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公告(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受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26]HJZB[CS]2024002、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6]HJZB[CS]2024002
项目名称: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9,952.00元

采购包1(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39,95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75,476.00元
磋商保证金: 10,799.0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539,952.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5-09至 2024-05-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0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

六、开启

时间:2024-05-2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水东新城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方式:0598-630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5698596、0598-8259969,邮箱:smhjzbd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红
电话:0598-63080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

相关附件:

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文件集.zip

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4-350426-00139[2024]00162项目编号:[350426]HJZB[CS]2024002采购人: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5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2.备案编号:CGXM-2024-350426-00139[2024]001623.项目编号:[350426]HJZB[CS]202400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9,952.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5,476.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799.04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1.00539,952.00年物业管理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尤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水东新城紫阳大道1-79号邮编:365100联系人:王丽红联系电话:0598-630800614、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邮编:365500联系人:小李、小吴联系电话:0598-5698596、0598-8259969,邮箱:smhjzbdl@163.com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章进行合同公开,成交供应商方可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磋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相同轮次的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响应文件,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尤溪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1647707052505226。 (2)其他: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函递交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5.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响应情况24.00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24分;技术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技术要求(共12项,序号1-12)每负偏离一项(含各子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备注:磋商文件中若有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与响应内容相符,无提供佐证的或与所提供的与响应不相符的视为负偏离。2. 制定物业管理整体管理模式3.0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至少包含①管理上的重、难点,②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③制定物业管理整体目标、管理模式和理念服务预期效果方案;至少包含以上小点,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合理、符合实际需求、可行性强、描述清晰、内容完整的得3分;方案详细合理但与实际有偏差、可行性一般、描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的得2.5分;方案不够详细合理、与实际有偏差、描述不清晰、可行性差、内容不完整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3.人员配置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含:①各岗位设置;②人员配置及分工协作;③人员上岗培训、服务绩效考核、奖惩等)进行评审: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方案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但内容基本完整,适用性一般的得2.5分;方案包含要点,内容措施不够具体的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保洁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清扫方案、计划安排、针对死角措施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2分; 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5. 秩序维护与保安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秩序维护与保安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平安机关”创建;门岗执勤(保卫值班、大厅办事人员秩序维护);财物防火、防盗;安全巡逻、人防物防技防结合;门口车辆停放管理秩序方案;应急突发情况处理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6. 消防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消防管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消防管理日常工作计划;消防管理作业流程;消防管理服务内容;消防管理质量标准;消防管理应急预案、消控管理、演练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7. 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机房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配电房管理;避雷系统管理;消防系统;办公家具维护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8.智能化系统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智能化管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借助智能化的安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以及闭路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电子办公设备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9.