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4)
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05-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5-06 00:00:00至2024-05-11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5-17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开标室1
预算金额
¥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根
项目联系电话
15126379537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翠屏路1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879562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2637953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2-00806-HHTY-0015
项目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8
最高限价(万元):88
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二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及门窗安装等。四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空调及安装、门窗安装等。五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6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及门窗安装等。六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及门窗安装等。七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及门窗安装等。其他项目: 外墙乳胶漆修补(含相关安全措施)、广告字及安装(含电路)。(2)采购内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以及涉及到的工程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建工程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 (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06 00:00至2024-05-1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5-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保证金金额: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17 09:00 其他: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翠屏路160号
联系方式:0873-7879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联系方式:15126379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根
电 话:1512637953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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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磋商文件.docx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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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磋商公告.docx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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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HTY2024041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致各磋商申请人: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磋商申请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磋商申请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磋商申请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五章项目需求85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8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HTY2024041。2.项目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80000.00元。5.最高限价:8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6.项目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二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四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空调及安装、门窗安装等。五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6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六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七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其他项目:外墙乳胶漆修补(含相关安全措施)、广告字及安装(含电路)。(2)采购内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以及涉及到的工程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7.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9.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建工程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注: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紫陶街支行账号:53050110605600000329 汇入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注:1.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项目标段号。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将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946335686@qq.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3.公告发布媒体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建水县临安镇联系方式:雷宇-18687807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联系方式:王世宏-18877319919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世宏电话:18887319919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 址:建水县临安镇联系人:雷宇 电 话:18687807676 1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联系人:王世宏电 话:188773199191项目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1采购编号HHTY2024041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3项目完成期限及建设地点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4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若磋商文件中另有要求的,则还应满足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要求;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6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1)预算金额:880000.00 元。(2)最高限价:880000.00 元(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3)磋商申请人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8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建工程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9响应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3)磋商申请人若有幸中标(成交),还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套(一正一副)。10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2.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磋商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磋商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2.1采用银行转账:磋商响应(交易)保证金应以磋商申请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磋商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2银行保函:保函磋商申请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磋商申请人的全称,并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2.3保证保险:(1)当磋商申请人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磋商申请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险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磋商申请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本次项目磋商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转账信息如下(唯一账户):磋商响应保证金指定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紫陶街支行账 号:53050110605600000329收 款 人: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建水县临安镇联系电话:18877319919磋商申请人需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内容须填写完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磋商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磋商申请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注意事项:1.对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2.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生效后予以退还。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1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逾期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能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1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4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启封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磋商小组构成:3 人及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随机抽取。16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工程类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下浮20%优惠后向成交人收取。17履约保证金金额:/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竞争性磋商报价: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880000.00元,(大写:捌拾捌万元整),(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磋商申请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否决竞标处理。 2、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工作并提供相关文件及服务的全部费用,因完成本项目必须缴纳的所有规费、税费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磋商报价内,采购人不单独支付。 3 本项目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将由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磋商申请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分别填报设计、施工费用,二次报价只能等于或者低于一次报价,若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则视为无效,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 (1)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2)磋商报价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报价说明: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本项目均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 2、计价依据及计价模式:依据云南省统一发布的定额和现行计价相关的规章规程执行。 3、施工预算价的确定:施工单位依据建设方确认的施工图,委托造价单位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价格,经甲方委托造价单位审定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4、竣工结算价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价按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价计算,且不得突破本项目的投资限额880000.00 元,突破部分不予结算,(除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量依实结算) 5、主材价格按投标截止当月《红河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执行,如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由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共同确定。 6、磋商申请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不得另计取任何费用。(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详见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3)签字、盖章要求: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磋商响应文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名,无需逐页电子签章。(4)提疑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前,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通过书面形式向或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答疑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采购人同意后,向潜在磋商申请人发布,且磋商申请人须回函确认。若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为自发布实质性变更的更正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日历天。(5)关于实质性不满足采购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采购要求。2.项目实施方案出现严重不满采购需求或不符合实际的。3.单报价内容严重不符合采购需求。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的。(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 %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其 它: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到的公章:指***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2.串标围标判定依据:2.1不同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错漏之处出现高度一致,或其它内容出现高度一致性(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外)的;2.2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判定依据。3.采购人有权对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要求其进行修正的权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并选择下一排序的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以此类推。4.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4.1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2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4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5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工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4.1详见:“磋商公告”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磋商申请人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磋商申请人可以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在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在系统中答复所有磋商申请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电子形式在系统中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电子形式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磋商申请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申请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内容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磋商申请人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10.2最后报价是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0.3磋商申请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磋商申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检测验收以及税收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4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10.5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0.7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次报价由磋商申请人自行填报总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8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9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10.10磋商申请人报价若出现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11.