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 摄影服务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 多旋翼无人机巡飞系统 无人机巡查服务招标公告(吉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吉安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5077895975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琴 187209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5-07 11:16 - 2024-05-10 18:00
采购单位: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运费 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摄影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摄影服务; 描述:1.服务方成立不少于2个无人机巡查工作外业组及对应数据处理内业组,可随时按甲方的要求,在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同时开展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工作。;描述:2.以50Km2为一个巡查单元,单位误差率为±10%。整个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00个单元 (即飞行面积累计达到5000Km2 ) 的巡查。;描述:3.服务方飞行巡查相关手续由其自行办理。如有需要,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描述:4.服务方的操作人员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资质,在巡查作业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描述:5.每个巡查工作小组至少配备1套多旋翼无人机巡飞系统。;次要参数要求:
100单元
200000.00
-
买家留言:具体招标参数要求,详情见附件。
附件: 关于吉安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doc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采购需求.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吉州区 北门街道 石阳路113号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一、服务时间 合同(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或以完成规定巡查单元数为服务结束时间,以较早时间为准。 二、检验 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标准完成服务项目,并保证所有的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 2. 检验标准: 2.1 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项目。 2.2 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的规定、制度,不给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2.3 项目的执行能够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预期目的。 三、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 吉安市行政区域内 四、付款方式 4.1 当年度合同总金额的10%为对乙方无人机巡查的绩效考核资金。乙方在整个项目实施期内发现火点(黑斑)当年度数量小于等于30个,绩效考核资金不予支付。火点(黑斑)数量大于30个,每多发现2个火点(黑斑),甲方支付乙方绩效考核资金的10%,依此类推,还完为止。 4.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乙方完成规定巡查工作量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单元数量和绩效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五、其他应标文件 5.1 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参数确认函及CMA或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2 提供有效的服务方案,择优选择供应商。 5.3 能12个小时内随时响应甲方服务要求,需提供服务承诺函。 5.4 无人机操作证扫描件上传(二名)。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关于吉安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抓好扎实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吉安市加强秸秆禁烧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实施意见》(吉府办发〔2020〕16号)和《2024年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吉市环委办字〔2024〕9号)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巡查和火点认定取证工作,具体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1.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或以完成规定巡查单元数为服务结束时间,以较早时间为准。具体巡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服务期内如天气条件不符合飞行要求,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2.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通过无人机巡航,及时发现并处置各地露天农作物秸秆(生物质、垃圾)焚烧情况,对无人机巡航发现的火点和黑斑,作为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依据。用无人机对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现场巡查,以50平方公里为一个巡查单元,单位误差率为±10%。整个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00个单元的巡查。2.服务标准:无人机巡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黑斑,记录巡航图片、视频、黑斑面积、经纬度和所在位置(包括县、乡镇、村和小组),并即时反馈给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无人机每天巡航结束后,及时对巡航数据进行分析和图像拼接处理,按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将无人机发现的火点或黑斑报送吉安市生态环境局。3.无人机巡航计划:农作物集中收割期: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4.无人机配备:多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2架(每架无人机必须配备一名操作技术人员(需具备操作证))。5.巡航范围:吉安市行政区域内。6.巡航安排:由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与服务方协商制定巡航安排。3.巡查工作要求1.服务方成立不少于2个无人机巡查工作外业组及对应数据处理内业组,可随时按甲方的要求,在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同时开展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工作。2.以50Km2为一个巡查单元,单位误差率为±10%。整个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00个单元(即飞行面积累计达到5000Km2)的巡查。3.服务方飞行巡查相关手续由其自行办理。如有需要,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4.服务方的操作人员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资质,在巡查作业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5.每个巡查工作小组至少配备1套多旋翼无人机巡飞系统。四、项目预算20万元五、采购方式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拟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因入驻中介服务超市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类型(包含无人机巡查服务)需要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人员工程师和同时具备航拍专业相关证件,江西中介服务超市无此选项,故而无法通过中介超市完成该项目)。服务类型为无人机巡查服务。中标单位要求具备多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2架,每架无人机必须配备一名操作技术人员(需具备操作证)相应资质。拟采取竞价的形式采购,通过竞价的方式低价选取中选方。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4月23日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吉安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2.服务地点:吉安市行政区域内。3.服务内容:通过无人机巡航,及时发现并处置各地露天农作物秸秆(生物质、垃圾)焚烧情况,对无人机巡航发现的火点和黑斑,作为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依据。