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招标公告(修水县妇幼保健院2024)
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4年 05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S-2024-XS-XJ001
项目名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JXDS-2024-XS-XJ001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1
批
200000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条件:1、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05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认证截图扫描件)佐证。
3、注:本项目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13979247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
联系方式:18682172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18682172636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doc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9日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DS-2024-XS-XJ001联系电话:186821726361.1.1.1 采购人: 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 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二、说明6三、询价通知书6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2六、询价与评审13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15八、评审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16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16十、询问和质疑17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17十二、附则18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19一、采购需求一览表19二、采购要求20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51.12.第一章询价邀请项目概况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4年05月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DS-2024-XS-XJ001项目名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JXDS-2024-XS-XJ001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1批 200000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05月日至2024年05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获取条件:1、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售价:0元人民币2.3.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5月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认证截图扫描件)佐证。3.注:本项目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2.5.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地址:修水县妇幼保健院联系方式:13407925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修水县茶博城2栋109联系方式:186821726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车先生电话:18682172636公告附件:采购详细清单1.麻醉机技术规格采购详细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备注1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1批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2.1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3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43.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5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和采购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715询价保证金:0元816询价有效期:自询价之日起 90 天917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 副本2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10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 询价时间: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地点: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112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为:麻醉机。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认证截图扫描件),对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1230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注:(1)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133333.1履约保证金金额:0元1437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5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3.2.二、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有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询价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3.2联合体询价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3.2.3以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它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4.询价费用4.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3.3.三、询价通知书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询价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询价通知书中均有说明。询价通知书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2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询价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招标人指定平台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8.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8.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和采购的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9.1中小企业参加询价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询价(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9.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2监狱企业参加询价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9.2.2监狱企业参加询价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9.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询价9.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9.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范围的给予政府强制采购: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产品认证截图扫描件)佐证,否则视作无效投标。9.4.5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可给予政府优先采购:询价通知书设置了优先采购的相关内容时,需根据询价通知书实际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产品认证截图扫描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截图扫描件)佐证。9.4.6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具体依据询价通知书优先采购相关内容的设置。9.4.7询价通知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询价享受的政策9.5.1价格扣除(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5.4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3.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提示10.1询价通知书中注明采购国内产品的,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与详细清单中的一致)10.2询价通知书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10.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10.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0.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构成12.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询价响应书(2)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其他证明资料(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技术文件(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13.证明货物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货物和相关服务与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4.报价14.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4.2所有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14.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视为响应无效。14.4总价中不得缺漏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响应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视为响应无效。14.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被视为响应无效。14.6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5.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询价保证金。16.询价有效期16.1询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7.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为方便询价,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须附有),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18.3信封封口处有询价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询价时启封”字样。18.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询价截止时间19.1供应商必须在“第一章询价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3.6.六、询价与评审22.公开报价22.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询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报价。公开报价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22.2响应供应商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询价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拆封并公开报价。22.3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供应商名称、总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报价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只有公开报价时唱出的报价声明,在评审时才予以考虑。在公开报价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响应文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23.成立询价小组23.1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评审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24.响应文件的初审24.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2)询价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3)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4)询价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①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②审查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5)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评标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以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24.2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4.3询价小组可以允许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4.4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1.未提交询价响应书的;2.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4.未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7)询价通知书规定为国产产品而提供的是进口产品的;8)询价有效期不足的;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10)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24.5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响应文件报价等实质内容作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6.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6.1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与询价小组的接触27.1除按本须知第25.1条规定的外,从询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询价有关的事项与询价小组私下接触。27.2供应商试图对询价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8.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情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7.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9.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9.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4最终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八、评审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31.