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KV管型铜母线招标公告(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烧结系统余热发电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 1、招标条件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烧结系统余热发电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招标人为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对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2.2计划工期:20日 2.3招标规模: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烧结系统余热发电项目 2.4招标范围: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烧结系统余热发电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资质要求:同行业业绩5个以上。 3.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我司招标平台(电脑端登录http://119.3.218.120:8888/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需先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自动视为滞后处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大厦 联系邮箱: hanyaohuanbao@126.com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设备采购合同.docx
招标文件5.8.docx
10KV管型铜母线技术规范书(2).docx
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号:HYTK-CG-LG08-202405058买方:卖方:签订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大厦2805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买方):乙方(卖方):鉴于买、卖双方同意由卖方出售,买方购买,在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目录定义4第一章合同标的5第二章价格6第三章支付与支付条件6第四章交货、安装和调试7第五章包装与标记8第六章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和联络9第七章标准与检验9第八章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1第九章保证、索赔与违约责任12第十章保险15第十一章不可抗力15第十二章税费15第十三章工程转包、分包规定以及诉讼管辖15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变更、暂停、终止及其它16第十五章法定地址17合同附件:1.《招投标文件》2.《技术协议》3.《供货清单》4.图纸定义为本合同双方共同理解之目的,双方同意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1.合同:指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关于设计、供应“合同设备”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指导的协议,协议包括所有有关的技术资料。2.买方:3.卖方:4.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要求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一切其他物品。如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技术协议》)所例示和规定。5.技术资料:指“合同设备”及其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合格证)和用于“合同设备”正常运转和维修的技术资料。6.服务:指“合同设备”在设计、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验收和培训等,直到合同期满的各个阶段中的指导和服务及合同期满后卖方的售后服务。7.安装现场:。8.分包商:指由本合同的卖方将本“合同设备”任何部分转包给的任何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9.变更通知书:指按本合同第十四章的规定,由买方向卖方发出的按顺序编号的修改文件。10.配合调试:指按照合同规定的现场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单机调试和系统联调工作,包括“合同设备”的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直至商业运行,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及文件。11.试运行: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连续一个月设备的运转。12.大件: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3×3米的货物。13.质保期:设备热试成功或者投产后的壹年。14.交货地点:1.合同标的1.全部设备本体、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配合调试、设备运输、配合调试合格。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该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先进标准,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的其性能并应符合《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要求,还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装配、技术指导、配合调试、调试、试运行、培训以及正常运行、维修设备管理所需要的技术资料(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技术资料),卖方具体供货范围和供应的技术资料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技术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1.1.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设备性能和有关技术条件按《技术协议》,《技术协议》的相关技术规范、指标、设备性能、技术参数等符合国家规范标准。1.2.卖方应自费派遣负责设计服务的代表和开箱检验人员到“合同设备”的安装现场。卖方还应派遣有经验的、身体健康的、适合现场工作的称职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指导人员赴本“合同设备”现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进行正确的技术服务。1.3.卖方应负责对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4.在“合同设备”性能试验、试运行后,对“合同设备”进行一次停机检查和修理时,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需要随时派出技术人员参加这项工作。1.5.在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的十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继续以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供应买方或业主为维护本“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最后选购一批备品备件或从卖方免费取得制造该项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资料,但买方应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其收到时的类似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如买方需要,卖方有义务提供卖方自己加工制造的备品备件制造图纸。1.6.双方确认的本“合同设备”的供货商及分包商,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1.7.对卖方选择的设备分包商,必须事先经买方书面确认。卖方应对分包商供货设备的设计、质量、交货进度、接口、技术服务等技术和商务方面的问题负全责,如因分包商的责任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8.卖方应负责提供设备质保期内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9.为了满足整个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合同签署(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技术协议》的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所需技术资料和图纸。2.价格2.1.本合同第一章中规定的由卖方供应的“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工程设计服务,备品备件,运输、调试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固定总价相应调整。