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JSZC-320703-JZCG-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3-JZCG-C2024-0003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100.8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海滨中学保安、保洁、宿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学校范围内所有的校舍、道路、操场、办公等区域的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宿管服务以及协助学校大型活动等一体化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18:00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多轮(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天水路1号
联系人:于海红
联系电话:13645136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518-82317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迪
电话:0518-82317192
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703-JZCG-C2024-0003采购人:连云港市海滨中学采购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4月30日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5二、磋商文件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8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9六、成交13七、授予合同15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6一、项目概况:26二、服务技术要求:26三、业主方面的考核办法32四、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36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8一、磋商小组:38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三、评审原则:38四、评审标准:38五、成交标准:42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1、响应函(格式)452、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格式)473、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48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9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0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5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5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39、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5410、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5511、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5612、服务工作方案57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81.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JSZC-320703-JZCG-C2024-000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3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JSZC-320703-JZCG-C2024-000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3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703-JZCG-C2024-0003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8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00.8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连云港市海滨中学保安、保洁、宿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学校范围内所有的校舍、道路、操场、办公等区域的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宿管服务以及协助学校大型活动等一体化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18:00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3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05-139:30(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连云区开标一室B209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多轮(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天水路1号联系人:于海红联系电话:13645136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联系人:刘迪联系电话:0518-8231719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迪联系电话:0518-823171922.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磋商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磋商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2、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2.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3、分项报价表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5.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磋商响应函1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5、支持绿色发展35.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中心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5.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6、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6.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7、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甲方):连云港市海滨中学;受托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连云港市海滨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地点:连云港市海滨中学;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管理。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六条: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管理。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卫生。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3.:服务价格:价格为:(元)。第十四条:付款方式:考核合格后依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法发票支付物业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15个工作日付款。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物业相关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5.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办公室)。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此次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资料。7.按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11.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12.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需要制定物业维修等相关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5.接受甲方对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批准方可实施。