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招标公告(海口市医疗保障局2024)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4-043
项目名称: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注:以上资格要求内容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方式:现场购买,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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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一层        
联系方式:0898-6673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方式:0898-65343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  0898-653434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
海口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20: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
¥1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43462

采购单位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一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738192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3462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2.项目编号:HNZY2024-043;3.项目预算:183.00万元;4.所属行业:其他商务服务;5.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等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或以上机构组成的联合体,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开展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以及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核查等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并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二、项目内容(一)技术要求1.检查对象和范围(1)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12家,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家,检查时间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如果此前医保行政部门已对相应时间范围内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过现场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再对重复时间范围进行检查),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往年度。(2)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检查:13家,检查时间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如发现重大问题可延伸检查时间段。(3)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检查:1家,检查时间段: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并对其2022年以来接受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4)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员等;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员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具体检查对象数量、检查信息数据时间段以海口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接收的上述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准)。序号项目内容检查时间段备注1成交供应商完成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定点医疗机构(12家)的现场检查(其中2024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2个重点领域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2成交供应商完成定点零售药店(13家)综合监管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3成交供应商完成对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1家)的监督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4成交供应商完成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并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5成交供应商完成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并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2.项目工作重点(1)聚焦重点临床专科。根据专科诊疗服务特点、医疗费用支出占比及医保违规违法行为规律,重点整治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康复理疗等重点临床专科中存在的诱导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假病人”“假病情”、虚记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欺诈骗保行为。(2)聚焦临床使用重点药品、耗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2023年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测分析,锁定使用范围、使用率排名靠前及异常增长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国谈药、临床辅助药和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不合理使用问题,严肃查处虚构、虚记、串换、滥用、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3)聚焦重点医疗机构。将民营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以核查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和比对“三票”(即入库票据、出库票据、发票)是否一致为突破口,深挖背后隐藏的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行为,重点打击查处诱导消费、虚假就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问题。(4)聚焦诱导消费、虚假购药、参与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身份、购药处方、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等信息资料真实性的有效核验和实时监管,精准打击查处虚假购药、参与倒卖药品、串换药品等骗保、套保行为。(5)对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包括: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情况;履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费用审核等医保基金审核、结算和拨付情况;对参保人员享受的医保待遇核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对往年接受的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6)核查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接到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或骗取医保基金情况。3.工作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检查对象和范围、项目工作重点等制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2)数据筛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根据医保基金结算数据、举报投诉问题线索、核查重点等内容,对医保基金结算数据进行处理和筛查。(3)现场检查。根据数据筛查的重点疑点问题,在海口市医疗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病历调取、信息核实等现场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充分征求被检单位或个人的意见,确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并固定提取证据。(4)出具检查报告。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定被检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问题,完成相关检查报告撰写工作,明确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据,征求被检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并最终形成报告。(5)配合进行项目成果转化运用。配合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做好项目成果转化运用工作。(二)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海口市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3.项目时间进度要求:序号项目内容项目进度时间备注1成交供应商完成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定点医疗机构(12家)的现场检查(其中2024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2个重点领域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4年11月底前2成交供应商完成定点零售药店(13家)综合监管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4年10月底前3成交供应商完成对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1家)的监督检查并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报告;2024年11月底前4成交供应商完成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并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2024年11月底前5成交供应商完成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并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2025年4月底前6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单位在项目成果转化运用中对项目成果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并通过最终验收。2025年6月底前4.付款时间、方式及条件:(1)合同生效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定点医疗机构(12家)的现场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3家)综合监管检查、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1家)的监督检查,以及完成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35%。(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完成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本部门接收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相关专案、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等核查,并分别出具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检查(核查)报告,以及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单位在项目成果转化运用中对项目成果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15%作为尾款。其中,若采购单位在项目成果转化运用中,发现项目成果资料有重大错误,且经成交供应商采用相关程序补充证据资料仍影响采购单位成果运用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扣款事宜,并由采购单位扣除扣款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尾款。原则上采购单位成果运用转化的完成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5.验收方式、要求: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最终验收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应工作台账资料;相关验收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三、项目要求1.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12家)此项检查需要1名注册会计师、2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1名医保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技术类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执业药师、4名初级或以上职称会计员组成专项检查项目小组并开展现场检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工作。2.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综合监管检查(13家)此项检查需要1名注册会计师、1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1名医保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技术类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执业药师、2名初级或以上职称会计员组成专项检查项目小组并开展现场检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工作。3.对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的检查(1家)此项检查需要1名注册会计师、2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1名医保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技术类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执业药师、4名初级或以上职称会计员组成专项检查项目小组并开展现场检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工作。4.对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接到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核查此项检查需要1名注册会计师、2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1名医保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技术类专家、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执业药师、4名初级或以上职称会计员组成专项检查项目小组并开展现场检查、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工作。四、其他相关要求1.拟投入项目小组成员要求:所投入团队成员需提供相应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医保专家提供目前纳入省级以上医保行政部门专家库管理的证明材料),项目小组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本人签署的项目劳务合作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视为不响应。2.成交供应商出具检查报告前,应出具报告(初稿)征求被检查对象意见,被检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意见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正式检查报告应全面、真实、客观和公正。3.成交供应商开展项目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检查对象资料或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项目结束后,应按保密规定向采购单位移交相关资料,不得保留本次项目获得的医保结算数据,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按规定销毁相关资料,检查报告不得用于未经采购单位许可的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检查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