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招标公告(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2024)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贾浩波
联系方式:18372287830
图纸电子化项目比选文件-定稿-发布版.docx
采购明细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类
采购数量
最少响应量
1
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项目
服务类
1.0套
1.0套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4-05-13 12:44:00
结束时间 2024-05-15 17:00:00
备注: 报价方须提供现场设备安装方案。有意向现场勘踏请事先联系。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比选文件文件编号:XY525-SC-泵信2024-002-01项目名称: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项目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3第二章报价方须知4第三章评选办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35附件1:合同协议书36附件2:保密协议37附件3:廉洁诚信协议39附件4: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协议41第五章供货要求44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48目录49一、报价函50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3三、授权委托书54四、比选保证金55五、分项报价表56六、服务方案57七、资格审查资料58八、组织机构配备情况59九、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68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69十一、其他资料701.比选公告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现对下列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文件编号:XY525-SC-泵信2024-002-012、项目名称: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项目3、比选文件在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布时间为:详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询价5个日历日(以平台实际挂网时间为准)。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内容服务期限要求备注1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图纸电子化建设方案图纸电子化所需的软件平台、配套硬件设备(扫码枪、平板电脑、工控机、安装附件、安装施工调试服务等项目实施周期30个日历天,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供应商提供运维服务一年。详情请查看第五章——供货要求。4、文件的递交:在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同时在询价结束当天12:00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将密封的纸质比选文件正、副本共三份(一正二副)送至比选地点: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可邮寄),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收。所有比选文件均应密封完好。5、答疑供应商关于本次比选如有任何疑问,请于询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与业主联系。地址:襄阳高新区日产工业园新光路2号邮编:441004联系人:贾浩波电话:0710-37220522.报价方须知报价方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询价方名 称: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联 系 人:贾浩波电 话:18372287830电子邮件:289110405@qq.com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项目1.1.4建设地点1.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内2.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新光路2号1.2.1询价范围图纸电子化所需的软件平台、配套硬件设备(扫码枪、平板电脑、工控机、安装附件、安装施工调试服务等具体范围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供货要求1.2.2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周期30个日历天。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供应商提供运维服务一年,保证系统(软、硬件)正常运行和在既定功能基础上不断优化。硬件设备质保期三年以上。1.2.3售后服务和质保期要求1、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为质保期(硬件设备三年),质保期所提供的软、硬件维护、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人员培训不再另外收取费用;2、对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或漏洞(新的需求除外),报价方承诺免费升级维护。1.3.1报价方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要求资质条件: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提供供应商所获得的国家/行业相关认证证书等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的实力、业绩、信誉及合同执行能力。3、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要进行年检的证件必须有年审章。4、业绩要求:至少承担过3家类似项目实施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合同、验收单)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软件具备代理资质,提供代理证书;以上证书及文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投标专用章。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未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8.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24年5月7日9:00-16:00踏勘集中地点:襄阳高新区日产工业园新光路2号1.9偏 离不允许,不允许偏离的范围:□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2.1.2(1)本工程的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2.1.2(3)比选控制价比选控制价为:45万元。2.2报价方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3.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比选保证金5、分项报价表6、服务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9、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资料3.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3.3比选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元)。2.比选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方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单位: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万达广场支行开户账号:18040022090260122233.比选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网银支付):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比选保证金咨询电话: 0710-3722023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3.7.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电子版递交方式:上传至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2)纸质版递交方式:报价方将报价材料可采用快递方式邮寄或专人派送。纸质版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3份(套),一正二副,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邮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4)询价方联系人:贾浩波 联系电话:18372287830(5)询价方对报价方的报价文件、资料不予退还。3.7.4(1)报价截止时间以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结束时间为准3.7.4(5)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是,退还安排:4.1.2比选时间比选评审时间由询价方根据评委组人员时间确定,无特殊原因报价方无需到场。4.1.3比选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5.1.1比选评委组的组建项目询价方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评委组。5.4中选候选人推荐推荐以实得分排名前三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6.1.1比选中选人确定 按照流程审核、审批后确定中选人。6.1.2比选中选人递补规则 若中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选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单位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人。6.2.2定选结果通知中选人确定后的3日内,项目主办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电话通知其他未中选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向外泄露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7.1.3比选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询价方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7.2履约保函□不提交提交: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其他形式 9.5监督部门名 称: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纪检部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电 话:0710-3722132邮政编码:44100010.1知识产权构成本比选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询价方书面同意,报价方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比选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询价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选人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同义词语构成比选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咨询人”,在比选阶段应当分别按“询价方”和“报价方”进行理解,文件中“招标”和“投标”分别按“询价”和“报价”进行理解。10.4解释权由询价方负责解释。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价方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泵经营字(2022)144#《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比选管理办法》开展询价采购。1.1.2项目询价方: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1.4建设地点: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2询价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2.1询价范围: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2.2服务期限: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2.3售后服务和质保期要求: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3报价方资格要求1.3.1报价方应具备承担本比选文件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3.2报价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询价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询价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3)与本询价的其他报价方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询价的其他报价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询价的监理人;(6)为本询价的代建人;(7)为本询价提供询价代理服务;(8)与本询价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询价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0)与本询价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报价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造价咨询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18)法律法规或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费用承担报价方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询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1.8.1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询价方按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方踏勘项目现场。1.8.2报价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询价方的原因外,报价方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询价方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方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询价方不对报价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2.1.1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报价方须知;(3)评选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报价文件格式;(7)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比选控制价(1)本项目的计税方法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2)询价方将设置比选控制价,比选控制价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报价方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询价方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与询价方联系、答疑。对于严重影响报价的询价方将终止询价。2.3比选文件的异议2.3.1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报价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报价方报价而向询价方提出的质疑。