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物流服务运力招标公告(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光伏组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项目指定地点卸货 。 2. 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装货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通汇路1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滨海路、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企业服务中心建业大路2211号、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义东公路;卸货地点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 3. 采购内容:物流运输服务,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装卸) 。 4. 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自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 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实际发运车次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成交后须3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和《物资服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
二、报价须知
1. 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为:报价表中的综合加权运价; 详见报价文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采购单位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其他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盐城、嘉兴、松原、金华至新疆昌吉阜康
寻源类型
竞争性谈判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05 13:26:4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08 13:26:41
答疑/澄清时间
2024-05-05 13:26:45 至 2024-05-07 13:26:41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盐城、嘉兴、松原、金华至新疆昌吉阜康
1.000
综合加权运价(元/托)
综合加权运价(元/托)
光伏组件
2024-05-06
2024-05-07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吴伟
询价单位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63213551
传真
邮编
wuwei01@chngdz.com
手机
18010776342
联系地址
七、附件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询价报价表.xls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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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编号:V22.6.6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采购人: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4-4-26 使用说明一、《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第一次招标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招标只有两家投标人投标或只有两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二)经两轮及以上公开询价,只有两家供应商报价的;(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量化标准或者具体要求的;(四)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五)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注:采用邀请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于两次招标失败或两轮以上公开询价失败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只选取符合第十六条(一)(二)款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第三章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技术、商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其中价格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为工程类一般控制在50%~70%,物资类一般控制在55%~75%,服务类一般控制在40%~60%,各类项目的商务部分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一般为10%,各类项目的技术部分所占权重由确定相应价格部分所占权重后计算得出。六、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适用范围62.定义63.谈判费用64.现场踏勘65.采购文件的构成6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77.编制基本要求78.语言和计量单位89.报价810.报价货币911.响应保证金912.采购有效期9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0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15.谈判小组1016.开启响应文件1017.评审方法10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19.谈判结果公告1120.成交通知1121.签订合同11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2一、总则12二、评审方法12三、谈判程序12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第四章合同草案14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一、授权委托书48二、报价部分49三、商务部分52四、技术部分53五、偏差表54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为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项目概况:光伏组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项目指定地点卸货。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装货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通汇路1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滨海路、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企业服务中心建业大路2211号、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义东公路;卸货地点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3.采购内容:物流运输服务,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装卸)。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自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实际发运车次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成交后须3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和《物资服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采购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其他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竞争性谈判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是否紧急采购□是☑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允许□不允许是否缴纳保证金☑否□是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联行号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 2024-4-26报价截止时间2024-4-29答疑/澄清时间2024-4-285.采购需求信息光伏组件运输项目,光伏组件约200MW,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装货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通汇路1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滨海路、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企业服务中心建业大路2211号、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义东公路,四个始发地均采用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方式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7.5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公铁联运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3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3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3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按照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占比50%、公铁联运2占比50%)综合加权运价确定成交单位。卸货地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公铁运输要求盐城始发341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嘉兴始发363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松原始发350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金华始发364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公路整车运输要求全程高速,盐城始发122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嘉兴始发131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松原始发125小时内到达目的地,要求金华始发131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吴伟询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10000Emailwuwei01@chngdz.com手机18010776342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麒麟科创园沧园路1号7.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1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麒麟科创园沧园路1号邮 编:210000电 话:18010776342电子邮箱:wuwei01@chngdz.com联 系 人:吴伟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载明的澄清截止时间前发出澄清问题。