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巨灾保险服务招标公告(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CGL-202409 
    项目名称: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保险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财产保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厉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53898 
    质疑联系人:范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53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城区俞家桥路180号二楼西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85613 
    质疑联系人:赵雪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856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出版稿4.30.doc303.5K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版)项目编号:NBJCGL-202409项目名称: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采购人: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4月目录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JCGL-202409项目名称: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最高限价:350万元采购需求:标项标的名称数量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一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保险周期为一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财产保险。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4: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4日14: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厉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53898质疑联系人:范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539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城区俞家桥路180号二楼西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85613质疑联系人:赵雪蕾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8561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30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2.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36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的要求,在分析借鉴我市国省道灾毁保险创新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存在的管好、护好等短板问题,探索开展以“保险+服务”为核心的公路灾毁保险新举措,通过有效发挥公路灾毁保险在农村公路防灾减损、风险预防、损失补偿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公路管养风险保障体系,切实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在我市的全方位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二、商业保险部分:(一)保险范围及标的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所辖公路、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公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应急保通费用。其中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国土局认定地质灾害点除外。余姚市市域范围内拟投保线路15条,山区道路13条,平原道路2条,以上道路桥梁共59座,另含运河上桥梁5座,共152.967公里,详见下表。余姚市农村公路巨灾保险投保线路路线代码路线名称起点止点里程(km)技术等级路基宽度路面类型地形桥梁数量X019上陈-大隐8.91215.9397.027四级8沥青山岭3X020密岩-北溪34.00637.5723.566四级6沥青山岭2X024细岭-北溪24.09629.6175.521四级6沥青山岭1X025细岭-夹山10.67212.5371.865四级6.5沥青山岭0X111掌起-二六市12.28517.1874.902四级7沥青微丘1X203陆埠-上庄021.47721.477四级7.5沥青山岭3X205袁马-毛家埠016.34416.344四级7沥青山岭11X214李家塔-余家横017.28117.281四级6沥青山岭2X218寺前王-马潭路07.6147.614四级6沥青微丘1X219平湖-东岙09.4849.484四级6.5沥青山岭1X222三七市-海黄山04.584.58三级9沥青微丘3X228东连接线011.98611.986一级30沥青平原11X230余慈连接线011.24111.241一级40沥青平原11运河桥梁明伟桥路01.21.2平原1运河桥梁郁浪浦桥路01.11.1平原1运河桥梁车厩大桥路01.81.8平原1运河桥梁永思桥路00.70.7平原1运河桥梁凤凰山桥路00.560.56平原1X235梁石线014.45614.456四级12沥青山岭3X012中斤线41.09951.36210.263四级6.5沥青微丘1合计152.96759(二)理赔基本要求1、保险人必须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2、承保期间保险人在接到报案电话后须赶到出险现场,并电话告知被保险人相关事项;若情况较为特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第一时间沟通,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处理。3、报案流程:公路养护责任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发现损失报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联系人并上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进入保险理赔流程;4、查勘定损流程:由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会同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人员现场查勘定损,制定修复方案并实施修复;修复完成后现场验收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①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会同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人员现场查勘定损,制定修复方案或邀请设计单位制定修复方案;修复完成后由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现场验收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②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由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会同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人员现场查勘定损,邀请设计单位制定修复方案,然后实施修复;修复完成后由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保险公司专职理赔人员现场验收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其他要求:估价在10万元以上的道路修复方案必须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修复后现场验收除了上述查勘定损的单位参加以外,还必须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三)赔款支付要求在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基本明确、保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资料齐全后(包括赔偿协议及相应理赔资料)进行相应的赔付。1、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保险人直接赔付全部金额;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保险人应先预赔付设计施工图预算的80%,待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的工程修复款项及其他发生的特别费用(临时通车便道抢修、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及管理等费用)。双方均认可经专业第三方编制的预算、结算审价报告。2、所有赔款均由保险人直接支付给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四)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自然灾害是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冻灾、山崩、降雪、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每次事故免赔额、赔偿限额①每条道路或每条运河桥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单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②保单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③免赔额5万元。④道路除雪除险费用每次事故每条公路赔偿限额为3万元,保单合同期内总赔偿限额为25万元(此项无免赔额)。(五)特别约定1、一次保险事故计算时间节点按以下任一一项时间计算:①由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开始至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止;②一次自然灾害发生或一次意外事故从开始至结束。2、赔偿费用计算方式:(1)修复工程的勘察设计应以现有设计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内容、工程数量以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量为准;保险人对特别费用的赔偿(临时通车便道抢修、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及管理等费用)以公路财产物质损失的10%为限,每次事故特别费用不超过相应的每次事故物质损失赔偿限额。(2)赔款的支付实施: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保险人直接赔付全部金额;每条公路每次事故估价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保险人应先预赔付设计施工图预算的80%,待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的工程修复款项及其他发生的特别费用(临时通车便道抢修、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及管理等费用)。双方均认可经专业第三方编制的预算、结算审价报告。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对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隐私予以保密。