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 涵洞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607-04-01-575527

投资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365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 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 2 车道+南侧2m 非机动车道+2m 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 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 2 车道+南侧2m 非机动车道+2m 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8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25068672.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10 月至 2024年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10月至 2023 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9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30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07578726355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燕婷
联系电话
0757-87729978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7.工程编号:GC2024(SS)WZ0044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7-04-01-5755272403-440607-04-01-5755272403-440607-04-01-5755272403-440607-04-01-575527投资项目名称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标段(包)名称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3650.00000万元财政资金:3650.00000万元招标范围及规模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内容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18018018018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25068672.1325068672.1325068672.1325068672.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否否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认可。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5.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30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309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309室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78726355407578726355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招标代理联系人李燕婷联系电话0757-877299780757-87729978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773261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条件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5.投标保证金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其他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7.工程编号:GC2024(SS)WZ00441.招标条件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5.投标保证金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其他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7.工程编号:GC2024(SS)WZ00441.招标条件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5.投标保证金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其他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7.工程编号:GC2024(SS)WZ0044GC2024(SS)WZ0044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联系人:李燕婷联系电话:0757-87729978传真号码:0757-87729978E-mail:ssjcgs@163.com2024年4月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各环节评审结果;(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6)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如有)五、资格审查其他材料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附表五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六、定标因素其他资料第二节经济标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扫描件,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履约承诺书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经济标其他材料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1.2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1.1.3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10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5、本工程技术标暗标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式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2、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2项目建设规模:乐平镇大同湖科技产业园丰源路东延线道路路线西起于已实施纵一路平交口,东至塘西大道辅路,道路全长约0.71千米,远期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本次实施的红线宽度为18.5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2车道+南侧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7m绿化退缩带。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2.3定额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068672.13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24475.15元。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5068672.13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24475.15元。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受益人所在地。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盖章)地址:电话: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4(如有)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电子)编号:投保人:被保险人:承保机构:致:(被保险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我方(即“承保机构”)已获得通知,本保单投保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被保险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以下简称“本保单”),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保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本保单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投保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保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保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保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单的有效期本保单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单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理赔时效承诺保险人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日内无条件在本保单保险金额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赔付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单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赔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保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单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被保险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被保险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单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单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单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单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单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被保险人所在地。八、本保单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承保机构:(盖章)地址:电话:开立时间:年月日五、履约承诺书履约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报送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立即组织进场完成本项工程,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2、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施工机械及试验设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组织进场,同时承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设备。3、我公司承诺并完全接受业主对本工程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4、我公司承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5、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6、我公司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7、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足额发放所有的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否则业主有权动用全部或部分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以发放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8、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业主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9、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的临时交通维护与疏导措施。10、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我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对我公司处以经济处罚。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如无分包计划,则在拟分包的工程项目的第一栏中填“无,”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中列明,未列明的项目不允许实际施工时进行分包。)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遵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及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本章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摘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人在应用殷雷、广联达、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时,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但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相关计价标准和规范明确要求填报的内容不得缺失。八、经济标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封面格式(工程名称)施工招标技术标明标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下同):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 涵洞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