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疗互助代查勘招标公告(长沙市总工会2024)
长沙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代查勘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疗互助代查勘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HNJW-SZGH-2024012*
3、项目预算:按件计费,计费标准:省内不超过300元/例,省外不超过400元/例。
4、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服务费用一年一结)
二、参与比选单位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竞选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竞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竞选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提交《湖南省竞选人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竞选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竞选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参与比选单位产生方式
接受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
四、比选办法
1、由从长沙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业专家以及由采购人推选的一名业主评委组成评审小组。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推选排名第一的竞选人为中选人。
五、比选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
1.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7:00止。
2.地点: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S06栋28楼) 。
3.现场报名领取《比选文件》,符合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比选文件付费获取,售后一概不退。
六、参与比选文件的递交
1.参与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S06栋28楼评标室),参与比选文件需统一装订、密封,加盖公章。本次比选将于2024年5月22日14:30在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S06栋28楼评标室)举行。
2.参与比选的单位需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竞选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长沙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总工会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31-82220167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北路878号
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晶 黄雅岚
电话:18390992699 0731-86907511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15
长沙市总工会
2024年5月7日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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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医疗互助代查勘项目(第二次)2、预算费用:按件计费,计费标准:省内不超过300元/例,省外不超过400元/例。二、服务范围1、采购单位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保障项目病种为初次诊断为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含原位癌。对六种癌症疾病案件均采取逐案委托的方式进行案件实地查勘服务。2、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中在职职工申请补助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的或采购单位认为需核查的案件。三、服务内容及标准对在职女职工所发生的规定癌症疾病和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中在职职工申请补助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的或采购单位认为需核查案件的医疗查勘、调查取证、医疗单证审核、病历调取、出具调查报告等工作。1、中选人对采购人委托案件进行查勘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的标准及规程等。2、中选人从事代查勘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专家组成员、查勘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应报采购人备案,至少配备一个固定对接人员与采购人对接,并每周来长沙市总工会办公一次以上,工作人员及资质有变动时,中选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并提供变更相关的所有资料。3、中选人应设置统一接受委托和调度专岗(以下简称“调度专岗”),负责采购人委托案件的受理、调度。4、中选人应保证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并严格按照采购人对于客户承诺的服务时效,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5、自接到采购人委托后,中选人对本省内的调查案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查勘报告(不包括委托鉴定时间),对外省的调查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查勘报告(不包括委托鉴定时间),逾期不能出具报告的,应向采购人说明理由。中选人应确保查勘报告合法、公平、公正、合理。查勘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例信息(至少包括代查勘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查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情况)(二)案情简介(三)调查计划(四)调查经过(五)调查结论6、采购人对于需委托中选人处理的案件,采购人应将需调查人员的身份证、住院发票、结算清单和理赔申请单(复印件)提供给中选人。时间紧急的,采购人可以将扫描件电邮给中选人,但事后应补充相关资料复印件。7、采购人应将制定的代查勘标准和规程等及时告知中选人,必要时向中选人提供培训。8、采购人负责对中选人递交的查勘报告及时进行审核,对不合要求的调查结论和相关资料应及时反馈给中选人,中选人应进行修正和完善,并说明情况。9、采购人及下属机构有权对于中选人的人员素质以及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有权采取要求中选人更换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质量、暂停合作、扣除或停止支付代查勘费等处理措施。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责任心,调查案件的时效,出具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报告的质量等。10、采购人在职工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向中选人提供座席。五、其他要求(一)时间及地点:1、履行服务时间:三年,服务费用一年一结(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结算方法:1、付款人:长沙市总工会。2、付款方式:按年度进行结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满12个月后根据审核结果凭发票据实结算一次。采购人应根据中选人实际代查勘案件数,按省内案件不超过300元/例,省外案件不超过400元/例的标准,向中选人支付查勘服务费。(三)在履行服务工作期间,中选人应该为本项目指定服务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中选人承担,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竞选单位应在竞选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互助代查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