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花米草治 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 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招标公告(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东市林业局启东市海洋局)2024)
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下载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北三楼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不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原件核查的准备;如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或核查后发现虚假或原件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或违背声明函、承诺书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磋商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现场填写并递交最终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如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最终报价,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竞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缪女士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联系电话:0513-83317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女士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13-83106618
附件:磋商公告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监理项目 (1).doc
采购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8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获取采购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地点: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下载磋商文件。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磋商)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北三楼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不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原件核查的准备;如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或核查后发现虚假或原件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或违背声明函、承诺书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磋商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现场填写并递交最终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如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最终报价,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竞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缪女士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联系电话:0513-833170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庄女士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13-83106618附件: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盖章、签名要求1.1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响应文件的报价表必须盖章。1.2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1.3响应文件签名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2.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采购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含澄清、承诺、报价等)均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3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4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文件、一包价格文件(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2.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2.6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2.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没有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4.响应文件的拒收4.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5.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5.2.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还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活动。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磋商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现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不要离开开标现场。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6.1.2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6.1.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签名,报价表未盖章或签名的。6.1.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1.5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6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7同一供应商递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8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6.1.9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6.1.10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6.1.11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现场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6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7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成交结果等质疑请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2磋商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一、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查办法制定2024-2026年启东市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核。2.按照审核通过的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对2024-2026年度启东市互花米草治理实施的成果质量和治理实施前期、后期(治理完成后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生态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记录,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相关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治理进展报告,综合治理情况报告,治理结果验收报告,复发率情况报告,治理环境影响报告,周边海域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变化报告等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验收资料并填报国家系统。3.在跟踪监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及时用书面形式出具详细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4.对每次整改后的成果需一对一的出具复验结果,最终形成完整的验收报告。5.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二)档案管理1.档案内容:主要为生态监测实施方案,监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或专家评审意见、招投标材料、过程管理资料:治理区施工除治、监督监管、评价验收等能证明各除治方法实施质量的相关资料、财务资料、总结报告:任务介绍、除治成本,斑块除治的前、中、后照片要尽量在同一地点、同一角度拍摄。照片上注意标注坐标、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2.档案管理: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除治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三)其他由于本项目可能涉及台风季和农历大潮期,且海洋潮流极易造成实施区域海洋地质灾害,供应商必须对此充分评估,并将相关措施的费用考虑在报价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采购人均不负责,合同价不调整。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四)服务期限2024-2026年。供应商须根据审核通过的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对治理区域实施生态监测,并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如果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对方案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或采购人的最新要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完成相关工作。(五)服务地点启东市,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面积为3760亩。(六)质量标准应满足《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花米草治理任务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林办湿[2024]1号)的要求(采购人要求高于该标准的,以要求高的为标准执行)。(七)项目验收最终以省级核查的结果为准。注: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抽检,监督实施情况,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或主管部门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如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八)安全与保密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供应商应对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充分的准备,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作量予以充分考虑,成交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项目工期、降低项目质量或提出增加经费等不合理要求,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2.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成立独立的项目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4.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5.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否则,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处罚。6.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工作底稿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查用。7.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作业质量缺陷、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9.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发生修改、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10.供应商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规定。11.采购人有权随时召集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1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务。1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报价应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方案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低于2100元的按2100元收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立项。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季节或气候变化导致的工作量增加等情况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完成所有监理工作,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三、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024年,对除治完成的3760亩互花米草,进行成果质量和治理实施前期、后期(治理完成后1个月、3个月)的生态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出具报告后,2024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价的50%;2025年,对除治完成的3760亩互花米草,进行治理实施后期(治理完成后6个月、12个月)的生态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以及复发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管,并出具报告后,2025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价的30%;2026年,对互花米草复发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管,余款待本项目服务期满并通过省级核查后付清(不计利息)。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履约保函),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本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现场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公告的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递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类评分因素评分细则商务部分(40分)综合实力(13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滨海类或滨海湿地类等重点实验室或创新中心或野外研究站,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3)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海洋类表彰奖励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①以表彰奖励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证书上必须体现供应商的全称,否则不予加分。②如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商务部分(40分)业绩(12分)(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互花米草防治方案编制或效果监测或评价类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2)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海洋生态评估、海域后评估等方面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充分体现业绩要求,则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分包、转包合同无效。商务部分(40分)项目组人员配备(15分)(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员: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3)项目组成员: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上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为退休人员、非本单位全职人员的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社保说明材料或在职证明材料),一个人按应得最高分仅计算一次得分,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针对性、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审。内容细致全面、合理、完善、周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内容不完整、响应度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质量控制管理体系(10分)根据供应商对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是否完整、合理且是否有针对性,各项措施是否齐全、完备、可行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审。内容细致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内容不完整、响应度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进度控制(5分)根据供应商是否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各项进度保证措施、内业资料整理规范、外业安全等风险因素的管理方案是否齐全,能否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审。内容细致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内容不完整、响应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后续服务(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后续服务方案的详实、具体、全面、完整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细致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内容不完整、响应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供应商商务部分证明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供应商需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六)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6.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7.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8.提供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二、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2.最后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供最后报价时使用;注意:最后报价一览表无需密封在价格文件内,须带至开标现场,由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名人(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名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附件6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报价人民币大写:(¥: )项目负责人注:本表报价须为打印,手写无效。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最后报价一览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2024年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项目磋商文件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最后报价如下:最后报价:人民币大写:(¥:)相关补充说明:(如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说明:供应商按以上格式制作“最后报价一览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供最后报价时使用。注意:最后报价一览表无需密封在价格标文件内,最后报价一览表须带至开标现场,由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附件8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名(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递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花米草治 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 生态监测和治理服务质量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