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9.10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þ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__年 月 日 时之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1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2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开始时间:__2024__年 4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谈判地点: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四楼 17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18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19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50万元人民币履约担保形式:银行电汇或履约保函2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3.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4.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5.3.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竞争性谈判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8.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6.2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9.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7.5供应商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1.10.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1.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采购需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3.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4.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5.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6.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17.15.谈判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三人以上单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15.2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8.16.开启响应文件16.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1.19.17.评审方法17.1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办法按照第三章相应的要求进行。17.2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最终谈判结果,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17.3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0.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1.21.19.谈判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谈判结果公告应列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2.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3.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4.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25.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26.三、谈判程序1.初步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视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下一步具体谈判过程。2.谈判过程2.1谈判小组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在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的前提下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评审报告3.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3.2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27.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第四章合同草案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签订日期:年月日托运方(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运方(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为甲方1与甲方2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作为各方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各方共同遵守(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附件范围内简称“主合同”)。甲方1、甲方2享有共同的合同权利、承担共同的合同义务,但甲方1与甲方2之间不承担任何补充或连带责任。除特别说明外,甲方1、甲方2统称为“甲方”,甲方1、甲方2与乙方统称为“双方”。一、业务开展的方式1、甲方将所需托运的货物信息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进行在线公开发布询价,乙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甲方发布的运输需求进行线上报价,若甲乙双方成交,则甲方于电子商务平台发送结果通知书,并于“能运”平台(https://ny.hnzhgyl.com)向乙方线上推送货主运输委托单,乙方通过“能运”平台完成线上签约,确定该批次运输的运输数量、运输单价、发运地、送达地等信息,乙方调度车辆根据甲方指令到指定地点提货。乙方参与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项目询价,即视为乙方接受甲方于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一切询价文件内容。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签约的订单合同,即货主运输委托单,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与义务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文件和数据,并保证真实有效。1.2甲方应按订单费用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且实际发生的费用。1.3甲方需提前以运输通知单、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或“能运”平台推送信息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1.4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随时向乙方提出变更订单内容或终止订单的要求,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责任与义务2.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营运资格,并提供给甲方。2.2乙方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乙方提供所有运输车辆需在甲方“能运”平台注册,并保障运输全程车载定位系统在线,如乙方提供车辆无车载定位系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购置,以达到甲方要求,费用由乙方负责。2.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运输要求,完成运输过程中的相关操作,若乙方执行方案及标准有所更改,需向甲方提交更新后的书面运输方案,并在实际更改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2.4乙方不得将承接甲方的订单所约定的业务进行转包,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部分分包。但无论乙方与其分包方是何关系,不影响乙方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分包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5乙方应为承运的所有货物购置足额运输保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货主方是乙方投保保单的唯一被保险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保单复印件,甲方有权核实原件。运输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损毁,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货主的采购价给予甲方赔偿。2.6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期间为:自乙方在货车的车板接收货物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车板交货且经甲方指定收货人履行签收义务完毕止,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破损、灭失、短少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按照甲方货主的采购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赔偿责任时,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价及该趟运输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此类损失及赔偿责任。2.7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任何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的事项时,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应赔偿金额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费中及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运费及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4个自然日内将剩余应赔偿金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2.8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匹配运输任务车源的,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承运方执行运输任务,由此额外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运费或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运费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2.9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运行时效进行货物运输操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时效延误,甲方有权进行如下处罚:单车单趟运达时效延误6小时警告一次,累计2次,补偿甲方1000元;单车单趟运达时效延误12小时以上的,补偿甲方2000元,延误12小时以上的,每增加6小时追加补偿甲方500元。如果前述补偿无法完全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追偿。2.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甲方不负责装卸、搬运货物。另,如询比价文件中不涉及但实际操作需增加的堆场、装卸、搬运等其他费用,则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1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从而造成运输延误、或涉及货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甲方,乙方未及时反馈信息以及事故处理方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每起事故,每延误上报一天,按照10,000元/天进行处罚。