四害消杀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四害消杀服务方案(包含消杀措施、消杀频率、所使用的消杀药品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0.节能管理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节约节能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节约节能措施、节约节能管理目标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1. 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情况,应按标准化、电脑化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将系统收集的项目资料、图纸、档案资料、文书档案、财务报表等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目输入电脑储存,以备检查及日常查询。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2.突发应急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至少包含:①环境应急方案;②治安管理应急方案;③工程应急方案;④防洪防汛方案;⑤防台风方案、⑥消防应急预案、⑦疫情防控等) 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3.人员稳定监管措施方案2.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稳定监管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规范监管措施方案、人员稳定措施、人员监管措施等) 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4.新旧物业过渡交接计划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新旧物业过渡交接计划安排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节点;人员交接、过渡交接服务方案;移交资料保管、资产不流失预案;整体平稳过渡计划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偏差或内容简略的得2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5.基础设备配备3.00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机械设备:在满足磋商文件设备配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提供1组设备的得1.5分(拖(洗)地机1台+干(湿)两用吸尘机1台+高压清洗机1台为1组设备),满分3分。【注:需提供投入的设备清单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发票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供应商)和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2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业绩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的材料得1分,满分3分。每份完整的材料包括:①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业主单位验收/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以上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2. 满意度评价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或者“满意”或同类评价描述的,每提供一份完整的材料得1分,满分3分。每份完整的材料包括:①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服务满意度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3.项目负责人经验2.00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内容为已完成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业绩的,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①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地址);②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具体的项目负责人);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业主单位验收/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四者缺一不可的证明材料,无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原件备查)。4. 团队人员保障2.00根据各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保额情况进行评分:保额≥80万元/人的得2分;80万元/人>保额≥60万元/人的得1分;60万元/人>保额≥40万元/人的得0.5分,保额<40万元/人的不得分。需提供专项承诺函且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日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未提供的不得分。5.项目负责人2.00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物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以上人员均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注:商务评标项号5-8人员不得重复得分)6. 项目团队12.00根据供应商所投入的智能化专业相关技术人员(建筑智能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以上中任一专业),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注:以上人员均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及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注:商务评标项号5-8人员不得重复得分)7. 项目团队23.00供应商投入的保安人员中同时具有“保安员证与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评分,①提供3人得基础分1分,在①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3分。注:以上人员均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及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注:商务评标项号5-8人员不得重复得分)8. 项目团队32.00供应商所投入的设备维修人员同时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的,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注:以上人员均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书等证明材料及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注:商务评标项号5-8人员不得重复得分)9.企业荣誉1.00供应商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诚信守法、安全教育、规范用工等情况良好。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供应商须提供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技术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情形为保证评分的直观有效性,供应商应对评分项进行节点关联,在技术项评分中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佐证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注明佐证内容所在的位置(可采用下划线、圆圈、箭头等方式)能佐证满足评分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若未明确标注,磋商小组成员有可能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或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情形为保证评分的直观有效性,供应商应对评分项进行节点关联,在商务项评分中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佐证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注明佐证内容所在的位置(可采用下划线、圆圈、箭头等方式)能佐证满足评分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若未明确标注,磋商小组成员有可能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尤溪县城关镇水东沈城一品负一层,物业服务面积16237㎡。