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消毒净化设备招标公告(启东市殡仪馆2024)



项目概况 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JSZC-320681-SHXP-X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1-SHXP-X2024-0011
项目名称: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9.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9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
6.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7.采购货物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的灭菌原理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方式: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302室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启东市殡仪馆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长安路8号
联系人:姚浩杰
联系电话:13773887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3楼
联系人:俞桂银
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桂银
电话:0513-83721688

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doc

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分散采购询价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81-SHXP-X2024-0011启东市殡仪馆2024年04月30日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长安路8号邮政编码:226200江苏政府采购网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受启东市殡仪馆的委托,就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1-SHXP-X2024-0011项目名称: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项目类型:货物所属行业:工业预算金额:109.77万元。最高限价:69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0日9点00分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1、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公司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启东市殡仪馆地址:启东市长安路8号联系人:姚先生联系方式:0513-8321006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联系方式:0513-8372168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文件制作人:0513-83721688项目开标人:0513-83721688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第二部分响应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2.1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询价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响应费用4.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7.报价要求7.1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如设备、标准附件、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一切有关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7.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7.3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构成1.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询价采购公告(2)响应须知(3)项目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附件(如有)请响应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3.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响应供应商应按“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询价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询价文件为准。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响应有效期的延长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递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2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询价小组将视其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的修改4.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五、询价采购程序1.询价小组1.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1.2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3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响应的澄清2.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2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3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3.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询价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询价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询价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3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告知响应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3.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3.5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3.6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7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询价小组联系。4.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4.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响应供应商响应无效:(1)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2)同一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3)响应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6)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系统查询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一致的。(符合本条款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并移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4.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七、成交原则1.确定成交单位1.1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1.3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1)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均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不能同时满足“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只能满足其中一项),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1.4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且响应产品均不是“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则其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注意:响应主要产品如为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成交结果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6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恶意竞争,响应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发现的;(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如有涉及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的。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附件13)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四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八、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九、其他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其内容包含(备注:不限于下述内容。):1.采购内容: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下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送新风双循环空气净化消毒机1(核心产品)(主要标的)1、灭菌原理:高压静电灭菌消毒原理、锯齿状高压电场新型结构杀菌装置(非紫外线、臭氧、等离子体原理)、无放射、动态场所持续杀菌消毒,对人体无害,投标时提供灭菌原理分析报告,内容详细、清晰、合理、可行,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额定电压:220V±10% , 额定功率:50Hz±1HZ,输入总功率:1500W±10% 。3、总风量:高速:≥4600m3/h 中速:≥3800m3/h 低速:≥3200m3/h风速:高速:≥7m/s(风口) 中速: ≥5m/s(风口)低速:≥3m/s(风口)。4、噪声:高速:≤60db、 中速:≤55db、低速:≤50db, 风压:≥300Pa。5、程控自动运行,定时开关机,24小时内可设定三个定时开关时间。6、消毒使用体积:≥300m3。7、具有杀菌、消毒、除尘,控制及分解病毒和异味,消除二恶英功能。8、新风量:高速:≥1500m3/h 中速:≥1200m3/h 低速:≥800m3/h。9、初、中效空气过滤除尘除菌。10、低噪音离心风机、循环风量大,具有高、中、低三档风速选择。11、具有初效滤网清洗提醒显示,清洗后带复位。中效过滤器到期更换提醒显示,更换后带复位。使用累计时间显示。12、温、湿度显示、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显示。13、控制采用10寸高清彩色中文触控显示屏,功能及故障在显示屏上显示。14、参考外形尺寸(长、宽、高):1780mm×1800mm×610mm(±5mm)。15、设备免费保修1年。9台2送新风双循环空气净化消毒机21、灭菌原理:高压静电灭菌消毒原理、锯齿状高压电场新型结构杀菌装置(非紫外线、臭氧、等离子体原理)、无放射、动态场所持续杀菌消毒,对人体无害,投标时提供灭菌原理分析报告,内容详细、清晰、合理、可行,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额定电压:220V±10% , 额定功率:50Hz±1HZ,输入总功率:1500W±10% 。3、总风量:高速:≥4600m3/h 中速:≥3800m3/h 低速:≥3200m3/h风速:高速:≥7m/s(风口) 中速:≥5m/s(风口)低速:≥3m/s(风口)。4、噪声:高速:≤60db、 中速:≤55db、低速:≤50db, 风压:≥300Pa。5、程控自动运行,定时开关机,24小时内可设定三个定时开关时间。6、消毒使用体积:≥300m3。7、具有杀菌、消毒、除尘,控制及分解病毒和异味,消除二恶英功能。8、新风量:高速:≥1500m3/h 中速≥1200m3/h 低速:≥800m3/h。9、初、中效空气过滤除尘除菌。10、低噪音离心风机、循环风量大,具有高、中、低三档风速选择。11、具有加湿功能。12、具有初效滤网清洗提醒显示,清洗后带复位。中效过滤器到期更换提醒显示,更换后带复位。使用累计时间显示。13、温、湿度显示、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显示。14、控制采用10寸高清彩色中文触控显示屏,功能及故障在显示屏上显示。15、参考外形尺寸(长、宽、高):1600mm*600mm*1860mm(±5mm)。16、设备免费保修1年。3台备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送新风双循环空气净化消毒机1。2、本项目所有参数指标不得负偏离,凡有不符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万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2万元。三、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四、质量要求: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五、质保及售后服务:1.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1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2.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服务费内予以扣除。六、项目验收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供应商投标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若部分货物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进行检测鉴定的,采购单位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机抽检及送检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为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采购人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破拆部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齐且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七、投标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产品制造、质保期内易损件、备品备件、材料、辅材、培训及产品运输、装卸、搬运、保管、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保险费、优化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保修期内维保服务、配合费、利润、税金、验收费、售后服务、旧设备拆除、垃圾清运、咨询费(按国家标准)、检验检测、专家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全部产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保修等一切费用。)同时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本项目的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3.绿色数据中心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九、付款方式:采购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合法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服务期满(1年),经采购单位签字认可后付清。(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十、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十一、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货物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中标货物: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小计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2.供货时间、地点:1.供货与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万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2万元。2.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殡仪馆,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三、质量标准: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四、质保及售后服务1.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1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2.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服务费内予以扣除。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对其提供设备的质量问题所进行的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五、项目验收: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乙方投标文件对乙方所供货物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采购单位将向乙方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甲方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若部分货物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进行检测鉴定的,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机抽检及送检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为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采购人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破拆部件由乙方负责补齐且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六、付款方式:采购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合法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服务期满(1年),经采购单位签字认可后付清。(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七、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联系人员:,联系号码:。八、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元),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提)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偿还延期违约金,按单台设备价值每日0.4%的标准从款项中扣除。2、如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还延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托收金额的0.4%计算。3、由于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4、如乙方实际提供的货物与投标书上的设备清单不符,每项不符处从质保金内扣一万,并须赔偿本项设备的差价。十、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二、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签署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6.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7.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8.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9.采购货物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的灭菌原理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10.询价报价表(格式见苏采云系统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表式);11.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1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1)。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询价响应函致: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询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与本询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如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如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项目名称: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台)合价(元)1送新风双循环空气净化消毒机1(核心产品)(主要标的)台92送新风双循环空气净化消毒机2台3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质保承诺书启东市殡仪馆:(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本项目整体质保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1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2.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如我方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服务费内予以扣除。3.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单位代表:职务: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消毒净化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