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奖池公告牌招标公告(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4)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300062-038
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1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8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拟对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进行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要求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2)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 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4)说明: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本级)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显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90575
质疑联系人:华颖
质疑联系方式:1875716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鑫霖、丁宇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271840
质疑联系人:王远
质疑联系方式:1571577074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公开招标文件—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doc796.7K

来源平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X-202300062-038(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人: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5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七部分其它97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202300062-038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1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28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拟对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进行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要求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自行下载。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4: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14:30: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2)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4)说明: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显奔联系电话(询问):0571-85090575质疑联系人:华颖质疑联系方式:18757166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鑫霖、丁宇琼联系电话(询问):18758271840质疑联系人:王远联系电话:1571577074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X-202300062-038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5服务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计划文号:[2024]20183号7▲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810000 元,其中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1310000元,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1500000元。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单价最高限价为650元/套。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单价最高限价为800元/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11招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将要求答疑的问题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或发电子邮件至328814049@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密切关注公告信息。1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密切关注公告信息。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楼供应链研究院;收件人:王鑫霖;联系电话:18758271840)。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c.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9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开标时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3.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wangxinlin.hx@chinaccs.cn,联系人:王鑫霖,电话:18758271840;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0资格审查1.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评标办法“无效投标的认定”。2.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3.商务技术评分汇总。4.商务技术结果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5.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6.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及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得分汇总8.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2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组长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或通过平台上传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逾期答复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20日内无息退还25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6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63折收费(如收费标准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人(全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帐 号:1202022109006513889;30节能环保要求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1进口产品投标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不得采用进口产品投标。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2.集成项目中部分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的,若进口设备为该集成项目的关键核心部分,或进口设备的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占集成项目总金额50%以上的,该部分设备应履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4支持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适用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扶持政策。1.本政府采购目录类别:货物类。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分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4支持中小企业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 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5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5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5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1.1.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4“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7电子签章:本文件所提及电子签章系指各供应商通过CA锁对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进行签章,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2.8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供应商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2对供应商的限制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4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4.相关说明4.1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6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4.7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4.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2.