2.最高限价:475476元/年,即39623元/月*12个月。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3.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1+1年,合同签订方式为: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人通过采购人年终考核(考核罚扣金未超过年服务费总额5%的),将续签下一年的合同,以此类推,最多续签2年。成交人未通过采购人年终考核,采购人将终止与成交人续签合同。二、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以下各项不允许负偏离)总体要求中所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按顺序逐条响应,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负偏离)均按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1、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岗位最低配备人数说明1项目负责人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经验。2保安人员6人(含消控室24小时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至少一名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资格,所有保安均需具有保安员证书(需提供所配备人员有效证书及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合同期内人员配备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60%以上,女性人数不超过2人,女性保安年纪不超过55周岁,男性保安年纪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结合服务项目出入口、面积合理配置秩序维护人员,政务中心侧门出入口值班人员2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主要出入口值班人员不少于1名,需配备巡逻人员;身体健康,懂电脑监控操作。3保洁人员5人保洁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合同期内女性保洁人员年纪不超过55周岁,男性保洁人员年纪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4设备维修(含水电)人员1人具有设备维修(含水电)设备维护、维修能力。5建筑智能化专业技术人员(专职)1人具有智能化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能力。2、最低设备配置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拖(洗)地机1台+干(湿)两用吸尘机1台+高压清洗机1台。需提供投入的设备清单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发票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供应商)和设备照片。3、人员报备,成交人在签合同时须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向采购人报备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所报备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4、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及时调度,24小时值班服务,服务人员值班或上班时间手机要保持畅通,必须完成值班工作时间内所指派的工作。下班前需巡查一遍,发现长明灯、跑冒漏滴水管要及时提醒和处理,未关的办公室门、窗应及时关闭。5、工作人员、工作值班员每日需做好工作、值班记录,填写标注完成项目时间。(二)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1、设备设施管理(1)主体建筑物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建筑物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及小损小坏等日常维护管理。具体为:【技术项1】①定期进行物业管理场所的安全普查和完损等级评定,保证管理场所完好率达98%。②爱护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对管理区的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改(移)动。③及时完成管理场所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8小时完成。④外请维修任务原则上在接报后2天内完成。(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技术项2】给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管理范围内的给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具体为:①实行日常检查巡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②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市政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③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施完好;④建立对场所内开水间、卫生间的日常检查巡视制度,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⑤设施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⑥管道疏通:政务中心、交易中心及专家休息室区域内卫生间、洗手池、茶水间(不包含食堂),简单的管道疏通(200元/次以下)由成交人承担,如涉及工程性的改造或维修,报采购人审核,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技术项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场内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应做到:①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②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供电系统运行正常;③设备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④制定用电设备定期维保计划,并组织实施;⑤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用电安全;⑥中标人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公共场所损坏的全部日光灯、节能灯、射灯、消防疏散指示灯、出口通道指示灯等灯具。(4)办公家具维修【技术项4】①木质办公家具维修。包括修复划痕、更换损坏部件如抽屉、门、合页等。②金属办公家具维修。进行清洁保养以去除痕迹和污渍、紧固松动的部件、进行涂装保养以处理锈蚀或变色。③皮质办公家具维修。定期清洁以去除灰尘和污渍、修复划痕、更换破损部分。④椅子、桌子、办公沙发等常见维修。包括更换滑轮、气压泵、扶手等部件,修复或更换抽屉滑道、键盘架等。⑤文件柜和办公屏风的维修。进行锁、抽屉滑道、铰链等配件的维修更换,以及板材开裂修补等。⑥角落零件维修。如紧固螺丝、铰链等,使用木头塞入螺丝孔的方法修复松动的铰链等。2、卫生保洁、物品搬运及信件收发【技术项5】卫生保洁是指为公共区域的环境清洁而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详见附件一:保洁项目一览表),具体为:2.1物业管理区域、行政服务中心主、次入口、交易中心出入口及办公室室内保洁工作;2.2负责垃圾的收集,做到日产日清;2.3负责室外道路、沙井管沟等公共设施保洁;2.4负责会议室等的保洁工作;2.5及时清理建筑物表面及内部悬挂、堆放的杂物;2.6负责定期清掏化粪池,确保化粪池无溢满;2.7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费已经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采购人的垃圾清运费由成交人承担)2.8挂号邮件由业主自行接收。