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精康融合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2024)



  项目概况                                                    
    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Z-2024010G 
    项目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精康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投标人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7.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请于开标前12小时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文件以招标代理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招标项目结束后,如采购单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存档,中标单位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厦818室收件人:戴东东 联系方式:0574-87305011 13777113436(3)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当天递交至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地    址: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741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厦8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东东、周丰华、唐前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5011 
    质疑联系人:舒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6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NBJZ-2024010G-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定稿.doc472.8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NBJZ-2024010G项目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代理单位: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1.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第四章招标需求1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01.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JZ-2024010G项目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80000.00元最高限价:38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数量:1备注:/预算金额:38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精康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及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投标人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7.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请于开标前12小时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文件以招标代理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招标项目结束后,如采购单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存档,中标单位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厦818室收件人:戴东东联系方式:0574-8730501113777113436(3)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当天递交至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741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7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楼818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东东、唐前进、周丰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5011质疑联系人:舒佳颖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60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地址:宁波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2.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总价。2、报价构成:报价包括完成本招标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3投标保证金:无4履约保证金:无5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份。2、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份。 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7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1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2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人。13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4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中标人。开具发票:中标人收款时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有效发票。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15服务质量要求: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16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费用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含)1.6%1.6% 1.0%100-500(含)1.2%0.9%0.7%500-1000(含)0.9%0.5%0.55%1000-5000(含)0.6%0.2%0.35%5000-10000(含)0.2%0.1%0.2%10000-100000(含)0.05%0.05%0.04%100000以上0.01%0.01%0.01%注:单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表计算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公司以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2有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 名: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帐 号:2201012200058545717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相关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一、总则3.1.1.(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1.2.(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3.1.3.(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1.4.(四)投标委托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1.5.(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1.6.(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1.7.(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3.1.8.(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3.1.9.(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10.(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2.二、招标文件3.2.1.(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资料表;3.投标人须知;4.招标需求;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政府采购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3.2.2.(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要求回执确认。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2.4.(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3.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评分标准对应页码(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并盖公章;(13)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格式);(2)分项报价表(见格式);(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要求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特定的资格要求:按照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3.3.1.(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2.(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3.3.3.(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95763)。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电子备份及纸质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及纸质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3.3.4.(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声明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且经评标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有恶意串通情形的。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4.四、开标3.4.1.(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3.4.2.(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注: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3.4.3.(三)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5.五、评标3.5.1.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3.5.2.二、评标的方式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5.3.三、评标程序1、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按资格要求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程序不进行。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5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总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总价和最高限价得,投标无效。6其他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条款实质性偏离的。