2.12乙方驻派现场人员及车辆司机进入货物装卸场所,包括工厂、仓库、场站、项目等,应服从相应场所装卸货安全管理等要求,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积极沟通,不得发生争执冲突等可能引起收、发货人投诉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从而造成收发货人投诉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投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2.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准确进行能运平台系统操作,当月延误或错误操作运单数累计达五单,则甲方有权延期一个月支付当月应付运费,如当月累计达十单,则甲方有权在前述基础上再延迟一个月,依次累加。以此类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一笔运费因系统操作原因延期支付的,最长延迟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应收账款转让、保理等任何涉及处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的业务。如乙方擅自办理前述业务,甲方将不予认可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15本合同项下,乙方负有就已开票据完整缴纳税金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运费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末次开票次月所属期《完税证明》和末次开票日后《无欠税证明》,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运费,且不视为违约行为,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乙方未能履行完税义务,出现欠税异常情况导致甲方(受票方)被牵连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异常、进项转出等),乙方应立即补充履行完税义务,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可视情节严重情况对乙方每次处该批次结算金额【/】%的罚款。三、货物的交运与验收1、甲方于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告知乙方货物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2、甲方交于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3、甲方当天或提前一天以运输通知单、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或“能运”平台推送信息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发运地和目的地、收货方、收货人及联络方式等信息。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运输指令后,需做好充分的接货准备,按照约定时间准备充足的运输车辆抵达装货地点,整备待装,并按要求在甲方“能运”平台完成相关派车、接单、上传凭证等平台操作。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车板及栏板内壁无明显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无渗漏、无毒、无异味,敞篷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板材等有效地保护材料等,保证运输车辆将货物安全运输至目的地。5、乙方及其派遣的人员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乙方派遣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按照甲方和装货地车间或仓库要求进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装运发货手续,货物装车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装货完成时,乙方应主动向发货方索取发货清单原件,清单需要做好留存,并且随货运输。7、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由乙方指定专人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运输情况、向甲方汇报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随时接受甲方问询。8、自货物完成装车起,至指定卸车地点过程中需要的绑扎、排障、吊装、复垦、超限车辆运输证件办理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不承担运费外任何费用,一切操作节点及方案变动,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9、乙方到达收货地点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提前通知收货人及甲方,货物到达收货点时,如发生收货人未按照送货单数量及质量签收或出现其他非正常签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依照甲方指示办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收货人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私自运回货物造成甲方承担逾期交货等任何违约责任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完成运输任务,抵达甲方指定卸车地点时,应取得甲方指定收货方签字或加盖收货方收货章的回单,回单签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收数量、包装状况等。11、交货及验收工作的完毕以取得项目现场指定收货方签字或加盖收货方收货章的回单为准,收货人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的回单及发货方的发货清单原件需要转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结算凭证,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回单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运费并就乙方违约行为向乙方追偿。12、乙方需保证货物封识的完整性,并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保管、防雨防潮、运输及装卸。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有效的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运输过程中保护材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能有效保护货物导致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如发生不可抗力,预计不能按约定时效到达卸货地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由双方协商补救措施。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补救,导致甲方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4、在货物的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或车辆交通事故而造成自身或者第三者损害的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照甲方或甲方货主采购价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例如导致甲方对收货人的违约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乙方派驻装卸货现场人员需按现场要求进行相关安全防护,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16、乙方应基于收货端现场收货条件选择恰当的货物交付运输方案,如因乙方运输方案选择不当、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或现场指挥出现失误等原因引起货损货差、收货方投诉等,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外,还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200至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甲方可暂停乙方合作业务,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四、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甲、乙双方义务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延续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五、价格条款1、压车补偿标准乙方车辆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装卸货地后,甲方安排车辆进行装卸货作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压车,由甲方支付压车费;车辆等待时间超过12个小时后开始计算压车费用,费用计算按压车补偿标准执行;压车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压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本合同未列明车型压车费按照实际项目合同条款执行。压车补偿标准如下表(以下标准均为含9%运输增值税价格):(备注:1天=24小时)车型4.2米及以下6.8米9.6米13米17.5米普通超限车轴线车压车补偿标准100元/辆/天200元/辆/天300元/辆/天450元/辆/天600元/辆/天1000元/辆/天400元/轴/天2、放空费标准车型4.2米及以下6.8米9.6米13米17.5米及以上放空费标准无无300元/辆/次450元/辆/次600元/辆/次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车辆,因甲方原因未使用车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放空费;若乙方车辆未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则甲方无需支付乙方放空费,本合同未列明车型放空费按照实际项目合同条款执行。放空费用计算标准如下表(以下标准均为含9%运输增值税价格):3、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缴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5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范围内简称“保证金”)。(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定额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需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由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担保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独立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24个月)原件,与提供保函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自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之日起,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函。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乙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若担保期限到期,乙方未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则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合同款中与履约保函同等金额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亦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按约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单方面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乙方缴纳的定额保证金或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或在任意一期对乙方的应付运费中扣罚。3.2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订单合同项下所有运输任务,且甲方以及甲方客户无争议后,根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附件1)以及对应的银行电子回执,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保函退还申请书(附件2)。