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平阳县教育局2024)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FCG-2024001
项目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预算金额(元):1649400
最高限价(元):1649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4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②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③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④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⑥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教育局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05308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
传 真:0577-63766188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05771619
质疑联系人:陈俏
质疑联系方式:158685960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真: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508【最终】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docx213.7K
来源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平 阳 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编号:JJZFCG-2024001采 购 人:平阳县教育局联 系 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77-58105308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05771619 二零二四年五月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公开招标的公告(线上电子招投标)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项目概况: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况项目编号:JJZFCG-2024001项目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金额(元):1649400最高限价(元):1649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649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②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③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④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⑥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阳县教育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状元路6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05308质疑联系人: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53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传真:0577-63766188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05771619质疑联系人: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86859601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传真:/联系人: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投标通知(邀请)书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2项目编号JJZFCG-20240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具体见招标公告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 称:平阳县教育局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状元路68号联 系 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77-581053087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05771619传真:0577-63766188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投标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1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 陈先生 收 18205771619))2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24投标样品不需要25履约担保需要 26投标保证金不需要27质疑受理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0577161928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投诉受理联系方式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 系 人: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传 真:/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3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31开标时间评审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 (北京时间)评审地点:平阳县鳌江镇新蓝北苑2幢1单元502室会议室3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项目属性:(服务类)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5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邮箱:496652135@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3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7免则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9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项目简介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办法附:质疑函范本第一部分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教育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选址于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E43地块。总用地面积54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9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63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9371.71平方米、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1694.34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796.24平方米、公共走廊建筑面积248.94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0.4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731.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70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普通车库(非兼容人防)建筑面积14112平方米、消防、配电等基础配套设备用房(非兼容人防)建筑面积508平方米;绿化面积(包括屋顶绿化)19002.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地下)400辆,大客车停车位(地下)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1438辆;班级数42个。总投资约54537.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957.22万元。技术经济指标(具体以实际为准):指标名称计算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号)单位数量总用地面积㎡5429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3573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6697.37其中道路、运动场、广场等面积㎡24021.63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65933地上建筑面积㎡48863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29371.71其中行政办公用房㎡1694.34其中生活服务用房㎡14796.24其中公共走廊㎡248.94其中门卫㎡20.48其中架空层(计容)㎡2731.29地下建筑面积㎡17070其中人防面积㎡2450其中普通车库(非兼容人防)㎡14112其中消防、配电等基础配套设备用房(非兼容人防)㎡508容积率-0.9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13573㎡)%25绿化面积(包括屋顶绿化)㎡19002.2绿地率%35生均用地面积㎡/生25.85生均建筑面积㎡/生23.27班级数个42学生人数人2100教职工人数人156机动车停车位(地下)辆400大客车停车位(地上)辆3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辆1438非机动车停车面积(地上)㎡1725.6场地标高米5.6(运动场标高4.1)停车位配置表设置依据:《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人数或班级数机动车停车位(辆)非机动车停车位(辆)人数或班级数应配实配应配实配教职工车位156人18车位/每百教职工=29辆400辆60车位/每百教职工=94辆94辆学生接送车位42班(2100人)0.6车位/每班=26辆18车位/每百教职工=29辆60车位/每百学生=1260辆1260辆学生接送车位42班(2100人)42班(2100人)0.6车位/每班=26辆2车位/每班=48辆84辆400辆1438辆注:1、人防应建面积为48863×5%=2443.15㎡,现人防设计面积为2450㎡,满足规范要求。 2、非机动车室外路边地面停车位按每辆1.2平方米计。3、地下室停车位:应配停车位共29+26=55辆,应配充电车位400(实配车位数)×10%=40辆,实配40辆。单体楼栋高度信息表单体楼栋号H1(消防高度)H2(规划高度)备注1-A#楼20.6M23.9MH1(消防高度):室外地面至屋面绿化完成面高度(无绿化屋面时为至屋面完成面高度)H2(规划高度):室外地面至女儿墙最高点高度。1-B#楼22.1M23.3M20.6M2#10.05M10.35M22.1M3#22.1M24.0M10.05M4#22.1M22.8M22.1M5#15.0M18.9M22.1M6#20.8M23.9M15.0M注:绿化覆土厚度、屋顶绿化折算系数等相关绿地测量内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执行2、工作内容对批复文件内涉及的工程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工程量及进度款计量、签证和审核,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的询价、核价,为业主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管理,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及汇总竣工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第三方审计工作,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其中造价编制须在收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如施工图已完成但还在审查期间或施工图设计存在异议的,中标单位仍须先介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待收到图审合格的完整施工图(或设计回复)7日内完成修正),并在接到核对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与标底方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核对工作,并出具有效的成果标底报告书。总承包以外的项目(专项分包、零星项目等),中标单位接收到项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始须在15日历天完成总承包以外的项目(专项分包、零星项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如施工图已完成但还在审查期间或施工图设计存在异议的,中标单位仍须先介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待收到图审合格的完整施工图(或设计回复)3日内完成核对),并在接到核对通知起5日历天内完成与造价咨询(监标)方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核对工作,并出具有效的成果标底报告书。】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2)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主体工程至±0.00,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40%;(3)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主体结顶并通过中间验收,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50%;(4)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幕墙(或外墙装饰)完成且外架拆除,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60%;(5)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精装修完成,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70%;(6)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85%;(7)配合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100%;(8)此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交通会务费、编制费、会务费、住宿费、餐饮费;企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食宿费、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综合管理费等)及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结合现场情况及其他因素自行考虑报价,投标报价实行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再调整。