详细分项价格见后附《供货清单》。2.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设备”(含《技术协议》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必备的消耗品等)、技术资料、技术人员培训、配合调试、调试、验收等一切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进口报关费、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和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运输保险和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2.3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由卖方负责交付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相关的费用。2.4虽然本合同总价包括了《技术协议》所有设备、资料、备品备件、设计、服务及配合调试、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短缺、在《技术协议》中并未列入和未提供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需要来满足《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免费将漏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补齐。2.5质保期满1年内的备品备件,价格保持与投标承诺的价格一致,不得上涨,但如遇市场价格下调,卖方应相应下调价格。3.支付与支付条件3.1买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项下合同总价按下列方式及比例支付给卖方。3.1.1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买方所需要的资料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预付款。3.1.2卖方生产完毕,全部合同货物出厂试验合格满足第七章的有关要求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发货款(付款前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税率为%)。3.1.3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部组件)经安装、调试、热试或投入使用后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验收款。3.1.4合同总价的10%,计元(大写:),作为质保金,根据本合同第八章和第九章规定,在业主对“合同设备”通过热试或者投产12个月后无息支付给卖方。如发生纠纷,则质保金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付清。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3.1.5卖方充分认识并且理解: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业主方对买方的合同款支付,故买方存在被业主方拖欠合同价款的风险,卖方自愿与买方共同承担业主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方未将合同款按约支付给买方,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买方应付卖方的款项的期限亦做相应顺延,卖方承诺在此期限内不向买方追究延迟付款的责任亦不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3.2根据本合同第六章到第九章的规定,如果卖方向买方支付损坏赔偿费、现场加工及代采购费、罚款等款项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0日内支付给买方。如逾期不交,买方有权在本合同项下的下一期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将这部分索赔金额及其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扣除。特别约定: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本合同所有款项,卖方不得应用于其他项目或者挪为他用,只能应用在本合同项目。3.3支付方式:银行承兑。4.交货、运输、安装和调试4.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设备运至买方现场,卖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全部货物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运至施工现场并交于买方。所有重件应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需要,买方有权延后交货时间,但买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卖方。买方要求提前交货时间应取得卖方同意。4.2货物验收合格运抵施工现场的(由买卖双方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发收货单、同时卖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4.3在货物启运前天,卖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并注明:货物备妥待运日期,货车联系方式,货物清单、货物重量、货物体积、包装数量和预期运抵现场的时间。4.4在没有满足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前,卖方不得发出任何货物;在没有取得买方同意前,卖方不得超前发货计划进行发货。4.5不论是按照本合同或在以后由卖方供应的备品备件均应与原来相应的部件完全相同或可互相调换,在技术规格上也应完全符合。4.6运输方式:。卸货由卖方负责,卸货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保险:。设备在未经买方检验合格前,设备的毁损、灭失等其他一切风险由卖方负责。4.7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其供应的设备缺陷或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由于卖方供应的设备的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并运到安装现场。4.8全部技术资料由卖方负责,交给买方或买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其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资料内容和交付计划按《技术协议》规定办理。4.9技术资料交给买方的日期即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为按合同第九章计算任何延期交付资料延期罚款的依据。4.10卖方应在货物交运时随货提供装箱单明细、设备质量检验和测试的成果资料以及构成设备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质量保证书等。4.11全部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卖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协议》要求生产,如有问题,应按买方的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卖方原因的修改费用,交货期不予顺延。4.12本合同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确保买方的需求。4.13安装质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通过业主方及买方的验收。4.14安装出现质量问题业主通报批评,卖方必须按照协商进行解决,如通报后拒不改正,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5.包装与标记5.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符合产品特性进行包装,并应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无损地运抵合同设备的施工现场。包装材料由卖方提供,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品不回收。5.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5.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上述5.2条注明内容。5.4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注明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地;3.收货人名称;4.设备名称及箱号;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注以常用的标记,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装卸搬运。5.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份。5.6专用工具,调试、试运行用的备件和消耗品应按用途分别包装并作出标记。5.7各种材料及散部件或零件应采用合格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5.8所有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5.9卖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5.10设备和/或备品备件和/或包装箱的重心位置应明确标示。