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9.依照甲方委托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制止措施,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第十七条保洁服务:1.服务内容:承接区域内教学楼及大楼周边(包含操场)、楼梯、走廊、卫生间、茶水房、部分办公室、公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及大楼周边、部分办公室、走廊、茶水房、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办公区和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第十八条保安服务:1.服务内容:校园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2.服务标准:校园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第十九条宿管1.热爱本职工作,按时上岗。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和过道、楼梯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2.了解公寓学生的基本情况,熟悉学生管理工作老师及联系方式。3.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照常上班。按规定时间准时值班并做好当班记录,并在值班情况栏上签名。4.禁止闲人进入值班室,禁止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严禁任意叫人顶班,严禁随意离岗。5.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按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关闭时原则上禁止人员出入。发现公物丢失或损坏的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总务处,每晚按规定关闭公寓楼大门并巡视楼内,督促学生按时休息。6.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应查看其有效证件,询问来访目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宿舍内,认真检查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对可疑人员要盘问。7.检查和督促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楼,制止学生的不文明行。若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8.负责宿舍内的卫生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区内的秩序,规范物品的堆放,制止乱停乱放。9.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整齐,搞好值班室周围的环境卫生。禁止任何人在公寓楼内外墙体张贴广告、标语等,发现后要及时清理掉。10.监督学生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制止学生随意移动或搬走宿舍公共设施。11.及时反映学生住宿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服务意识。12.男性需持有《保安员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第二十条代办性服务:1.服务内容:代收邮件。2.服务标准:根据学校委托和要求,保证报刊转发给办公室收发员要做到及时准确。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在服务期内,乙方出现离岗、脱岗或不在岗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管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双倍服务管理费的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二十五条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可续约。第二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一条甲方每月至少壹次派出专人对物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填写工作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被检查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甲方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物业公司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物管公司限期整改。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为优;90分(不含)--80分(含)为良好;80(不含)--70(含)分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存在考核成绩不合格现象者,将被取消本项目物管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第三十二条附注1.本管理要求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随着物业管理逐步完善及气候变化等因素,人员数量及作息安排必要时应做针对性的调整;2.现场工作人员须固定,如遇员工离职等必须更换人员的情况,物业单位应提前到甲方将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甲方始终对现场人员工作有监督检举权,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物业单位更换;3.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人员录用根据甲方提出的各岗位要求进行录用。乙方在承包期内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按新劳动法规定执行。如遇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包括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由安全问题引起的伤害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办公区域内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负责;5.本服务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十三条其他事项1.乙方将该物业服务再进行转包的,视为违约,因转包造成的任何管理责任均由乙方及其转包方自行承担。2.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如果甲方垫付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相关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鉴于学校服务管理的特殊性,甲方保洁、宿管在寒、暑假期间不需要服务,甲方从乙方的服务管理费中扣除相应的服务管理费,具体扣除标准参照乙方的保洁、宿管的工资。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8.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三十四条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机构和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3.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签章)签定地点:连云港市海滨中学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备案方:附件:人员配置表(签订合同时以实际情况添加)序号岗位人员人数备注1保安4需持有《保安员证》装备齐全(服装、器械)2保洁2女性,统一服装3宿管4男性2名,女性2名,男性需持有《保安员证》,统一服装4.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磋商供应商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连云港市海滨中学保安、保洁、宿管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包括:学校范围内所有的校舍、道路、操场、办公等区域的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宿管服务以及协助学校大型活动等一体化物业管理服务。二、服务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各项服务内容均为上门服务,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2、平稳过渡: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在接手管理后,交接期间要保证服务的一致性,要求人员更替必须平稳过渡,如交接期间发生恶劣的情形或校方不能容忍的情形,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人员配置及岗位概况表序号岗位人员人数备注1保安4男性,年龄40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持有《保安员证》2保洁2女性,年龄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有保洁经验3宿管4男性2名,女性2名,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有保洁经验,男性需持有《保安员证》(三)人员具体要求:1.着装要求:统一着装(服务单位提供)。