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保函。4、费用结算:4.1每一批次订单成交价格以“能运”平台线上货主运输委托单为准,据实结算。4.2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之前进行上月已完成运输部分对账,对账部分不包含已完成但存在保险理赔部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收货方签字或盖章的回单和对账单,甲方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乙方在对账当月25日之前将开具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后,30个工作日后支付,支付方式电汇(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若因回单、对账单、发票未能及时提交至甲方或乙方发票开具有误而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概不负责。(如实际项目付款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根据实际项目合同约定为准)4.3在项目运输费用结算中,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物资服务协议》(协议编号:)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物资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开具与物资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具体以《物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4.4存在理赔的部分,待甲方确认理赔完成后方可结算,甲方不承担因理赔导致的延迟支付利息。4.5所有项目执行中发生的甲、乙双方认可的额外费用、扣款等,应有书面的沟通文件和数据留底,用于财务结算。6.开票信息及银行账号1、甲方1开票信息:公司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税号:9131000063062909X9电话号码:021-35316695单位地址: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01单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大木桥支行银行账户:2195820623100012、甲方2开票信息:公司名称: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320115MA1YGXYW5P电话号码:025-58828222单位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金元天甲1号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光华路支行银行账号:5040744780453.甲方指定保证金缴纳账号:公司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税号:9131000063062909X9电话号码:021-35316695单位地址: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01单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65500101050494.乙方收款账号:乙方开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七、送达条款1、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列明的电子邮箱,向对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等,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确认发送成功则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对方。2、甲、乙双方提供下列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地址”)用于接收对方或人民法院发送的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以下统称“文书”):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4楼指定收件人:张政电话号码:18752019101电子邮箱:zhangzheng@chngdz.com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4楼指定收件人:张政电话号码:18752019101电子邮箱:zhangzheng@chngdz.com乙方:指定收件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3、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或人民法院为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按上述送达地址向其他方邮寄、发送相关文书时,若发生送达不成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件人身份不明、无人签收、地址不详、地址搬迁、长期未自取、电子数据被退回、拒收等),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送达地址,但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日内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八、违约8.1乙方应配置充足运力保障甲方运输任务,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当日线路发运任务,则对乙方处以2000元/车的违约金,如乙方提供虚假派车信息,一经发现,按2000元/次处罚;当月出现三次或连续2个月累计出现四次无法满足运力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违约扣款处罚后终止该合作线路。如出现乙方恶意违约弃运情况,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限制乙方参与甲方后续业务相关资格,并纳入甲方黑名单。8.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进行确认与核实,当清单与现场实物不一致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沟通处理;如果托运货物中有需要办理超限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另外乙方必须根据车辆行驶证或超限证批准的载重进行运输。乙方未按照超限证或行驶证运输所造成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纳入甲方黑名单。8.3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是确定的、经双方一致约定的,甲方有权得到此违约金。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可直接从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减。8.4本合同项下,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发生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承担甲方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险保险费、律师费等),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未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8.5乙方在执行合同时,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1)出现重大事故,造成货物损坏严重,直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延误工期的;(2)货物丢失、失踪或货物在运输途中失去联系;(3)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运输合法手续,直接造成车辆被扣押等情况;(4)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保护好甲方货物,导致货物因污染、腐蚀等因素致使其失去原有的物理化学特性而无法使用或需花费时间和人力财力修复后才能使用;(5)擅自维修、更换甲方交运货物的;(6)不当行为导致保险失效或拒赔的;(7)擅自留置、抵押、变卖或在甲方交运货物上设置权利瑕疵的;(8)违反本合同保密责任的;(9)擅自转包、分包;(10)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调增合同总价的;(11)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或转包之后,未及时支付司机运输款导致司机投诉或扣押货物的;(12)乙方及乙方安排的司机等出现不尊重甲方客户的,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事件等;(13)出现本合同第8.1条、第8.2条及第8.4条约定的违约行为;(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成交线路、设备供应商、成交价格等)透露至第三方。9.索赔如果甲方提出书面正式索赔通知一周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或甲方书面同意的宽限时间内,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式处理好相关事宜,甲方将从本合同项下应付乙方的运费或乙方提供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赔偿款及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险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日内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十二、一般条款12.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1、甲方2和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12.5因市场的变化和甲、乙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书面请求。12.6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项目标的达成的完整合同关系,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12.7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12.8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12.9本合同条款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十三、保密条款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双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13.1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①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②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③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④经对方书面同意的。13.2本合同双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任何一方员工泄漏相对方秘密信息的,应当由该员工所在一方向相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3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本合同相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3.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甲方相关信息包括不限于项目名称、成交线路、设备供应商、成交价格等透露至第三方。其他约定:/附件内容:附件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附件2保函退还申请书附件3安全协议附件4廉洁协议附件5保密协议附件6物资服务协议附件7印章及授权人员签字预留印模(以下无正文)甲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2(盖章):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与你公司签订了£订单合同编号£物流运输框架协议编号为:的合同,我公司于年月日已按照你公司约定支付£询比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元整,因原因,现请求你公司将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以下银行账号,请予以办理。