4、保险年度中保险人应积极配合被保险人提供总结报告、数据分析等其他专业意见,如遇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5、根据《关于做好公路自然灾害承灾体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作的通知》做好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更新工作,对投保道路属性信息及高风险点(段)信息采集填报,外业工作由巨灾保险公司承担。三、商务条款。项目要求商务条款要求1、服务地点:余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服务期限:保险周期为一年3、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乙方向甲方出具保险单。本章带▲采购内容或服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350万元最高限价:350万元3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4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完成本服务项目,达到第二章《采购需求》所有要求,及其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现场踏勘(如有):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8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9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下同)”的传输递交(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后,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后将开启标书解密,解密开始后的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该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则作放弃投标处理。解密投标文件必须有CA锁,路径:登入政采云平台—用户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人无须来开标现场,但必须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在开标时间后直至评审结果公布,供应商应当全程保持通讯正常,且全程登入“政采云”平台,备好CA锁,随时响应采购过程中的询标、答疑等,否则自行承担所有不利后果。【请各供应商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 400-881-7190】。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3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取邮寄、邮件下载等多种方式)。1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15签订合同时间及方式: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方式:邮寄、现场签订等多种方式。16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作要求17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18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网上中介超市中选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4000元整。2.收款账号:开户名: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53393081;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19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20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特别提醒:请使用 windows7 及以上 64 位操作系统,不适用于 mac 或 linux 桌面系统。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如未申领的供应商,请注意申领所需时间,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keyword=CA)。(2)请自行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响应)人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 400-881-7190。21其他事项说明: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注: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合理分包(共保)。(八)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九)售后服务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十)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评审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供应商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出卖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出卖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3.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包含答复或补充等形式)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含15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4.没有提出质疑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文件的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投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先打印成纸质文件,完成签字后通过扫描或拍照方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扫描或拍照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在使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并安装,(“20190830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号,点链接就可以跳转到操作指南的界面。(3)请使用win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份组成,带*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的除外),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1.资格证明材料部分: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封面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目录(格式自拟)*(1)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6)特定资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商务技术部分目录(格式自拟)*(1)供应商情况表;*(2)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3)拟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其他评分需要提供的商务技术资料,方案、证书、证明等(详见评审内容)3、报价部分:报价部分封面报价部分目录(格式自拟)*(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满足条件则提供);(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条件则提供);(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满足条件则提供);(7)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七)投标保证金(如有,则适用以下条款)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汇款人名称应当与供应商的名称相一致。3.保证金退还:采购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4.保证金不计息。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出卖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失实、虚假材料的;(7)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8)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供应商制作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正本,无副本。3.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先打印成纸质文件,完成签字后通过扫描或拍照方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扫描或拍照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九)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后,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十)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在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带“*”的投标资料。2.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内容或资料存在失实、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服务标准;(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或者差错相同,经供应商澄清后,评委仍认定存在串标嫌疑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过低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成本测算资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符合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条件的。5.被拒绝或放弃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开评标。由代理机构主持。(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开始,开启标书解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解密;2.本项目全程采用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得分汇总、得分公布等环节;3.评审中,按程序进行询标、澄清、公布无效标情况、公布得分与中标结果等;4.供应商在开标开始时间后直至评审结果公布,供应商应当全程保持通讯正常,且全程登入“政采云”平台,备好CA锁,随时响应采购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否则自行承担所有不利后果。