2、人员服务费用构成及基本素质要求:保安:4名保安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服装费(含装备)、税金,要求:均为男性,年龄必须在40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身体体质好;政审合格,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政治面貌: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从安排。持有《保安证》。保洁:2名保洁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服装费(含装备)、税金,要求: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体貌端正,吃苦耐劳,仔细心细,无不良记录,服从学校管理、具备保洁经验。宿管:4名宿管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服装费(含装备)、税金,要求:男性2名,女性2名,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体貌端正,吃苦耐劳,仔细心细,无不良记录,服从学校管理、具备保洁经验。男性需持有《保安员证》,(四)对服务供方的要求1、社保: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每月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报给校方总务处;2、服务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连云港连云区其他学校工资标准,需提供银行工资发放证明流水或工资领取签名表。3、本次项目费用包含:服务过程产生的服装费(含装备)、税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4、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发放工资,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五)物业服务工作标准5-1保安细则:管理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校园秩序维护,校门进出车辆的管理。2.具体要求如下:站岗制度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站立值班时间为:6:40至7:10、19:50至20:00(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变化)。按规着装、衣领、扣子、帽子等均需整齐。(1)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2)进出人员管理制度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方可放行,按学校智慧校园要求,来访人员进行访客要登记。(3)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4)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5)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登记单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巡逻制度:每天做到六次定时全校巡逻(其中老师晚上下班后巡视校园、夜里上半夜下半夜各一次,这三次巡视必须保证,巡查时查看门窗、水电有无关闭,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以巡更记录为准并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记》记载,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汇报或报警。放学后,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其他工作要求:(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必须全天24小时三人到岗,同时做好邮件快递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得擅自离岗。(2)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3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如遇恶劣天气,加强巡逻次数,保障校园安全)。(3)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4)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疏通车辆预防堵塞,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5)及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6)协同学校组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7)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叉等应急器械。(8)保安人员应在校长、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中标企业承担相应责任。(9)做好传达室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教师、学生离校后及时开启安保监控设备,做好楼道照明,大楼大门开关等工作。3.配备人员基本要求:(1)派驻服务的保安,为男性,年龄必须在40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身体体质好;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政治面貌: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单位承诺书);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从安排。持有《保安证》;(2)中标单位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其着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3)所有进驻的物业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门登记为准)。(4)公司应每周检查保安人员工作不少于一次,中途有人员调动须提前与学校沟通。(5)遇到重大活动等特殊事件,需全部到岗。4.承担风险(1)物业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中标人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2保洁工细则:1.服务范围:1.1楼内卫生保洁:校区所有教学楼的地面、设备、楼梯、走道、门厅、玻璃、墙壁(含内墙外及门窗)、天花板、卫生间卫生的保洁及清洗工作;行政办公大楼负责楼梯、走道、门厅、玻璃、墙壁、天花板、卫生间卫生的保洁及清洗工作;体育馆、道路及校区外围广场的一切保洁及清洗。1.2楼外卫生保洁:校内道路、大小广场、楼前空地等卫生保洁;灭“四害”,化粪池、窨井清掏,屋面垃圾杂物清理及落水口、落水管疏通,雨水、污水管道清理疏通,各建筑物、宣传板上违规张贴物、悬挂物的清理、果皮箱及垃圾周转桶内外保洁、垃圾集中点保洁等服务。1.3防洪扫雪:做好两个校区夏季防洪抗台,冬季扫雪以及台阶、楼道等人流密集区防冻防滑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相关的服务工作。情况严重、紧急时接受采购人统一领导。3.服务具体要求及标准:3.1保洁服务要求:1.道路场地:(1)校园内道路、场地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明显杂物、无明显积水、无明显污渍;校园内无卫生死角。每天早上8:00前主要路段基本清扫一次;8:30后次要路段清扫一次。(2)全天巡回保洁三次,上午一次,下午二次;(3)路边夹角基本无泥沙、雨水边井周边基本无杂物,定期清除路边夹角泥沙、雨水边井杂物,每月一次;(4)大雨过后,1天内清除主要积水;(5)垃圾堆场处周边定时保洁,保持基本整洁干净,每季整理一次;(6)人行道板基本无杂草;每月定期清理人行道板杂草;(7)垃圾不漏收堆、不乱堆乱放,发现无主装修建筑垃圾、其他杂物及时上报清理;(8)路面、仄石、井盖等有损坏,及时报修;(9)灾害天气,大雨、大雪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排除积水及积雪,保证路面通畅;(10)学校重大活动及时响应,做好卫生工作。2.垃圾站:(1)地面、排水沟、水漏基本无杂物;地面基本无积水;每天清扫保洁;巡回保洁2次;(2)下水道通畅;每周清理一次排水沟;(3)垃圾斗外基本无垃圾;垃圾斗外有垃圾及时清理入斗,如装不下及时汇报,以便与环卫站沟通解决;(4)定期打药水进行消杀,春、夏、秋每两月一次定期打药水进行消杀。3.公共厕所:(1)地面无污渍、无积水;每天清扫冲洗二次地面;(2)大、小便槽、水池基本无污垢、无水锈、无堵塞;每天至少清扫冲洗二次大、小便槽、水池;(3)墙面、窗干净明亮,室内无蜘蛛网;每周清理一次墙面、门窗等;(4)室内无臭气、蚊虫,保持空气清晰;定期打药水进行消杀室内蚊虫等,每周消杀一次;(5)灯、龙头、水箱、门窗、标识牌、化粪池井盖等损坏及时报修。5.教学楼和办公楼:地面、楼梯、走道、门厅、玻璃、墙壁(含内墙外及门窗)每周打扫一次。5-3宿管工作细则:1.热爱本职工作,按时上岗。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和过道、楼梯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2.了解公寓学生的基本情况,熟悉学生管理工作老师及联系方式。3.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照常上班。按规定时间准时值班并做好当班记录,并在值班情况栏上签名。4.禁止闲人进入值班室,禁止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严禁任意叫人顶班,严禁随意离岗。5.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按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关闭时原则上禁止人员出入。发现公物丢失或损坏的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总务处,每晚按规定关闭公寓楼大门并巡视楼内,督促学生按时休息。6.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应查看其有效证件,询问来访目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宿舍内,认真检查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对可疑人员要盘问。