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 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常熟市碧溪新区管理委员会(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2024)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JSZC-320581-CSXL-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9 13: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
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所需的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承接范围:无类别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9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1391408****、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7、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
8、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
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南大道115号
联系人:夏雯雯
联系电话:0512-5263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信步华庭40幢101
联系人:施小红
联系电话:0512-52867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雯雯(采购人)、施小红(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12-52637292、0512-52867579

附件:
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品目
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3: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13:00

开标地点
会议室1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小红

项目联系电话
15962491692

采购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碧溪街道江南大道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3667500

代理机构名称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信步华庭40幢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施小红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7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的说明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9五、开标与评标10六、定标13七、授予合同15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采购需求24一、项目说明:24二、项目监理范围:25三、项目服务要求:25四、投标报价要求:27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附件1开标一览表34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35附件3通用资格承诺声明函36附件4法人授权书37附件5投标函38附件6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9附件7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0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1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42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附件11项目服务说明44附件12人员配置情况45附件13设备配置情况46附件14业绩一览表47附件15其他48附件16考核标准49质疑函范本51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13点00分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2、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整。5、采购需求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所需的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通用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承接范围:无类别限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进行报名参与项目,在此规定时间期限外系统将锁定报名权限。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13:0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五、公告媒体和期限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1391408****、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地址:江南大道115号联系方式:0512-526372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常熟市华山路155号信步华庭(臻园)会所联系方式:0512-528675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雯雯(采购人)、施小红(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512-52637292、0512-5286757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但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人民币):人民币10500.00元整。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4.3中标服务费缴费信息:账户名: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海虞北路支行帐号:322019861900597215085、招标文件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6、招标活动的终止6.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投标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可通过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由采购人作出解答,或由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解答。2.2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2.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对应项目“补充通知”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并对应编制或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5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函、服务(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4.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4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4.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作整体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报价,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服务(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5.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5.3投标人应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如有)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函及其他证明文件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6.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7、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如未加盖电子公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7.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该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3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3.3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通过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有关要求如下:(1)投标人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CA证书与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证书需保持一致,否则无法解密。(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执行。(3)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提出询问,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请投标人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3.1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信用查询时间:资格性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应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并对此不良信用记录甄别确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3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上留存的手机号等通讯畅通,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5.1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3评委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6.1凡是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6.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7、无效投标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存在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2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串通投标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废标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9.2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3如出现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方式处理。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3确定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将于法定期限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中标通知书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取消中标资格3.1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3.2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质疑处理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时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4.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下有关联系方式。4.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4.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4.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4.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4.