5.11对于为保证精确装配而需具备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5.12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5.13凡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货运中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九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5.14买方有权派遣人员到卖方制造厂、主要分包商对设备包装进行检验。但该检验均不能减轻或免除卖方对包装质量应负的责任。6.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和联络6.1卖方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服务、加工、性能试验、调试和试运行的技术服务、检验及培训服务工作。6.2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方案及开会的日期、地点,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6.3各次联络会议及正式会议双方均须签订会议纪要,各个纪要均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执行,当纪要内容与合同条款有矛盾时,以合同条款为准。6.4卖方提出的并经双方确定的详细设计图纸(与安装有关的设计)及技术指导方案在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改变或修改,但买方有权随时提出变更或修改,以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并向卖方作相应的通知,如果这种修改严重影响卖方的利益,双方将就要求变更的请求,共同进行研究,协商其对执行合同的影响,买方将据此提出变更通知书的条款和条件。6.5为了进行有关“合同设备”的技术指导工作,卖方应派遣称职的、合格的、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第七章标准与检验7.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买方提供经买方确认了的本“合同设备”用的材料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设计和制造标准的文本,制造厂的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标准。若卖方制造设备所用的材料与技术协议要求不符合,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条件。7.2.由卖方供应的所有货物,应有制造厂出具的并经卖方签署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果买方认为必要,某些主要设备的检验记录还应由买方代表向卖方提出要求见证并会签。7.3.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必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卖方应在本“合同设备”组装和检验前10天,将检验和组装的初步计划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到制造厂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情况,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设备和任何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检验和试验程序由买方代表与卖方人员共同协商确定。7.4.如买方未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卖方可自行检验并做出报告,不论买方人员是否参与了出厂检验,或者买方代表参加了检验,并会签了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九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对合同设备在现场进行设备检验应负的责任。7.5.货物运到现场交付买方后,买方应尽快安排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重量、规格和外观,如发现有任何短缺、损坏、不符或变质情况应立即通知卖方。7.6.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或买方单方面(如果卖方代表未能参加)的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索赔的有效证据。7.7.如双方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施工现场所在地有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复检。如果需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应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时的证据且是双方必须遵循的最终检验结果。7.8.卖方接到买方提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尽快修复,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并运抵现场。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以及支付的商检费用等均由卖方负担。7.9.卖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商议,如果买方认为有必要,可同意卖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7日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检。7.10.卖方修理的时间应在发生故障起48小时内完成,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本项目的施工进度为原则,应在接到换货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7.11.买方在现场进行的到货检查,不论有否卖方人员参加或买方的索赔或质检机构的决定所产生的责任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九章及《技术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第八章调试、试运行8.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将有关设备作好安排以便于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一切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8.2卖方需确保卖方及时通过监理和业主的验收投产,附件供货清单内所选用的品牌或质量标准,应满足监理和业主的要求,如不满足导致的不能通过业主验收,属卖方责任,卖方需更换为满足监理和业主要求的品牌,价格不作调整,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九章保证、索赔与违约责任9.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最低标准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和同行业标准。设备的造型均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内容正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设备保管及管理方面的要求。确定卖方为合同设备的质保期应为自买方热试成功或投产使用起一年止。9.2.卖方保证设备无权属瑕疵,不涉及到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争议等,否则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外,卖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的此项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9.3.本“合同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168h运行期间由于卖方“合同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停运造成系统中断或业主不能正常生产的,买方从合同款中扣除元整,弥补买方调试的部分损失;当卖方对“合同设备”修理后仍无法完成系统装置第二次168h运行,买方扣除验收款,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卖方责任;当卖方“合同设备”在168h调试完成后的一个月试运行期间无法连续运行时,买方有权扣除验收款和质保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卖方责任。9.4.