5、其他1、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最终由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标单位三方签订。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实施建设管理及款项审核、签发并支付给咨询方。2、已在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造价咨询(监标)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报价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须自行现场勘察,以求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6、本项目采购预算1649400元。某些(个)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该供应商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7、供应商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执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8.本次采购文件中,带有“▲”标注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做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供应商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否则不享受。10、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1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3、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pyztb.com/或http://www.zjzfcg.gov.cn),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进行投标的,责任自负。14、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网上答疑形式予以答复。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网上告知。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在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1资格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封面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2-3项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2、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封面▲2)开标一览表3)3.1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3.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2)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4)投标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7)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如有偏离须明确列出);8)项目组织实施方案;9)2021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业绩证明(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10)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如有)12)质量服务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3.投标文件编制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3.3《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3.5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报价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报价。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甲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5.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处罚。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签章6.1《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7、投标文件的形式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通知(邀请)书;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份数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通知(邀请)书。五、投标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通知(邀请)书。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通知(邀请)书。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六、开标和评标一)开标1、开标形式1.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开标流程(两阶段)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签字确认(1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4、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二)评标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3)没有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5)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本项目报价;6)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7)付款方式、服务期出现负偏差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投标文件的澄清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流(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6、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7、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七、授予合同1、决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标通知书2.1招标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2.2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主动联系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填写签收回执;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30日内)。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涉及的证件及资质等原件给采购人审核,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4.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故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招标代理服务费5.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9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无须单列。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首台套采购政策说明1、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2、政策依据(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供参考)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3:服务费包括: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受托人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受托人执肆份。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范围一、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宗旨和主要事项概述:1.宗旨:通过乙方的对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切实加强平阳县新城第二职业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建设管理,坚决杜绝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节约项目工程投资,促进项目党风廉政建设。2.主要工作事项:建设期间造价控制主要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1、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意见;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9、参与隐蔽工程验收;10、负责对监理人报送的每季度监理费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意见;11、▲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工程进度的需求,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入驻工地(出勤天数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第二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财政审核完成。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1.向甲方提供与项目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项目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等,并按合同约定实施专业审计工作。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审计咨询工作。具体完成时间要求如下:(1)建设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意见完成时间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成果完成时间说明一般审计咨询内容4个日历天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成果重要审计咨询内容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中间计量支付审计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一般工程变更审计4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较大工程变更审计9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特殊情况经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延长到15个日历天出具阶段性审计咨询报告阶段任务完成20个日历天相关方提供资料之日起算未按约定时间提交造价咨询成果的,每超过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3.乙方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深入现场查看,掌握项目的一线资料,为造价咨询服务创造有利条件。4.乙方有义务参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从审计角度提出专业建议,从根本上避免甚至杜绝不合规或不合法现象的发生。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或综合审计报告。乙方同时应保管好各种审计资料,根据甲方的要求,逐步将审计资料移交给甲方。6.乙方未经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各阶段形成的工作成果、文件资料及甲方和设计公司提供的图纸,资料泄露或交与任何第三者或其它项目使用。7.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和本合同规定,乙方不得委托、转包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确因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顾问完成本属乙方的服务职责和义务时,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受托的专业顾问资格需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对转委托的工作负责。8.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应将所有由乙方拥有或控制而与甲方有关资料和文件移交给甲方或任何由甲方重新委托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顾问,且乙方应提供合作及协助,以使本项目的顺利交接。9.乙方授权同志为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组人员一经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扣以每人次贰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扣以每人次壹万元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新更换人员不低于原有成员资格条件。以上人员均为乙方正式雇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合同,乙方为上述人员交纳社会保险。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条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报甲方审批并备案。10.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如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员到项目现场参与审计工作,甲方提前24小时告知审计单位,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开展工作。在甲方认为需要的时候,乙方需提供完成阶段性审计任务所需人员。11.审计完成,乙方负责审核档案的归档和立卷工作,并对甲方移交的资料安全、完整性负责。乙方在审计档案的归档和立卷完成后,应及时把所有资料移交给甲方。