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合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履约保证金(如有)3.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详见“第三章合同文本”。3.2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4、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4.1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咨询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52893533。第三章合同文本常熟市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乙方: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附件、附录、其他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1.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4服务: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担的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1.5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2.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3.1服务内容: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3.3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第四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五条支付结算①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②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6)结算监理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个季度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预付款)/8-考核扣除费用))。③绿化养护监理费用调整原则:在服务期内,如遇绿化养护面积等变化导致的监理工作量(变化时间预计超过一个月以上)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监理费用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作业量及费用调整由甲方公平公正合理测算,乙方确认,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时,实际监理费用可相应调整,调整费用在监理服务年度内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监理工作量变化幅度<5%时,实际绿化养护监理费用不作调整。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后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帐户。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本项目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第六条验收办法6.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6.2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验收方案或分期考核方案(包括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6.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6.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6.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权利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履约质量和进度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加强管理直至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7.1.2甲方义务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获得合同价款;乙方有权根据服务内容的需要,请求甲方予以配合。7.2.2除其他有关条款的约定外,乙方义务还包括:①乙方承诺参与政府采购时显示的服务能力不会减弱,包括服务人员团队人员不减少、服务资质不下降、团队具备的人才技能不下降。除了提升人员资质和执业等级(如有)或引进新的人才,如果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减少或资质下降人数超过2人的,视为乙方丧失提供服务的能力。②乙方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③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服务人员。④乙方应当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需求,在甲方提出派员到场服务时,应当与甲方确定到场时间。甲方紧急服务需求时,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员到场。⑤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⑥乙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对由于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⑦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⑧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乙方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应文件的承诺予以确定。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金额5%(或5万元)的违约金:9.2.1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5日内)恢复的;9.2.2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2人的;9.2.3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2人次的;9.2.4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9.2.5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3次的;9.2.6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9.2.7根据第七条乙方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结算当期服务费金额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列明具体赔偿的标准以及如何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或5万元)的违约金。9.3乙方在承担上述9.2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1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4人的;10.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4人次的;10.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经甲方指出后未能改正的;10.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5次的;10.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10.6因乙方不当服务或服务人员违法,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0.7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三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11.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1.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1.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3.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3.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3.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13.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15.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5.2合同履行中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履行保证金中扣除,如合同尚未终止,乙方应当补足履约保证金。15.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结算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及时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15.3.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15.3.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15.3.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合同履行完成或因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6.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6.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7.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7.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7.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17.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18.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采购人: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一、项目说明: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所需的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3、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夏雯雯,联系电话:0512-5263729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4、服务区域:碧溪街道。5、付款方式:①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②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6)结算监理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个季度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预付款)/8-考核扣除费用))。③绿化养护监理费用调整原则:在服务期内,如遇绿化养护面积等变化导致的监理工作量(变化时间预计超过一个月以上)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监理费用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作业量及费用调整由采购人公平公正合理测算,中标人确认,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时,实际监理费用可相应调整,调整费用在监理服务年度内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监理工作量变化幅度<5%时,实际绿化养护监理费用不作调整。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后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中标人银行帐户。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投标人若不能满足本付款方式,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4)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二、项目监理范围:序号监理区域名称绿化养护面积(平方米)1碧溪片区绿地5548952吴市片区绿地378367.53浒浦片区绿地446822.574东张片区绿地5203855镇政府绿地229356高速公路绿地155065.37虞东公路绿地2154268高架G524绿地106132.39片林绿地496786310村级绿地2606003.26合计997.389493注: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及调研获得具体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三、项目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2、监理单位承接业务后,应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报采购人备案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3、监理单位应当实行现场监理。