附件一:保洁项目一览表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公共区域1地面和墙面(含外墙)地面循环清扫;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2卫生间循环保洁;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无异味;墙面瓷片、门、窗用纸巾擦拭无灰尘,便器无污渍;天花、灯具、不锈钢装置目视无灰尘,玻璃、镜面无灰尘,无污迹。每周至少一次喷洒空气清新剂、定期放置除臭药丸,保持卫生间无异味每月至少一次抹净排气扇、天花板、灯具等设备。3消防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至少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4消防栓、指示牌、开关按板等公共设施每周至少擦抹一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5天花板每月至少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6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7空调格栅、滤网、出风口清洁每年至少清洁、清洗一次8设备、设施维护遇水、电等设备、设施故障须及时修复9垃圾收集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时清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专人负责上门收集垃圾两次,做到日产日清10不锈钢(铝)制品每周循环保洁;不锈钢表面光亮、现本色、无污迹11大门口地面、绿地、暗沟道路、地面、绿地循环清扫保洁,广场砖地面每月至少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明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无杂物,无积水12宣传栏、小品等公共灯具2.2米以下每月至少除尘一次;宣传栏、小品每半月至少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分每季度至少擦抹、除尘一次)13果皮箱、垃圾桶每日清理擦拭,保持箱(桶)无异味、无污迹;每周至少全面清洗垃圾桶一次14消毒灭害每季度至少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季至少灭鼠一次,周末进行,需有消杀记录。15化粪池清理每年至少清理一次,化粪池无溢满,并有检查和清理记录。设置警示标志16外围地面循环清扫,无明显垃圾、纸屑、烟斗;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17室外道路、停车场按照“六不”“六净”“三化”“三优”工作要求18所有物业人员人员有统一标识、统一服装备注:以上涉及到每周、每月、半年及一年的工作项目安排,要做好计划,工作完要有记录备查。①循环清扫指的是在每日的保洁工作时间内循环清扫。②保洁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表格中的描述,表中的保洁频率内容为最低要求标准,中标人应视污染程序随时增加保洁次数。投标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保洁人员,并明确每天到岗的保洁服务人员数量。③“六不”指: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垃圾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④“六净”指: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沟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⑤“三化”指:净化、美化、绿化。1.“三优”指:优美的坏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3、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技术项6】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是指为保证管理区域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借助智能化安防系统(安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以及闭路监控系统),形成有机联动,提供24小时实时不间断监控,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以及意外事件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并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特殊性进行特殊的安排。具体为:3.1在主入口设置形象岗,对来访人员进行咨询导办帮办、秩序维护,确保出入口人行、物资管理安全、有序;对可疑人员及时盘查询问,如遇到蓄意闹事人员,应引导劝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处理。工作时间办事大厅要有保安巡逻负责维护公共秩序,遇有喧闹、吵架、噪声作业扰民的,应及时劝阻制止;大厅各主路口保安员要做好门口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秩序、畅通;值勤站岗人员要做到仪容整洁,文明礼貌。举止严谨,热情服务。3.2物资进出管理有序,制定相应《物资搬运管理制度》,遇大宗货物搬运时,应提前与采购人沟通,预约搬运时间、线路,严禁使用超高、超重的大型设备进行搬运物资,提醒搬运时使用软质布料包扎物资,避免对地面、墙面的碰撞损伤;物资外出一律实行放行管理制度,需与相关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3.3借助智能化系统的安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以及闭路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在各大门设立固定岗,以巡逻岗辅助,形成联动,在主要进出口、消防控制室)应设置24小时值班,达到人机结合的安防效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对已安装监控、门禁系统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对无设防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3.4消防控制室须确保24小时人员在岗、在位。成交人须对全区域的管理面积16237㎡负安全责任。3.5维序人员对辖区进行不间断、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垃圾等,及时制止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并随时检查门禁设备及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3.6针对重要安防设施、设备的运行,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记录,对存在或潜在可能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进行处理或制定应急处理预案;3.7制定详细可行的年度、季度及每月的维保计划和点检计划,对维保单位的工作做好监督、考核工作,避免维保工作的遗漏或不到位;3.8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实际24小时值班监控,填写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分类保存;3.9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专业培训和日常训练,制定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规定,定期在辖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知识培训,制定火警火灾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保证消防疏散标志醒目、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3.10设立机动应急分队,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完善责任制;3.11维序人员需定期训练,包括每月最少一次的军事训练以及不定期消防训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安全应急演练;4、智能化设备维护【技术项7】对行政中心内的智能化安防系统(安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以及闭路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电子办公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5、供电应急系统与配电房日常管理【技术项8】成交人需对配室内的设施、设备、线路等进行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巡检及维护,对供电系统进行日常巡检、维护,确保供应系统在应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6、节能管理【技术项9】定期做好对电、水的统计和分析,制定节能措施。