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招标公告(2024)
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YCLNC-F1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一:施工建设(合同最高金额400万元)
包二:勘察设计(合同最高金额100万元)
包三:监理(合同最高金额1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需为《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成功界面截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所有资料)(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包一:施工建设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各自省份如另有规定,按各省份规定执行)和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提供有效证书(A类、B类、C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3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包二:勘察设计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包三:监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2024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客服电话:400-680-8126。 2、完成注册后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同时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邮件发送到3265711358@qq.com,待通过购买资格审核后,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领取指南到指定地点线下领取招标文件。 发票在网上申请领取,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 注: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4);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8);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9);
其他资料:
包一: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包二: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包三: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红星路一段136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028-86573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张老师,010-81168274,010-81168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 028-865730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
预算金额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6573059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红星路一段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老师,028-86573059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老师、张老师,010-81168274,010-8116851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docx
附件2
某部勘查设计施工预发包项目.doc
招标公告某单位(以下称采购人)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2.项目编号:2024-JYCLNC-F10013.项目概况:包组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 (折扣)合同最高限额服务地点服务期限1施工建设折扣95%4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2勘察设计折扣70%1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3监理折扣70%1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最高限额是指该合同分包最多委托的项目金额合计。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需为《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成功界面截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所有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6.本项目特定资质:包一:施工建设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各自省份如另有规定,按各省份规定执行)和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提供有效证书(A类、B类、C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3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包二:勘察设计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包三:监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1.申领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6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申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4);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8);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9);6.其他资料:包一: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包二: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包三: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申领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客服电话:400-680-8126。2、完成注册后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同时将上述第(三)条要求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邮件发送到3265711358@qq.com,待通过购买资格审核后,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领取指南到指定地点线下领取招标文件。发票在网上申请领取,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注: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1.(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6.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7.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第一开标室。8.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9.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办公电话:028-86573059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1168274、010-81168511传真:010-81168274电子邮件:3265711358@qq.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何老师办公电话:028-86573045采购人:某单位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项目编号:2024-JYCLNC-F1001采购人:某单位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一、投标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投标。请认真阅读第五部分《供应商诚信承诺》,并签字确认。采购人视情核实投标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投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二、投标供应商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起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三、投标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应由其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无效。四、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手签章),方章无效。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七、《价格文件》一式五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如有)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八、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商务评审索引表》和《技术评审索引表》,并按规定填写响应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会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未填写索引表投标无效。九、投标供应商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十、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前,近三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三年(不含上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后,近三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三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十一、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资料无效。十二、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三、本招标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书面解释澄清。目录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7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拟订立的合同样本43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75前附表本表是对本采购文件重点内容的集中说明,需重点关注。如与下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表为准。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概况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 公开招标分三个包组:包一、施工建设(合同最高限额为400万元),包二:勘察设计(合同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包三:监理(合同最高限额为100万元)。(注:合同最高限额是指该合同分包最多委托的项目金额合计)采购人:某单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18180675280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1168274、010-81168511传真:010-81168274电子邮件:3265711358@qq.com最高限价:包一:折扣95%,包二:折扣70%,包三:折扣70%。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包一: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包二:壹万元整(¥10,000.00);包三:壹万元整(¥10,000.00)。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为准,缴纳办法:详见投标保证金附件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投标保证金附件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180日5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2份,1份采用U盘刻录,1份采用光盘刻录;(2)光盘及U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独密封;(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6招标文件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和资格条件变更的,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8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9评审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评审相关内容。10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定额收取:包一: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包二:玖仟元整(¥9,000.00);包三:陆仟元整(¥6,000.00)。缴纳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定正式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11付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2交货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3导致无效投标因素1.首页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中明确的无效投标内容。2.第三部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明确要求的内容。3.第三部分第五项开标与评审第(五)款中明确的无效投标内容。