用无人机对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现场巡查,以50平方公里为一个巡查单元,单位误差率为±10%。整个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00个单元的巡查。4.服务标准:无人机巡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黑斑,记录巡航图片、视频、黑斑面积、经纬度和所在位置(包括县、乡镇、村和小组),并即时反馈给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无人机每天巡航结束后,及时对巡航数据进行分析和图像拼接处理,按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将无人机发现的火点或黑斑报送吉安市生态环境局。5.无人机巡航计划:农作物集中收割期: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无人机配备:多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2架(每架无人机必须配备一名操作技术人员(需具备操作证))。巡航范围: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巡航安排:由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与服务方协商制定巡航安排。二、服务时间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或以完成规定巡查单元数为服务结束时间,以较早时间为准。具体巡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服务期内如天气条件不符合飞行要求,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3.巡查工作要求1.服务方成立不少于2个无人机巡查工作外业组及对应数据处理内业组,可随时按甲方的要求,在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同时开展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工作。2.以50Km2为一个巡查单元,单位误差率为±10%。整个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00个单元(即飞行面积累计达到5000Km2)的巡查。3.服务方飞行巡查相关手续由其自行办理。如有需要,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4.服务方的操作人员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资质,在巡查作业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5.每个巡查工作小组至少配备1套多旋翼无人机巡飞系统。无人机技术要求如下:1.固定翼无人机要求如下:性能参数: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Kg;任务载荷不小于1.5Kg;最大飞行空速不小于26m/s;续航时间不少于120min;具备自主航线飞行能力。环境参数:抗风能力不小于6级;环境温度为-10~45℃;环境湿度:0~90%。物理参数:翼展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1.5米。地面控制要求:地面控制站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无人机监控画面,可远程操控无人机的高度、速度、航向等。(2)多旋翼无人机要求如下:性能参数:尺寸(展开,不包含桨叶)≤(长、宽、高)810×670×430mm;尺寸(折叠,包含桨叶)≤(长、宽、高)430×420×430mm;对称电机轴距≤895mm;重量(含下置单云台支架)空机重量(不含电池)≥3.6kg,空机重量(含双电池)≥6.3kg;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最大飞行时间≥50min,IP防护等级≥IP55,支持上、下、左、右、前、后全向避障,具备自主航线飞行能力;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9Kg;任务载荷不小于2.7Kg;最大飞行空速不小于23m/s;续航时间不少于55min;具备自主航线飞行能力。环境参数:抗风能力不小于7级;环境温度为-20~50℃;环境湿度:0~90%物理参数:轴距不小于1.2米;可通过摇控器自定义设置飞行器机型,SN码,经纬度,日期时间等信息,并且可以自定义水印位置。商务要求:(1)提供产品参数确认函及CMA或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2)提供有效的服务方案,择优选择供应商。(3)能12个小时内随时响应甲方服务要求,需提供服务承诺函。地面控制要求:地面控制站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无人机监控画面,可远程操控无人机的高度、速度、航向等。6.在飞行任务期间发现火点或黑斑,应即时报告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外业飞行任务后,及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形成准确完整的巡查情况报告。对焚烧面积较大的巡查结果要进行核查,确保提交结果准确无误。7.合同期限内,巡查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巡查时间可指定为节假日),服务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巡查任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扩大频次,改变巡查范围的,不予结算。8.服务方无人机巡查要错开卫星在我市的过顶时间,抓住夏收、秋收重点时节和早晨、傍晚两个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高频巡查。9.甲方对服务方的无人机巡查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督促服务方提升有效飞行时间和有效服务质量。10.服务方无人机巡查按设定的飞行轨迹飞行,全程录像。11.服务方应配合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相关工作。四、巡查成果提交本项目将用纸质和电子数据形式交付巡查成果,具体如下:1.服务方在巡查作业完成后的次日上午12时前将所有巡查小组的巡查结果汇总分析形成巡查报告电子文档提交采购人。巡查报告内容包括:巡查综述、准确的作业区域、数据处理后图像资料、数据分析报告、巡查到的所有目标火点(黑斑)的经纬度坐标(位置精度不低于5m),以及面积测量结果。火点(黑斑)位置定位到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内,便于作为复核及执法的依据。原始视频图像资料、航拍数据工程量确认文件一并提交。2.原始视频图像资料格式为JPG/TIF,清晰度不低于2200万像素,照片画面分辨率在0.2米以内;影像视频格式为MP4/AVI,分辨率达到4K以上。每次验收时提供5分钟以内的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警示片,影像视频格式为MP4/AVI,分辨率达到4K以上。3.每次验收提供纸质文件,数据分析报告以A4纸质件装订成册2份交付,所有图、表部分均为彩色,航拍总图一般以A3纸质件交付。4.双方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双方之间的联络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5.服务期满后,服务方应将项目的所有资料移交采购人归档保存,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6.本项目的全部资料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服务方不得提出任何的权利要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商务及其他要求一、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或以完成规定巡查单元数为服务结束时间,以较早时间为准。二、检验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标准完成服务项目,并保证所有的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2.检验标准:2.1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项目。2.2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的规定、制度,不给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的损失。2.3项目的执行能够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预期目的。三、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四、付款方式4.1当年度合同总金额的10%为对乙方无人机巡查的绩效考核资金。乙方在整个项目实施期内发现火点(黑斑)当年度数量小于等于30个,绩效考核资金不予支付。火点(黑斑)数量大于30个,每多发现2个火点(黑斑),甲方支付乙方绩效考核资金的10%,依此类推,还完为止。4.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乙方完成规定巡查工作量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单元数量和绩效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五、其他应标文件5.1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参数确认函及CMA或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5.2提供有效的服务方案,择优选择供应商。5.3能12个小时内随时响应甲方服务要求,需提供服务承诺函。5.4无人机操作证扫描件上传(二名)。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服务 摄影服务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 多旋翼无人机巡飞系统 无人机巡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