项目要求出具咨询报告一式叁份(如委托人有需要,需按委托人要求数量另行出具),出具前充分征求委托单位的意见。2、委托人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受托人无关。五、服务收费与支付1、本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委托人工作全部结束,剩余70%待出具正式检查报告且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六、受托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七、违约责任1、受托人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成果报告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每日0.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对于延期违约金达到上限仍未能提交最终成果报告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2、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投入项目组人员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疾病、死亡、离职)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按2万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受托人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完工作费用也不再支付。3、受托人必须保证咨询成果的正确性以及抽查工作的细致性、完整性,对于受托人抽查到的项目,如果省厅督查发现咨询成果存在遗漏或隐瞒,将按照每处收取受托人合同价1%的违约金,如果项目费用已结算完毕,委托人有权按本条约定追收受托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在未来两年内拒绝受托人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4、协议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5、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服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报告,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酌情调整合同收费。八、廉政建设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九、协议书的有效时间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一:廉政合同协议书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委托人)与(以下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由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和子女读书上学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子女读书上学提供其所承担的费用等。(四)委托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受托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受托人义务(一)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受托人或受托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日期:日期:合同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为在(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委托人(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受托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委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受托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受托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受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4)受托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受托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委托人:(盖单位章)受托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四、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副)本项目采购编号:响应文件投标人: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六、拟投入主要人经历表七、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八、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九、工作大纲(请各供应商根据评分要求提供)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十三、其它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1.一、响应函(采购单位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采购文件后,愿以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报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二、我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三、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文件时采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签名章)性别: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注: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采用:(二)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签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签名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1.3.三、磋商响应报价表报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盖章):注:磋商响应报价包含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费、会务费、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检查报告及报告报表编制费(含印刷费)、咨询费、后续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总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相关要求磋商响应报价(万元)备注1“平安工地”专项检查(全年2次)每天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专家3人,车辆1部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填写2次检查的报价2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检查(全年1次)每天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专家3人,车辆1部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1-2项合计(转入“一、响应函”中)序号项目名称规格相关要求磋商响应报价(万元)备注1“平安工地”专项检查(全年2次)每天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专家3人,车辆1部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填写2次检查的报价2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检查(全年1次)每天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专家3人,车辆1部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1-2项合计(转入“一、响应函”中)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如有)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有)9主营范围1.2.3.4.……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业主单位名称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需提供业绩证明的彩色复印件。1.5.六、拟投入主要人员经历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姓名技术职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标段中标金额项目简介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 2 2 2 2 3 3 3 3 3 4 4 4 4 4 ...... ...... ...... ...... ......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的彩色复印件(注意业绩证明中需可以明确体现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1.6.七、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本公司愿就由贵局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我公司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声明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7.八、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8.九、工作大纲(请各供应商根据评分要求提供)1.9.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十二、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三、其它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申请函致: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经研究,我单位申请拟参加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