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招标公告(西宁市民政局2024)
项目概况
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朴顺竞磋(服务)2024-002
项目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单位法人(需提供登记证副本复印或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2705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民政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971-829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2705A室
联系方式:0971-611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71-611175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pdf352.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朴顺竞磋(服务)2024-002采购单位:西宁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内容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朴顺竞磋(服务)2024-002项目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单位法人(需提供登记证副本复印或扫描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2705A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宁市民政局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0楼电话:0971-82910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2705A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971-6111755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3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朴顺竞磋(服务)2024-0023采购单位西宁市民政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50000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内容”10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单位法人(需提供登记证副本复印或扫描件)。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4磋商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5递交磋商文件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16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00(北京时间)17磋商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00(北京时间)18磋商及磋商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19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19000.00元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现金、转账。账户名: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09201000384397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街支行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合同返回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2705A室青海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24其他要求无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磋商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单位法人(需提供登记证副本复印或扫描件)。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服务要求;(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2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从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扫描(或复印)件(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格式16、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响应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此函。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格式19、磋商最终报价表磋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磋商报价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此表不需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人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响应人报价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内容(一)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2、重要指标2.1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如不响应按评标办法扣分。3、商务要求3.1.服务期:一年(具体按签订的合同执行)。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按签订的合同执行)3.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购买对象及内容按照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45%以上的要求,为湟中区、湟源县符合条件的三、四级精神障碍患者,共计410人,重点提供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药物自我管理、症状自我监控等技能训练,同时开展文体娱乐等综合性康复活动,并提供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二、购买方式由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择优选择承接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力量。通过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服务人数和服务内容据实结算。三、项目实施预期效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较为丰富,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显著增强,提升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提高生活幸福的指数,减轻残疾人群体的家庭负担,更大程度上获得安全感、幸福感和归属感。附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康复服务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根据精神障碍人员的身体情况,合理适当安排日常生活活动,增强服务对象的身体机能和协调性。2康复服务社会交往技能训练提高和维持服务对象的社交技巧,教会服务对象如何在社会交往中正确的使用一些符合社交规范的语言和非语言行为。3康复服务户外活动指导适当的户外活动有利于增强服务对象的体质,放松服务对象的精神,培养服务对象一种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4康复服务精神康复给予服务对象情感上的支持,激励服务对象摆脱生活困境的信心和勇气,帮助服务对象学会调适自己的心情。5康复服务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由专业人员上门根据ADL评分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讲解康复知识及康复治疗指导。6康复服务认知能力评估由专业人员上门评估认知能力,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原发病制定认知康复训练计划,阶段性实施认知康复计划并定期评估。7康复服务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指导由专业人员上门为服务对象、照顾者进行康复辅具使用的相关指导。8康复服务营养评估与指导由专业人员上门为服务对象、照顾者提供营养相关的指导。9社工服务个案服务根据服务对象自身特点和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个案服务,使其帮助服务对象尽快解决困难、走出社区、回归社会,恢复其正常的社会功能。心理疏导小组社工服务生活技能培训小组社工服务人际关系培训小组社工服务工作能力训练小组社工服务10社工服务小组服务智力于学习锻炼小组睡眠护理小组社工服务11社工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宣传工作(海报宣传、媒体宣传、宣传册宣传)11链接社区资源(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志愿者患者家属等对服务对象有利的一切资源)。社工服务生日关怀(每位服务对象生日之时,社工组织家属,志愿者给服务对象开展生日关怀服务)。12主题活动日常关怀(电话关怀、温馨提示)12主题活动节日关怀(中国传统节日来临之际,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节日祝福活动。(植树节、母亲节、父亲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