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改扩建工程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交通工程 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 给水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15-04-01-353566
投资项目名称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万顷沙镇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北起现状万环西路十四涌半,南至万环西路十六涌半,与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为共线复合通道,全长约2663米,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将现状42米宽道路改扩建为规划红线标准段宽65米,起点至十五涌为双向十车道,十五涌至终点为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以及海绵城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发包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标段四: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变形、沉降、位移等桥梁监测。(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清单)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73.28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桥梁工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5月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8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8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招标人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8494998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2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401829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1、检测监测招标公告.doc
5、招标文件(监测)标段四.doc
1、检测监测招标公告.pdf
终稿-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4标段清单.xls
9、监测合同(适用于JC04)(1).pdf
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广州交投集团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2.1.1.1标段一: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1标段)2.1.1.2标段二: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2标段)2.1.1.3标段三: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3标段)2.1.1.4标段四: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北起现状万环西路十四涌半,南至万环西路十六涌半,与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为共线复合通道,全长约2663米,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将现状42米宽道路改扩建为规划红线标准段宽65米,起点至十五涌为双向十车道,十五涌至终点为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以及海绵城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发包人委托等内容为准)。2.1.4工程概算/工程建安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103855亿,其中建安费约6.338411亿。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4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工作,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标段一: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基桩钻孔抽芯检测、桥梁工程检测、电力管沟、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标段二: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项目地基基础检测(不含钻芯和无损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基桩无损检测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适用于标段一以及标段二):1、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检测工程量清单进场检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或减少检测方法和数量;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协调,同时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3、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由投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检测项目在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4、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检测工作内容,检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标段三: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软基监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顶管监测等监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清单)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监测的,产生的相关监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监测工程量清单进场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或减少监测方法和数量。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协调,同时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3、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由投标人提供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投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监测项目在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监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4、监测服务须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本项目的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进行监测基准网布设、监测点埋设以及监测点监测等所有工作。监测数据必须满足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对数据上传网络的要求,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6、监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以报表的形式及时提交,满足施工需要并作为施工期间的指导依据之一。当监测值接近预警值时,需及时预警,并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当达到报警值时,需及时报警,并分析原因。在监测结束后,提交监测分析报告。7、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监测工作内容,监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标段四: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变形、沉降、位移等桥梁监测。(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清单)贯彻监控全过程控制理念,确保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南中高速桥梁的结构安全,监测工作应包含为达到此目标所需要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协调、管理、计算、测量、测试、控制等。为确保监测精度、贯彻建设养护全寿命周期理念和适应信息化管理趋势发展要求,本项目监测单位须落实以下要求:1、监测单位的监控方案应统筹考虑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道路加宽范围的影响,对扩宽范围影响到的南中高速桥梁工程进行布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监测布点位置等,监控单位须无条件配合;2、万环西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监测频率为1天一次,未施工期间于工期内,监测频率可根据现场情况调至7天一次,施工完成后,监测频率为1月一次;3、每次监测过程中,实时对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根据量测情况,汇总成当天的监测简报,并发送给甲方项目负责人;桥梁监测达到预警值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甲方代表汇报,再以紧急报告的形式书面报送业主;4、总结桥梁监测过程的实际情况,提供万环西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南中高速桥梁监测总报告;5、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监测工作内容,监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6、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2.2.3服务期限(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人民币2808636.00元。标段二:人民币3648181.00元。标段三:人民币3165216.00元。标段四:人民币4732816.00元。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①见证取样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③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桥梁及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材料检测、②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③工程结构检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二)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工程结构检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3.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三)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相应资质: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4.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四)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桥梁工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5.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6.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5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15分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8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登记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及标段四同时进行。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值(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⑤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1.7.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上发布。1.8.7.联系方式7.1招标人7.1.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1.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1.3联系人:邓工7.1.4电话(手机)号码:020-849499807.1.5传真号码:/7.1.6电子邮箱:/7.2招标代理机构7.2.1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7.2.3联系人:王工7.2.4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9484-8237.3异议受理部门7.3.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3.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3.3电话:020-84949980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项目上级管理单位7.4.1名称: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4.3联系电话:020-840128927.5招标监督机构7.5.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5.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5.3电话(手机)号码:020-840182957.5.4传真号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声明(适用于标段三、标段四)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招标文件广州交投集团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监测清单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1.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联系人:邓工电话:020-84949980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7209484-8231.1.4招标项目名称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服务期限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等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要求;(3)业绩要求:不要求;(4)信誉要求:不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7)监测仪器设备要求:不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 /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如有)、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上公开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网上答疑,发出即视作收到。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声明、按照评标办法投标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如有)、其它证明投标人实力的资料(如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招标人根据实际监测需要制定监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监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监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监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3)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费用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技术服务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因监测工作需要产生的承包人二次或多次进退场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变更按合同约定执行。