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人:(盖章)年月日附件2保函退还申请书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与你公司签订了£订单合同编号£物流运输框架协议编号为:的合同,我公司于年月日已按照你公司约定提交保函,因原因,现请求你公司将保函退回,请予以办理。(盖章)年月日附件:3安全协议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托运方(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运方(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安全义务达成协议如下(以下简称“本协议”):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及运输的法规和条例、电力生产的行规定、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履行安全生产及运输的责任和义务。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运输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3.双方应从组织上加强对防止事故、违章、违规作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4.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5.作业期间造成伤亡、设备损坏、火灾、交通等事故时(包括一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等),双方均应首先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必须保护事故现场,按照甲方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乙方需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上报甲方事故信息。6.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二、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向乙方告知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2.如乙方出现违反主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主合同和本协议相关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承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因车辆安全隐患而造成的误工损失、事故损失等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车辆和设备进入甲方或甲方客户指定区域对其进行相关检查。如发现乙方人员、车辆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车辆或设备进入;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标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交的安全运输措施和方案。7.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安全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8.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可随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甲方对乙方人员在作业中的任何重大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9.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的违规作业、野蛮操作、管理混乱等行为作出处罚。三、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一)安全管理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及群伤事故;2.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3.不发生货物损坏事故;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7.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8.现场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杜绝出现重大隐患;9.现场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10.保证项目执行期间不损坏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不影响相关单位正常生产。(二)安全管理要求1.乙方对物流运输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作业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3.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目标。4.乙方应针对执行的项目内容,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和安全计划,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变更,必须把变更内容书面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备案。5.乙方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现场作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条例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运输组织管理体系,按有关安全生产及运输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的,不能以兼职来代替。安全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能够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规指挥操作,及时报告事故。7.乙方应抓好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8.乙方必须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9.乙方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防范危险发生。10.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失,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项目进展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主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11.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项目执行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12.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及运输的文件和通报等。13.乙方必须经常性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并按要求积极参加甲方及甲方客户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对甲方签发的各种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14.乙方应做好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工作。所有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做到交底有备案,交接有签字。1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以及由此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减,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16.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派专人到收发货地监督及指导司机装卸车,乙方派驻的装卸货现场人员需按现场要求进行相关安全防护,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17.乙方在现场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时,甲方有权根据事故情况、处理过程及由此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的影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可直接从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减,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18.乙方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章、违规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因上述行为对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的影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可直接从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减,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19.乙方在履行主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现场),其工作人员(例如驻场人员及其雇佣人员,包括与乙方签订委托运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驾驶员及未与乙方签订委托运输合同或劳动合同但实际为乙方提供运输服务的驾驶员等)非为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或执行与甲方指令无关操作,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20.乙方应当为其所有参与甲方业务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如发生事故,甲方本着优先伤者救治的原则,有权从主合同项下应付运费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紧急救助医疗费用。四、违约责任1.凡在项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其他相关责任。2.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全部经济损失。3.其它违约行为按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及运输的规定执行。五、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补充,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时间与主合同一致,随主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或解除。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1、甲方2及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甲方2(盖章):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附件:4廉洁协议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托运方(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运方(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廉洁从业义务达成协议如下(以下简称“本协议”):甲方承诺: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杜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二、遵守企业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不损害乙方利益,不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接受钱物等违纪行为。三、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四、在主合同履行期间,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主合同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和报销各种费用。乙方承诺: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认真履行主合同条款,按照承诺的运输方案等完成主合同规定项目。