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场所设备招标公告(凤阳县公安局2024)
凤阳县公安局板桥等派出所办案场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凤阳县公安局板桥等派出所办案场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需涵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⑤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上述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招标项目规模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71万元,设计费预算约1.5万元。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及需求: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拟对板桥、总铺、刘府等派出所办案场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智能化设计,含方案规划设计、装修装饰、施工图、效果图等及评审等所有内容及与设计有关所有费用。本次项目建设内容派出所基本审讯设备及内装饰建设,办案区软件平台需要与省、市、县相关平台完成无缝对接并满足执法办案所有功能和上级检查考核等要求;勤务指挥室建设要整合辖区内所有治安监控设施,满足指挥室视频存储等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勤务指挥室建设、使用、考核等标准要求。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要县局已有的督察平台无缝对接,满足上级单位对办案区监督管理和考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5月9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凤阳县公安局806会议室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
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及需求: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拟对板桥、总铺、刘府等派出所办案场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智能化设计,含方案规划设计、装修装饰、施工图、效果图等及评审等所有内容及与设计有关所有费用。本次项目建设内容派出所基本审讯设备及内装饰建设,办案区软件平台需要与省、市、县相关平台完成无缝对接并满足执法办案所有功能和上级检查考核等要求;勤务指挥室建设要整合辖区内所有治安监控设施,满足指挥室视频存储等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勤务指挥室建设、使用、考核等标准要求。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要县局已有的督察平台无缝对接,满足上级单位对办案区监督管理和考核。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法
合同价及支付方式
设计方案、图纸完成并通过评审、图审合格(若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工程概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71万元,设计费预算约1.5万元。
计划工期
总设计周期: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满足项目招标所需的图纸(评审通过、图审合格(若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邮件正文中体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mg8038955@163.com且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505508855)后为提交企业信息成功,提交企业信息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在统一时间发布招标文件。(只有提交企业信息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评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5506518188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宏伟 联系方式:15505508855
公告发布媒体: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yang.gov.c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场所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