(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同类监测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只允许报同一单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3.4.1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不适用。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标段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不适用。4.2.2 (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适用。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出异议。5.2开标程序修改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依次推荐前3名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928327.jhtml)、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要求。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10.2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10.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10.3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本项目为4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4个标段共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10.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10.5其他费用10.4.1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4.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根据《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统一招标代理费计算原则的通知》(市高速〔2020〕31号),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单位:万元):即各标段合计中标价≥1000万时,((15-7)/(10000-1000)*(各标段中标价合计金额-1000)+7)。各标段合计中标价(即招标项目包含多个标段的,按各标段中标价合计金额)为计费基数,并根据各标段中标价占中标价合计金额的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费,最终金额具体以招标代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6其他要求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10.6其他10.6.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表、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6.2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中标人需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投标文件需与中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前述资料中标人需加盖公章,一正两副(加盖公章),合共3套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0.6.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形式的,即为提供电子格式文件。10.6.4中标结果公告:由招标人按定标原则选定中标人后,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0.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无条件地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等各级纪检机构对招标业务开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对此作出承诺(格式见投标函)。3.2.1.总则3.2.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2.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2.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1.1.11分包按合同约定。3.2.12.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测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3.3.2.招标文件3.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5)监测清单;(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4.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4.3.投标文件3.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的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5)资格审查资料;(6)监测技术方案;(7)投标单位情况介绍:①一般情况表;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设备;⑥投标单位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类似业绩;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报《监测清单》(见第五章)。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测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4.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4.6.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等要求。3.5.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2资质证书;3.5.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5.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5.7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3.4.7.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4.8.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3.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6.5.开标3.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3.6.2.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3.6.3.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6.4.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7.6.评标3.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3.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7.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7.合同授予3.8.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3.8.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8.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3.8.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3.8.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8.6.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7.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9.8.纪律和监督3.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9.5.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3.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3.1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3.1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评标办法前附表1.1.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2.1.2资格评审标准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格式规定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资信业绩部分45分2.服务方案部分:25分3.投标报价:30分4.其他评分因素: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且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个时,则在上述区间内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余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少于或等于5个时,则上述区间内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为0个时,最高投标限价×80%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监测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业绩证明应提交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等证明文件,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文件为准。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企业综合实力(10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其中1个得3分,具有其中任意两个得7分,具有三个齐全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1.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2024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否则不得分。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2024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1.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2024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45分)监测设备(5分)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符合 《最低设备要求表》中的要求,根据设备情况进行评分:优:设备齐全、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5分;良:设备齐全,年检合格,80%(含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3分;中:设备齐全,年检合格,60%(含60%)~80%(不含80%)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差:设备齐全,年检合格,60%(不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不得分。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和②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最低设备要求表》详见附表。2.2.4(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25分)监测技术方案(25分)优: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先进,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监测项目,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20-25]分;良: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法符合监测要求,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15-20]分;中: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监测要求,得15分;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计算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 1 %扣 1.0 分,每下偏 1 %扣 0.5分。扣至0分为止。说明:1、资信业绩部分得分、服务方案得分为各评委个人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评分范围“[ ]”表示包含区间边界数值,“()”表示不包含区间边界数值。附表:《最低设备要求表》用于完成本项目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最低设备要求详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全站仪台12水准仪台13倾角仪台14建筑工程检测尺把15数字温度计个16因瓦条码水准标尺把1注:如设备名称不同但与该设备功能一致的视为满足要求。4.2.1.评标方法4.3.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4.2.评审标准4.4.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4.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5.3.评标程序4.5.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审,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5.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本项目无其他因素,所以D为0,不参与详细评审和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4.5.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5.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本项目为4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4个标段共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登记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4.4(1)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以及标段四同时进行,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值(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替补上来的投标人已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有效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有效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6.第二卷7.第五章监测清单另册。8.第三卷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1.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的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七、监测技术方案八、投标单位情况介绍①一般情况表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设备⑥投标单位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类似业绩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八、其他资料9.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2.1.(一)投标函致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监测技术服务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的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5)资格审查资料;(6)监测技术方案;(7)投标单位情况介绍;(8)其他资料(如有)。