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师范大学2024)



项目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4015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楼连廊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2283026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红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2246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竞争性磋商文件(阅卷扫描服务).doc586.5K

海江師范大学浙江ZHEJIANG1956ZHEJIANGNORMALUNIVERSITYNORMALKINIVERSIVY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S2024015项目名称: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项目内容与要求第三章磋商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校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磋商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参与磋商。一、项目编号:CS2024015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四、采购内容:序号具体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1项1.本项目最高限价:39万2.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项目内容与要求》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投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投标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4.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5.磋商保证金:无。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时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要求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EMS、顺丰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王老师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九、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5月21日09:00时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侧连廊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磋商。十、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二、其它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未按磋商公告规定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投诉。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7.电子交易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相关版块。(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相关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我中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非我中心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有疑问,可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支持。十三、联系方式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2.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026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3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246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第二章项目内容与要求编号:CS2024015采购单位名称:浙江师范大学一、项目概述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阅卷过程中有大量工作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以及改进工作方式,且国家鼓励招生单位积极采用网上评卷等方式,加强评卷工作规范管理。二、服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网上阅卷(3年总计约6万份试卷)相关工作,包含系统检查测试、信息入库、条码打印、答卷扫描、评阅设置、阅卷现场维护、成绩复核、报告定制等工作。3.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基于学校现有全通高校版网上阅卷系统平台提供服务,不另外搭建任何软件平台。▲2.供应商服务人员使用平台的账号由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创建额外账号。3.供应商服务人员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安排技术培训和系统模拟运行等工作。▲4.供应商需提供条码打印机及相关耗材,并安排人员现场打印条形码,条形码规格、打印信息需按采购人要求定制。▲5.供应商需配备足量扫描设备,确保每日到达的答卷纸当日完成扫描。▲6.答卷扫描需按考点扫描核对,即扫描时无需提前按科目分类答卷,可实现多科目混扫,考点每批次扫描结束后需提示该考点扫描情况:已扫、未扫、缺少哪些学生。7.在扫描工作结束后需提供扫描结果报表:各考点缺考人数统计、缺考人员信息汇总表,具体内容需按采购人要求定制。8.答卷纸扫描进入系统后,供应商服务人员需组织扫描数据复核工作,复核内容:条形码张贴复核、页码顺序复核、异常答卷复核等工作。9.在阅卷工作开始前,供应商服务人员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教师信息、评阅要求设置系统参数。10.在阅卷工作开始前,供应商服务人员需对采购人提供机房进行网络及硬件压力测试,确保阅卷顺畅。11.在网上阅卷期间,服务人员应即时响应现场教师反馈问题,及时反馈各学科阅卷进度情况。12.在学科阅卷结束五分钟内导出学科成绩交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审核,并复核学科0分卷、大题0分卷等采购人需要复核的内容。13.在所有学科阅卷结束后半小时内出具成绩汇总表交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并复核学科差异较大答卷等采购人需要复核的内容。14.在复核工作结束后,供应商服务人员需完成所有学科答卷批注、分数合成工作,并将合成后图像交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15.在阅卷完成后,提供成绩输出结果定制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定制上报省平台报表格式。▲16.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网上阅卷(现用系统为全通高校版网上阅卷系统)各项服务(如打印条码、扫描试卷、阅卷培训、成绩归档等),并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条码纸、条码打印机、高清扫描机器等设备和耗材。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按时完成,或不能保证网上阅卷成绩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售后服务要求1.在合同服务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故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1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0.5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2小时内,并及时有效的提供解决方案。2.在合同服务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1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即由供应商派员到采购方现场进行故障排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五、驻场要求▲供应商需派遣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作人员名单),驻校人员必须为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为非技术人员或实习人员。驻校服务(含打印条码、扫描试卷、阅卷等)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食宿自理)。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更改,若有更改,必须经过采购方同意。如未能派遣或者提前撤出,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六、安全标准供应商服务人员使用平台的账号由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创建额外账号。供应商服务人员要签订关于本项目的《保密协议》。七、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同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书。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3.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以上第三条1、2、3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八、商务要求(一)付款条件:成交方向采购方出具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和提供其他符合采购方付款流程所需材料的前提下,采购方按照当年实际扫描的试卷份数结算,即付款金额=实际扫描的试卷份数×扫描一份试卷的单价。2.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三)验收要求和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如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其他1.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证安全,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对采购人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赔偿或修复。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耗材(如打印墨盒、条码纸等)、设备(如扫描设备等),以及驻校服务人员的相关交通、住宿、工资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全部由供应商承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项目内容与要求3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7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þ不组织 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有磋商公告。9演示R不要求10磋商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磋商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磋商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除特殊说明外系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投标人的电子签章。14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如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EMS、顺丰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王老师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快递寄出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 cgzx@zjnu.cn,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中心将拒绝签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5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本中心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我中心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我中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或非我中心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7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1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19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0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21其他无1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二)定义1.“需方”、“招标方”、“采购单位”、“磋商方”系指浙江师范大学。2.“响应方”、“投标人”系指向需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方向需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4.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磋商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相关规定除外)。(五)特别说明1.