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6.采购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法律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或发电子邮件至328814049@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采购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7.3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7.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7.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语言及计量单位8.1.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8.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8.2.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9.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9.1资格文件如下为资格证明材料所需内容:(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特别说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不包含在《承诺函》第3点所述情形内(属于重大违法纪录情形的除外)。3.商业信誉:(采购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说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要求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供应商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9.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案例情况一览表;4.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5.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6.知识产权承诺7.廉政承诺书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9.关于对采购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9.3报价文件10.投标响应函11.投标(开标)一览表12.投标报价明细表13.成本测算依据14.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5.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10.投标函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1.2本次报价方式为按单价报价,以实际产生数量进行结算。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各项成本支出(如差旅费用、人工薪酬等)、保险、交通、利润、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清单可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11.4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1.5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需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供应商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投标货币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文件的式样15.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5.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5.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说明: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公章的部分,采用电子签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的,均视为符合要求。15.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6.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1.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7.投标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9.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1.5.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0.2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供应商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0.3开标程序详见前附表序号第20项。21.评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2.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废标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24.电子交易活动中止24.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4.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6.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应公开采购项目的开标记录和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应包括供应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或未被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理由等事项。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5.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4中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26.合同授予26.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6.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7.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根据25.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27.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7.4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2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前附表。30.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详见本文件第七部分。30.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供应商质疑30.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0.3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1.采购结束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31.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一)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三)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四)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工作范围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一)履行所有规定服务。(二)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三、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预估采购数量(套)交货时间1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1套6502015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制作;制作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2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1套8001875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制作;制作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本项目按单价报价,以实际产生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二)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技术参数超级大乐透390mm中国体育彩票公益体彩乐人生640mm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面板参考图片:1、产品配置清单产品规格宽640mm、高390mm、厚45mm,允许±1mm误差产品功能▲1、电子奖池公告牌每日循环显示大乐透奖池数据、7星彩奖池数据和体彩公益金数据,数据自动更新,奖池累计总额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合法性及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所有数据必须通过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体彩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发送(以下简称“信发平台”)。每周一、三、六自动显示“大乐透今日开奖”提示信息,每周二、五、日自动显示“7星彩今日开奖”提示信息,无需人工操作;2、电子奖池公告牌可显示宣传信息、促销信息等文字信息,为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文字信息须通过信发平台编辑发送。▲3、信发平台下发的消息可按指定格式正确显示。平台服务1、电子奖池公告牌可自动上传物联网卡ICCID 提供给信发平台管理端,方便物联网卡的管理;2、可在线导出产品数据文档,导出10000条以上有效数据(有效数据指设备的使用情况,累计使用时间,实际状态);3、按月提交产品在线使用数据文档。产品使用说明可户外使用,满足7*24小时开机使用要求,进行体彩公益金数据公告、奖池数据公告、今日开奖提示及体彩品牌营销活动等内容的宣传。