如果由于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设计错误和/或卖方制造错误和/或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设备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修理和/或赔偿买方所蒙受的直接损失,如需换货,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拆卸、再安装费用等),换货或修理时间应不迟于缺陷、错误、损坏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对于那些在一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买方可以委托其它单位在现场进行修理,费用由卖方负责,或者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凡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内发生、发现的缺陷、错误、损坏等质量问题,在买卖双方不能就原因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意见时,除非卖方充分证明系由于买方原因或业主提供的运行条件不满足等原因造成,应由卖方承担责任。9.5.质保期满后,由买方在三十天内出具本“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质保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9.6.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损坏,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要求修理或更换,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的10日内提出协商意见,由双方商定。在必要的情况下买方可凭前述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或请求买方安排修理或向买方赔款(由双方商定),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保险费和损失等。9.7.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或损坏的设备而本“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运行被延迟或中断,则质保期应按实际被延误或中断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9.8.在卖方质保期满后三十天之内,如果发现设备缺陷,此时,买方出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9.9.由于卖方责任,在卖方维修后或者因卖方怠于维修由第三方维修后仍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要求时,卖方除满足9.3条款外还应承担以下罚款:1)承担不合格合同设备价格的2倍的罚款。2)承担由于不合格合同设备引起的工期延迟给买方带来的损失。3)买方选择解除合同或解除部分“合同设备”的采购,卖方退还买方已付的解除相对应的货款并将相关“合同设备”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如果买方不解除合同,则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造出替换件或向另一家制造厂订购满意的设备,由此而造成的延误,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9.12条支付违约赔偿金。9.10.设备任何部件其正常运行寿命比卖方质保期短,则该部件质保期按寿命期计算。但卖方应提供此类设备部件清单,并经买方确认。卖方应提供足够的此类设备部件,以保证质保期内和质保期满后一年内的备件的使用。9.11.任何设备部件在质保期内进行了缺陷的修正则其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9.12.如果非因买方原因或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包括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的情形)时(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1.迟交货3天(含),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2.迟交货3天~1周(含),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3.迟交货第1周及以上,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卖方返还买方已支付设备款,乙方并承担迟交货设备金额的%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9.13.如果由于卖方责任所造成的修理设备或换货而使系统的整套起动延误时,则卖方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义务,但还应按9.12条的规定支付设备迟交货违约金,时间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在现场完成修好的日期为止。如果卖方要求在现场进行修理,买方应尽量提供充分的合作。但任何由于特殊的安排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卖方负担。9.14.卖方对其提交的“最终”文件的变动造成买方的损失包括设计和施工返工,材料、设备修改等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给卖方造成的损失。9.15.卖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不能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或无法满足试运行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期限不予顺延;如卖方拒绝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或无法试运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仍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退还全部已收设备款,并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足额弥补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继续赔偿。9.16.卖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9.17.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买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9.18.卖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卖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买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9.19.卖方提供的设备在试运行完成后协助买方和业主进行设备验收。9.20.由于卖方的设备、配件、质量及发货、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影响安装调试时间,导致设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仍无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或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出现问题,经买方书面催告后卖方仍怠于履行发货、修理、补救、调换、售后等义务的,按每误期一天扣减合同总价的0.5%的标准核计,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另行赔偿。9.21.卖方保证本合同设备本体总重量不少于吨,现场过磅,如重量偏差超过3%,低于偏差重量,按照该设备吨单价扣除,高于执行合同总价。(如总重量偏差超过10%,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实方返还买方已支付设备款,并承设备金额的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9.22.设备本体设备必须为生产组装,所有配套配件设备必须为正品。若发现非原厂生产,买方有权退货,卖方承诺退还全额货款并承担退货设备2倍的惩罚性违约金。第十章保险10.1.卖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运输保险。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到“安装现场”交货验货无误后为止。第十一章不可抗力11.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火灾和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1.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用邮政快递服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面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此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清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1.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至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第十二章税费12.1.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生产所需的材料购买、生产增值及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的所有税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第十三章工程转包、分包规定以及诉讼管辖13.