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营林生产肥料招标公告(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0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35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
350,000.00
1.0
项
预算金额总计:3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5月14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4日 09: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5月14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104室)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4年5月14日 09:30
比选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104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177830181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13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锐
代理机构电话:0234962198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九、附件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比选文件.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第一篇竞争性比选邀请书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比选。一、竞争性比选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350000.00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50000.00元。三、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变更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14日9:30。(四)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104室)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备注: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密封完整。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五)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售后不退)。1.采购文件费账户:户名: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账号:2035003830010000023314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永川支行(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分包或者项目编号)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费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五、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7783018179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13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锐电话:023-49621986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变更等文件(如果有)一律书面通知各报名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比选费用:无论竞争性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比选。(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云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比选活动。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本篇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4年度营林生产肥料采购100吨二、技术要求及标准1.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15063—2020《复合肥料》国家标准。2.复合肥:其中养分N≥15%,P≥15%,K≥15%,总含量≥45%,硫酸钾型复合肥,颗粒干燥、均匀、无结块、无杂质。3.包装3.1用符合GB/T8569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50kg、40kg、25kg,每袋净含量允许范围分别为(50±0.5)kg、(40±0.4)kg、(25±0.25)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应低于50.0kg、40.0kg、25.0kg。也可使用供需双方合同约定的其他包装规格。3.2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应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应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3.项目商务需求本篇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一、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供货时间:1.成交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验收。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1)延误天数累计在3天以内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2%,以此类推;(2)延误天数累计超过3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货物、装卸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五、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竞争性比选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一、竞争性比选程序(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竞争性比选内容作出响应。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竞争性比选有效期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竞争性比选过程中竞争性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争性比选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供应商在竞争性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60%)20分准备方案①方案优秀,完整可行,得20分。 ②方案较优秀,较可行,得14分。③方案不够优秀,可行性一般,得8分。④无方案,得0分。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服务部分(60%)25分供货方案①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得25分。②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可行,得15分。 ③方案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一般,得8分。④无方案,得0分。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服务部分(60%)15分售后服务方案①方案内容健全,完整可行,得15分。②方案内容一般,较可行,得10分。 ③方案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得5分。④无方案,得0分。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3商务部分(10%)10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提供一份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竞争性比选费用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争性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竞争性比选程序及评审标准、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竞争性比选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竞争性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纸质文档两份。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叁仟按叁仟计取,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全额支付。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第六篇采购合同(项目采购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服务措施: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应答(二)技术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比选。1.愿意按照竞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份。3.我方承诺:本次竞争性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竞争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21112213456789101112总计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逐页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应答(格式自拟)(二)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商务部分(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拟)(二)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竞争性比选邀请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竞争性比选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及身份证代码)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性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签字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林生产肥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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