保证金附件: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形式:电汇或保函1、投标人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平台汇款,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自动退回原账号。特别提示: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2. 如投标人以保函形式交纳,可自行前往相关机构办理,保函原件于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形式:电汇或保函1、投标人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平台汇款,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自动退回原账号。特别提示: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2. 如投标人以保函形式交纳,可自行前往相关机构办理,保函原件于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形式:电汇或保函1、投标人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平台汇款,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自动退回原账号。特别提示: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2. 如投标人以保函形式交纳,可自行前往相关机构办理,保函原件于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三、项目相关信息(1)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2)项目编号:2024-JYCLNC-F1001分包信息包号分包名称应收保证金(人民币元)12024年度某单位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15,000.002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预发包项目¥9,000.0032024年度某单位监理预发包项目¥6,000.0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某单位(以下称采购人)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2.项目编号:2024-JYCLNC-F10013.项目概况:包组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 (折扣)合同最高限额服务地点服务期限1施工建设折扣95%4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2勘察设计折扣70%1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3监理折扣70%100万元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最高限额是指该合同分包最多委托的项目金额合计。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提供2023年4月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需为《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成功界面截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所有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6.本项目特定资质:包一:施工建设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各自省份如另有规定,按各省份规定执行)和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5年)(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提供有效证书(A类、B类、C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3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包二:勘察设计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包三:监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1.申领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6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申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4);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8);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19);6.其他资料:包一: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包二: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包三: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申领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客服电话:400-680-8126。2、完成注册后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同时将上述第(三)条要求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邮件发送到3265711358@qq.com,待通过购买资格审核后,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领取指南到指定地点线下领取招标文件。发票在网上申请领取,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注: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1.(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6.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7.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第一开标室。8.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9.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办公电话:028-86573059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1168274、010-81168511传真:010-81168274电子邮件:3265711358@qq.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3A07号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何老师办公电话:028-86573045采购人:某单位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项目主要完成内容为:包一、施工建设,包二:勘察设计,包三:工程监理。2.技术(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包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三:单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军队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或以上标准。2.★服务要求各包供应商应具有同时承担不少于3个项目的设备技术人员的能力,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及雅安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告知中标供应商)(二)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随时保障采购人的需求,不能因各种原因推迟采购人计划或进度。★(三)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四)付款及结算方式1.单个项目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竣工验收后采购人直接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采购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中标折扣百分比*97%(审计结算价*中标折扣百分比*97%=支付金额)。2.单个项目金额在2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的项目,服务期内均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合同工程量约定的50%时,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款,竣工验收后采购人直接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采购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中标折扣百分比*97%(审计结算价*中标折扣百分比*97%=支付金额)。3.以上均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保证金),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特殊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高于两年的】除外(支付进度款时扣除质量保证金)。如审计结算后金额达不到支付的进度款金额,应退回超出部分。4.工程送审后,“审减率超过8%以上部分绩效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承担的费用,采取抵扣结算款的形式收取,冲抵工程建设成本,计算公式为:结算报审金额×(实际核减率-8%)×5%×(1-45%)。(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金额:包一:人民币50000.00元,包二:人民币20000.00元;包三:人民币10000.00元。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3.履约担保的递交: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年度合同后10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履约担保,以独立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方式递交,其保函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4.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退还时间:合同履约结束,中标供应商未发生违约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提交的竣工资料通过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后,采购人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如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执行。(六)取费标准及计算依据:包1:以工程造价为依据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包2:工程勘察设计取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其中工程设计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包3: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计算。★(七)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至签订合同之前,需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社保保险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该要求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说明1.概述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2.“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某单位;3.“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4.“投标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预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被推选中标的投标供应商;6.“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7.“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8.“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1.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委托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信息发布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采购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3.招标文件的修改1.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和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2.对于招标文件发出后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应当及时采取发布变更公告、书面函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充分考虑变更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影响,视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涉及变更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重要内容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书面函告所有报名供应商。3.投标文件编制1.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签名章。5.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五)投标文件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前附表。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六)投标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有关规范处理: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以小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4.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前款第(2)和(3)项情形的,按照第(2)项执行,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继续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前附表。