4、监理单位发现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规程要求或合同约定的,应当下发书面通知书,同时抄报采购人。5、监理单位应制作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并对各类养护通知书、会议纪要、面积调整通知单、巡查检查记录、考核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装订成册。6、遇工程建设、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的绿化养护停止或作业面积变动,及时完成变动面积测量汇总工作。7、监理单位需配备相应的车辆,用以开展巡查检查及考核,确保日常监理工作顺利开展。8、监理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9、监理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10、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迎检创建、突击检查、应急抢险等工作,并做好相关照片及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1、监理单位负责对镇、村两级养护单位的日常绿化养护进行管理,做到每月考核、每月召开养护例会,每月出具养护简报。(二)监理原则:1、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章守法、坚持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各种技术标准,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坚持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监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4、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5、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接受可能导致不公正判断的报酬。(三)监理内容:1、协助采购人审查调查项目合同内容。2、按照全覆盖要求,开展日常巡视制度,做好现场记录、计划处理措施和整改意见,通知养护标段做好问题整改并通知采购人。3、定期向采购人书面报告监理情况,项目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四)监理人员要求:1、整个监理过程中需要的全部人员、车辆、设备由投标人提供。2、人员数量要求:承担本项目人员应不少于5人。3、拟派人员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4、人员中至少有: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专监),2名监理员,1名资料员。中标后须安排不低于5人标准进驻养护项目。▲5、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证明材料)。6、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证明材料)。7、监理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证明材料)。8、监理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每天出勤,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须安排一人进行值班,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工作时间拟定为8:30-11:30,13:00-16:30,做好签到打卡工作。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要求调整工作时间。(五)监理成果:1、在监理工作结束以后,按资料归档要求编写监理报告,并需提交以下成果资料:1.1监理实施细则;1.2会议纪要;1.3监理日志;1.4监理月报;1.5监理工作总结;1.6其它监理资料。(六)人员驻点服务: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常驻服务,常驻地点:常熟市碧溪新区管委会。2、驻场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3、在项目服务期内,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驻场人员不得更换,如进行人员更换的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的素质(包括年龄结构、学历水平、业务能力等)均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报,不得拆开投报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设备工具费、差旅费、交通费、成果编制费(含印刷费)、驻场服务费、项目利润、风险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中标候选人有并列的,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3、本项目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委会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值为100分。(一)价格部分1、价格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可要求其在开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部分2、服务要求63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10分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带“▲”的是重要条款,有负偏离的扣3分;其他条款为一般条款,有负偏离的,每条扣0.2分。2监理实施方案9分(1)工作方案: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管理制度: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0.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8分(1)日常绿化养护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病虫害防控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3分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3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内容全面、完善、有效可行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对实施方案、实施环节、监理要点提出详细的建议和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建议合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实施有利的得5分;建议较合理、措施合理可行且对项目实施较为有利的得3分;建议空洞、对项目实施无重大影响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5分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监理实施方案3分遇到节假日及重大检查的应急方案: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简略空洞、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总监业绩及信誉3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3总监业绩及信誉2分拟派项目总监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毕业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3总监业绩及信誉3分拟派项目总监2021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过类似绿化养护工程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绿化养护监理合同等证明材料,若监理合同中未体现总监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4监理人员(除总监外)业绩及信誉2分拟派项目专监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4监理人员(除总监外)业绩及信誉2分拟派项目专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4监理人员(除总监外)业绩及信誉3分拟派监理员(不含总监和专监)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5交通工具配备情况2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交通工具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交通工具配备贴近项目需求、适配性强的得2分;交通工具配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交通工具配备有所欠缺的得0.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车辆租赁协议),未提供的不得分)(三)商务部分3、综合能力12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3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2业绩情况6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的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相关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为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4、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针对“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通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通用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证书承接范围:无类别限制)证书的证明材料。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四、综合评审文件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2、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3、项目服务说明(格式见附件11)4、人员配置情况(格式见附件12)5、设备配置情况(格式见附件13)6、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7、其他(如有,格式见附件15)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投标总报价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12345……合计费用(元)注:1、投标人应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有关费用分类别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表中“合计费用(元)”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3、投入费用明细供评委和采购人参考。4、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3通用资格承诺声明函本单位参加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未欠缴应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在此方面无不良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上述声明事项进行查证,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4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581-CSXL-G2024-0004号,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2024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应同时附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附件5投标函致: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的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XL-G2024-0004)招标文件,经研究(投标人名称)决定参加投标。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所保留的一切权利。