响应方参与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响应方参与本次磋商所安排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的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我中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我中心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六)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之前,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方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退回,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磋商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个别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七)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的,质疑人又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提出质疑的,我中心有权不予受理和答复。3.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质疑供应商对我中心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二、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统一采用中文,度量衡单位使用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磋商供应商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磋商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该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材料(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视项目具体情况调整,第六章相关附件也要随之更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2)磋商响应方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提供商务技术评分所涉及的有效的证明或说明资料;(5)服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见第六章)(7)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8)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9)保证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措施;(10)项目实施(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1)保证工期的组织方案和具体措施;(12)磋商响应方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3)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4)自评部分: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评表(格式见第六章)。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磋商响应方认为针对报价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在磋商期间形成的磋商响应方的有关承诺、报价等均被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不可撤回。(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形式:以人民币填报。▲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所有费用。3.磋商响应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签章除特殊说明外系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投标人的电子签章。(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磋商从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磋商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向磋商响应方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告之磋商响应方。四、磋商(一)磋商开启准备本中心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二)组建磋商小组本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整个磋商过程的评审与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三)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以磋商评审程序为依据。3.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磋商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5.在磋商过程中,如出现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四)磋商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本中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或非本中心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澄清、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10.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五)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六)其它重要事项▲1.供应商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工期)、质保期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磋商处理。▲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磋商处理:(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文件;(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7)没有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授权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不符的;(9)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本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0)供应商商务和技术磋商文件中出现报价的;(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2)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磋商文件;(13)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磋商文件。3.供应商报价文件出现价格、数量有误,其磋商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作为无效磋商响应;▲(2)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磋商响应;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5.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五、投标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扣分或无效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包括定标后已经签订合同等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我中心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做废标处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授予(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磋商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合同授予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磋商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签订合同后,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设备供应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响应方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推荐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业主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计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一)评标分值组成本次评标总评定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值为80分,价格文件分值为20分。(二)价格分值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各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三)商务技术分值评定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四)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标准(80分)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备注1权威认证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他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凭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每项得0.5分,最高2分。2成功案例及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合同电子扫描件,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有效业绩合同的,每份按1分计算,最高得2分。注: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电子扫描件、或提供的合同电子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金额不明确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2.是否属于同类业绩合同和有效业绩以磋商小组集体判定为准。3.凭完整合同电子扫描件计分。3服务要求响应情况35分投标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5分,每出现一条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带“▲”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4技术力量20分1.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项目组,根据项目组成员的人员结构、学历、职称、类似项目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11分)。2.提供采购人现用系统(全通高校版网上阅卷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5总体方案设计16分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应用软件、使用的方式、对环境和平台的要求以及使用可能对系统造成的风险等,以及组织机构、实施场所、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6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设备、防范数据差错、数据的安全保障等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25.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年月日浙江师范大学竞争性磋商号项目采购结果,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数量单价(元)合计总价(大写): 小写:¥说明: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款为固定价,已包含人员、服务、所需设备、培训、利润、税收等一切费用。2.服务地点、期限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__月__日(二)服务地点:(三)服务进度要求:(四)如甲方希望乙方提前或延后服务,应在约定的完成或交付日期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服务要求1.乙方需基于学校现有全通高校版网上阅卷系统平台提供服务,不另外搭建任何软件平台。2.乙方服务人员使用平台的账号由甲方提供,不得自行创建额外账号。3.乙方服务人员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安排技术培训和系统模拟运行等工作。4.乙方需提供条码打印机及相关耗材,并安排人员现场打印条形码,条形码规格、打印信息需按甲方要求定制。5.乙方需配备足量扫描设备,确保每日到达的答卷纸当日完成扫描。6.答卷扫描需按考点扫描核对,即扫描时无需提前按科目分类答卷,可实现多科目混扫,考点每批次扫描结束后需提示该考点扫描情况:已扫、未扫、缺少哪些学生。7.在扫描工作结束后需提供扫描结果报表:各考点缺考人数统计、缺考人员信息汇总表,具体内容需按甲方要求定制。8.答卷纸扫描进入系统后,乙方服务人员需组织扫描数据复核工作,复核内容:条形码张贴复核、页码顺序复核、异常答卷复核等工作。9.在阅卷工作开始前,乙方服务人员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教师信息、评阅要求设置系统参数。10.在阅卷工作开始前,乙方服务人员需对甲方提供机房进行网络及硬件压力测试,确保阅卷顺畅。11.在网上阅卷期间,服务人员应即时响应现场教师反馈问题,及时反馈各学科阅卷进度情况。12.在学科阅卷结束五分钟内导出学科成绩交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审核,并复核学科0分卷、大题0分卷等甲方需要复核的内容。13.在所有学科阅卷结束后半小时内出具成绩汇总表交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并复核学科差异较大答卷等甲方需要复核的内容。14.在复核工作结束后,乙方服务人员需完成所有学科答卷批注、分数合成工作,并将合成后图像交由甲方指定负责人。15.在阅卷完成后,提供成绩输出结果定制服务,按甲方要求定制上报省平台报表格式。16.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网上阅卷(现用系统为全通高校版网上阅卷系统)各项服务(如打印条码、扫描试卷、阅卷培训、成绩归档等),并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条码纸、条码打印机、高清扫描机器等设备和耗材。