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人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要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人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仅需1份原件,投标时单独递交。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评审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5.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4.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1.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将拒收。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3.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4.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时间为准。5.开标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开标与评审1.开标1.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一般不得开标。投标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人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2轮谈判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按照前款程序组织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或者采购人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可以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的,应当终止评审。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评审标准、采购预算等存在问题,导致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终止评审,并出具论证意见,提出招标文件修改建议,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做出相应调整后,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变更采购方式。2.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采购人主持,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签到。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3.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宣读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开标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无效。4.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答复。采购人同时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开标记录表》发放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评审原则和方法1.评审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2.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得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评审依据;3.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4.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解释澄清,在不改变文件原义的前提下,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供应商为原则。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1、表2),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评审标准1.资格性要求。详见表1。2.符合性要求。详见表2。3.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表3。4.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表3。5.价格评审标准。详见表3。表1资格性审查表审查项目说明审查项目说明资格性审查内容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授权代表具有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截止后采购人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表2符合性审查表审查项目说明审查项目说明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由采购人检查,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并提交评审委员会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5.其它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表3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包一:施工建设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分值说明价格评审30/1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折扣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基准价(保留两位有效数),投标折扣等于评审基准价得30分,当投标折扣低于评审基准价,在满分的基础上,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折扣高于评审基准价,在满分的基础上,每高1%扣2分,扣完为止。(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折扣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例:投标折扣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价格得分=30-(投标折扣-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2。投标折扣低于评审基准价时,价格得分=30+(投标折扣-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1。30/商务评审56/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净利润金额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净利润为负值的得0分,本项最低得0分。3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营业收入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3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2企业规模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的资产总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3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中级职称的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项目业绩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1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本项最多8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备注: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8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2.提供证书复印件3.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需提供其他外部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等)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中级职称的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且项目业绩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1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本项最多6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备注: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6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2.提供证书复印件3.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须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字,需提供其他外部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等)5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还应当包括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造价)员。相应岗位人员及证书齐全的得18分;质检(量)员、施工员证书每缺少1个扣3分;其他岗位或证书每缺少1个扣2分,本项最低得0分。18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2.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社保的人员不得分。3.每个岗位不重复扣分。6信誉投标供应商2021年(含)至今(以发证日期为准)每获得1个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得0分。2提供A级评价或证书复印件(网上公示的,还需提供网址及查询截图)7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加1分。3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8业绩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维修改造或翻新整治)业绩,每有1项的加2分,最多得10分。101.提供《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2.投标人业绩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市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以上政府采购平台中的信息为依据,需提供业绩(中标)网页截图,以及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若出现项目金额、工程规模等不一致之处的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体现的指标为准技术评审14/1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工程施工的流程、响应时间、实施人员、设施配备、项目资料管理、投诉处理措施和合理建议进行评审。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3分。3提供《零星维修方案》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责任制度,检验检测制度,教育培训,质量保修措施进行评审。内容最完整、制度最完善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进行评审。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清晰,措施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健全进行评审。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1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完善进行评审。措施制度健全、措施完善得0(不含)-1(含)分,措施制度不够完善或无方案得0分。1提供《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6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供应商承诺应用国家倡导的新工艺新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得标准分。1提供相关承诺函7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完善、可行性高,得0(不含)-1(含)分;售后服务较差、或无方案得0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1分,最多得3分。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若出现《售后服务方案》与《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售后服务方案》为准。备注:1.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人可针对三个包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并按分包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所中的包号。包二:勘察设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分值说明价格评审30/1价格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折扣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价格权值(30%)× 100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0/商务评审56/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净利润金额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净利润为负值的得0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营业收入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2企业规模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的资产总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中级职称的加1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加2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承担过一项单项类似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备注: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10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2.