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国土招标公告(万源市自然资源局2024)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7812024000057
项目名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人民币20952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157号
联系方式:0818-860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10号
联系方式:028-8488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84882525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3.1、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包,拟确定万源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供应商一名。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74,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95,2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国土变更调查工作1.002,095,2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万源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部、省、市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具体要求为准,各项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国土变更调查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任务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在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新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其基础上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进一步夯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国土调查监测工作数字化转型,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年度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新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资料收集整理及时领取国家和省下发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的相关数据,分析提取可能引起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发生变化的图斑范围,包括:山水林田湖项目区范围、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成果、建设用地审批范围、临时用地用和设施农用地审批、土地卫片执法以及专项整治、土地征地供地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数据;收集整理民政、林草、交通、水利以及发改等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可能引起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发生变化的成果数据。2、外业调查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工厂化种植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与农业管理部门、自然资源所及乡村干部沟通,了解耕地改种或轮种菜、棉、油等状况,并组织技术人员外业核实、内业上图,更新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3、调查举证对于部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为保证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准确性,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为建设用地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物照片(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其中在“工厂化种植”单独图层标注的,应拍摄反映工厂化种植的特征;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对影像反映明显是建筑物的图斑,未按照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调查的,须拍摄建筑物内部举证照片,证明建筑物内部是利用地表种植的现状。对于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因灾毁导致耕地变为未利用地且难以复耕的,须待灾毁情形稳定后,提供相关灾毁媒体报道和实地举证照片等,并标注“2023年度灾毁”图斑属性。对于因洪水淹没导致种植的农作物受损但耕作层未损毁的,不得变更地类。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地方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为减轻重复举证工作量,对于在本年度耕地监测、月度季度卫片执法工作、补充耕地核实、 增减挂钩项目核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已经举证的图斑,按照以下原则共享应用。一是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与地块图斑举证照片反映的地类一致的,不需重复举证,转换成“国土调查云”平台接口标准,将本年内的各类图斑举证照片上传到“国土调查云”平台;二是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相对地块图斑举证照片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举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应举尽举。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类似图斑典型举证、局部航飞影像举证、承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对无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无道路通达条件的区域,可依据遥感影像特征判断地类,不进行举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部省市下发的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开展集中举证,由乡镇负责对日常新增耕地图斑、变更调查监测耕地流出整改图斑开展举证,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乡镇的举证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检查。)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应及时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发现的城镇内部国土利用变化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确权登记和土地征收等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确定的成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6、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按照统一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新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生成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将增量变化信息导入该软件生成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并利用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7、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对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的数据质量。同时配合市、省、国家各级核查工作,对各级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完善,包括开展实地核实修改和补充举证,以及配合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实地外业核查。8、2023年综合动态监测工作对部、省下发的2023年综合动态监测图斑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等手段进行内业判读、外业核实举证,并形成汇交成果。(三)政策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55-2019)(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6)《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8)部、省、市对国土变更调查的相关通知和文件要求。(9)国土变更调查相关的其他技术要求。(四)服务成果要求1、质量要求: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及技术规范执行,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2、成果要求:(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分析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 DB格式,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2)具体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准。3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项目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理解;②技术路线;③技术方法;④工作程序;⑤项目成果。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机构图;②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③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⑤考核办法。3、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要求;③质量检查的具体方法;④质量管控措施。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工期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进度保障措施;②工期安排计划。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安全保密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料存档制度;②移交制度;③保密制度(含人员保密培训)和保密场所及保密人员管理;④保密介质设置。6、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措施、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②应急处理方式;③后续跟踪服务技术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时间。7、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人员。注:1、本章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人员。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按要求提交并经省级审查提交国家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果按要求最终通过国家核查或采购人确认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发生违约责任与争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无法协调,提交至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3.4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成果评审费用和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安全责任: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国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