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分包商,一经发现上述现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同意将买方已付款项返还,同时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13.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而选定的分包商应被视为同卖方一样为履行本合同对买方承担责任,卖方应对其分包商的行为、疏忽、违约(如果有的话)承担责任。13.3.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变更、暂停、终止及其它14.1本合同在技术协议经合作业主代表及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有矛盾或不清之处,应以合同条款为准。14.4.双方举行的联络会议或其他会谈所作的纪要,经双方签字并同意后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14.5.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讯内容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露给与“合同设备”无关的第三方,除非合同双方认为有此需要。14.6.卖方不得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变更,但买方可以在征得卖方同意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如这些变更严重地影响到合同价格和时间,买方当出具变更通知书说明其内容。14.7如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加以纠正。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应对该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或者认为在十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立即宣布中止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卖方负担。14.8在发生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买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而由第三方向卖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2)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14.9合同各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各方均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14.10卖方提供的核心部件保证系统整体参数和功能满足业主方整体需要,技术协议范围内有任何遗漏或者偏差的视卖方为成熟的设备供应商均已考虑此风险,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充分考虑,并意识到此风险,并承担此风险。第十五章法定地址15.1本合同签订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大厦280515.2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买方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微信:开户银行: 账号:卖方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微信: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以上无正文)乐钢余热回收系统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第一章投标须知1.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本标项目名称:乐钢余热回收系统项目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钢厂区内招标单位: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合同名称:“乐钢余热回收系统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3招标内容:乐钢余热回收系统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详细数量参数见图纸、技术规格书及采购清单。请根据我方清单与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设备配套备品备件要求按我方技术协议供货。4投标有效期:30天5货期:20天(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6付款方式:预付款30%,提货款30%,验收款30%,质保金10%。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8招标答疑请将问题汇总发送至:hbxyzc2021@126.com邮箱。9招标书发出时间:2024年05月9日10标书答疑截止日期:2024年05月15日上午8:001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5月15日上午9:001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9:00开标13电子版标书发至金蝶招标平台。http://119.3.218.120:8888/web/同时需要投标人携带纸质标书到现场开标。标书要求: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开标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大厦2805室14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15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账号:13101560009671320000第一章投标须知1、合格的投标人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对设备提供至少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保修。1.3不接受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方式投标。1.4资质要求:同行业业绩5个以上,。2、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文件构成3.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严格按照以下列项组卷):第一部分(A卷):商务文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印章,以示确认)(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人对所供的说明及承诺;(4)投标偏离表;(5)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6)投标人声明,如果中标,正在履约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合同的按期完成;(7)营业执照扫描件;(8)资质证书扫描件(或使用件);(9)其他。第二部分(B卷):技术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提交以下文件,做出技术响应说明:1.范围及服务项目说明;(1)设备生产组织计划。(2)生产进度网络图。第三部分(C卷):报价文件1.招标人提供了技术规格书和设备清单,投标方统一按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制作清单报价。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即本合同属固定单价价合同。无重大方案上的调整固定单价不做增减。3.本合同报价为综合价格,所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费用都应包括在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检验、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提供设备资料及一年的缺陷处理期内质保所需的费用,包括所有的税费和利润及可能的风险,不得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说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均需单独密封(商务和技术不得体现价格,否则按照废标处理),设备投标中价格最高的报价标书一并作为废标处理。(重要)4、投标文件的标记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以下格式标记(以商务文件举例):(1)左上角:投标文件A(2)正文居中:乐钢余热回收系统项目-10KV管型铜母线(3)右下角:投标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投标单位地址、投标日期5、投标有效期5.1所有投标应从本表述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3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方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应交纳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客观存在的损失。