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招标公告(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
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 云采采2024035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5.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辆
11
105万元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自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登记部门反映。
10.招标文件售价: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11.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三楼)。
15.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6.开标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57062164
质疑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18767803136
地址:云和县城东路1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雷紫其 联系电话:17858193319
质疑联系人:叶丽红 联系电话:15058693950
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
(3)备案登记部门名称:云和县富云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8-5566992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
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定.doc414.7 KB
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非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035号项目名称: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前列表5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说明8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四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0五开标和评审11六投标无效的情形14七法律责任15八询问17九质疑17十授予合同18十一验收19十二其他事项19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格式(范本)23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0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8三报价文件格式50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53五中标(成交)人公告内容54六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5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56一总则56二评审委员会56三评标程序56四评标一般规定5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8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01.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035号2.采购项目: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5.项目概况: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备注1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辆11105万元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自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登记部门反映。10.招标文件售价: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11.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三楼)。15.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16.开标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17.联系方式(1)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957062164质疑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18767803136地址:云和县城东路160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雷紫其联系电话:17858193319质疑联系人:叶丽红联系电话:15058693950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3)备案登记部门名称:云和县富云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8-5566992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2采购人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8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接收人: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00秒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三楼)。 1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开始地点: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4履约保证金无15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17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参数和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3.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符合第一章第“6”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1.3.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内容,其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1.1.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5信用查询记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查询内容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11.1.6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准备相关原件提交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不进入报价标评审,视报价分为零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排版、封面、装订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12.2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在其上按封面标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5.四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投标文件。15.2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要求:15.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15.3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15.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5.5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人:15.5.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15.5.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15.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15.5.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1.6.五开标和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8.3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18.3.1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18.3.2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8.4唱标18.4.1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4.2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18.5开标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19.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0.评审流程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0.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0.1.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0.1.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1.投标文件的澄清21.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2.2相同品牌的产品22.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4.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4.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4.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7.六投标无效的情形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5.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5.2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25.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5.4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5.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5.6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5.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5.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5.10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5.11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5.12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5.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4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5.1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5.1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5.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1.8.七法律责任2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备案登记部门,由备案登记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6.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6.3违反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26.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6.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6.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8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26.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6.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26.1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6.12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云和县国企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4将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29.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由备案登记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云和县国企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0.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0.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0.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0.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0.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9.八询问31.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3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1.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3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31.4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1.1.10.九质疑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2.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2.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备案登记部门,由备案登记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1.十授予合同34.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5.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备案登记部门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备案登记部门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6.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备案登记部门报告。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6.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12.十一验收37.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7.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7.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7.