考虑到体彩实体店的实际情况,在墙面大小不一的情况下要能安全、方便自由地调节左右位置的垂直悬挂或者进行墙面安装,且保证电源线外露长度不短于4米,无需便携移动或放置在桌面上。主要部件构成序号名称配置数量主要部件构成1LED显示屏2主要部件构成2双路开关电源1主要部件构成3LED控制卡1主要部件构成4箱 体1主要部件构成5面 板1主要部件构成6面板内LED发光组件1主要部件构成7配件包1主要部件构成8包 装1主要部件构成94G物联网卡(包含5年流量费用)12、具体指标要求2.1LED显示屏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显示规格602宽×149高(mm)2字体 预设宋体,可在线设置字体、字号、加粗3显示效果可设置单行或分行显示4像素点尺寸直径3.75 mm 5颜色单红色 6像素点中心距4.75 mm7解析度64点*32点8功耗使用功率≤20W9刷新频率≥120Hz10输入电压( AC )220V,±10%11输入频率50/60Hz12可视距离1-30米2.2双路开关电源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电源配备CCC电源(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输入电压AC220V3输出电压DC 5V,12V4宽压输入输入电压波动20%时应可以正常工作5带 EMC 保护功能工作时不受其他大功率电器影响6AC/DC 转换效率≥80%7电源线规格300/300V,3X0.75m㎡8电源线长度外露长度不少于4米2.3LED控制卡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板载接口1、两路08接口、两路12接口;2、存储容量:≥64Mbit;3、通讯方式:4G无线通讯+232串口通讯;4、配备复位键和测试键;5、内置4G物联网卡,sim卡可拆卸;6、配备低压稳压芯片,保证电压稳定;配备镍氢电池,当设备断电时,电池为时钟运行供电,保证时间与服务器同步,保存控制卡设置;7、供电电压:+5VDC(4.6V~5.2V),供电接口*2,正常工作功耗小于2W。(以上需提供控制卡标识图,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通信波特率115200/可调3扫描方式支持各种常规走线的 1/16、1/8、1/4、1/2及静态扫描的单色、双色模组,特殊扫描方式可根据单元板模组调试。2.4箱体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尺寸规格长640mm、宽390mm、厚45mm(允许±1mm误差)2框架材质前框采用1.5mm冷轧板,后框采用1.2mm冷轧板(允许±0.1mm误差),边框采用双层防水设计。3开关配备电源开关和背光开关,有信号天线标识,提供产品图片说明。4使用环境防尘防水等级:IP54及以上,工作温度:-30℃-+50℃,储存温度:-40℃-+60℃,相对湿度:20%-90%(需提供符合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包含产品名称及型号,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5输入电压( AC )220V ,±10%6输入频率50/60Hz7平均无故障时间≥35000小时(需提供符合 GB/T5080.7-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包含产品名称及型号,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5面板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规格具体尺寸以实际安装紧密为准,由厂家深化2面板图案在面板里侧使用防紫外线油墨高清UV印刷,1200dpi,面板图案以甲方提供画面为准(包含设备编号)。3颜色要求抗紫外线,三年不褪色,耐晒油墨要求达到8级4显示要求非屏部件不得露出5材质全新亚克力材质,不变色,变黄,变形,无划痕,不允许使用挤压板、再生板等回收料(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回料分析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6总透光率≥93%(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7洛氏硬度≥110HRL(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8邵氏硬度≥80Shore D(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9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8.5KJ/㎡(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6面板内LED发光组件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LED灯条不低于15mm宽硬灯条,单个灯珠24流明,灯珠加透镜2光束角120°3色温10000K-11000K,冷白4CRI≥90(三)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技术参数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面板参考图片:超级大乐透390mm中国体育彩票公益体彩乐人生640mm K中国体育彩票公益体彩乐善人生3907星彩今日开奖mm奖池88.88亿元640mmA面B面1.产品配置清单产品规格宽640mm、高390mm、厚63mm,允许±1mm误差产品功能▲1、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每日循环显示大乐透奖池数据、7星彩奖池数据和体彩公益金数据,数据自动更新,奖池累计总额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合法性及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所有数据必须通过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体彩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发送(以下简称“信发平台”)。每周一、三、六自动显示“大乐透今日开奖”提示信息,每周二、五、日自动显示“7星彩今日开奖”提示信息,无需人工操作;2、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可显示宣传信息、促销信息等文字信息,为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文字信息须通过信发平台编辑发送。▲3、信发平台下发的消息可按指定格式正确显示。平台服务1、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可自动上传物联网卡ICCID提供给信发平台管理端,方便物联网卡的管理; 2、可在线查看设备类型,设备状态,未开机天数,在线时长,设备上线日期等信息; 3、可在线导出产品数据文档,导出10000条以上有效数据(有效数据指设备的使用情况,累计使用时间,实际状态)。产品使用说明满足7*24小时开机使用要求,可进行体彩公益金数据公告、奖池数据公告、今日开奖提示及体彩品牌营销活动等内容的宣传。考虑到体彩实体店的实际情况,在墙面大小不一的情况下要能安全、方便自由地调节左右位置的垂直悬挂或者进行墙面安装,且保证电源线外露长度不短于4米,无需便携移动或放置在桌面上。主要部件构成序号名称配置数量主要部件构成1LED显示屏4主要部件构成2双路开关电源1主要部件构成3LED控制卡1主要部件构成4箱 体1主要部件构成5面 板1主要部件构成6面板内LED发光组件1主要部件构成7配件包1主要部件构成8包 装1主要部件构成94G物联网卡(包含5年流量费用)12、具体指标要求2.1LED显示屏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单面显示规格602宽×149高(mm)2字体 预设宋体,可在线设置字体、字号、加粗3显示效果可设置单行或分行显示4像素点尺寸直径3.75mm 5颜色单红色 6像素点中心距4.75 mm7单面解析度64点*32点8功耗使用功率≤20W9刷新频率≥120Hz10输入电压( AC )220V,±10%11输入频率50/60Hz12可视距离1-30米2.2双路开关电源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电源配备CCC电源(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输入电压AC220V3输出电压DC 5V,12V4宽压输入输入电压波动20%时应可以正常工作5带 EMC 保护功能工作时不受其他大功率电器影响6AC/DC 转换效率≥80%7电源线规格300/300V,3X0.75m㎡8电源线长度外露长度不少于4米2.3LED控制卡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板载接口1、两路08接口、两路12接口;2、存储容量:≥64Mbit;3、通讯方式:4G无线通讯+232串口通讯;4、配备复位键和测试键;5、内置4G物联网卡,sim卡可拆卸;6、配备低压稳压芯片,保证电压稳定;配备镍氢电池,当设备断电时,电池为时钟运行供电,保证时间与服务器同步,保存控制卡设置;7、供电电压:+5VDC(4.6V~5.2V),供电接口*2,正常工作功耗小于2W。(以上需提供控制卡标识图,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通信波特率115200/可调3扫描方式支持各种常规走线的 1/16、1/8、1/4、1/2及静态扫描的单色、双色模组,特殊扫描方式可根据单元板模组调试2.4箱体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尺寸规格长640mm、宽390mm、厚不超过65mm(允许±1mm误差)2框架材质正反两面采用亚克力无边框设计,中间连接处采用一体成型1.2mm铝合金边框,边框采用一体成型工艺,表面光滑无杂质、凹凸点、变形、斑纹。3开关配备电源开关和背光开关,有信号天线标识,提供产品图片说明4使用环境防尘防水等级:IP54及以上,工作温度:-30℃-+50℃,储存温度:-40℃-+60℃,相对湿度:20%-90%(需提供符合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包含产品名称及型号,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5输入电压( AC )220V ,±10%6输入频率50/60Hz7平均无故障时间≥35000小时(需提供符合 GB/T5080.7-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包含产品名称及型号,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5面板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规格具体尺寸以实际安装紧密为准,由厂家深化2面板图案在面板里侧使用防紫外线油墨高清UV印刷,1200dpi,面板图案以甲方提供画面为准(包含设备编号)。3颜色要求抗紫外线,三年不褪色,耐晒油墨要求达到8级4显示要求非屏部件不得露出5材质全新亚克力材质,不变色,变黄,变形,无划痕,不允许使用挤压板、再生板等回收料(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回料分析检测报告原色扫描件)6总透光率≥93%(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7洛氏硬度≥110HRL(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8邵氏硬度≥80Shore D(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9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8.5KJ/㎡(需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为负偏离)2.6面板内LED发光组件序号项目技术指标1LED灯条不低于15mm宽硬灯条,单个灯珠24流明,灯珠加透镜2光束角120°3色温10000K-11000K,冷白4CRI≥90注:▲项为实质性条款,产品参数低于招标文件▲项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投标无效。(四)制作要求1.