6.2在开标时,凡没有随投标书附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6.3招标人有权将得分靠前的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所有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留下来,在中标人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4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提供虚假材料。(4)本次投标一旦存在串标行为,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7、投标书初审开标后,评标小组将首先确定投标人及其是否满足本须知第1条的合格性要求。任何投标人若有1条不满足合格性要求,其投标书将不给予评审。其次将确定每份投标书:(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是否在投标函上签字(盖章),投标函是否加盖了公章;(2)所供设备是否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之处;(3)是否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4)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是否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主要内容是否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影响投标书评审的情形。8、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8.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8.2评标小组在评标时,将综合考虑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和报价,进行综合排名。序号项 目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得 分l投标报价601.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满分为60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N;2.1当3≤N≤8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0.5+招标控制价×0.5。2.2当8<N时,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95%×0.7+招标控制价×0.3。3.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取绝对值。投标报价得分=60-(报价偏差率×扣减分值), 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①若正好相等得60分、②每低1%减0.2分、③每高1%减0.5分;不足1%的,按插值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60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全部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4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全部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3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全部技术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整体技术、工艺、性能先进、可靠、适用的4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整体技术、工艺、性能较先进、可靠、适用的3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整体技术、工艺、性能一般的2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生产过程组织措施周密、完善的4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生产过程组织措施较周密、完善的3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质保体系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的4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质保体系一般、技术力量一般的 3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质保体系较差、技术力量欠缺的1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技术文件齐全,现场会议好的4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技术文件基本齐全,现场答会议一般的32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20技术文件不全,现场会议答疑一般23付款条件5付款条件最优者53付款条件5付款条件较优者3-43付款条件5付款条件一般者2-34售后服务5投标文件中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完善及时的54售后服务5投标文件中承诺售后服务措施较完善及时的3-44售后服务5投标文件中承诺售后服务措施一般的1-25企业业绩5有5个业绩以上的55企业业绩5有3个业绩以上的35企业业绩5有相关设备生产业绩的26交期5生产进度,交期优于要求的56交期5生产进度,满足要求的46交期5生产进度,低于要求的2合计100注明:1、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2、业绩是指投标企业在国内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运行业绩,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以承揽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或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提供5分钟左右的公司简介视频(包含办公区域及生产车间情况),便于述标前播放;4、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5、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6、每分项中如有缺项,则该项为零分;7、单项最终得分按各评委记分的平均值为报价人最终得分。9、授予合同9.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人有任何串通投标、任何腐败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或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而且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将这样作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9.2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9.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招标方的要求派授权代表进行合同签署。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4招标文件包含招标人标准合同模板,中标单位需按该模板与招标人签订最终合同。9.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认可招标人的合同模板,宣布中标后投标人要求修改合同模板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以下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0.1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10..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10..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密封不完整、破损;10..4未按第3条要求进行组卷的;10..5未按第4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要求的。10..6未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的。,参与投标者请将《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内容格式如下: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参与招标并向贵公司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报价表(2)规格响应表(3)质量保证承诺书(4)质量保修承诺书(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报价书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招标文件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材料),并经过现场踏勘、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采购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材料及其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本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按我方发标采购单报价报价项12合计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天内有效。