提供证书复印件3.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需提供其他外部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等)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中级职称的加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加2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承担过一项单项类似勘察设计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备注:技术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8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2.提供证书复印件3.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须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字,需提供其他外部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等)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中有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得1分;共2分专业人员中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每提供一人得2分,共6分本项满分8分。8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2.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4月(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社保的人员不得分。6信誉投标供应商2021年(含)至今(以发证日期为准)每获得1个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得0分。2提供A级评价或证书复印件(网上公示的,还需提供网址及查询截图)7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加2分。6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8业绩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项的加2分,最多得10分。10提供《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1.投标人业绩以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协议书。技术评审14/1勘察设计方案对招标项目理解思路清晰、较好地体现项目理念,且思路充分体现了招标人的立意要求,包括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建设条件的认识、总体勘察设计思路以及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的对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3分。32勘察设计依据及工作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勘察设计 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内容最完整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3勘察设计说明及方案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在勘察设计技术成熟可靠以及优化的前提下,就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小设计变更等问题作出专门论述并提出可行的保障 措施经济技术措施先进、切实可行并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4勘察设计 质量、进 度、保密 等保证措施对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管 理(包括:质量管理、工作进度管理、保密管理等)提出计划。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 文件进行比较。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15勘察设计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结合本工程特点,工程专业性和复杂性等,分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对重点、难点制定专项方案,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分析全面完善得0(不含)-1(含)分,不够完善或无方案得0分。16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分析,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思路、工作内容和要点,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勘察设计质量和服务的目标和承诺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17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完善、可行性高,得0(不含)-1(含)分;售后服务较差、或无方案得0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1分,最多得3分。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若出现《售后服务方案》与《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售后服务方案》为准。备注:1.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人可针对三个包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并按分包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所中的包号。包三:监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分值说明价格评审30/1价格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折扣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价格权值(30%)× 100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0/商务评审56/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净利润金额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净利润为负值的得0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营业收入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2企业规模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的资产总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本项最低得0分。41.提供《财务数据统计表》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可以并列排名3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中级职称的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021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承担过一项单项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高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备注: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8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2.提供证书复印件3.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需提供其他外部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等)4项目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配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建筑工程、市政、暖通、电气;提供能证明专业类别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专业得2分,共8分;现场监理部配置的监理员,每提供一个岗位证书或上岗证(培训证)得2分,共4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人数少于2人不得分,2人至5人得3分,5人以上得5分。以上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171.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2.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社保的人员不得分。5信誉投标供应商2021年(含)至今(以发证日期为准)每获得1个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得0分。3提供A级评价或证书复印件(网上公示的,还需提供网址及查询截图)6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加2分。6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7业绩2021年4月(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项的加2分,最多得10分。101.提供《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2.投标人业绩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市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以上政府采购平台中的信息为依据,需提供业绩(中标)网页截图,以及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协议书以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技术评审(监理大纲)14/1质量控制方案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 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关键部 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 控制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3分。3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 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 难点要点分析及措施。内容最完整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3进度控制方案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 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难点要 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24合同管理、保密等保证措施对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及保密措施提出计划。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 文件进行比较。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15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工程监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分析,包括工作内容和要点,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打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优劣程度依次递减0.2分。16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完善、可行性高,得0(不含)-1(含)分;售后服务较差、或无方案得0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6售后服务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1分,最多得3分。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若出现《售后服务方案》与《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售后服务方案》为准。备注:1.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人可针对三个包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并按分包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所中的包号。4.评审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评审一般按照资格性审查、召开评审预备会、审阅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复核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宣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采购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应当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性要求进行审查。采购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资格性审查工作。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符合“(五)无效投标”第1款情形除外: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3.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4.属于禁止参加投标供应商的;5.未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6.