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4)



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36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限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影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51011624210200007409[2024]00457; 2.采购品目名称: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99,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99,800.00; 4.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6980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何女士;028-854466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817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医疗责任险服务。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99,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9,8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医疗责任险服务1.00399,8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医疗责任险服务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承保要求1.参保标的:编制床位650张,投保人数731人。2.保险责任: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和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保险单载明的医务人员(包括多点执业、规范化培训、进修等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供应商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交通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如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3.合同期间,承保人数在不超过人数上限(731人)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应采购人的要求办理变更被保险人的批改手续,变更次数在保险期间内不受限制。2(二)理赔要求1.采购人在纠纷案件发生后及时报案,提供患者案发时就医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2.采购人提供医责险理赔相关资料,在理赔资料齐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赔偿金的支付。3.查勘时效标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接报案(可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理赔服务专员报案)和上门调解服务。采购人出险后与理赔服务专员或项目负责人联系,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商定到现场查勘的时间。4.当发生医疗投诉/纠纷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接到通知后派出具备医学、法学知识的专业团队参加与患者的沟通协调会,积极、主动化解矛盾。★5.赔付限额:5.1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万元;5.2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5万元。5.3每人精神损害赔偿限额2万元,并计算在医疗责任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5.4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5万元,单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6.免赔条件: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3(三)其他服务要求1.采购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安排人员对采购人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医疗责任险的定义、作用、保障范围、赔偿方式及医疗责任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2.合同期内,若出现保险新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供应商需及时安排人员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3.每季度安排专人回访,回访内容包含:保单信息核实,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医疗责任险理赔情况等。4.供应商向采购人拟派至少1名主要人员,全程参与采购人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置,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进行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医疗风险管控工作,做好医责险理赔工作,做好与采购人及其他参与人的沟通协调、咨询、费用支付等服务。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以3.2.2服务要求为准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淳化街205号,棠湖中路四段21号,双华路三段39号)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与凭证资料,经内部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一、违约责任:(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若由此而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供应商还应当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三)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案件资料进行保密,所有提供给供应商的患者资料或其他未公开信息不得向(与案件无关)第三方透露,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因泄露采购人医疗资料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赔偿患者的损失、采购人的损失等,此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四)供应商逾期赔付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供应商赔付完毕;逾期付款额达到10000元或累计三次逾期赔付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供应商除应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向采购人退还相应保费。(五)在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拒绝续签合同,否则向采购人支付年度保险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注:1、本章3.3商务要求无法标注★,3.3商务要求(3.3.1-3.3.6)均为实质性要求。2、本章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应答表中明确响应即可(具体条款有单独要求的以具体要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