在主合同履行期间不发生有违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为,不向甲方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馈赠礼品、礼物、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宴请。三、在主合同履行期间禁止组织甲方领导、工作人员参加在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的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不得为甲方领导、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若甲方领导、工作人员提出索要钱、物等无礼要求时,应当坚决回绝并有义务向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四、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施工。主合同执行期与甲方主管人员意见有冲突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协商解决,不得采取任何有商业贿赂倾向的方式。违约责任:1.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对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如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未严格履行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乙方责任规定内容的,甲方将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中止或解除主合同及3年内禁止其在甲方开展经济业务(如参加询比价)等处理措施;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从主合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1、甲方2及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甲方2(盖章):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附件:5保密协议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托运方(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运方(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鉴于:1、乙方自愿按照主合同参与甲方发布的物流运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甲、乙双方拥有与项目有关并对各自具有商业价值的某些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且双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该等秘密、信息,并防止任何人对该等秘密、信息做出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3、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均有可能获悉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4、甲、乙双方同意与该等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有关的以下条款。经双方平等协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对本协议所述信息的保护事宜订立如下保密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1.定义与说明1、披露方: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地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如甲方提供保密信息,则甲方为披露方,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则乙方为披露方。2、接收方:接收到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的一方。如甲方接收保密信息,则甲方为接收方,如乙方接收保密信息,则乙方为接收方。第二条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范围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信息、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营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拥有、占有或控制、对披露方具有商业价值或者效用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包含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以数字方式存储、保护或记录的信息及纸张或任何其他载体上记录的信息。3、该等商业秘密、保密信息除上述内容外,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与披露方的业务、事务、产品、客户、顾客或供应商有关的资料;2.披露方的客户或顾客提供的或与该顾客或顾客有关的信息,并且其对该等信息负有明示或暗示的保密义务;3.技术信息;4.经营信息、策略、销售网络和渠道、营销计划;5.财务信息、状况、数据、凭证;6.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接收方可能接触或了解的披露方的关联公司的信息;7.本次合作的事实和细节;8.其它可能影响披露方运营效益,同业及相关行业竞争状况的信息;9.甲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或“能运”平台推送至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比价信息、项目信息、订单信息(包含订单涉及的位置信息等)等。4、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接收方已经独立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披露方的任何权利开发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收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2.接收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且就接收方所知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3.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接收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4.接收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5.适用法津、法律程序、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布的命令或任何对接收方有管辖权的部门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第三条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使用接收方应使所有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1)为项目进展,或(2)本协议允许的用途,或(3)披露方允许的情况外,不得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除非事先取得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保密信息,但接收方为开展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的除外。如果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能要求接收方披露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使披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本协议保密义务不随项目完成或终止而终止。第四条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第五条文件退还不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合作,接收方应在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终止后的30天内,向披露方退还全部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复印件、传真件等任何物质载体(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一方退还上述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等方式不可行,则该一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但接收方因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其内部合规管理之合理需要,有权保留保密信息的复印件作为有关事件的正当记录,披露方对此予以理解并认可接收方的前述保留行为。接收方承诺将继续采取不低于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对此保密信息复印件进行保密,且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限制,除非该等信息已经经过合法方式予以披露。第六条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主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七条其他约定1、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受让人和继承人均有约束力。2、因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求进行协商的书面通知发出后立即开始。倘若在该通知发出后30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3、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且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或补充均不生效。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1、甲方2及乙方各执壹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甲方2(盖章):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附件6物资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签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签约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乙方1、乙方2享有本协议项下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但乙方1与乙方2之间不承担任何补充或连带责任。除特别说明外,乙方1、乙方2统称为“乙方”,甲方与乙方1、乙方2统称为“双方”。第一条定义双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为完成物资运输所需的增值服务(以下简称“物资服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物资服务费,并向甲方开具与物资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第二条合作内容2.1乙方向甲方提供物资服务,包括物资在途跟踪服务、物资运输交易服务等,同时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2.2甲方应如实提供本协议项下物资服务所需的一切信息和材料,并按照乙方的管理要求开展运输业务。第三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则本协议服务期限延续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合法资质,如甲方相关资质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变更后1日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乙方的,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甲方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资服务业务所涉及的所有规则。3、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4、甲方确认知晓并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资服务范围参见本协议第2.1条,甲方所提供的实际业务相关的物资在途运输、物资交付、资质资料等全部事项,以及由该等事项引发的第三方的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的管理要求。