有效期11.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磋商申请人在制作响应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12.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2.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5响应文件上传及相关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交,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4.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14.4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日历天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4.5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磋商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5.1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15.2本工程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15.3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磋商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磋商申请人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磋商申请人线上培训》相关视频。1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申请人在截止时间以前未能送达指定地点不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2磋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磋商会议。16.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7.磋商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7.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7.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7.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7.5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18.5款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磋商申请人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7.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磋商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磋商申请人或其他人员透露。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申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六、成交结果20.成交人的确定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磋商申请人。21.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磋商申请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成交磋商申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磋商申请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磋商申请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承包合同。22.2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承包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磋商申请人作为成交磋商申请人并签订承包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承包合同的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世宏电话:1887731991923.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申请人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3.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红河州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特殊事项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及相关法规性文件。3.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1.10.4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4.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4.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4.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1《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功能要求(一)工程目的。(二)工程规模。(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四)产能保证指标。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二)包括的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5.培训工作范围。6.保修工作范围。(三)工作界区(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2.施工用水。3.施工排水。4.施工道路。(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二)设计完成时间。(三)进度计划。(四)竣工时间。(五)缺陷责任期。(六)其他时间要求。五、技术要求(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二)设计标准和规范。(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质量标准。(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六)样品。(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六、竣工试验(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七、竣工验收八、竣工后试验(如有)九、文件要求(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二)沟通计划。(三)风险管理计划。(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五)操作和维修手册。(六)其他承包人文件。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质量。(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三)支付。(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五)沟通。(六)变更。十一、其他要求(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四)分包。(五)设备磋商申请人。(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元)设计费:施工费: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磋商保证金(元)备注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放于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目录一、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函2.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重大违法声明7.特定资格要求8.磋商保证金9.磋商申请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10.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报价一览表三、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1.磋商申请函2.设计工作方案3.施工技术方案4.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8.施工机械投入9.项目组人员配置10.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利于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其他材料或说明注:磋商申请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传指定的采购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以保证正常进行磋商程序。一、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份。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4.我方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同意因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要求不得再参与磋商的规定。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2-1: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附:本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全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行业类型委托代理人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服务人员人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工程技术人员人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由资金万元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万元单位概况固定资产原值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万元单位概况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资金性质非生产性万元企业财务状况年度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企业财务状况主要业绩情况业绩名称起止日期项目状况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主要业绩情况主要业绩情况主要业绩情况格式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工程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姓名: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注:1.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2-4: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承诺文件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响应文件编制、盖章、签字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请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函。格式自拟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3-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新成立公司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也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格式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1提供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设施清单或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5.2提供人员配置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格式6:无重大违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格式7:信用查询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格式8: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格式9: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报价,(磋商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我方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本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磋商保证金回执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注:磋商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磋商申请人(盖章):日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盖章):日期: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请磋商申请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进行扣除。磋商申请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 渔业营业收入 (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 (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 (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 (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 (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 (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 (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 (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 (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 (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 (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 (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营业收入 (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 (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 (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 (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 (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 (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 (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 (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 经营营业收入 (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 经营资产总额 (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 (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资产总额 (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 行业 *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79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1: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详见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一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元)设计费:施工费: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磋商保证金(元)备注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二次磋商报价一览表(在磋商现场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元)设计费:施工费: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磋商保证金(元)备注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磋商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3、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政采云系统直接填报或上传报价附件。磋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三、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份。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4.我方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磋商申请人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设计工作方案(格式自拟)格式3:施工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格式4: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5: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格式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7: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附表: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格式8:施工机械投入附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汇总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格式9:项目组人员配置附表一: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团队成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年限从事阶段拟任职务备注123…注:本表可扩展;本表后附设计团队成员(设计负责人除外)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职业)资格证(若有)、注册证(若有)、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附表二: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年限从事阶段拟任职务备注123…注:本表可扩展;本表后附项目组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职业)资格证(若有)、注册证(若有)、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格式10: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利于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其他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第五章项目需求第一节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HTY2024041。