(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以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5)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并自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6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服务要求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2345……注:(1)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对照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7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号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部分 合同书第一条 定义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三条 合同内容★第五条 支付结算第六条 验收办法第七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条 质量保证第九条 违约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投标人若不能满足第三条、第五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2)服务区域:碧溪街道。(3)付款方式:①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②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结算监理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总价-预付款)/8-考核扣除费用))。③绿化养护监理费用调整原则:在服务期内,如遇绿化养护面积等变化导致的监理工作量(变化时间预计超过一个月以上)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监理费用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作业量及费用调整由采购人公平公正合理测算,中标人确认,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时,实际监理费用可相应调整,调整费用在监理服务年度内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监理工作量变化幅度<5%时,实际绿化养护监理费用不作调整。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的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绿化养护监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为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的2024-2026年碧溪街道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对上述声明函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有价格扣除)。(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1项目服务说明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监理方案进行内容的详细阐述:1、监理实施方案1.1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1.2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绿化养护与病虫害防控技术措施;1.3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1.4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1.5详细阐述对实施方案、实施环节、监理要点提出详细的建议和控制措施;1.6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1.7详细阐述遇到节假日及重大检查的应急方案。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12人员配置情况序号本项目中担任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职称担任过的绿化养护监理项目情况资格证编号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注: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分别填报上述表格。2.请投标人提供所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总监,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过类似绿化养护工程的证明材料。4.以上所有人员应全部为投标人单位人员,请投标人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不缴纳社保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人员中如有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13设备配置情况序号交通工具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通工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自有或租赁备注……注:1、供应商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交通工具情况分别填报上述表格。注:相关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2、对于表中自有的交通工具,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交通工具采购发票或者购销合同相关证明材料。3、对于表中租赁的交通工具,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与交通工具所有人的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4、每辆交通工具应同时提供交通工具的彩色图片。5、表格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已上内容,各供应商可自行调整。6、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14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实施时间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注:1、上述业绩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的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情况。2、请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扫描件。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15其他如果有的话,请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16考核标准监理考核表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评分项目总分得分备注1人员及设备情况20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承诺的人员数量、结构比例配置监理人员;监理人员不符合合同承诺的资质资历,不符合合同要求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未更换或增派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场,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1人员及设备情况20监理人员不积极主动工作,工作期间发现有脱岗情况的,发现1次扣除1-2分。5 1人员及设备情况20现场提问中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对情况不了解的每次扣1-2分。5 1人员及设备情况20监理单位的监理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未按照合同承诺配备齐全,未保证设备的完好率,未满足使用要求,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监理人员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而导致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监理人员发现质量安全事件未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处理并追查处理结果;监理人员对委托人隐瞒质量问题的;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防护措施,未检查养护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监理人员未达到每周至少巡查三次要求,不能清楚掌握所辖区域的养护动态。对巡查中发现的养护问题,未进行跟踪、闭环管理。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旁站,监理在过程控制中未发现养护、施工中的问题或监理所管辖范围内被委托人责令返工,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监理人员对养护、施工中的问题未及时指令或口头指令未进行书面确认,未监督承包人按要求作业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监理人员不清楚养护、施工方案,不熟知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要点、不清楚现场情况和数据,不能全面监控所管辖区域,不能认真执行指令性文件和突发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未能配合委托人,定期召开养护月度例会,明确养护重点,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2质量管理35遇迎接检查、创建检查、突击任务、应急抢险情况(如抗台风、抗雪等),乙方未能无条件协助甲方进行应急服务。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3进度管理25监理人员未及时审批承包人按时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未对工程进度进行核查,未对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统计对比,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3进度管理25对监理权限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3进度管理25监理人员对承包人实施调整的计划不能有效的监控,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3进度管理25工程验收时,监理人员未进行实地测量,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已验收的数据有错误,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记录,未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分。5 3进度管理25养护周期结束,监理单位未能配合做好必要的移交工作。出现类似情况每次扣1-2分。5 4资料管理15巡视管理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巡视周报,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写监理巡视周报,巡视周报内容不全面,监理巡视周报中对巡视的内容描述不准确,发现1次扣除1-2分。5  4资料管理15工作台账:监理办公室未建立工作台账或监理台账不全、记录不及时;无巡视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真实;监理日志填写内容不全面、字迹无法辨认;监理人员不填写监理日志(日记),发现1次扣除1-2分。5  4资料管理15非委托人批准的人员签认监理资料,监理资料有虚假问题,未按规定的日期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报表,资料、表格的填写项目、签字不全,数字不准确,未按期做好相关统计、签证等工作,未做到计量准确、依据齐全,出现超计、重计、漏计现象。发现1次扣除1-2分。5  5工作纪律5□触犯国家、地方或行业法律、法规或条例;□向承包人推荐设备、材料供应商;□以权谋私、向承包人索要好处,收取承包人赠予的货币及礼物;□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监理人员同承包人一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监理拒绝或拖延正常的监理工作;□工作时间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工作时间饮酒,损害监理形象;□拒不执行上级指令或欺骗上级;□向承包人报销各种费用;□独自长期占用承包人的交通或通讯等设备;□泄露工程、甲方的秘密,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参加各种赌博活动;□不进行工作交接;□不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时间休息或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监理项目部不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评价中的问题;□不能正确的对待甲方的检查工作,出言不逊。有以上情况的,每发现1次扣1分。5  6总计100  考核人员签字: 被考核单位(总监签字):注:每月考核一次,考核采用百分制扣分形式,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5分(含)及以上的全额结付当月监理费;75分(含)-95分,与95分相减每扣1分扣减月度监理费2%;考评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扣减当月全部监理经费,3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后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监理服务项目 绿化养护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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