我方保证在此期间内不撤回投标文件材料或擅自修改投标报价。2.若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2日内,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3.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材料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投标人(以下称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有关文件材料、协议和采购合同。我方对上述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持续至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委托代理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保密协议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次招标活动中,技术资料涉及到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所以我公司承诺严格对技术文件和图纸保密,不得擅自自行使用或未经允许转给第三方。如果发现我公司或第三方运用该专利技术谋取商业利益或其他利益。经过贵公司核实为我方所为(不管有意或无意)。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本保密协议长期有效。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技术规范书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5月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乐钢项目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它提出了对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的功能、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无论多么微小,都应以书面形式加以详细描述交招标方。4.本技术规范书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执行。5.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二.项目概况1环境条件1.1工程厂址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1.2气候条件唐山地处华北沉降带,冀中平原中部,总的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缓缓倾斜,无明显起伏变化。唐山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年平均日照2628.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87毫米左右,无霜期176天。各项主要气象特征值如下:年平均气温12.1℃历年最高气温39.2℃历年最低气温-15.8℃冬季平均风速1.7m/s夏季平均风速2.0m/s十年最大风速22.0m/s全年主导风向SSW年平均降雨量521.6mm地震烈度Ⅶ度1.3安装地点室内/室外1.4污秽等级室外按e级三.技术要求1.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GB/T4109-2008《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IEC60137《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套管》Q/GDW11646-2016《7.2kV-40.5kV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技术规范》GB/T8349-2000《金属封闭母线》DL/T1658-2016《35kV及以下固体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GB311.1-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T156-2007《标准电压》GB/T762-2002《标准电流等级》GB/T7354-2003《局部放电测量》GB/T5273-2016《高压电器端子尺寸标准化》GB/T11022-2011《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T11021-2007《电气绝缘耐热性分级》GB/T16927.1-201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16927.2-2013《高电压试验技术第2部分:测量系统》GB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5231-2012《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19850-2013《导电用无缝铜管》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以上标准如有新版本,按最新版本执行。各执行标准如有类似条款,以高要求者为准。2.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2.1系统标称电压:10kV2.2额定电压:12kV2.3额定频率:50Hz2.4额定电流:2500A额定电流A额定热稳定电流(4s) kA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kA2500≥63≥1602.5额定绝缘水平:a)额定耐受雷电冲击耐压(峰值):105kVb)额定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45kV。2.6局部放电水平:试验方法应符合GB/T3048.12的规定,试验灵敏度应为5pC或更优,产品出厂前必须全部检验合格。2.7产品的介质损耗因数:介质损耗因数应满足Q/GDW11646-20168.2.5条中的规定。2.8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成品在额定电流下,导体温升不能高于50K。2.9投标方应提供成熟产品,并经招标方交接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系统运行。2.10母线悬空支撑跨距≤投标方提供。2.11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相间中心距≧275mm。2.12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A、B、C三相应有黄、绿、红三色颜色标识。2.13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运行过程中应密封良好,无水、杂物、小动物进入。2.14承受动热稳定电流表一、承受动热稳定电流额定热稳定电流(4s) kA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kA≥63≥1602.15出厂检验表二、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出厂试验要求序号试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1外观检查表面光洁无伤痕2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常数不少于3.67MΩ·km按GB/T3048.53工频耐压试验不击穿,不闪络用工频耐压测试仪2.16预防性试验表三、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的试验项目、周期要求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分工1外观检查1)投运前2)必要时表面光洁无伤痕,若表面严重污垢,用洗洁精清洗表面检修2绝缘电阻测量1)投运前2)必要时满足DL/T1658按GB/T3048.5检修3工频耐压试验1)大修时2)必要时1min不闪络,不击穿按75%出厂工频耐压电试表四、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额定电压出厂、交接试验工频试验电压预防性试验工频试验电压10KV45kV38kV3.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结构要求3.1铜管母线导体采用T2Y导电紫铜管,铜含量纯度≧99.95%,即满足国标GBT5231-2012要求。主母线、分支母线(如有)连接处应采用T型接头,T型接头应做到可靠能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本项目范围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要求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生产供货、提供配套附件,并负责安装、试验及与招标方共同验收。附表:基本技术参数变压器低压侧到高压柜接线端子额定电压(kV)10最高电压(kV)12额定电流(A)2500额定频率(Hz)50相数3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105额定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45局部放电水平(pC)5动稳定电流(kA)≥1604s热稳定电流(kA)≥63相间净距离(mm)≥275冷却方式自冷导体材质铜T2Y母线运行温度°C≤95允许温升 K≤503.2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采用明敷,采用专用支架和铝合金抱箍支撑。