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
企业名称
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29
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实施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所属行业
其他
项目核准文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开标时间
2024-05-22 09:30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
项目编号
E1500000701011121
工程建设地点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32号
3
审核批准文号
/
集中开标地点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
4
招标公告编号
E1500000701011121001001
二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NO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
标书售价
预算价
标段统计分类*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单位
金额
1
E1500000701011121001001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
200,000.00
500.00
元人民币
10,044,729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90
68天
2
E1500000701011121001002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监理
3,500.00
500.00
元人民币
180,000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
90
68天
三
招标公告内容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3/日,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玻璃钢夹砂管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共68天。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1500000701011121001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标段
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3/日,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 玻璃钢夹砂管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1500000701011121002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监理标段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换领新证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3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3.4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其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5.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 →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招标文件发出后→待审核通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
(1)投标人报名表(需体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施工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标段:企业资质证书;
(4)施工标段: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授权时间及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7)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承诺;
注: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按以上顺序合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拒绝接收。
5.2.2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5.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汇入招标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项目的标段编号。
缴纳招标文件费账号:
单位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
收款账号:106101201090114243
5.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
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地址: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启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人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6.4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启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过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5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其它
7.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前。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所有投标人都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场地服务费: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缴纳中标/成交金额万分之二(最高2万元)的交易服务费,四舍五入到元,不足800按800元收取,无具体中标金额、费率、框架等形式的标段,按照800元/标段收取,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交易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请咨询代理机构。
7.3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执行。
注:场地服务费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缴纳,如中标单位未缴纳此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费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32号
电 话:0471-7190940
联系人:姚建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1802室
电 话:0471-4693528、15949477307
联系人:霍如霞、徐晓婷、杨硕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陆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电子招标: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单位工作账号
hxdzb8584
单位工作账号
hlslgps123
交易平台注册:1566103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注册事项问答) 交易数字认证:1566103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招标:1566126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投标:1566126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事项问答) 电子招标投标的数字认证:首页右上角【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办理CA】手册 QQ服务 :3281377621、1534305764 电子邮箱:1534305764@qq.com 现场办公: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6号(呼铁党校南侧)】
单位名称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瑞
法人代表
宋健
联系人
徐晓婷
联系人
姚建波
电话
0471-4693528、15949477307
电话
0471-7190940
电子邮件
nmghxdzb@163.com
电子邮件
1093580032@qq.com
地址(邮编)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东方文苑大厦A座1802室(010010)
地址(邮编)
中国
公示文件: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pdf
附属文件:
电子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2024-04-30 09:00至2024-05-10 17:00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10 17:00
报名通过,在此时间前购买标书,能在单位空间收到电子招标文件。
2
最多可报名标段数
1个(共 2个)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2 09:30
电子开标时间:2024-05-22 09:30
3
最多可中标标段数
1个(共 2个)
4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通过,在单位空间自动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NO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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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附件
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日,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玻璃钢夹砂管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2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共68天。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E1500000701011121001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标段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日,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玻璃钢夹砂管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E1500000701011121002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监理标段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3.2特定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换领新证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3.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其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赔犯罪行为;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5.2获取招标文件流程5.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招标文件发出后一待审核通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1)投标人报名表(需体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施工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企业资质证书;(4)施工标段: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标段: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授权时间及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7)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承诺;注: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按以上顺序合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拒绝接收。5.2.2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5.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汇入招标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项目的标段编号。缴纳招标文件费账号:单位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收款账号:1061012010901142435.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地址: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6.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启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人单位账号完成提交。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10时00分6.4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4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启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过联系平台工作人员)。任贺日日理有6.5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其它7.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所有投标人都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2场地服务费: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缴纳中标/成交金额万分之二(最高2万元)的交易服务费,四舍五入到元,不足800按800元收取,无具体中标金额、费率、框架等形式的标段,按照800元/标段收取,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交易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请咨询代理机构。7.3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执行。注:场地服务费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缴纳,如中标单位未缴纳此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费用。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9.联系方式招标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32号电话:0471-7190940联系人:姚建波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1802室电话:0471-4693528、15949477307联系人:霍如霞、徐晓婷、杨硕GF-2005-021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代理项目名称: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和林格尔县盛乐供排水有限公司受托人: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地点:和林格尔县内。规模: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且,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玻璃钢夹砂管道。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范围:工程远期排水规模为10000m/日,采用重力输水管道排放到什拉乌素前河段,共敷设管道4274.4m,其中,拉管段共计1494.4m,采用PE100管材:开挖段共计2780m,采用连续玻璃钢夹砂管道。总投资额:1022.4729万元,其中:施工招标预算1004.4729万元,监理招标预算18万元、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云谷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至什拉乌素前河段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本次服务报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1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4月合同订立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水有限限公司日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用章戴授权代理才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lv单位地址123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A座1802室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66112633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nmghxdzb@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市漠南支行帐号:帐号:106101201090114243第一部分通用条款、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3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双方约定本合同伍份,其中,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监督单位壹份。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日同专用5010第二部分专用条款、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依本合同通用条款2.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依通用条款3.1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工作的内容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起草招标文件、发招标文件、组织答疑、起草评标办法、组织开标、评标、招标工作总结和其它相关工作。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提供所有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同上;(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招标全过程的配合(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职称:职务:电话:(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管理部门要求的需要委托人协调的工作;(6)应尽的其他义务:另议: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根据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安排具体时间(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前期,招标过程,招标工作总结及备案。(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4)应尽的其他义务:如果有另行补充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依通用条款6.1。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另议。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依通用条款7.1。(1)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另议。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由中标人支付,一次性付清。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16、合同份数16.1双方约定本合同伍份,其中,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监督单位壹份。17、补充条款: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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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水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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