6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6其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其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实质审查(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3.5.4.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3.5.5.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6.六、采购方式变更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3.7.七、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3.8.八、合同授予及履约验收3.8.1.(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并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2.(二)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投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3.9.九、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3.10.十、其他补充如有其他补充,列明在《投标资料表》中。3.11.十一、特别说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4.招标需求一、商务要求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2、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4、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具有一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6、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导致相关创建或复审不通过,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单位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二、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及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该举措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努力实现残障人士“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的必然要求,有利于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致贫,有利于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小康进程,对于促进患者家庭幸福和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9月,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025年)》。方案中,明确提到在2023-2025年期间,浙江省将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题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二、服务区域介绍鄞州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东部沿海,是计划单列市宁波市的核心城区。东北面紧邻北仑、镇海,东南面与象山、奉化连接,西面与海曙、江北隔江对望,区内资源禀赋丰富、空间形态多样,既有繁华城区、又有美丽乡村,既有江河湖海、又有山林田园。鄞州区于2002年2月撤县设区,2016年9月行政区划调整为现在的鄞州区,区域面积842.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4.8万。目前下辖12个街道、10个镇,186个城市社区、202个行政村。目前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568人,非急性期且经专业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20%估算约为1000人。而持有残疾证的精康人员总计3096人,其中,精神一级59人,精神二级1621人,精神三级1150人,精神四级266人。2024年,鄞州区拟计划筹备一家区级日间康复机构,并通过一年的运营与管理,能够摸索出区级的精康融合团队服务模式。3.服务对象(一)直接服务对象全区下辖10个镇、12个街道精康工作人员及民政科室工作人员(二)间接服务对象鄞州区内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非急性期且经专业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000人。重点服务其中可涉及、服务到的45%的患者。四、现状分析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服务供给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努力实现残障人士“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的必然要求,有利于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致贫,有利于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小康进程,对于促进患者家庭幸福和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鄞州区民政计划建立一个区级精障患者日间康复综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持证残障人士开展助残、康复、文体活动、工疗等类型的康复服务,服务覆盖到居住在服务中心周边的部分精障患者。五、服务目标(一)总目标:结合鄞州区现有精康融合服务资源,挖掘并培育社区多学科服务团队,共同打造并提炼鄞州区特色精康融合服务。稳步提升全区22个街镇精康融合专业服务水平。(二)分目标:1、社区走访与调研:走访鄞州区精康融合参与相关方,了解全区精康融合工作开展情况,发掘社区内精康融合初期多学科团队成员。2、多学科工作团队建立与培育:协助鄞州区各街镇建立精康融合多学科团队,全年提供不低于20学时精康融合专业培训。3、打造精康融合示范点:通过在社区内开展示范活动,与各部门联动,共同打造1中心+2示范点。4、扶持与培育一批特色标杆精康融合服务:通过前期调研,挖掘社区内现有特色精康服务,并为其提供专业资源支持,使其成为鄞州特色标杆精康融合服务。5、总结展示活动:总结梳理全年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经验,对未来发展进行提升探讨,同时选拔优秀工作典范,激发全区精康融合工作者工作激情。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3.12.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13.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3.14.三、评标程序1、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最终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3、按照投标人的排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推荐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3.15.四、评标过程1、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资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5、中标结果采购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根据决标结果和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分90分评分内容及细则分值类型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了解程度和现状分析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现状了解和分析进行综合评分:1、现状了解分析透彻、深入得5分;2、现状了解分析较透彻、深入得3分;3、现状分析浅显、简单的得1分;4、缺项则得0分;5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服务重点、难点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过程重点、难点的阐述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重点、难点阐述精准、充分、合理的得4分;2、服务重点、难点阐述较精准、充分、存在小部分不合理之处得3分;3、服务重点、难点阐述不够精准、充分、较多不合理的得2分;4、缺项则得0分;4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服务重点、难点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过程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的针对性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2、服务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针对性较弱、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3、服务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针对性差、操作困难的得2分;4、缺项则得0分;4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社区走访与调研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走访与调研方案非常合理、规范、可操作性高,得8分;2.走访与调研方案较合理、规范、可操作性较高,得6分;3.走访与调研方案合理性一般、规范、可操作性部分存在不可行之处得4分;4.走访与调研方案不合理、规范一般、可操作性较差,得2分;5、缺项则得0分;8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多学科工作团队建立与培育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团队建立和培育方案非常可行、合理性、完善性强,得8分;2.团队建立和培育方案可行度较高、合理性、完善性较强,得6分;3.团队建立和培育方案可行度一般,完善性一般,存在部分不合理,得4分;4.团队建立方和培育案可行度较差,不够完善,存在较多不合理,得2分;5.缺项则得0分;8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打造精康融合示范点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执行思路清晰、方案完善、可操作性强得8分;2.方案执行思路较清晰、方案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3.方案执行思路一般、方案不太完善、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方案执行思路一般、方案不太完善、可操作,但有部分不可行得2分;5.缺项则得0分;8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扶持与培育特色标杆精康融合服务方案进项综合评审:1、扶持和培育方案非常可行、合理性、完善性强,得8分;2、扶持和培育方案可行度较高、合理性、完善性较强,得6分;3、扶持和培育方案可行度一般,完善性一般,存在部分不合理,得4分;4、扶持和培育方案可行度较差,不够完善,存在较多不合理,得2分;5、缺项则得0分;8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全年总结活动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活动方案流程安排合理,活动内容完善得8分;2.活动方案流程安排较合理,活动内容较完善得6分;3.活动方案流程安排合理性一般,活动内容较完善得4分;4.活动方案流程安排混乱,活动内容较少得2分;5.缺项则得0分;8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质量措施的保障性强、内容完善、可执行度高的得7分;2、质量措施的保障性较强、内容较完善、可执行度较高的得5分;3、质量措施的保障性一般、内容不够完善、可执行度一般的得3分;4、缺项则得0分;7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进度保障措施安排合理、完整、高效的得7分;2、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较完整、效率较快的得5分;3、进度保障措施不合理、不够完整、效率低下的得3分;4、缺项则得0分;7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应急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应急情况分析提出相应的预案进项评审:1、预案合理、全面、科学的得4分;2、计划较合理、较全面、较科学的得3分;3、计划不合理、不全面、不科学的得2分;4、缺项得0分;4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人员配置1.项目组成员配置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除满足商务需求对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数量的要求以外,每多出一本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得1分,共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客观商务技术分90分人员配置2、项目组成员配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从专业岗位的配置是否能满足需要、配备人员数量、职责分工、专业能力和经验与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综合评议:1、项目组人员配备针对性强、专业能力强、类似经验丰富的得5分;2、项目组人员配备针对性较强、专业能力较强、类似经验相对丰富得3分;3、项目组人员配备不齐全、类似经验较少,综合能力较弱的得1分, 4、缺项则得0分;5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评审,满分5分。