7.检查和督促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楼,制止学生的不文明行。若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8.负责宿舍内的卫生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区内的秩序,规范物品的堆放,制止乱停乱放。9.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整齐,搞好值班室周围的环境卫生。禁止任何人在公寓楼内外墙体张贴广告、标语等,发现后要及时清理掉。10.监督学生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制止学生随意移动或搬走宿舍公共设施。11.及时反映学生住宿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服务意识。12.男性需持有《保安员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三、业主方面的考核办法(一)特别提醒:1.本管理要求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随着物业管理逐步完善及气候变化等因素,人员数量及作息安排必要时应做对性的调整;2.现场工作人员须固定,如遇员工离职等必须更换人员的情况,物业单位应提前到甲方将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甲方始终对现场人员工作有监督检举权,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物业单位更换;3.甲方每月至少壹次派出专人对、保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甲方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物业公司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物管公司限期整改。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为优;90分(不含)--80分(含)为良好;80(不含)--70(含)分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每月由学校总务处汇总当月各次检查情况,得出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取当月每周检查的平均分值。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存在考核成绩不合格现象者,将被取消本项目物管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4.承接区域内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负责5.本服务要求及考核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二)考核办法和考核说明(1)成绩划分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为优;90分(不含)--80分(含)为良好;80(不含)--70(含)分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每月由学校总务处汇总当月各次检查情况,得出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取当月每周检查的平均分值。(2)考核成绩公布每次检查后,按标准评定成绩及时反馈,每月由学校总务处整理当月考核情况、成绩,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3)奖惩与经费挂钩。凡当月综合得分≥85分,达到合格的,则全额划拨上月物管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分,划拨经费则降低1个百分点(以次类推),同时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月考核综合得分如低于75分,按要求整改,并处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其中,师生月考评分由总务处每月利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从保安的德、能、仪表、服务态度等方面邀请各系、部门兼职保卫干部和学生代表对保安当月的服务质量征求师生员工代表的意见,调查所得出的综合满意率×所占分值(5分)作为该月师生月考评分。(4)如师生对于保安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连续三个月低于75%,按要求整改,并处以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履行责任和义务,造成采购人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损失形成案件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具体由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责任和经济损失确定中标人赔偿方法和金额。(6)在保安进入校区为我校提供校区保安服务之前,物业须将聘用保安的各类手续、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健康证明等报总务处备案。总务处指定专人根据物业报送的月保安工作计划的安排对派驻我校的保安进行白班和晚班的定岗、定员考勤,考勤检查每周不少于三次,抽查不少于2次。以保证保安足额、满勤、符合合同要求,每次考核由总务处3名工作人员参加,并作专项记录。(7)学校为物业保安在岗位上正常履行职务工作提供法律上支持和协助。物业保安因维护学校生命财产受伤的费用应由物业提供的职业保险解决,采购人提供道义上的支持。物业保安在学校岗位上的工作视为物业向学校派出劳务,学校与物业派出的劳务工不存在劳务关系。(8)根据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考核要求,师生员工对校园内部的安全状况的满意率达85%以上;校内治安案件、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均控制在师生员工总人数千分之一以内;校内刑事案件发生率不超过师生员工总数的万分之五。(9)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损失的,分类和责任认定工作由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具体认定的案件责任和经济损失,以确定中标人赔偿方法和金额。(10)总务处对每一位派驻学校的保安进行逐月询问或登记的方式来确定物业是否为他们提供了国家要求的各项保险福利,并及时对物业进行反馈和督察,确保保安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11)若中标公司在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保安服务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3.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保安服务队员,经采购人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4.物业公司和队员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公司继续正常有效开展工作;5.无法有效开展保安服务服务的其它行为。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岗位数配置人员,如每月各岗位缺人次数累计超过10天,甲方将向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并扣除当月物业费总金额的5%。另外,各项服务管理出现一般性失误时,第一次甲方口头提出,第二次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出现较大失误时,甲方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再次出现,甲方提出警告;出现严重失误时,甲方提出警告或终止合同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每张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此项部分当月费用的5%;每张警告扣除当月费用的5%;乙方出现严重失误承担相关损失同时扣除当季费用的5%;乙方严重失误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整年整个物业承包费用的5%。校门未按要求关闭,发现一次扣乙方500元,不封顶,以校方通知单为准。人员、车辆未填写来访登记单,发现一次扣乙方1000元,不封顶,以校方通知单为准。考核细则(校方使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扣分得分1执行学校治安管理规定10门卫24小时值班,有值班、交班记录(3分);值班期间按要求着装,文明执勤、礼貌待人(2分);执行门卫制度,维护区域秩序(2分);执行物资出入制度(2分);校门机动车出入,人员登记(1分);2执行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8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秩序管理若干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2分);有巡逻值班记录,交班记录(2分);按规定时间路线巡视校园,重点地段、文明执勤(2分);及时报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2分)3执行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管理规定6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3分);校园车辆管理措施落实,校园内部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3分);4执行校园治安重点部位定点守护10重点部位守护有值班、交班记录,24小时值班(2分);重点守护范围内公共安全设施保护(2分);值守人员仪表着装整齐(1分);值守区域清楼、安全管理(1分);值守值守区域无公共财物被盗案件(2分);个人财物道义性保护有效(2分);5执行校园内张贴广告(海报)等宣传品管理规定2及时、发现、清理校园违法小广告、宣传品(1分);校园宣传活动管理、校园大型活动秩序维护(1分)6楼内卫生保洁4校区所有教学楼的地面、设备、楼梯、走道、门厅、玻璃、墙壁(含内墙外及门窗)、天花板、卫生间卫生的保洁及清洗工作(2分);行政办公大楼负责楼梯、走道、门厅、玻璃、墙壁、天花板、卫生间卫生的保洁及清洗工作;体育馆、道路及校区外围广场的一切保洁及清洗。