12.乙方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含项目组负责人)的管理与教育,并加强审计工作成果质量检查,提高审计工作服务质量。督促所属人员按合同规定履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乙方应指定一名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每半年一次书面征询甲方意见,作为考核项目组人员履职能力依据。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完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图纸等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招标文件、商务标、图纸、总承包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如有)等)。2.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服务酬金。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审计责任需与设计单位、施工方联络接触时,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出面组织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施工方之间的联络,主持相关会议。4.审核、验收乙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专项审计报告或综合审计报告、并保管好乙方移交的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初审相关的任何审计报告和资料。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时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或机构之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以及需要由甲方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6.甲方应负责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7.甲方授权同志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甲方在委托的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乙方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有权对施工方提交的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及其他结算书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建议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第。三人对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解释,但不得随意干预参建各方的建设管理自主权。3.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或不及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第六条甲方的权利甲方有以下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审计工作,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和文件成果提出合理的质疑和修改意见。但甲方修改意见的执行并不能成为乙方免除工作质量责任的理由。3.当甲方有理由认定审计专业人员不按审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审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整、更换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支付服务费时直接予以扣除:(1)全过程跟踪审价人员的能力不足以胜任所负职责;(2)全过程跟踪审价人员不能严格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咨询职责;(3)全过程跟踪审价人员的行为有损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廉洁性;(4)全过程跟踪审价人员与施工人员或设备、材料供应商发生合伙经营关系,或与第三人串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第七条审计报告的出具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出具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审计报告。2.工程计量支付方面的审计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正常按月审计本项目计量支付情况,每半年提供阶段报告;第二部分为本项目合同工期结束并完工验收后尾工、零星工程及最终支付的审计,在竣工验收前出具初审报告。3.乙方每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报告一式6份,其中:向甲方提供4份,乙方存档2份。向甲方提供的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甲方应恰当使用审核报告。第八条业务的酬金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2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元(大写:元整)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2)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主体工程至±0.00,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40%;(3)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主体结顶并通过中间验收,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50%;(4)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幕墙(或外墙装饰)完成且外架拆除,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60%;(5)所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单体精装修完成,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70%;(6)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供应商完成本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85%;(7)配合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价的100%;(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予以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①若金额误差率在1%-2%之间或100万元≤金额误差<300万,扣除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②若金额误差率在2%-3%或300万元≤金额误差<500万,扣除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③若金额误差率在3%以上或金额误差≥500万的,扣除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4.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审计咨询工作,若未能及时完成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第十条合同违约和赔偿1.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付乙方于合同终止之前从事合同之责任应获的合理服务费。2.发生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之因素和甲方投资资金暂停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解决,不受合同违约和责任赔偿条款制约,甲方需付乙方于合同终止之前从事合同之责任应获的合理服务费。3.非甲方原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并支付乙方正确履行义务而完成部分或全部工作的服务酬金。因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承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第一部分审计费用中扣除相应的金额。4.乙方违反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甲方可直接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5.乙方未能配备满足全过造价咨询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甲方有权购买任何配备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安装和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每阶段支付中将此款扣除;人员未满足甲方的要求进驻现场的,每人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6.乙方不履行咨询职责,或向第三方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第三方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每人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而乙方又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驻场人员每人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应甲方要求更换的不称职审价人员的人数超过3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8.项目负责人的休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驻场人员休假未经甲方批准而影响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驻场人员每人次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9.乙方人员每个月驻现场的时间和人数不满足甲方要求的,每人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10.乙方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除应限期整改外,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11.乙方的累计赔偿限额为全过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30%,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乙方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1.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执业,遵守“廉洁承诺书”,如乙方所属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条款内容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与经济损失。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成以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合同、图纸、结算资料以及相关全部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告知、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泄密。也不得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接受相关新闻媒体采访。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导致甲方及项目相关方(包括监理、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遭受损失,乙方应对甲方及项目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审计工作完成及工程竣工结算批复后付清价款,双方履行职责完成后自动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附加协议。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具有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或资金投入的权力。2.本项目要求乙方须设立现场项目管理组,并至少委派1名乙方人员作为代表常驻现场(出勤天数须满足甲方的要求)。驻场人员更换须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否则不得更换。乙方须配备满足现场办公需求的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汽车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具,保证咨询服务工作的时间要求。现场项目管理组服务人员的人数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发包人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人员的进、退场情况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由此而额外增加投入的人员、办公、生活设施视为乙方应做的附属工作,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3.如因乙方未尽到工程造价控制责任等原因,使工程造价控制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5%,但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咨询费总价。(1)违反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的;(2)超出本身业务范围的;(3)工程咨询结果明显不符合工程实际的;(4)工程计量与主要价格调差明显不符的;(5)工程变更单计算误差超过±5%的。4.乙方人员应按时参加而未参加有关工程会议的,每缺席1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收本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经济利益,不得参加施工承包人的宴请、娱乐等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拒付服务酬金,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6.工程变更的估算由监理单位审核后,乙方负责核算。当工程变更发生时,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各方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当拟定同意变更后,由监理单位审核后,乙方负责核算。项目管理人负责完成工程变更的申报和管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重要提示:(1)本章节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参照本章节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本章节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荣誉证书、验收材料等)。