五、评标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取邮寄、邮件下载等多种方式);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被质疑、投诉查实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废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八、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质疑和投诉(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三)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支付代理费。十二、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出卖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十三、政策落实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十四、采购方式转换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中遇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组织(一)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二)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出卖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标程序(一)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提供资格承诺函3.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系统网站查询信息由代理机构开标之日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7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8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9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财产保险。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报价及费用;采购数量及单位(或服务内容);投标保证金(如有);交货时间、地点(或服务期限);必备资料的提供与强制性条件响应情况。(三)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招投标允许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符合电子招投标允许的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逐栏进行评价、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五)报价评审价格政策优惠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六)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4.评分标准供应商评分项及分值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中的最低价;参与评审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价格)×2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相关声明及证明资料。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参与评审价格(具体政策优惠详见本章第三条评标程序中第五点报价评审价格政策优惠)。20商务技术分80分1、理赔服务(11分)1.1对理赔服务方案的细化全面、逻辑清晰程度进行评审(3、2、1、0分);3商务技术分80分1、理赔服务(11分)1.2对接报案及现场查勘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3、2、1、0分);3商务技术分80分1、理赔服务(11分)1.3对理赔流程的规范性进行评审(3、2、1、0分);3商务技术分80分1、理赔服务(11分)1.4对理赔流程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进行评审(2、1、0分);2商务技术分80分2、承保服务(12分)2.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承保服务的专业化程度(3、2、1、0分)、承保流程的规范性(3、2、1、0分);6商务技术分80分2、承保服务(12分)2.2服务方案工作流程清晰程度(3、2、1、0分)、便捷程度(3、2、1、0分);6商务技术分80分3、保险培训(6分)3.1根据供应商拟提供培训次数(3、2、1、0分)、培训内容及形式(3、2、1、0分)进行评审;6商务技术分80分4、服务团队(12分)4.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经验丰富性(3、2、1、0分)和服务能力专业性(3、2、1、0分)(如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作为项目经理及其专业经验);6商务技术分80分4、服务团队(12分)4.2对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整体专业经验(如服务团队类似项目业绩)、服务能力和以往项目服务能力进行评审(3、2、1、0分);3商务技术分80分4、服务团队(12分)4.3项目日常联系人的服务能力专业性(3、2、1、0分);3商务技术分80分5、应急情况处理方案(9分)5.1根据供应商在突发自然灾害时期(如防汛、防台等)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应急人员配备的合理性(3、2、1、0分);应急响应时间及时性(3、2、1、0分);应急响应流程便捷性(3、2、1、0分);9商务技术分80分6、风险管控(9分)6.1投标人对本项目风险认知的全面程度(3、2、1、0分)、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程度(3、2、1、0分)、风险管控服务的保障程度(3、2、1、0分)。9商务技术分80分7、承保经验(2分)7.1 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投标人(含其所属分支公司)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续签只算一个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保险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2商务技术分80分8、履约能力(18分)8.1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① 每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1.5分;②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注:以2023年四个季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为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6商务技术分80分8、履约能力(18分)8.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审:① 每一季度,0件≤投诉量<1.3件的,得1.5分;②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6商务技术分80分8、履约能力(18分)8.3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四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评分:① 每一季度获得一次A及以上的,得1.5分;②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注:以总公司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为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6商务技术分80分9、政策加分(1分)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②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1总分100分注:评标委员会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所有分值汇总后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不合理报价的认定: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的组成本保险合同、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它相关文件等都作为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及解释,如有冲突之处,以本保险合同、保险单及批单内容为准。保险合同格式甲方(投保人/被保险人):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保险人):_________甲方与乙方就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投保人名称与地址投保人名称: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二、被保险人名称与地址保险人名称:地址:三、保险项目名称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四、保险险别以投标文件“保险+服务”方案为准,并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五、保险条件(一)保险标的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所辖公路、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公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应急保通费用。其中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国土局认定地质灾害点除外。余姚市市域范围内拟投保线路15条,山区道路13条,平原道路2条,以上道路桥梁共59座,另含运河上桥梁5座,共152.967公里(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自然灾害是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冻灾、山崩、降雪、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行物体或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交通工具的碰撞。意外事故也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二种情况:①意外事故当事人赔付不足额的损失,②意外事故发生后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损失。(三)保险费__________万元/年。(四)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设定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以投标文件“保险+服务”方案为准,并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五)保险期限保险周期为一年(六)理赔条件1.定损原则以恢复原有结构状态为限(恢复边坡稳定)以将受损的公路及构筑物修复或重建至其达到原有结构标准为限(若涉及边坡受损,则以恢复或重建至其达到结构稳定为限),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修复方案,按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政策处理费用除外)。本项目视作足额投保,但对于参保公路在修复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过度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也不负责赔偿。2.费用计算方式费用计算方式明确为赔偿范围内的工程数量及结算单价以工程审计单位审计并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为基础,乙方有权对验收结果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复核。