中央空调运行时间按照中心管委会规定实施,交易中心评标室、专家休息室的空调使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7、绿化养护【技术项9】行政服务中心主、次入口和交易中心入口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等废弃物。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技术项10】8.1专人、规范地保管好业主单位提供的新行政服务中心的资料;8.2物业档案资料查询方便,不对无关人员泄露;8.3日常来访登记造册、维护检查记录应及时存档,在委托合同期内应随时可查询,具有可追溯性,出现异常时,记录清晰、责任明确。9、四害消杀服务【技术项11】9.1灭蚊蝇采用药物空间喷洒并配合药物滞留喷洒,灭鼠采用多摄食点鼠药布控,根据实际情况多方位布控鼠板和鼠笼等器具。9.2在办公室、监控室、强电房、弱电房等投放灭蟑粉剂、鼠药。监控室、强电房、弱电房(或外围)重点区域再采取投放粘鼠板等方式;9.3在公共区域、排水沟等部位喷洒蚊蝇药物。9.4在花草和死水处喷洒灭蚊蝇幼虫药物,在垃圾堆放点喷洒高浓度灭蚊蝇药物,并在各处投放鼠药。9.5在室内垃圾桶安放点及死水沟喷洒灭蚊、蝇药物。9.6在实施中保证所用药物为全国爱卫会允许使用并推荐的高效低毒药物,不会对人、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9.7保证四害密度低于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并通过各级卫生检查。9.8蚊蝇虫、蟑螂消杀每月施工四次,灭鼠药物每月更换一次,在特殊情况需无偿增加消杀次数的,会提前通知(如卫生检查、领导视察等)。9.9承诺灭蟑效果达到99%的杀灭率,灭鼠效果达到97%以上的杀灭率,蚊蝇灭杀率达到97%以上。9.10根据虫、鼠害密度,加大人力和物力,保证药品、人工的投入,做到保证消杀的效果。9.11白蚁防治,提供白蚁消杀的技术指导、药物以及药物的投放服务。9.12具体实施作业方案:①室内蚊、蝇、各类飞虫,使用超低容量喷雾专业高效低毒药水,(2-3次)直到完全控制为止。②室内老鼠,采用高效、低毒鼠药或粘鼠板,控制鼠密度在97%以下。③对室内蚊、蝇各类飞虫,使用高浓度灭蚊蝇及幼虫药物,(2—3次),直到控制为主。④对室外蚊、蝇,使用高浓度滞留药物,对建筑周围环境喷洒,使建筑和外围环境形成相对隔离带。同时,对外环境所有的绿化、死水、垃圾堆放点喷洒高浓度灭幼虫药物,控制虫害的繁衍与生长。⑤对室外的老鼠,投放二代抗凝血鼠药。并注意重要鼠类通道的封堵。另根据鼠类的习性,及时更换鼠饵配方,保证饵料对鼠类的适口性,防止鼠类产生拒食性与警惕性。⑥作业时间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进行。⑦如遇采购人有接待、检查等任务,投标人保证第一时间到场。成交人需以采购人为第一服务人的原则进行服务。9.13消杀范围:尤溪县城关镇水东沈城一品负一层及行政服务中心所管辖公共区域。9.14消杀次数:每月基本4次,如因消杀效果或检查、领导视察等需要增加临时消杀服务(费用不增加),提前两天通知投标人进行消杀排班,承包人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消杀。9.15做好消杀记录,每次消杀工作结束后,服务实施单据由采购人签字备案。9.16由于行政服务中心属于公共场所,人流动性较大,物业服务公司需对公共区域加强消杀工作、强化防疫宣传引导、加强企业人员管理、科学处理废弃物品等。10、其他规定【技术项12】10.1定时清理化粪池卫生并及时疏通污水管道的堵塞。10.2如因发生重大应急卫生事件处理时(如“新冠、非典、禽流感等”)需增添保洁等服务人员,成交人必须无条件积极响应,确保采购人的应急工作顺利开展。10.3服装器材装备费、办公及用品费、保洁用具耗材费、开办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0.4水电及办公家具的更换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承担。简单的管道疏通(200元/次以下)由成交人承担。10.5采购人要提供成交人工作期间的水电使用,和必要的工作条件。10.6采购人有权检查和监督成交人上述物业管理所做的项目是否到位,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监督指导,不到位的要及时改正达到采购人要求。10.7成交人物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费用成交人提供。10.8成交人专职服务人员应按磋商文件要求配备并报采购人备案。10.9成交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与服务人员签劳动合同,给服务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成交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及健康体检等,如发生工伤、意外、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全部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10.10成交人应制定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做好值班人员及时间安排表,做好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外部人员进出办公场所记录,监控记录等。10.11本条款约定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或经采购人审核后确定。10.12未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11、本服务要求中所有要求定期(每年、每月)检测、普查的事项均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具体计划。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生效后5个日历日内接管并投入服务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的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成交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成交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按市级物业管理示范标准执行和改善,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治安案件发生率;车辆被盗率;道路、停车场使用完好率;配套设施、公用场所设施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环境卫生达标率;火灾、违章发生率;消防年检完好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重大事故发生率;责任事故发生率。6合同支付方式1、实行按月拨款,采购人在成交人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第二个月的25日前根据考核情况结算成交人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此类推,(结合考核扣款情况)领款前,成交人应开具相应等额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2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成交总金额的5%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承包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8★其他合同支付方式以本条款为准。实行按月拨款,采购人在成交人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第二个月的25日前根据考核情况结算成交人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此类推,(结合考核扣款情况)领款前,成交人应开具相应等额税务发票。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8.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包含所有作业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及意外伤害险)、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清扫保洁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管理费及设备折旧费、清运费、办公用品费、利润、税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供应商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8.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供应商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勘察现场的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供应商完全了解现场情况。