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按时完成,或不能保证网上阅卷成绩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和提供其他符合采购方付款流程所需材料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当年实际扫描的试卷份数结算,即付款金额=实际扫描的试卷份数×扫描一份试卷的单价。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如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售后服务1.在合同服务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故障,由乙方全权负责。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1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0.5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2小时内,并及时有效的提供解决方案。2.在合同服务期内,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乙方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1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3.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故障排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培训乙方需提供考生条形码打印、网上阅卷场所布置、服务器设备安装、试卷扫描、扫描校对、阅卷培训、考生成绩复核、成绩上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操作培训。9.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都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除经甲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付日期每延长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价值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直接扣除;逾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完成的,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乙方仍未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甲方已付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违约和赔偿责任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视乙方擅自转让行为为违约行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组成及生效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变更补充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承诺文件等及合同附件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五条其他约定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第十六条本合同共有附件个,共计页附件1: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附件2: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附件3:服务承诺书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项目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年月日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项目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2.1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供应商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供应商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见后附表资格审查资料表序号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详见附件3符合中小企业采购政策的声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详见附件)4特定资格要求(如有)须提供符合“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上列明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请按以上顺序编排所需资格文件,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任何一项或未完整提供或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的均按无效标处理。4.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师范大学:截至浙江师范大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视需要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师范大学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未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需要情况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需要情况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声明书;(2)磋商响应方情况表;(3)商务响应表;(4)提供商务技术评分所涉及的有效的证明或说明资料;(5)服务响应表;(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7)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8)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9)保证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措施;(10)项目实施(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11)保证工期的组织方案和具体措施;(12)磋商响应方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3)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4)自评部分: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评表。注:未提供格式部分,请投标人自拟。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磋商响应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响应方(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本人(姓名)系(磋商响应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电子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11.磋商响应声明书磋商响应声明书致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磋商响应方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本人(姓名)系(磋商响应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与贵中心的解释处理。3.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和报价文件。4.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技术规范、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及磋商期间形成的承诺、报价等都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低价的项目。7.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8.若中标,我方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年月日2.2.1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磋商文件编号:标项: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具 体 情 况 说 明(是否偏离)1付款条件2服务时间及地点……注:1.对照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2.商务条款中第1-2款如不响应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3.磋商响应方情况表磋商响应方情况(一)一般情况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公司主业业务范围典型项目实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简图 (三)拥有的相关资质资质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四)拥有的相关认证认证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五)曾获得的荣誉荣誉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六)企业优势描述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七)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八)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关系说明(九)与本企业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关系说明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即存在本表七、八、九项情形),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企业承诺: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中,若有存在上述情形,同意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十)企业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情况利害关系情形存在利害关系企业名称关系说明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十一)企业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情况利害关系情形是否存在关系说明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注:所有磋商响应方都须填写此表。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甲方联系方式是否提供合同扫描件备注序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提供合同扫描件备注1234……合计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扫描件。15.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序号类别姓名身份证号持何种资格证件证书编号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6.服务响应表(必须针对“第二章项目内容与要求”所列的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条目,逐一说明是符合、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服务响应表磋商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规格偏 离(注明正、负、无偏离)说明注:必须与相应技术规格相比较填列。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7.商务技术自评表商务技术自评表评分项目评审细则分值自评分佐证材料所在页码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内容一一对应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内容一一对应…………注: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的“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评打分。18.报价文件目录报价文件目录(1)初次报价一览表;(2)初次报价明细表;(6)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19.初次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一览表磋商编号:标项: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1.报价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正应在修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合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所报价格包含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含成本、运输、损耗、安装、调试、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4.标项、服务内容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对应,否则以所投主体不明作无效磋商文件处理。5.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0.初次报价明细表初次报价明细表磋商编号:标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 价(元)总价(元)备注123合计总价(大写): (小写)¥ 注:1.标项、服务内容应按照磋商文件相对应,否则会以所投主体不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在填写时,如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3.报价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正应在修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所报价格包含产品到达需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含成本、运输、损耗、安装、调试、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元)表示,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合计总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答题纸扫描阅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