制作品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打样制作。2.交付制作品前期或准备工作过程中,如果在制作前产品有任何变动或其他任何问题,中标人需要有专人与采购人及时进行沟通,确保产品能正常制作并出货。(五)提供样品1.投标人需提供“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和“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各一套样品参加投标。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样品递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楼供应链研究院;联系人:王鑫霖,联系电话:18758271840。样品递交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3.投标样品应密封或包装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产品规格、材质说明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因此造成的错评、漏评评标委员会概不负责。4.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将来验收或第三方鉴定的标准;未中标单位投标样品自行领取退还。5.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数量不足,作无效标处理。(六)提供产品演示1.投标人需提供“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产品操作演示及讲解过程视频,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并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投标人须自行核验U盘中的视频能正常播放,保证视频无需转码即可直接用主流播放器打开播放。2.演示视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演示视频递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楼供应链研究院;联系人:王鑫霖,联系电话:18758271840。演示视频递交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3.演示视频U盘应密封或包装并标注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因此造成的错评、漏评评标委员会概不负责。4.未提供产品演示,相应评审内容不得分。(七)产品质量要求1.产品符合规格、材质、工艺等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2.产品文字清楚、画面清晰、图案色彩鲜艳。3.成品完整无损,尺寸准确。4.产品要确保质量合格、数量完整、配件齐全,并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安排生产前必须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5.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八)发货要求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产品全部制作完成。2.产品制作完成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浙江省内12家单位,包含地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县(市、区)体彩管理站,具体交货时间、地址及接收人由采购人指定。3.中标人负责送货,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指定收货单位接收,主要为清点数量是否准确、查看外观包装有否破损、浸水等,采购人及其指定收货单位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九)验收1.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及投标样品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采购人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应免费更换符合标准的产品。如遇质量、数量不符的,中标人需负全部责任。2.验收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采购人有权组织和指定权威第三方机构测试产品并出具测试报告(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如发生所供产品与招标文件或投标承诺中规定的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十)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质保期为5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中标人需设立专人负责的售后维修点或提供集中上门维修服务,对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例如:LED屏显示不正常、不亮灯、掉漆、图案脱落等),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之内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中标人应提供与原设备相同或不低于原设备档次的备用设备,产品使用单位统一安排将问题产品寄送至售后维修点或集中归集问题产品后通知中标人上门维修,中标人须在收到问题产品或接到售后维修请求后15天内进行免费维修,若无法维修的则免费更换新产品,维修、更换后的产品寄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故障排除后中标人应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备案。2.出现故障后,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3.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外,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维护或维修及更换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如超过质保期,则按照成本价提供终身维修、更换服务,在质保期外的故障由产品使用单位支付维修费用。5.为保证产品运输的安全性、提高客户的用户体验,产品的运输推荐采用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所有产品不得采用进口产品投标。2.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电子奖池公告牌】品牌应不同。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4.本项目按单价报价,以实际产生数量进行结算。(二)合同双方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乙方为成交供应商,合同款支付给乙方。(三)履约保证金交纳按“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四)付款条件按“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五)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供应商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六)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内容不得转包: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2.▲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分包内容为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2)分包承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3)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说明:供应商如有分包,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未提供,视为不分包。3.▲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五、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三)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六、实质性要求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合同内容: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甲方: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乙方:【】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月【】日一、合同协议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甲方)就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标项内容),经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人)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4]20183号2、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文件(含询标澄清文件)d.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3、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4、合同价(单价)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合同价为【】元/套。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合同价为【】元/套。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见合同特殊条款6、本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周期实施周期:【】7、本合同标的物的交货地点及安装地点交货地点:【】安装地点:【】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签约地点: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1.3“标的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1.5“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标的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9“质量保证期”系指乙方保证标的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正常运行,免费解决任何因标的物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也称“质保期”2、技术规范2.1提交标的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标的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标的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标的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标的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甲方自提标的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标的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标的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标的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标的物,乙方通知甲方标的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7.