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气体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4291479700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小军0771-262038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9 14:34 -2024-05-07 15:00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标准气体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标准气体; 标准气体:采购标准气体一批:详见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85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xlsx附件2.信用声明函(模板).docx附件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模板).docx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上传:(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兴宁区 民生街道 民主路45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1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第二季度标准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
参考品牌
备注
1
现7
氨气
20ppm,4L,带标准物质证书
1
瓶
/
2
现8
氧气
6%,4L,带标准物质证书
1
瓶
/
3
现9
氧气
16%,4L,带标准物质证书
1
瓶
/
4
水35
标气,氦/氧混合气
40L/瓶;O2:10%,余He
1
瓶
/
5
水36
标气,氦/甲烷混合气
40L/瓶;CH4:10%,余He
1
瓶
/
6
水37
液氩
175L
15
瓶
/
7
水38
高纯氦气
40L/瓶99.999%钢瓶气
1
瓶
/
8
水39
高纯氩
40L/瓶99.999%钢瓶气
10
瓶
/
9
水40
高纯乙炔
40L/瓶99.999%钢瓶气
1
瓶
/
10
分14
高纯氦气
40L/瓶99.999%钢瓶气
14
瓶
瑞达
合计
46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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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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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必须上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2)。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商务项目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项目预算8.5万元整,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清单所列气体分别报项目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气体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1.提供货物生产日期为近期最新批次,供应商发货前需向我中心提供产品出库清单,双方应在发货前核对发货内容,未经我方同意,不得私自发货。 2.发货时应严格按照该项货物包装运输要求进行发货,我方收货时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验收不合格:①产品规格、品牌、数量、浓度等参数与我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不一致;②标准气体无纸质版标准气体证书;③货物破损、变形、变质、劣质等使货物无法满足我方正常使用;④出库清单与实际到货货物不一致;⑤产品批次号不是最新批次号,到货时产品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有效期且未提前通知我方。如有上述验收不合格及其他验收不合格情况,我方可要求供应商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发、换货。 3.本批次货物按需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3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我方如有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限时供货。 4.产品实际供货中,如与我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供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书面申请与我方协商,我方同意并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反之若我方采购需求有变,向供货方书面申请协商,经供货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协商供货。5.需要提供期货的,应按我中心要求向我中心提供提货单。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采购人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7 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货款结算
货款结算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货款可分阶段支付:中标方在部分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完成,中标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阶段性结算。在所有货物提供给采购方并经验收完成,采购方支付剩余货款。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供应商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的具体条款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信用声明函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项目名称)___项目的询价,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货物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章):年月日说明:由采购人在询价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附件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报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方或者某个人编制或授意编制;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相关方获得其他报价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报价文件;2.报价人按照某个采购相关方的授意撤换、修改报价文件或者报价文件;3.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报价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报价人成交,然后再参加报价;6.报价人之间商定部分报价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报价人与采购人之间、报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报价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报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四、如违反承诺书中应遵守的内容,自愿退出本次采购活动,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项目采购;五、如违反承诺书中应遵守的内容,承担终止合同的全部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项目采购。报价人名称(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气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