不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审查人员应当对资格性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审查人员应当现场向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有疑义的,审查人员应当现场予以解答;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记录并存入采购档案。2.召开评审预备会。采购人在采购评审前,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预备会,并全程录音录像。评审预备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1)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统一收存手机等通信工具;(2)宣布评审工作纪律、评审程序、投标供应商名单、专家回避要求等,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签订《遵守评审纪律和公正履职承诺书》;(3)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人介绍采购项目情况,介绍时不得带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4)采购人介绍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质疑答复情况,重点说明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要求评审委员会对客观评分项统一评审依据,对主观分评分项统一评审尺度,告知评审委员会如对招标文件存在疑义或者异议,按照采购人书面解释意见办理;(5)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名投票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委员会组长应当由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经验相对丰富、熟悉军队采购政策法规、责任心强的专家担任,一般需要具有高级职称,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总体把控评审进程;2.组织澄清答疑;3.在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存在争议事项时组织投票决定;4.组织起草评审报告;5.现场宣布评审结果;6.与采购人协调相关事宜。3.审阅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采购评审开始前审阅招标文件,重点熟悉理解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无效投标条款、评审标准等内容。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涉及技术参数、技术方案等问题由采购单位书面解释。书面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原义或者影响客观公正评审;解释事项涉及投标供应商权益的,应当坚持有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4.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符合性要求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符合“(五)无效投标”第1款情形除外: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符合性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评审委员会组长现场向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在评审报告中记录。5.商务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经济、技术专家分别负责商务、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对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评分,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客观公正评分。评审委员会成员商务或者技术评分,偏离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以上的,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偏离20%以上的,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商务和技术得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单个品种物资项目,不同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按照1家计算,不同品牌产品达到3家以上的继续组织评审,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的,应当分别对同品牌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由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同品牌供应商得分或者报价相同的,按照“2.评审方法”有关规定执行。只有2家品牌产品的,按照“(一)开标”中有关规定执行。多个品种物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技术构成、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投标供应商计算,依据前款规定执行。6.价格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在商务技术评审后,组织价格评审,核对报价内容是否准确,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依据供应商报价评分或者排序。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澄清,并给予其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澄清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评审委员会组织澄清答疑时不得出现下列情形:(1)拒绝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2)要求或者接受投标供应商作出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与投标文件原义不同、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补正;(3)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补正;(4)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补正。评审委员会不得要求供应商澄清下列内容,但符合“(五)无效投标”第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响应;(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预算的,评审委员会和采购人应当结合市场调查情况、供应商报价资料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定供应商报价合理的,函询采购单位能否追加预算,采购单位函复确认追加的,继续评审;认定供应商报价不合理或者采购单位无法追加的,终止评审。部分投标供应商报价超预算的,应当继续评审。评审后,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未超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预中标供应商报价超预算,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能够追加的,评审结果有效;不能追加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同一采购项目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或者金额超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预算的,视为采购项目未超预算。7.复核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填写评审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分情况,以及形成过程、计算依据和供应商排序情况,并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分情况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客观分值打分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报价较高且预中标、报价较低且未中标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依据评审工作底稿,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填写专家评分复核表。复核内容包括下列情形:1.评审底稿记录信息是否完整;2.符合性审查是否有误;3.供应商填报信息与专家判定是否一致;4.客观分值是否一致;5.分值汇总计算是否准确;6.评分有无畸高畸低。复核如发现问题,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更正,并报告采购人领导。评审委员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复核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意见,详细说明出现异议的原因及处理方式,双方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记录并存入采购档案。8.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推荐预中标供应商,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并由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出具不同意见但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未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9.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长应当现场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包括供应商评审排名和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原因等。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2.投标人可针对三个包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并按分包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所中的包号。)5.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认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现场认可的;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公章外,其他未盖章或者加盖相关专用章的;5.投标文件印刷装订不规范、前后不一致、书写有错误,资格证明文件与投标文件混装,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但能分辨出投标文件主体的,提供的军队采购、政府采购失信记录截图不完整不规范,事业单位确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纳税、社保等问题,且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审委员会、采购人对前款第(5)款涉及的存疑事项可以现场查询,允许供应商现场澄清、说明、补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经其他渠道查实。经查询有效的,应当予以认可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评审委员会与采购人的查询、认定结果存在差异的,以采购人查询、认定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意见并存入采购档案。评审委员会、采购人不得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判断供应商无效投标的依据,但违反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除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的;2.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3.同一集团成员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4.投标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5.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混装、签章混用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7.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采购单位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供应商的;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供应商泄露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的;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价格的;4.授意投标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供应商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6.明示或者暗示评审委员会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7.在开标(报价)前与投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8.与投标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9.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2.使用伪造的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1.属于前款第5款规定情形,虚假投标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人、评审专家行贿或者进行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的;3.属于恶意低价竞争,投标明显低于合理成本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评审委员会发现的;5.属于前款第2、3、4款规定情形,与采购单位、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6.出现干扰或者影响评审客观公正行为的;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规进行处罚。7.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终止评审,并书面说明情况: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2.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或者歧视性的;3.招标文件违反国家和军队强制性规定的;4.参加投标供应商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5.