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8、保险8.1如果标的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标的物是按甲方自提标的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9、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0、付款条件10.1付款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1、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1.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每台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提供给甲方,技术资料具体包括:(1)产品样本(中文);(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5)其它文件。11.2交货时,以下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标的物一起发运。(1)产品样本(中文);(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5)出厂合格证;(6)质量保修卡和售后服务卡;(7)其它必要的文件。11.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11.4进口设备交货时,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完整文件(不仅限于以下):①原产地证明;②报关单;③商检证明;④海(空)运提单;⑤海关完税单;⑥其他资料。12、质量保证12.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3、检验和验收13.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3.3甲方有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3.4乙方安排对所供标的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4、索赔14.1如果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2.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标的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6.2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18.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9.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0、违约解除合同20.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20.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20.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20.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20.2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21、破产终止合同2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2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通知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25.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7、履约保证金27.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7.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B.支票、汇票或其他非现金形式。27.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8、其他未及事宜按合同约定,并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9、合同生效和其它2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9.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三、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1.6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安装地点】。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6.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9、服务9.1安装调试服务:【】9.2技术服务:【】9.3培训服务:【】9.4售后服务:【】9.5其他服务:【】10、付款条件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合同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2)预付款:合同生效且合同甲方收到合同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正规发票,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合同乙方账户支付。(3)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合同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正规发票,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合同乙方账户支付。(4)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支付相应合同款。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11、技术资料11.1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12、质量保证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13、检验和验收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表面瑕疵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4、索赔14.3索赔通知期限:30天。16、违约赔偿16.2【】17、不可抗力17.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5天内。27、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27.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27.3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A或B方式,缴纳至合同甲方账户。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B.支票、汇票或其他非现金形式。27.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乙方应在收到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补足。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7.6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7.7履约保证金退还:□保函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支票等其他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8、其他未及事宜【】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1.7.一、总则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1.8.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1.9.三、评标纪律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10.四、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流程如下:1.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1.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1.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1.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1.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1.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1.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样品(如有)、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采购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评标程序4.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须知第9.1条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无效投标的认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评审组长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或通过平台上传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4.3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4.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5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4.6编写评标报告。5.无效投标的认定5.1资格审查阶段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9.1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5.