一、“资格文件”格式1.1“资格文件”封面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供应商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供应商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2.1“报价文件”封面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标前不得启封2.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元)备注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大写:小写:▲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报价(含税等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其它需要的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a)《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扶持政策说明: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序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索引(页码)12345678910113.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承诺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3.4投标函投标函平阳县教育局:(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投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7、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我公司没有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不提供本函做无效投标处理。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平阳县教育局: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3.6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1.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3)温州设立长期驻点办公地址(如有):电话号码:(4)成立或注册日期:(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负债:4)流动负债:5)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2.企业生产设备及规模:3.企业人员情况:职工(在职)人数人,其中技术人员人,4.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电子邮件3.7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供应商盖章:技术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供应商盖章:3.8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证明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证明(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内容合同总价签约日期发包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奖情况注:1、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须附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注册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时间参与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证书本项目中的岗位备注注:1、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10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方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方案(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要求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如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质量服务承诺书致(采购人):本公司(供应商)对(项目名称)项目做出如下承诺。如果我公司有幸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的中标人,将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公司所提供的工服务都是质量合格的;二、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内,对有质量问题的服务进行无条件技术服务直至满足使用方的项目使用需求;本承诺书自开标日起至招标方与中标方合同结束之日均有效。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七部分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定供应商,确保服务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对落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全过程由招标管理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三、确定中标供应商办法评标委员会以商务技术标和报价标合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供应商名单,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直接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机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采购失败,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其它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评标细则一、商务报价评分20分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最高限价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情况,则本项目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些(个)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该供应商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资信评分8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委成员各自评定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委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内容1供应商综合情况4【客观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被省级及以上造价管理部门评为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或品牌企业的,得4分;被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评为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或品牌企业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荣誉证书或文件或相关官方网站带文件号的获奖公示页面及附件打印件,提供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上述材料落款时间为准。1供应商综合情况3【客观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在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咨询,每具备1个得1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链接),否则不计分。1供应商综合情况5【客观分】投标人具有: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信用等级获得AAAAA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的信用等级获得AAA的,得5分;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信用等级获得AAAA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的信用等级获得AA的,得3分,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信用等级获得AAA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的信用等级获得A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的造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否则不计分。2供应商业绩2【客观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房建专业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房屋建筑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房建类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以及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两项内容,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资料不能提现业绩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签章的证明资料。3项目团队成员8【客观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分公司亦可)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得3分;获得过市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得1分,此项最高3分。注:需提供荣誉证书或文件或相关官方网站带文件号的获奖公示页面及附件打印件,提供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3项目团队成员9【客观分】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提供2名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成员,提供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仅对2名成员计分,满分6分;2.提供1名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成员,提供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仅对1名成员计分,满分3分;注:1、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分公司亦可)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4服务方案4【主观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整体把握,包括工作思路、目标、任务等,描述详尽合理、符合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4,3,2,1,0)4服务方案4【主观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阐释、清晰、准确,服务方案完善详尽且提供了拟解决方案。(评分范围:4,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案描述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施工阶段工作联系单、签证的审核方案描述详尽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预付款和阶段性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方案完善详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无价材料、特种材料的询价和咨询工作方案描述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法定审计的工作方案描述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4服务方案3【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与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方案描述详尽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5审计质量4【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审核服务的质控重点与方法、质控管理体系综合情况。投标人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制度、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质控管理体系。(评分范围:4,3,2,1,0)5审计质量4【主观分】投标人针对项目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内部解决机制及相应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4,3,2,1,0)5审计质量4【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的审计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完善、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4,3,2,1,0)5审计质量4【主观分】驻场人数、驻场时间、各相关专业人员到工地的响应时间对项目实施的保障,保障方案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4,3,2,1,0)6审计进度4【主观分】投标人针对项目审核的进度要求,建立完善科学健全的审核进度控制机制。(评分范围:4,3,2,1,0)7应急预案3【主观分】遇到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评分范围:3,2,1,0)三、说明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分值。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全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30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96652135@qq.com。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予以回复的,则视为该供应商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及其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