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招标公告(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EEHX00081
项目名称: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①采购白蚁防治专用药品名称:5%联苯菊酯水乳剂;规格型号:5公斤/桶;采购数量:5.68吨;②采购白蚁防治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2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询价通知书。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询价通知书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8838796。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价通知书获取,责任自负。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合铜路交口南100米
联系方式:18010877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媛媛
电话:0551-6883879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26分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0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5-07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26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合肥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HX00081采购人: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5月7日合肥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询价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EEHX000812.项目名称: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3.项目地点:肥西县4.项目单位: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项目概况:①采购白蚁防治专用药品名称:5%联苯菊酯水乳剂;规格型号:5公斤/桶;采购数量:5.68吨;②采购白蚁防治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详见询价通知书。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7.项目预算:45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询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询价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询价公告四、询价时间及地点1.询价时间:详见询价公告2.询价地点:详见询价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合铜路交口南100米联系人:任以坤电话:18010877866第1页/共62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人:符媛媛电话:0551-68838796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话(非项目咨询):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肥西县财政局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三河南路335号电话:0551-68851309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价通知书获取,责任自负。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2页/共62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采购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肥西县财政局3.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3.4.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9.1包别划分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13.1询价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3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邀请21.11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1.3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2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5.3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6.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7.1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询价现场告知28.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9.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29.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30.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2.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551-68838796通讯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3其他内容33.1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1)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通知书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3.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询价小组确认。(4)参与询价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询价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3.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询价通知书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3.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3.5解释权(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3.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62页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询价,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53页/共62页十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54页/共62页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询价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询价通知书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55页/共62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56页/共62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57页/共62页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58页/共62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59页/共62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拟参与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采购(2024AEEHX00081)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60页/共62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61页/共62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2页/共62页采购需求(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0%预付款,供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供货。4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货物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1▲5%联苯菊酯水乳剂1、有效成分:联苯菊酯;2、有效成分含量:(5.0±0.5)%;3、剂型:水乳剂;4、毒性:低毒;5、外观:应为乳白色稳定乳状液;6、pH值范围:4.0-8.0;倾倒性:倾倒后残余物≤5.0%,洗涤后残余物≤0.5%;乳液稳定性(稀释200倍):合格;持久起泡性(1min后):≤50mL;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7、包装:≤5Kg/桶(塑料桶);★8、拟投入本项目5%联苯菊酯水乳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农药三证”,严格控制药物使用浓度和剂量,避免药物对环境的污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农药三证【农药企业标准、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使用范围必须包含木材和土壤,防治对象必须包含白蚁)】扫描件。5.68吨工业2纱手套600g-L3000副工业3一次性手套橡胶-L3000副工业丁腈4一次性医用口罩175mmx95mm3000副工业5工作服(秋冬装)复膜面料20套工业一洗一换6工作服(春夏装)复膜面料20套工业一洗一换7劳保用鞋牛皮20双工业一洗一换8铝合金工具包长32宽18高21(cm)2件工业9不锈钢喷药壶加厚不锈钢12个工业10洗手液500g20瓶工业11毛巾72cmx34cm20条工业12防雨胶鞋橡胶10双工业13透明胶带宽4.5cmx厚2.5cm10卷工业14绵纸油性双面胶厚2mmx长5m10卷工业15强光手电筒T6-LED强光4个工业16保温水壶不锈钢-120010件工业17纯净水500ml10箱工业18公文包牛皮4件工业19安全帽聚碳酸酯塑料20件工业注:★条款须满足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5条及以上未响应的,响应无效。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招标,报价均包括:产品包装、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并负责回收我单位原有的旧药桶。三、其他要求所投产品为:全新、原装、合格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白蚁防治药品、施工工具和劳保防护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