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评审时,对供应商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5.2.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授权委托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3.商务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4.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5.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5.2.2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技术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2.技术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条款存在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5.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2.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3.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时,供应商不同意按“4.3修正原则”第(5)条原则修正的;4.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缺少最基本的报价内容(如开标一览表)的;5.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1.11.五、评标细则及标准1.商务技术部分(满分7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企业实力(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5)以上认证证书中任意证书的认证范围含公告牌产品的加1分。注: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及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2销售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电子奖池公告牌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1)需提供销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23政策分(1)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注: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4质保期及流量费用1.投标人承诺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年限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0.5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人承诺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包含流量费用年限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5创新能力投标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得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6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所投产品应严格对照招标参数,并提供证明材料,技术指标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8分;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项为实质性条款,参数低于招标文件▲项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投标无效。287项目实施方案(1)本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完整、全面、科学的得2分,整体建设方案较完整、存在细小遗漏得1分;其余不得分。(2)本项目产品的定制化生产、制作流程合理、科学的得2分;生产、制作流程基本合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3)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有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的得2分;质量管控措施科学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4)本项目供货计划科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的得2分;供货计划基本合理且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本项目安装调试计划科学、合理、方案有针对性的得2分;安装调试计划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108培训方案(1)投标人提供的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培训措施针对性强,落地性强的得2分,培训措施不具体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内容完整、科学的得2分,培训服务内容具有细微遗漏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3)投标人制定的培训计划合理、覆盖面广的得2分,培训计划落地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69售后服务方案(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设立专人售后维修点或提供集中上门维修服务,提供客服热线,为用户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支持,得3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提供客服热线,为用户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支持,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但时效性不稳定得1分,其余不得分。(2)投标人应急维修措施方案、备品备件配备方案全面、具体、完整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但落地性不强得1分,其余不得分。510投标样品(1)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1.1尺寸准确、成型形状准确,尺寸、外观与招标要求一致得1分;1.2 LED屏幕字体显示清晰,稳定,字体效果清楚、美观得1分;1.3制作工艺、观感、造型、整体效果美观、具有体彩特色、表面光滑无损得1分;1.4现场通电后5分钟内可自动更新大乐透、7星彩奖池数据及公益金累计数据,如在周一,三,六需有“大乐透今日开奖”显示,如在周二,周五,周日需有“7星彩今日开奖”显示得1分。(2)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1.1尺寸准确、成型形状准确,尺寸、外观与招标要求一致得1分;1.2 LED屏幕字体显示清晰,稳定,字体效果清楚、美观得1分;1.3制作工艺、观感、造型、整体效果美观、具有体彩特色、表面光滑无损得1分;1.4现场通电后5分钟内可自动更新大乐透、7星彩奖池数据及公益金累计数据,如在周一,三,六需有“大乐透今日开奖”显示,如在周二,周五,周日需有“7星彩今日开奖”显示得1分。注: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数量不足,作无效标处理。811产品演示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操作的视频演示打分:(1)提供产品外观展示及讲解得0.5分;(2)提供开关机及屏幕显示操作得1分;(3)提供拆装机演示得0.5分;(4)提供自有后台操作演示得1分。注;未提供产品演示,相应评审内容不得分。32.报价得分(满分30分)2.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2.2报价分计算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中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价格权值为14分,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价格权值为1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分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其他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二部分得分的总和。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1.12.封面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HX-202300062-038(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备份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资格文件部分(目录自拟)1.12.1.(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2.1.1.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的可以参加投标。1.12.1.2.b.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如下)承诺函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我方(供应商全称)参与2024年电子奖池公告牌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2.2.(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说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1.12.3.(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要求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子奖池公告牌(单面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电子奖池公告牌(双面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81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同公告。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1.12.4.(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由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1.12.5.(五)联合协议(若有)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奖池公告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