2.项目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80000.00元。5.最高限价:8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6.项目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二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四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空调及安装、门窗安装等。五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6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六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七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其他项目:外墙乳胶漆修补(含相关安全措施)、广告字及安装(含电路)。(2)采购内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以及涉及到的工程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7.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9.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第二节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2、《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JGJ/T315-2016);3、《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2011);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设计施工说明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磋商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工程实施地点。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实施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施工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2.项目开展实施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法规。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文件及其二次报价和补充说明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申中标磋商申请人。一、资格审查表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内容及相关因素评 审 内容评审因素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函;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申请人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清单及人员配置情况。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 (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建工程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 (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提示:1.本表中所列内容均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磋商申请人行政章或电子公章的复印件;2.磋商申请人须按本表要求及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能充分证明其有资格参与磋商的证明材料;3.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责任;4.本表所列内容任何一项缺失或不通过,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二、响应性审查表条款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10项规定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签字、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不平衡报价若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且差异过大未做出说明理由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磋商报价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未超过本次采购设置采购预算,或最终报价经评审后未被判定为不合理价格的。不合理报价的判定标准:(1)磋商申请人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2)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8(5)款”。2.2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其他要求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三、详细评审表2.3综合评估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评分因素权重: 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85分;磋商报价F2:15分;磋商申请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综合技术实力部分,磋商报价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设计工作方案(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1-15分):设计工作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考虑全面,科学且切实可行,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有较好的设计理念,设计思路充分体现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控制合理的;第二个档次(6-10分):设计工作方案思路基本清晰、合理,指导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到位,设计理念一般,思路基本体现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控制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5分):设计工作方案思路模糊,工作方案内容缺失,指导性、针对性差,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设计理念差,思路不能体现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控制差的;第四个档次(1-2分):设计工作方案思路混乱,工作方案内容严重缺失,指导性、针对性较差,无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设计理念较差,思路完全不能体现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控制较差的;注:无设计工作方案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施工技术方案(满分25分)第一个档次(20-25分):施工技术方案科学、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部署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第二个档次(14-19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能指导施工,施工部署全面,针对性强的;第三个档次(8-13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部署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的;第四个档次(4-7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部署基本合理,针对性差的;第五个档次(1-3分):施工技术方案不合理、对施工无指导性,施工部署不合理,针对性较差的;注: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且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切实可行的;第二个档次(4-6.99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且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第三个档次(2-3.99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第四个档次(0-1.99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违约责任承诺或质量保证措施较差的;注: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3-5分):工期保证措施阐述明细、全面、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第二个档次(1-2.99分):工期保证措施阐述一般、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第三个档次(0-0.99分):工期保证措施阐述较差,缺乏合理性,有承诺但不具体的。注:无工期保证措施或无承诺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较强的;第二个档次(4-6.99分):响应文件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2-3.99分):响应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具体、可行性差,针对性差的;第四个档次(0-1.99分):响应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较差,无可行性的。注: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3-5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1-2.99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三个档次(0-0.99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的;注: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施工机械投入(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3-5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能较好的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第二个档次(1-2.99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基本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第三个档次(0-0.99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注:无施工机械投入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项目组人员配置(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项目组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较好的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专业配置针对性较强的;第二个档次(4-6.99分):项目组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专业配置针对性强的;第三个档次(2-3.99分):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第四个档次(0-1.99分):项目组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专业配置针对性较差的。注:无项目组人员配置的不得分。2.3.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F1)备注1.对各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的综合技术实力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2.各磋商申请人须根据上述评分因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便磋商小组进行审查及评分。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来源不明确,以致磋商小组无法核实的或判定的,则对应评分项应为最后一个档次。2.3.2(磋商报价部分F2)磋商报价(满分30分)设计报价(满分5分)一、评审报价的确定:1、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若存在算术性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有效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2、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若同时存在算术性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注:以上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3、不存在算术性修正和价格扣除情形的最终报价即为评审报价。二、评审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即为评审基准价。三、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A)=(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54.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施工报价(满分10分)一、评审报价的确定:1、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若存在算术性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有效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2、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若同时存在算术性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注:以上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3、不存在算术性修正和价格扣除情形的最终报价即为评审报价。二、评审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即为评审基准价。三、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A)=(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磋商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组织实施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磋商申请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磋商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二.磋商程序资格审查→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审→综合评估评分。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2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三、磋商标准3.1审查标准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2磋商标准3.2.1磋商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行磋商过程及提交最终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及详细评审。3.2.2第二轮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若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响应性审查,不再参与下一步详细评审。当响应性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2.4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四、磋商、比较与评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5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4.2.7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4.2.8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磋商结果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HTY2024041。2.项目名称: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80000.00元。5.最高限价:8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8800.00元,施工费为871200.00元)。6.项目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二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四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8间;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空调及安装、门窗安装等。五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6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六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七层项目改造内容: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改造房屋间数5间;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撤除与重建、卫生间改造、水电改造安装、墙面粉刷、信息网络弱电系统、硅钙板吊顶、地砖铺設及门窗安装等。其他项目:外墙乳胶漆修补(含相关安全措施)、广告字及安装(含电路)。(2)采购内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以及涉及到的工程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7.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租用建水县临安镇金银路与翠屏路交叉路口房屋。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9.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设计资质。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在建工程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注: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紫陶街支行账号:53050110605600000329 汇入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注:1.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项目标段号。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将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946335686@qq.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3.公告发布媒体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建水县临安镇联系方式:雷宇-18687807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联系方式:王世宏-18877319919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世宏电话:188873199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装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