说明:乙方复核以《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有关定额,以及宁波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价及市场调查价为依据。3.应急保畅费用的赔偿方式道路除雪除险费用每次事故每条公路赔偿限额为3万元,保单合同期内总赔偿限额为25万元(此项无免赔额)。六、保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乙方向甲方出具保险单。七、理赔服务(一)报案案情发生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被保险人第一时间通过以下渠道向乙方报案:1.通过本项目服务专员的电话、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报案;(二)现场查勘接到报案通知,乙方依据受灾的区域和损失情况,派现场查勘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及收取相关资料。现场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拍照取证以及协助被保险人进行施救等,如损失严重,必要时委托经过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公估公司或其他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查勘工作。2.和被保险人共同对现场查勘记录进行签字确认;3.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后应根据现场情况对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商定初步的后续处理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所需单证列表。(三)理赔资料收集可能理赔资料:1.《出险通知书》和《损失清单》(保险公司提供格式单证)2.受损公路工程预决算3.经审计的工程决算报告4.有关职能部门证明文件(气象部门出具原件)5.根据案情需要,可能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八、承保模式本项目由乙方作为承保人全权承担项目的日常运作工作,并负责与共保单位签订共保协议。九、一般条款(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保险期限内持续有效。(二)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确定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三)保密及知识产权1.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等泄露给其他方:(1)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3)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一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终止时,本条款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继续有效两年。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搭建的“宁波公路保险管理平台”及相关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四)法律责任由于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保险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六)其他1.乙方按本合同出具的保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保单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2.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补充修改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生效后,即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1.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部分1.1.1.封面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部分序号材料名称说 明1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2资格承诺函附件一3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附件三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四6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附件一资格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公章):二○二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但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要求】附件二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四、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公章)二○二年月日附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特此告知。供应商全称(公章)二○二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二○二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1.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2.1.封面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2.商务技术部分序号材料名称说 明1供应商情况表附件五2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六3拟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七4其他评分需要提供的商务技术资料,方案、证书、证明等重要提示:投标文件制作时应当编制目录与页码,便于阅读与查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的漏读误读,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需提供的方案格式自拟。附件五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盖章:(公章)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附件六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项详细说明(若存在偏离,注明偏离内容及正负)(无偏离时此处填写完全响应)备注:1、如投标文件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偏离情况说明。2、未在本表中填写的,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供应商盖章:(公章)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附件七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全称)若成为(项目名称)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全称)与(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全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2024年余姚市县道公路巨灾保险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包意向供应商为(分包意向供应商全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理分包部分(具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供应商全称(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3.第三部分报价部分1.3.2.封面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3.报价部分序号材料名称说 明1投标函附件八2开标一览表附件九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十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一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二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附件八投标函余姚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供应商全称)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单位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单位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单位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供应商(公章):二○二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附件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数量投标报价备注11项大写:小写:注:1.本表格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一致。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附件十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子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投标报价合计: 注:1.以上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2.综合单价及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3.以上价格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4.投标分项报价表由供应商按各自实际情况填报,格式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如满足要求则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满足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填写说明: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如满足要求则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满足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填写说明:1.本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单位禁止提供,中标、成交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代理机构将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0%(含210%),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满足要求则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满足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巨灾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