各相母线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相色: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3.3在长时间(连续大于6小时)通过额定电流时,铜管导体温升不大于50K。额定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45kV。3.4绝缘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外径表面应光洁无伤痕。3.5本工程绝缘母线穿墙共4处,应设置穿墙封板,穿墙封板采用非导磁性材料,由投标方成套提供。3.6招标方提供楼板、梁上的预埋铁件以供安装,由投标方成套供货母线支撑和固定件(室内段楼板内预埋件、室外端沿墙敷设段柱内预埋件,室外段立柱为招标方提供,其余均为投标方供货,要求全部钢材为热镀锌件,根据承重计算钢材要求高一个等级,但管材壁厚必须≥4mm)。固定金具应采用非导磁性材料。如投标方认为必要,需额外增加母线固定件,不能影响或破坏招标方设备、建筑物的安全,并不再产生额外费用。3.7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依据电容屏均压原理,采用绝缘层和半导电层交替屏蔽绝缘的电容屏均压技术进行制造;主绝缘采用变屏距均压设计,电容屏径向及轴向电场分布均匀;主绝缘材料参照国家电网公司Q/GDW11646-2016即《7.2kV-40.5kV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技术规范》,可采用环氧树脂、聚四氟乙烯、硅橡胶等有机绝缘材料并且外层采用有机复合护套加以保护,确保较高的绝缘强度、局部放电特性、和抗短路能力以及延面电位分布均匀等。3.8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终端使用软连接与设备相连的新型连接方式,软连接外部加装绝缘护盒。所有连接部位温升不能高于母线导体(包括管母线与管母线中间连接及管母线与设备连接),出厂前须做抽检试验。3.9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每段中间接头导体连接要求采用铜管外嵌式连接。3.10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主绝缘材料介质损耗小、耐老化,正常使用寿命应≥30年。3.11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具备自然散热功能,管内气压与外界大气压相等。3.12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投标方应与其他相关联的电气设备供应厂家协作,以便母线两侧均能可靠顺利联接并保证相序正确。3.13提供氧指数试验报告3.14需要提供本产品专利。3.15需提供电力行业5个以上本产品类似业绩。四、供货范围(满足但不限于)1.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包括:从发电机到并网柜接线端子止;从进线柜到电抗器接线端子止;从电抗器到高压电缆接线端子止。以上所需的绝缘母线及其附件(包括母线终端接头、中间接头,母线固定金具、伸缩节、支架、穿墙板等)均由投标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试验、调试,包括穿越建构筑物的电气封堵和防火封堵。2.供货范围附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品牌1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DDX-T/Q-10X2500米8162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DDX-T/Q-10X2500米120310kV母线软连接与DDX-T/Q-10X2500配套套足量供货410kV母线接头与DDX-T/Q-10X2500配套套足量供货510kV母线固定金具与DDX-T/Q-10X2500配套套足量供货610kV绝缘护板1600mm×800mm块足量供货7托架TJ-150套足量供货3.计量长度:计量总长度=管形母线主体长度+软连接长度+接头。据实结算即具体数量待工程施工完毕后,供需双方对上述电气设备接线端子之间的母线、母线伸缩节以及软连接长度进行实际测量,并按规格累加求和各自规格型号的总长度作为实际结算依据。投标方应提供绝缘铜管母线每米单价。4.如有其它要求,产品种类及价格另议。5.图纸确认后30天满足现场安装条件。五、监造与验收1投标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设计方的工厂监造,对母线生产所需的主要材料确认,抽检,对产品中间试验加以监督,不得以任何原由推诿。2在监造过程中,如招标方或设计方发现投标方对主绝缘材料弄虚作假,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投标方产品出厂前必需通知招标方到投标方工厂对产品抽检,抽检项目为工频耐压、局部放电量、介质损耗测量。4招标方、设计方监造验收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招标方承担。六.技术服务1项目管理招投标双方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等,需方负责调试。2技术文件2.1投标方在订货前应向招标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总装图和主要技术参数。2.2在技术规范签订并且投标方派人到工程安装现场测量完毕5天内,投标方向业主和设计院提供下列资料8份,其中1份为电子版。2.2.1全套母线的装配图(总装图)、分段安装图,与设备相连安装图。2.2.2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的大概长度、重量。2.3最终图纸应注明投标方、招标方的订货合同号并有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的明显最终版标记。招投标双方电子邮件回复也可视为技术确认。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2.4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资料除本规范书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装箱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2.510KV全绝缘铜管型母线和外部设备关联部分(如高压开关柜连接处等)存在技术问题时,投标方应与关联设备厂家沟通,并将问题提供给设计方及招标方进行协调解决。2.6图纸确认后20天到货,现场安装工期7天。3.现场服务要求绝缘管母线厂家提供现场安装服务,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安装人员施工进度应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要求,安装人员应按标准保证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投标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运行人员免费培训。七、质量保证与试验1质量保证l.1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其附件是全新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装、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内运行良好。1.2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1.3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1.4投标方应有“遵守本技术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GB/T190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国家认证并正常运转。1.5母线绝缘性能、屏蔽性能应切实可靠,在正常使用期内(30年)应能通过每年的高压预试,否则投标方免费负责合同范围母线维修。1.6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经试验、验收合格投运后,质量保证范围为:1)绝缘材料老化;2)运行后预防性试验击穿损伤;3)连接部位温升过高损坏绝缘;4)额定电流温升过高损坏绝缘;5)额定动、热稳定电流损坏母线。1.7母线在生产和安装过程中,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母线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微风震动效应。如因母线设计生产的原因造成运行当中母线固定件松动等故障,投标方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1.8质保期1年,正常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在保修期内,无论任何部分(包括外协件)属于质量问题而损坏的,制造厂均应无偿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非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投标方收取合理的费用进行维修或更换。八、包装运输和储存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3.在包装外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5.包装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8.中标单位签定技术协议书时需提供管型母线断面尺寸、剖视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0KV管型铜母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