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预算,且采购单位无法追加预算的;6.有关供应商和个人干预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的;7.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当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2.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3.采购人质疑处理部门联系方式1、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2、电话:010-81168274、010-811685113、传真:010-811682744、电子邮件:3265711358@qq.com4.采购人拒收质疑函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采购人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联系电话:028-86573067,联系人:何老师。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6.投诉人对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7.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7.定标(一)中标供应商公示1.采购人于评审结束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质疑的,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并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有质疑、投诉的,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投诉有关规定处理;有举报涉及供应商违规调查处理的,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放弃中标,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处理。2.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答承诺谋取中标的;(2)向采购单位、评审专家、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在签订合同前,受到处罚,不符合资格条件中第1、4款内容要求的;(5)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6)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二)中标通知采购人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内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三)中标服务费1.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前附表。3.中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8.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等拟制形成采购合同建议方案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澄清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未中标供应商不得接收中标供应商的非法转包,一经查实3年内均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9.解释权限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拟订立的合同样本包一:合同文本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发包人(全称):XXX单位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度某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预发包项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模式在2024年度合作期限内,承接发包人发包的零星工程施工建设工作,年度内承接量达到限额后(累计完成投资项目400万元),由发包人按照招标时评审结果,交由评审排名靠后一家中标候选人顺位递补承接后续项目。承包人因自身经营问题、施工人手不足、工期要求不符等情况,或在前期履约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等违规问题,由承包人自身申请或经发包人综合评判可提前结束履约合作,由招标时评审排名靠后一家中标候选人顺位递补承接后续项目。承接项目的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定结算金额减去不可竞争费用作为基准,按照承包人投标时折扣百分比进行折扣后确定,即:(审计结算价-不可竞争费)*中标百分比*97%=结算支付金额。不可竞争费用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5.工程内容及规模: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2)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3)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折扣百分比:%(百分之);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六、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九、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十、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成立时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二、通用合同条件注:该“通用条款”的内容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的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当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三、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及资料。承包人文件提供时限执行通用条款。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注:(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上述列明的地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面呈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递交并得到签收时视为送达;任何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7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任何写上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邮寄的信件及任何附有收件人已收取传真的传真报告,将视为任何有关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已根据本合同被妥善传递及发出。(2)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委托授权代表作为接受人的,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将其授权代表的姓名、授权范围和签名式样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3)以上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当确保其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的,构成拒不签收。(4)以上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发包人。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应用BIM技术并提供成果,则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另计费用。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图纸核查、补遗和深化工作: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图中出现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承包人应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如:施工图纸未标明,但明显属于使用功能需要的、施工(相关)规范有要求的或明显影响美观效果的,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自行完善。如果任何明显属于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且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任何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承包人自行完成的工作范围,此类工作也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发包人就施工场地基础情况、各类隐蔽管线和设施提供资料后,承包人应当独立尽职调查,包括向有关的市政部门、管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或对现场详细勘查等,以获得全部真实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二次深化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1.6.4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4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设计、施工等相关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标价)中。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4日内,承包人应提供细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发包人接到监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之日起5日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因施工组织设计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减,结算时该部分价款不再调整。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人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根据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体系,协助、要求和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人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制订质量通病预防及纠正措施,实现对通病的预控,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会诊、质量讲评;质量的控制包括对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图纸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现场施工、工程资料的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3)工程现场管理方面:承包人须对本合同下的整个工程负责,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包括专业分包人、其他承包人工作或工程;并对在施工现场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承包人应参加本工程相关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对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人及现场总监的决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承包人制定的管理办法须经过监理人的审批。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的造价人员,每月二十五日向发包人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4)协调配合方面:承包人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代表签署方为有效。所有由监理人发给承包人的指示,如涉及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或工程,承包人需及时转发,以确保监理人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并对区域内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并积极主动的了解指定分包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合同文件履行的有关项目,主动地要求各分包人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矛盾的地方做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办法。严格程序控制和过程控制,同样使各专业承包人的专业工程质量实现“过程精品”;对各专业承包人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和“一案三工序”,严格实行工序交接制度;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各专业承包人的立体交叉作业和正确的工作衔接。积极主动对各专业承包人进行服务与支持,协助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困难,支持其与工程相关的工作。根据各专业承包人的作业内容主次不同,合理分配现场各项资源(包括场地)和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关键施工线路得以保障。当不同专业之间交叉施工发生矛盾时,优先保证关键线路,并处理好各承包人的利益,保证总体施工时正常进行。如果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施工配合的工序、优先使用设备权等方面发生争议,则该等争议由发包人负责全权解释和解决,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指令。协助、检查、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管理和竣工图、竣工资料的工作,要求竣工图、竣工资料与工程竣工同步。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汇总,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试验及监督有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本工程工地范围内作全面的看管、防盗窃及破坏,包括在工地内专业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等。。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金额:20万元,期限: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书面请假,需发包人书面认可)。