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3.十二其他事项39.解释权3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00)。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需要承担专家评审费和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55727988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香坛分理处联系电话:187678718693.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简要规格描述1皮卡车辆11投标报价包括车价、运送费用、装卸费、上牌、辅助材料费用、质保期内的其他费用以及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费用(不含车辆购置税)二、技术参数要求需求描述技术参数要求操作方式手动档驱动方式前置后驱整车尺寸:长(mm)≧5600(mm)整车尺寸:宽(mm)≧1800(mm)整车尺寸:高(mm)≧1800(mm)货箱尺寸:长(mm)≧1800(mm)货箱尺寸:宽(mm)≧1500(mm)货箱尺寸:高(mm)≧450(mm)▲燃油类型柴油▲排放标准≥国VI(符合国家最新排放标准要求,如遇国标标准切换需无附加费满足车辆上牌办证需要,否则无条件更换相同参数符合新国标车辆。)▲发动机>2.0L,涡轮增压最大功率(Kw)≥110最大扭矩(N·m)≥360安全配置ABS+EBD/CBC油箱容量(L)≥70前排安全带三点式+预紧+高度可调第二排安全带式两侧三点式+中间两点核载人数5人颜色配置≥3种色(最终颜色有采购人确定)倒车雷达倒车雷达车窗后视镜前后电动车窗轮胎规格≧245/65 R17轮毂材质铝合金轮毂主副驾驶安全气囊需配置空调需配置遥控钥匙需配置USB接口需配置侧踏板需配置外绳钩需配置备胎需配置三、商务要求1.质保期:整车3年或6万公里。2.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采购人有故障申报,中标方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半小时,要求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8小时内解决问题。若不能在8小时内解决,需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设备替换。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且正常上牌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四、其他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修理手册及使用说明书和一套维修工具等备品备件及耗材。2.如车辆不能上牌的,车辆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1.2.第四章合同格式(范本)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项目,在年月日开标会上,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产品清单”。1.3供货要求:1.供货时间: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5产品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总价合计(大写)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人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6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8.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0.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10.5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10.7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10.8下列货物(分别列出:)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10.9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10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0.11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12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如有)11.1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11.2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11.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1.4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11.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二条付款方式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付款方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7.2.1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备案登记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备案登记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1.3.14.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5、授权委托书、身份证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代理机构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代理机构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二)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材料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5、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3.15.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目录1、投标声明书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3、节能环保产品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5、投标人资信情况6、参数规格偏离表7、项目技术方案8、安装、调试及验收9、备品备件及耗材10、培训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及内容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商务技术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1、投标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质疑答复不满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234投标人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3、节能环保产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本次投标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节能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备注12……拟投入的节能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二、本次投标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环保标志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备注12……拟投入的环保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节能和环保产品不给分。2.投标人应在对应比重前的□内打“√”,未打“√”的作未提供处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备注注:1、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本表后。2、投标人应对递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6、参数规格偏离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投标产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投标产品”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7、项目技术方案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8、安装、调试及验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9、备品备件及耗材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0、培训方案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1、售后服务方案及内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商务技术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1.3.16.三报价文件格式目录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云和县交投公共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保险、装卸费、配套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上牌、辅助材料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1、投标人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2、报价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3.17.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1.3.18.五中标(成交)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中标(成交)结果: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12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以邮件的方式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3.19.六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备案登记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在开标现场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4.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1.4.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4.2.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1.4.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在开标现场进行抽取,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报价文件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3.2报价修正;3.3.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4评标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4.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4.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5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1.4.4.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项目商务技术权重为70%,总分值为7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4.2报价权重为30%,总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1.4.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评标内容和标准5.1商务技术分为70分,权重70%: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资信商务分5分类似项目业绩3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入商务技术文件,未提供不得分。资信商务分5分体系认证情况2分投标人或整车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入商务技术文件,未提供不得分。技术分65分投标产品性能和参数响应情况20分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基本配置等,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基本配置出现正偏离的每项加1分,最高得5分;非实质性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出现实质性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投标文件无效。技术分65分项目技术方案5分项目整体供货及进度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整体供货及进度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合理性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5分)技术分65分项目技术方案8分车辆底盘性能: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底盘品牌、型号、性能描述情况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4分)发动机性能: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发动机性能描述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4分)技术分65分项目技术方案4分车辆性能:根据投标人所投车辆整车性能、装备配置齐全性,整体布局合理性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4分)技术分65分项目技术方案4分车辆设施:根据投标人所投车辆设施的科学性、适用性及耐用性、可维护性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4分)技术分65分安装、调试及验收4分根据投标人对安装、调试及验收实施方案和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4分)技术分65分备品备件及耗材6分根据投标人对易损件和选配件是否有优惠的承诺以及优惠程度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6分)技术分65分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对车辆进行常规培训、特殊内容培训以及培训时间、培训频率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3分)技术分65分售后服务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的便捷性、附加服务承诺等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打分。(0-3分)技术分65分售后服务7分投标人赠送车辆保养两次的得1分,赠送车辆保养四次的得3分,赠送车辆保养六次的得4分。技术分65分质保期4分整车质保期在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报价权重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5.2.4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1.4.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备案登记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备案登记部门的质疑答复不满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备案登记部门,备案登记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卡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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