(2分)7楼外卫生保洁4校内道路、大小广场、楼前空地等卫生保洁(2分);灭“四害”,化粪池、窨井清掏,屋面垃圾杂物清理及落水口、落水管疏通,雨水、污水管道清理疏通,各建筑物、宣传板上违规张贴物、悬挂物的清理、果皮箱及垃圾周转桶内外保洁、垃圾集中点保洁等服务。(2分)8道路场地2校内道路、场地干净、整洁无死角(2分)9公厕4地面无积水,无污渍(2分)大小便槽无堵塞、基本无污垢(2分)10按月拟定、上报保卫工作计划和总结3按月拟定校区保安、保洁、校工服务工作计划(2分);总结上月工作并整改工作缺陷(1分);11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值班3监控室有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2分);及时通报校园安全情况(1分);12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有记录2每周召开保安工作例会,分析、通报校园治安形势,有会议记录(2分);13足额考勤管理4按合同要求考核保安、保洁、校工在岗人数(2分);保安、保洁、校工出勤在岗工作情况(2分);14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3及时制止违反犯罪,敢于管理(2分);发现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1分);15师生代表按月评分考核,师生满意度≥8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25每月邀请师生代表定期对当月保安工作情况进行测评(5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20分);16保安、保洁聘任、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总务处备案6人员劳务关系及社会保险处理符合法律规范并报总务处备案(2分);聘用、派驻、更换保安手续齐全合法,报总务处备案(2分);按合同要求按比例配备保安、按校方要求及时调配保安(2分); 合计四、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1.★服务时间: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付款方式:考核合格后依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法发票支付物业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15个工作日付款。3.★2名男性宿管人员持有《保安员证》。4.★4名保安人员持有《保安员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1.价格分:40分(1)投标总报价大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报价。(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且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3)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磋商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4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2.技术分:40分评审因素分数评分标准备注服务工作方案(40分)整体设想(8分)供应商提供项目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总体理解、定位、针对性方案、合理化建议等。方案详细完整、目标明确清晰、整体设想贴合服务内容:7-8分;方案较详细完整、目标较明确清晰、整体设想较贴合服务内容:4-6分;方案基本详细完整、目标基本明确清晰、整体设想基本贴合服务内容:1-3分。 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工作方案(40分)管理规章制度(8分)供应商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合理的奖惩、考核制度,建立自查表格、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制度科学合理、完善严谨、规章合理完整、内容详细:7-8分;制度较科学合理、较完善严谨、规章较合理完整、内容较详细:4-6分;制度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完善严谨、规章基本合理完整、内容基本详细:1-3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工作方案(40分)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8分)根据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配备的应急设备、以及特殊情况的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 4-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工作方案(40分)管理服务体系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及培训目标内容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4-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工作方案(40分)人员配备(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年龄、健康状况、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证明或承诺,工作经验证明或承诺、持证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每有1人满足服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身份证、健康证、保安证、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服务工作方案(40分)人员培训(2分)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最高2分)3.商务分:20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备注体系认证(3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企业荣誉与资质(9分)供应商具有第三方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质量服务单位证书;AAA级保安服务行业诚信单位认证证书;AAA级重质量守信用认证证书;AAA级重服务守信用认证证书;AAA级企业资信或信用等级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物业服务认证五星级;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企业荣誉与资质(9分)供应商具有被省级保安协会评定为一级等级的得1分;具有二级等级或具有三级等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企业荣誉与资质(9分)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1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安保、保洁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意度证明(3分)供应商获得服务单位好评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有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其他(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如因供应商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3)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五、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八、磋商响应函(格式);九、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格式);十、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十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十五、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十六、服务工作方案;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2、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格式)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3、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价总计(元)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磋商报价同比例变动。3、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磋商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9、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1、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连云港市海滨中学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供应商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