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 超融合云平台系统招标公告(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
项目概况
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JZCG(2024TP)002-1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4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各系统功能介绍、解决方案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需配合商用密码功能使用,免保一年,一年后收取费用至合同签订期限为止。(具体时间以验收合格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6、标项一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7、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特别提示: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集采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集采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民丰县索达路
联系方式:0903-675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民丰县友谊路75号)
联系方式:0903-675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军
电 话:0903-6751900
附件信息:
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谈判招标文件(二次).pdf481.2K
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项目编号:MFXJZCG(2024TP)002-1号采购人:民丰县人民医院集采机构: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24年05月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1.5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6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3.1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谈判文件,则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谈判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政采云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谈判开启4.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4.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集采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进行公示。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项目谈判有关说明第四章报价人须知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项目编号:MFXJZCG(2024TP)002-1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650000最高限价(元):645000采购需求:各系统功能介绍、解决方案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需配合商用密码功能使用,免保一年,一年后收取费用至合同签订期限为止。(具体时间以验收合格起算。)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审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公司连续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完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企业代缴费的完税证明(如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完税证明的依据);(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10)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缴纳凭证;(1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民丰县友谊路75号)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民丰县友谊路7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6、标项一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7、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特别提示: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集采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集采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地址:民丰县索达路联系方式:0903-67516262.集采机构信息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疆民丰县友谊路75号项目联系人:李志军,联系方式:0903-6751900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超融合云平台系统(二次)资金来源:和地财社【2023】64号上级专项资金645000自筹资金50002采购人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地址:民丰县索达路联系人:陈主任电话:0903-67516263集采机构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疆民丰县友谊路75号联系人:李志军联系方式:0903-67519004监管部门名称:民丰县财政局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路10号联系方式:0903-67501395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经年审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公司连续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完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企业代缴费的完税证明(如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完税证明的依据);(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十七、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八、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统一格式)致:采购人/集采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成交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十九、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致:采购人/集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包段名称)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包段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年月日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未提供此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二十、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致:采购人/集采机构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报价)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报价)人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传真:地址:编:法定代表人(签章):话:真:二十一、项目运营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单位介绍、参与本项目的优势、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主要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情况一览表。供应商(电子公章):二十二、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写。供应商(电子公章):二十三、谈判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5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仓储业中型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小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元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系统 超融合云平台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