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指定平台上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成交通知书32.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32.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3.9.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34.签订合同34.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4.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相关规定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4.5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3.10.十、询问和质疑35.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6.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询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6.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递交质疑函时须同时提供下载询价文件的凭证。36.6质疑函接收方式接收单位: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车先生联系电话:18682172636通讯地址:茶博城2栋109邮编:3324003.11.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7.采购代理服务费37.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37.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12.十二、附则38.解释权38.1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1.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名称内容采购名称内容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数 量详见第三章中的“采购要求”交货期详见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交货地点详见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安装地点详见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设备、人员、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4.14.2.二、采购要求1配置需求:全能麻醉系统:x台2技术规格: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2.1.1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15%-95%2.1.2电源:220V-240V,50/60Hz2.1.3标配锂电子(非铅酸)后备电池,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新电池,环境温度25℃)2.1.4接口:1个多功能复用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在线升级功能,1个RS-232C串行通讯接口,1个VGA接口,2个SB接口等2.1.5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三个抽屉,标配中央刹车2.1.6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三级照明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2.1.7标配4个附属输出电源接口。2.1.8具有独立的LED报警指示灯。2.1.9非待机状态转动关机旋钮,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2.1.10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2.2气源2.2.1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2.2.2具备氧笑联动系统,保证接入氧气和笑气时氧浓度不低于25%2.2.3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流量计2.3.1电子显示流量计,空气范围:0L/min~15L/min,氧气范围:0L/min~15L/min,笑气范围:0L/min~10L/min2.3.2电子流量计配备屏幕数字显示和虚拟流量管显示,屏幕可显示新鲜气体设置总流量和氧浓度。2.3.3具备直观的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2.3.4具备备用流量计(总流量计)2.3.5具有辅助流量计,用于辅助吸氧2.3.6可选配具备麻药消耗量统计功能2.3.7可选配经鼻高流量给氧功能,输出流速范围0-60L/min2.4挥发罐2.4.1标配单麻醉罐位2.4.2标配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同品牌非其他品牌代工贴牌(非OEM)产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2.5呼吸回路2.5.1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无裸露连接管线,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2.5.2回路整体可旋转≥30°,以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2.5.3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2.5.4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2.5.5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2.5.6流量传感器监测频率为1000次/秒2.5.7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2.5.8可选配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ACGO),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也可不选ACGO,以防止误操作2.5.9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2.5.10标配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2.5.11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2.5.12标配可调节回路皮囊支架,方便手动通气时操作2.5.13呼吸系统泄漏量≤60mL/min(在3.0kPa压力条件下)呼吸机2.6.1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2.6.2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模式,可选配/升级SIMV(SIMV-VC、SIMV-PC)、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PS、SIMV-VG和CPAP/PS模式2.6.3潮气量设置范围:10ml-1500ml2.6.4吸气压力设置范围:5-80cmH2O2.6.5支持压力:0,3cmH2O~60cmH2O2.6.6呼吸频率:2-100次/分钟2.6.7吸呼比:4:1到1:82.6.8压力限制范围:10-100cmH2O2.6.9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3-30cmH2O2.6.10吸气暂停:OFF,5%-60%2.6.11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2.6.12具备吸入端,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实现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用户可自行校准吸入和呼出端流量传感器。2.6.13可配肺保护工具:支持两种复张手法——单周期和多周期。2.6.14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且心肺旁流模式可在机控通气下启动2.7数字和波形监测2.7.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2.7.2彩色触摸屏≥15英寸,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2.7.3电容触摸屏,支持手势操作2.7.4内置≥3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2.7.5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2.7.6可配备插件:AG麻醉气体模块、BIS(BISx4)、EtCO2,可单独选配EtCO2插件,以适应全凭静脉无需监测麻醉气体的需求。2.7.7可选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N2O,EtCO2,自动识别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P-V,P-F)监测;可选配氧电池法吸入氧浓度监测、BIS(BISx4)监测2.7.8同屏幕3通道任意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波形,流速时间波形,容量时间波形,可选呼末CO2波形),波形和环图可以同屏显示2.7.9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2.7.10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99L/min。注:必须响应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商务条款1.中标所投货物为原厂原装的、符合国家颁布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产品。2.包装、运输中标方根据设备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包装费和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交货时间、地点设备的交货地点:修水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交货日期定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中标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中标人交货时,须提供设备的全部资料,如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标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等。4.设备安装和验收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指定科室进行验收,中标方承担所有费用,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签字进入质保期。5.技术培训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生产厂家派出专业培训人员为医院免费进行临床应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保养等技术,至能独立操作,简单的故障排除。6.货款支付方式;中标方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后经验收合格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条款总金额的5%。7.保修和服务7.1产品硬件和软件实行三年免费保修,自设备验收合格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计算。中标方所投产品质量为免费上门服务,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并终生免费提供厂家的应用软件更新升级服务。7.2质保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备注:预中标候选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资质、售后服务证明,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注:必须响应或优于以上商务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3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4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和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一条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第二条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三条专利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质量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六条交货及验收1.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所有合同项下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3~4款执行。第十条争议及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询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公章)年月日7.格式1.询价响应书致: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询价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1.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响应表4.商务响应表5.按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我方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询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我方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处罚。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7.1.格式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7.2.格式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7.3.格式4.开标一览表明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 单 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备注填表须知:详见注1 填表须知:详见注2合 计:(大写) ¥:(小写)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需在上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需在上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中国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水)产品认证截图扫描件)佐证,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7.4.格式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询价通知书条目号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7.4.1.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询价通知书条目号询价通知书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2、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7.5.7.其他证明资料格式7-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盖章:7.5.18.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8.2.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8.3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4.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8.5.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5.1.9.技术文件8.6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8.7.10.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询价文件第一章“询价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10-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格式10-2.供应商的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10-3.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江西鼎盛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询价邀请,本公司愿参与询价,提供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全部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我公司声明提交的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全部真实、有效。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其他资格证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询价邀请”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4.询价文件第一章“询价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醉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