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如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7.我方在此承诺:权利义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我方将无条件地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等各级纪检机构对招标业务开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9.2.2.(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及证号: 2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4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9.4.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凭证扫描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9.5.五、已标价的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填报)9.6.六、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审查内容页码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7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投标人声明(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6)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9.79.8.七、监测技术方案(格式自定)9.9.八、投标单位情况介绍(1)一般情况表1、简 况单位名称具备资质证书编号2、人员架构职工总数专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3、领导人名单职务姓名职称从事岗位业务4、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2)投标单位简历表注:本表中应简述监测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监测业务能力、监测业绩。(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 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1.一般情况姓 名性 别年 龄专 业最高学历从事监测工作时间技术职称现任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2.个人工作经历时 间工作单位在该项目任职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工作内容个人能力综述:注:1、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设备一览表序号被检产品名 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备注备注:1、本表所列仪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6)投标单位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工程概况项目内容合同额(万元)业主名称、地址、电话注:1、业绩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9.10.九、其他资料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广州交投集团管理业有限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日期:2024年5月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2.1.1.1标段一: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1标段)2.1.1.2标段二: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2标段)2.1.1.3标段三: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JC03标段)2.1.1.4标段四: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北起现状万环西路十四涌半,南至万环西路十六涌半,与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为共线复合通道,全长约2663米,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将现状42米宽道路改扩建为规划红线标准段宽65米,起点至十五涌为双向十车道,十五涌至终点为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以及海绵城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发包人委托等内容为准)。2.1.4工程概算/工程建安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103855亿,其中建安费约-1-6.338411亿。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4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工作,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标段一: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基桩钻孔抽芯检测、桥梁工程检测、电力管沟、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标段二: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项目地基基础检测(不含钻芯和无损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基桩无损检测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适用于标段一以及标段二):1、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检测工程量清单进场检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或减少检测方法和数量;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协调,同时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3、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由投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检测项目在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2-4、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检测工作内容,检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标段三: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软基监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顶管监测等监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清单)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监测的,产生的相关监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监测工程量清单进场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或减少监测方法和数量。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协调,同时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3、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由投标人提供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投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监测项目在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监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4、监测服务须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本项目的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进行监测基准网布设、监测点埋设以及监测点监测等所有工作。监测数据必须-3-满足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对数据上传网络的要求,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6、监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以报表的形式及时提交,满足施工需要并作为施工期间的指导依据之一。当监测值接近预警值时,需及时预警,并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当达到报警值时,需及时报警,并分析原因。在监测结束后,提交监测分析报告。7、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监测工作内容,监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标段四: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包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变形、沉降、位移等桥梁监测。(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清单)贯彻监控全过程控制理念,确保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南中高速桥梁的结构安全,监测工作应包含为达到此目标所需要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协调、管理、计算、测量、测试、控制等。为确保监测精度、贯彻建设养护全寿命周期理念和适应信息化管理趋势发展要求,本项目监测单位须落实以下要求:1、监测单位的监控方案应统筹考虑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道路加宽范围的影响,对扩宽范围影响到的南中高速桥梁工程进行布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监测布点位置等,监控单位须无条件配合;2、万环西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监测频率为1天一次,未施工期间于工期内,监测频率可根据现场情况调至7天一次,施工完成后,监测频率为1月一次;3、每次监测过程中,实时对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根据量测情况,汇总成当天的监测简报,并发送给甲方项目负责人;桥梁监测达到预警值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甲方代表汇报,再以紧急报告的形式书面报送业主;4、总结桥梁监测过程的实际情况,提供万环西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南中高速桥梁监测总报告;5、本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与本标段范围相匹配的监测工作内容,监测费用亦相应调整,具体按后续签订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6、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4-2.2.3服务期限(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人民币2808636.00元。标段二:人民币3648181.00元。标段三:人民币3165216.00元。标段四:人民币4732816.00元。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①见证取样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③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桥梁及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材料检测、②-5-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③工程结构检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二)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6-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工程结构检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三)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7-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相应资质: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四)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8-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桥梁工程。如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3.9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9-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5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15分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8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登记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及标段四同时进行。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值(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10-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⑤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7.1招标人7.1.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1.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1.3联系人:邓工7.1.4电话(手机)号码:020-849499807.1.5传真号码:/7.1.6电子邮箱:/7.2招标代理机构7.2.1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7.2.3联系人:王工-11-7.2.4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9484-8237.3异议受理部门7.3.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3.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3.3电话:020-84949980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项目上级管理单位7.4.1名称: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4.3联系电话:020-840128927.5招标监督机构7.5.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5.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5.3电话(手机)号码:020-840182957.5.4传真号码:/-12-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13-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投标人声明(适用于标段三、标段四)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15-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n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n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n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n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n万环西路(十四涌半至十六涌半)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涉南中高速桥梁工程)(JC04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标段\n类别\n检测费用(元)\n备注\n\n\n\n\n\n\n\n\n\n\n\n\n\n\n\n\n\n\n1\nJC0\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改扩建工程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交通工程 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 给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