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8.3因本项目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楼上所属沈城一品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为其小区自行委托物业管理。成交人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应与相邻的各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建立伙伴关系。如发生相互影响或牵连的所有(如消防、化粪池、水、公共区域卫生等)事宜,需自行协调,在此过程中如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若成交人未能及时协调与处理相关问题,影响采购人所属物业管护,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运行的,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扣减成交人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的1%,当月累计发生三次(含),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全部物业管理费用。如连续两个月因上述情况被扣除当月全部物业管理费用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9、考核奖惩措施采购人制订本项目的“物业考核评分细则”等,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监督检查。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9.1物业化服务考评内容:根据实际管理要求,制定各相关部门相关物业管理范围、要求、职责,供投标人作为工作指引并作为采购人检查考核内容。物业服务的项目均为采购人考核内容。9.2物业化服务考核指标:(1)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来管理和服务,满意率95%以上。(2)全范围的卫生保洁:地上不见痰迹、纸屑,门窗玻璃光可鉴人,能提供安全、整洁、舒适、办公环境。环境卫生保洁:在主要公共场所污物1处以下出现时间不能超过10分种,满意率95%以上。(3)各项服务及采购人交办完成率100%。满意率95%以上。(4)完成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满意率95%以上。(5)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技术服务标准不低于磋商文件的要求。9.3、物业化服务考核办法:(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组负责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定期检查考核。(2)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或因服务不善被投诉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若再犯,赔偿当月服务费用的1-3%。如果屡犯不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年度累计扣款金额达到或超过年服务费总额5%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3)对成交人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楼内盗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等事故、差错等,赔偿当月服务费用的10%以上,并追究成交人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追究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9.4、物业服务考核量化标准:序号类别具体标准扣服务费标准1公共秩序维护保安、消控室出现失误、脱岗,但未造成责任事故每发现一次扣100元保安、消控室出现失误、脱岗,造成责任事故或负面影响每发现一次扣500元智能化系统未按规定正常使用的,智能化显示系统内容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安全设施故障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50元车辆管理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00元2办公区域1、地面:整洁标准: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无明显足迹;2、墙面:整洁标准:墙面干净无浮尘、水渍;3、家具:整洁标准:无灰尘、无破损;4、门窗:整洁标准: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5、走道:整洁标准:无灰尘、无烟头杂物、使用正常;6、顶棚:整洁标准:无灰尘、无污渍、无蛛网、无霉渍。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款50元3楼道1、墙面:整洁,无灰尘、蛛网、污渍、水渍;2、门窗:整洁,无灰尘、污渍、水渍,窗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3、灯具:开关使用正常,更换及时,无灰尘;4、地面:干净,无灰尘、痰渍、污渍、水渍,无烟头、纸屑等废弃物。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款50元4卫生间1、墙面:整洁,无灰尘、蛛网、污渍、水渍;2、门窗:整洁,无灰尘、污渍、水渍;3、灯具、开关:使用正常,更换及时,无灰尘;4、地面:干净,无积尘、痰渍、污渍、水渍,无烟头、纸屑等废弃物、无积水;5、卫生洁具、镜面玻璃:干净,无痰渍、污渍、水渍、烟头。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款50元5办公区域主、次入口处1、车道、停车场:整洁,无杂物、无杂草、无积尘;车辆摆放整齐,楼门前无自行车、摩托车和外单位车辆停放。2、草坪:无烟头、纸屑等废弃物3、自行、摩托车区:地面整洁,无杂物、纸屑、积尘,车辆摆放有序,安全措施到位有效,无被盗现象发生。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款50元6设施维护水、电、家具小故障在半天内未处理好每发现一次扣50元水、电、家具大故障在10分钟以内未做出反应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供电应急系统与配电房未按要求巡检、维护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属于成交人职责范围内的维护工作,1小时未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属于成交人职责范围内的维护工作,半天时间未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应急维修1小时未处理好每发现一次扣50元应急维修半天未处理好每发现一次扣200元7园艺绿化修剪不及时、除草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施肥、杀虫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因成交人管理责任造成大型苗木死亡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8人员管理未按采购方要求定岗、定编配置足额的工作人员,存在缺岗、缺员的。每岗位扣3000元/月成交人未报备经采购人同意,私自变换服务工作人员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成交人及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单位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9其它在日常管理中未做到节能管理,造成水、电等资源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卫生环境检查工作不到位,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例次扣5000元因公司管理不善发生员工盗窃招标方公共财物行为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每例次扣5000元。每例次扣5000元有效投诉扣款:针对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不按采购方的服务标准等要求提供服务的每例次扣1000元争吵、漫骂、动手打人、敲诈用记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服务态度生硬,不能满足采购方科室的合理要求每发现一次扣500元注:以上考核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考核规定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各部门人员反馈意见加以补充确定。四、其他事项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