1、建议内容完整性,可行性强,得5分;2、建议内容完整性和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建议内容完整性较差和可行度一般,得1分;4、缺项则得0分;5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承诺评委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符合性进行评审,酌情打分,满分5分。(包括不限于完成整体项目所有内容的承诺,符合采购需求承诺等)1.服务承诺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2.服务承诺较合理、较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3.服务承诺不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4.缺项则得0分;5主观商务技术分90分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客观价格得分1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委签字:年月日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宁波市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需求提供的服务。4、“现场”系指将要提供服务的地点。5、“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第三条、委托事项通过第三方服务单位配合鄞州区下辖10个镇、12个街道精康工作人员及民政科室工作人员开展鄞州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第四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第五条、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要求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1、乙方资质和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具有一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2)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稳定。乙方项目总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第九条、经营制约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服务期间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活动,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十条、双方承诺1、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1)乙方在从事服务时,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条例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2)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合同内的服务项目。(3)乙方必须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和技能,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2、甲方对乙方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行为。第十一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精康工作人员及民政科室工作人员象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4)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精康服务项目,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开展情况。(2)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确保移交的资料详细完好无缺。第十二条、考核和评价1、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乙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2、项目期间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终止(1)提前终止1)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甲方支付给乙方保证金二倍金额的赔偿金(保证金为合同签订总金额的5%)。2)因乙方在服务期内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二倍金额的赔偿金。3)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二倍金额的赔偿金。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二倍金额的赔偿金。(2)自然终止该项目结束日为自然终止日。第十四条争议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甲方相关规章制度。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封面格式:正本资格审查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5.165.175.185.195.205.211.资格文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5.22.1、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函致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3、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5、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6、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7、我方已完全明确采购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特别告知函》和《宁波鄞州区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资格条件自查表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声明函》)。□通过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四、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资格要求提供。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六、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二、商务技术文件(一)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封面格式:正本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评分标准对应页码(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并盖公章;(13)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1.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总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总价和最高限价得,投标无效。□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其他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其他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其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2.投标函投标函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2、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4、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同意按不利于我方作出解释。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5.2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来投标)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代表来投标)致: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5.24.4.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的响应或说明是否偏离123456...注:由投标人根据第四章“商务需求”条款进行逐条响应,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投标文件中中级社会工作师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投标人的响应或说明是否偏离注:由投标人根据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条款进行响应,若均满足招标需求,请写“技术服务需求均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255.26.6.评分标准对应页码评分标准对应页码采购文件对应评分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备注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投标人可自行设计表格。5.27.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28.8.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称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注:根据评分标准(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技术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技术职称时间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注:根据评分标准(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29.10.业绩一览表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年/月业主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备注12345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1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格式);(2)分项报价表(见格式);(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要求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特定的资格要求:按照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1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总价和单价不得超出限价或预算总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0.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主要内容报价备注123投标总价:注:1、表格可根据需求自行添加,也可在不改变基本内容的前提下自拟格式。2、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总价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鄞州区精康融合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名称(盖章)”为投标人名称。3、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不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不得修改声明函上已经明确的内容。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用提供此表格)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采购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外包装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1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康融合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