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物资服务相关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如因信息泄露而导致的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依法提供物资服务。乙方应努力提升物资服务的质量。2、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物资服务内容。3、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收取物资服务费用。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数据、运单等进行查阅,发现数据或运单等存在任何问题,均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等处理。5、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物资服务变更、调整的权利;乙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板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物资服务随时可能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系统维护而暂缓提供。甲方在此同意,甲方以及甲方服务商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物资服务时,若因信息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而产生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责任。第五条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固定比例单个项目成交运费总额2%/5.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上述固定比例收费标准执行,在项目运输费用结算中,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物资服务费,并在收到物资服务费后【/】日内向甲方开具与物资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5.2物资服务费的收取仅针对本协议签订之后成交的项目,不包括本协议签订之前已成交项目。5.3如本协议终止时,仍有尚未支付物资服务费的项目(仅指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成交的项目),则本协议第5.1条项下乙方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物资服务费的权利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乙方仍有权继续行使该项权利。1.28.5.4乙方1收款账户:收款户名: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款账号:6550010105049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5.5乙方2收款账户:收款户名: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收款账号:562010111220收款银行:农行海淀支行营业部1.29.5.6甲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电话号码:单位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5.7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本协议项下税率相应调整,物资服务费含税金额不变。第六条保密及对外披露6.1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收到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时,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6.2甲方不应将基于履行本协议所知晓的物资服务相关信息用于除物资服务以外的任何活动。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协议项下,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承担乙方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险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八条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九条变更及终止9.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变更或解除本协议。9.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则守约方有权经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第十条生效及其他10.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限届满且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10.2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和乙方1、乙方2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以下无正文)乙方2(盖章):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盖章): 乙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1(盖章):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7印章及授权人员签字预留印模本预留印模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该有效期内,各方对于已签署生效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文件经加盖下列印章或由下列指定授权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后有效,除此之外所加盖的印章或人员的签字对合同相对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其中,针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合同类文件仍需加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加盖其他印章均不产生法律效力。如下列印章印模或授权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变动方应于发生变化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样章:授权人: 公章: 合同章: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件签署,包含合同签署、询价文件签署、项目执行文件签署等。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财务章:其他章:授权人: /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样章:授权人: 公章:合同章:授权人: /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财务章:其他章:授权人: /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江苏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样章:授权人: 公章:合同章:授权人: /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财务章:其他章:授权人: / 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签字(手签):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光伏组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项目指定地点卸货;项目内容运输内容为光伏组件,货量如下:光伏组件:约200MW(以最终发运货量为准),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运输方式公铁、公路运输到指定项目地点(车板),必须满足现场安装要求。车型要求项目地最大可通行车辆为:17.5米;线路信息从盐城、嘉兴、松原、金华发运光伏组件到项目现场指定卸货点(车板)。预计发运时间预计5月上旬,实际运输时间以询价人发出正式运输通知为准。技术要求1、本次所有各项报价均含发货地、收货地驻场人员费用及其他杂费,报价人必须按规定派专人到收发货地监督及指导司机装卸车;2、交货地点为询价人指定地点,提货地点以询价人执行指令为准(单点提货);3、询价运输量不代表最终运输量,价格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4、本次报价含税含保险,报价人需在能运平台完成投保;货值855元/片,盐城、嘉兴、松原、金华始发公铁联运综合险均为:0.03125%,按照货值100%足额购买;5、运费结算账期为:询价人收到发票60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或其他付款方式; 6、本项目需要缴纳运费结算金额的2%作为物资服务费,由询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服务费,并向报价人开具与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7、项目地最大可通行车辆:17.5米;8、不足一托按一托计算运费;9、本次报价为整体打包询价,即所有线路所有车型报价项均需报价,如出现1项或多项未报价,则已报部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四个基地发运比例(四个基地各占比25%,发运比例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按照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占比50%、公铁联运2占比50%)综合加权运价确定成交单位,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填写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综合加权运价;10、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询价条件以外的不可预见情况(如临时更改装卸货地、临时牵引),报价人应以保障项目运行持续性为原则,同步做好过程资料存档,如因处置不可预见情况产生额外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报价说明:公铁联运价格包含【公路→铁路→公路】,报价时需提供始发站与到达站信息,分项报价;所有采取公路运输的部分须为公路整车运输,不允许采用公路整车运输以外的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本次报价分为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方式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7.5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公铁联运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3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3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3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偏差表六、运输方案说明:未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拟。1.30.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1.31.