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每次罚2000元整,连续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5万元违约金并报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考勤方法为发包人考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项目管理。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施工资质范围内允许的所有施工内容。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除专用合同条件4.5.1约定外的专业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上述专业工程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自行分包,但分包人资质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的相关规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2)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如因承包人原因克扣分包人工程款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或发生农民工维权事件的,发包人在书面知会承包人未得到解决后,有权先行支付承包人克扣的分包人工程款项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款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4.6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如因承包人原因克扣工人工资,影响施工现场进度或发生农民工维权事件的,发包人在书面知会承包人未得到解决后,有权先行支付承包人克扣的工人工资,支付款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若承包人主张由发包人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属于工人违法所得,则由承包人自行向工人进行协商或者起诉追偿,发包人不负责追偿。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达到安全文明工地合格要求;机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100%;塔吊等起重设备、限位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要达到100%等。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须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低于按工程建设项目当地建设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超出当地安全文明工地规定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根据以上有关规定中要求较严者的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若未达到合格标准,将扣除有关费用。施工现场须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承包人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如本工程承包人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问题受到发包人、军队质监机构通报或简报批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包人每次处以罚金1000至5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1)凡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均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不戴安全帽、带,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500元;屡教不改将其个人清理出场,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2)凡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均不得喝酒,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3)承包人须按规定建设工地劳务人员住宿区、洗漱区、食堂、厕所等设施,并做好供水排水排污系统,保证正常使用功能;承包人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安全文明卫生教育和管理,工地现场不得随地乱倒脏物、脏水和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每发现一人次在施工区域内乱扔烟头的,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100元。4)工地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应根据现场布局要求,整洁、整齐、规范堆放和保存;工地现场不得乱堆乱放,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5)承包人须加强对劳务人员经常性法律法规教育和正常化正规化管理,防止劳务人员之间纠纷、矛盾、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6)建筑垃圾应指定区域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外运,不得乱堆乱放或久不清理,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7)安全员、电工、机械等技术组人员须持证上岗,且先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如发现有违规人员进行施工,处以5000元/人每次罚款。8)承包人并教育劳务人员应服从和配合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的管理,不得顶撞、辱骂、抵制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的管理,不得与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发生矛盾、纠纷或更恶劣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在发包人的整体协调和管理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承包人每周编制工程周进度报告,每月编制工程月进度报告。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2%,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5%。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1)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比5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认定;(3)在进行上述认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它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内予以累计。。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无。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竣工验收后24个月。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3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30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变更范围除通用条款约定外,本工程变更为图纸未包含或发包人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不含承包人在投标时因自身原因而漏报、少报、错报部分的工程内容。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所有变更对扣除价值的影响(如有)应按本合同进行变更计价。如果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发出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完全是因为:(1)承包人违约或毁约;(2)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方便;(3)承包人施工措施的需要;(4)承包人的其他原因。则由于本款(1)~(4)原因引起变更且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签署费用变更单。包含在总包合同范围内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分包工程认价过程中考察市场价格、编制招标文件及控制价、组织开评标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结算时不再调整。1.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该清单项目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以竣工验收审定的工程量为准;另外,当超工程量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如超过总工程量的10%,最高只按10%计量;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施工费报价比例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其中:综合单价组价原则为:消耗量可依据工程所在地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最接近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信息价确定。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信息价无对应材料(设备)价格的,则由发包人按认质核价程序予以审核确定,该核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均包含采购保管费、运输费、上下车费等附加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按相应清单项目承包人原投标施工费报价比例确定。(4)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出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否。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否。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单价合同。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件13.3.3.1约定的因工程变更引起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外,其余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格。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专用合同条件13.3.3.1执行。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完成合同付款节点所对应的工程进度及投资后,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通过后,由承包单位填报进度款拨付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足额发票后,发包人进行支付。进度款拨付应扣除暂列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1.1.1承包人累计承包项目投资达400万元限额后,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16.1.1.2承包人因自身经营问题无法继续承接、多个单项工程同时开展施工人手不足、施工前确定无法达到工期限制要求等情况,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有两次及以上主动放弃承接个别单项工程的,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16.1.1.3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问题(高空坠物、火灾、用电不规范、造成项目范围内及附近发包人人员伤亡等)、质量问题(使用不合格施工材料、假冒品牌、偷工减料、结构安全隐患等)、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或增加工程量等违规问题,经综合评判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16.1.1.4.承包人被证实有分包或转包行为的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附件1《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功能要求(一)工程目的。(二)工程规模。(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四)产能保证指标。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二)包括的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5.培训工作范围。6.保修工作范围。(三)工作界区(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2.施工用水。3.施工排水。4.施工道路。(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二)设计完成时间。(三)进度计划。(四)竣工时间。(五)缺陷责任期。(六)其他时间要求。五、技术要求(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二)设计标准和规范。(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质量标准。(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六)样品。(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六、竣工试验(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七、竣工验收八、竣工后试验(如有)九、文件要求(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二)沟通计划。(三)风险管理计划。(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五)操作和维修手册。(六)其他承包人文件。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质量。(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三)支付。(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五)沟通。(六)变更。十一、其他要求(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四)分包。(五)设备供应商。(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