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响应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线路序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起运时间货物包装情况(参考)运输量里程(公里)仅供参考预估发运比例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时效(小时)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线路序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起运时间货物包装情况(参考)运输量运输量运输量里程(公里)仅供参考预估发运比例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线路序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起运时间货物包装情况(参考)运输量运输量运输量始发站到达站集站运费(元/托 )铁路干线运费(元/托)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合计 (元/托)始发站到达站集站运费(元/托 )铁路干线运费(元/托)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合计 (元/托)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线路序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起运时间名称尺寸重量运输量运输量运输量始发站到达站集站运费(元/托 )铁路干线运费(元/托)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合计 (元/托)始发站到达站集站运费(元/托 )铁路干线运费(元/托)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合计 (元/托)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1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通汇路1号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预计5月上旬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预计200MW(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367025%00341202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滨海路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预计5月上旬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预计200MW(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394225%00363203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企业服务中心建业大路2211号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预计5月上旬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预计200MW(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377625%00350204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义东公路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预计5月上旬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单托重量:1212KG/托预计200MW(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395825%0036420综合加权运价:0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1.32.三、商务部分1.商务部分摘要表商务部分摘要表条款号条款1.1提供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1.2提供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证明。1.3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1.4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普货运输。1.5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电力物资类设备运输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及相应的合同所属发票照片或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技术部分1.33.1.技术条款响应说明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备注全部条款部分响应/完全响应1.34.备注:表格备注部分需填写“完全响应”“部分响应””,并加盖公章。1.35.五、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3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4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六、运输方案模板项目光伏组件运输运输方案公司年月日运输方案目录一、项目概况二、承运项目信息三、运输路线四、组织架构五、运输方案六、应急预案一、项目概况二、承运项目信息1、组件规格信息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参考尺寸(长*宽*高 mm)参考重量(Kg/托)1光伏组件2、运输货物起运地及交货地点:设备名称建设容量起运地交货地点光伏组件 该设备为易碎品,运输该设备需具有下列运输特性:1.捆扎要求:12.运输平稳性要求:3、运输批量及运输车辆的投放:三、运输线路拟定运输路线:1.汽运公路运输:2.公铁联运:3.公铁联运备用:四、组织架构五、运输方案5.1集站运输部分5.2铁路运输部分5.3项目短驳部分5.4车辆运力保障配置表5.5作业安全管理1.前端转运:2.始发站:3.装厢规范:4.防护措施:5.目的站:6.末端转运:7、叉车规范使用:六、应急预案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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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190期
线路序号
装货地点
卸货地点
起运时间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运输量
里程(公里)仅供参考
预估发运比例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时效(小时)
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
线路序号
装货地点
卸货地点
起运时间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运输量
里程(公里)仅供参考
预估发运比例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1(17.5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公铁联运2(13米直发不超30%)
时效(小时)
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
线路序号
装货地点
卸货地点
起运时间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运输量
里程(公里)仅供参考
预估发运比例
始发站
到达站
集站运费(元/托 )
铁路干线运费
(元/托)
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
合计 (元/托)
始发站
到达站
集站运费(元/托 )
铁路干线运费
(元/托)
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
合计 (元/托)
时效(小时)
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
线路序号
装货地点
卸货地点
起运时间
名称
尺寸
重量
运输量
里程(公里)仅供参考
预估发运比例
始发站
到达站
集站运费(元/托 )
铁路干线运费
(元/托)
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
合计 (元/托)
始发站
到达站
集站运费(元/托 )
铁路干线运费
(元/托)
铁路至项目地短驳运费(元/托)
合计 (元/托)
时效(小时)
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
1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通汇路1号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预计5月上旬
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
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
单托重量:1212KG/托
预计200MW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
3670
0.25
0
0
341
20
2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滨海路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预计5月上旬
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
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
单托重量:1212KG/托
预计200MW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
3942
0.25
0
0
363
20
3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企业服务中心建业大路2211号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预计5月上旬
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
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
单托重量:1212KG/托
预计200MW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
3776
0.25
0
0
350
20
4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义东公路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大泉中心村村委会以北方向8公里
预计5月上旬
光伏组件:N型570-585W双面双玻
单托尺寸:2350*1150*1255mm
单托重量:1212KG/托
预计200MW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
3958
0.25
0
0
364
20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综合加权运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备注:
1、本次所有各项报价均含发货地、收货地驻场人员费用及其他杂费,报价人必须按规定派专人到收发货地监督及指导司机装卸车;
2、交货地点为询价人指定地点,提货地点以询价人执行指令为准(单点提货);
3、询价运输量不代表最终运输量,价格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4、本次报价含税含保险,报价人需在能运平台完成投保;货值855元/片,盐城、嘉兴、松原、金华始发公铁联运综合险均为:0.03125%,按照货值100%足额购买;
5、运费结算账期为:询价人收到发票60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或其他付款方式;
6、本项目需要缴纳运费结算金额的2%作为物资服务费,由询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服务费,并向报价人开具与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7、项目地最大可通行车辆:17.5米;
8、不足一托按一托计算运费;
9、本次报价为整体打包询价,即所有线路所有车型报价项均需报价,如出现1项或多项未报价,则已报部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四个基地发运比例(四个基地各占比25%,发运比例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按照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占比50%、公铁联运2占比50%)综合加权运价确定成交单位,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填写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综合加权运价;
10、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询价条件以外的不可预见情况(如临时更改装卸货地、临时牵引),报价人应以保障项目运行持续性为原则,同步做好过程资料存档,如因处置不可预见情况产生额外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报价说明:
公铁联运价格包含【公路→铁路→公路】,报价时需提供始发站与到达站信息,分项报价;
所有采取公路运输的部分须为公路整车运输,不允许采用公路整车运输以外的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本次报价分为公铁联运1、公铁联运2两种方式组合报价;公铁联运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7.5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7.5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公铁联运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采用13米直发和铁路运输组合发运(13米直发方式运输比例不超30%),若采取13米直发方式运输,按照公铁联运单托价格进行结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商物流服务运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