2.3.2询价方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询价方将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办理。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比选保证金;(5)分项报价表;(6)服务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9)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资料。3.2比选报价3.2.1报价方应按第六章“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按本章第2.1.2(1)目约定的计税方法计税。未按约定的计税方法计税的,其报价将被否决。3.2.2报价方经复核认为询价方公布的比选报价未按本章第2.1.2的规定编制,询价方对该报价方提交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3.2.3报价方报价函中的大写报价的总报价大于比选控制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3.3报价有效期3.3.1在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方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4比选保证金3.4.1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报价方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应按报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报价方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否决。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方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方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报价方应按比选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本比选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报价方案询价方不接受备选方案。3.7报价文件的编制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询价方的承诺。3.7.2报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方上传的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3.7.3报价方应当在报价时一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若电子报价文件大小超出上传限制,可酌情删减(不得删减内容包括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保证金证明、资格审查资料)。纸质报价文件不得删减,若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3.7.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以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结束时间为准,。(2)纸质版递交方式:报价方将报价材料可采用快递方式邮寄或专人派送。纸质版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三份(套),一正二副,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邮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4)询价方联系人:贾浩波联系电话:18372287830(5)询价方对报价方的报价文件、资料不予退还。4.比选工作安排4.1比选时间和地点4.1.1比选开标由询价方比选会务人员组织,询价方负责人主持,比选监督人监督。4.1.2比选评审时间由询价方根据评委组人员时间确定,无特殊原因报价方无需到场。4.1.3比选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光路2号。4.2比选程序4.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执行:(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简要介绍到会人员和本项目基本情况。(2)监督人宣布会议注意事项(3)主持人宣读评委组评委承诺书(4)评委组评委签署承诺书,并推选评委组组长(5)监督人和比选文件接收人确认文件密封情况,并拆封(6)评审组对比选文件进行审阅,并填写比选资格评审表、比选报价评分表、汇总表、比选评定表(7)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8)比选结束。4.2.2在比选过程中比选评委组在经监督人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中不明确或前后有矛盾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内容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5.比选评选5.1比选评委组5.1.1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时间前由询价方选取比选评委组实际要求人数多2人的评委候选人(比选评委为熟悉公司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人员或外聘专家),并编制比选评委推荐表,报比选领导组组长勾选确定评委组成员。5.1.2比选评委组评委人数为5人或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委组。5.2评选原则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选比选评委组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5.4比选评定比选评委组完成比选评选评审后,需编制形成比选评定表,确定各比选申请人得分及排名,并推荐中选候选人,原则上应推荐以实得分排名前三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价格低者优先。比选评定表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并签字之后方可通过,有不同意见的评委需在比选评定表中书面签署意见。6.定选6.1比选中选人确定6.1.1比选领导组组长根据比选评委组的比选评定表及比选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审定中选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作为中选人。6.1.2若中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选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单位因上述规定同样的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人。6.2定选备案和通知6.2.1中选人确定后,询价方需报送《比选备案表》至发展规划部备案。6.2.2询价方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同时电话通知其他未中选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向外泄露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7.合同授予7.1合同签订7.1.1中选人凭中选通知书在比选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到公司商谈合同。7.1.2中选人应履行完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不能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另定中选人。7.1.3在合同签订后,询价方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7.1.4中选人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中选结果或拒签合同时,不但扣除其比选保证金,而且根据情节轻重处罚该单位2-5年不能参加公司的比选,本次比选的中选人按规定重新确定。7.2履约保函7.2.1中选人按本比选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银行保函。7.3签订合同7.3.1询价方和中选人应当在报价有效期内并自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方提出附加条件的,询价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询价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后,询价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方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7.3.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比选评审时报价函中大写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7.3.4中选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文件归档、备案。8.重新询价、不再询价和终止询价8.1重新询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方将重新询价:(1)比选评委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要求时;(2)首次比选询价,实际提交报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3)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内部控制价的。(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询价方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询价重新询价后报价方仍少于3个且均为有效报价时,亦可开展评选工作。8.3终止询价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询价方终止询价的,及时通过平台终止询价,已经收取比选保证金的,询价方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比选保证金。9.纪律和监督9.1对询价方的纪律要求询价方不得泄漏询价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报价方的纪律要求报价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询价方串通报价,不得向询价方或者比选评委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报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9.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比选评委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报价方或者与询价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报价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比选评委组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询价方征询其确定中选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报价方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报价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报价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报价方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9.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本次询价比选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部门实施的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多项比选多项比选规定: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0.2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0.3同义词语本比选文件的同义词语: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0.4解释权有关比选文件的解释权: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方须知前附表。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报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比选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__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询价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3.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报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报价人应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报价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报价函中的大写报价)2.1.2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 1.3.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3.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3.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3.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 1.3.1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报价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范围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2.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2.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2.3项规定报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3.2项规定比选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3.3项规定权利义务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服务方案符合第五章“服务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算术错误修正/3.2.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比选评委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45分比选报价:40分2.2.2(1)比选报价分值价格满分:40分2.2.2(2)比选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价格满分×(最高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报价方价格)/最高有效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2.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综合实力2通过对报价方的规模、服务、技术能力因素的比较来进行评分,0-2 分。相关证书和代理资质2报价方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硬件设备代理证书,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销售业绩52020 年1 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方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实施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为准,内容至少含标的名称、金额、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及验收单,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协议等)。付款方式2优于或满足比选文件得2分,否则得0 分交货期(实施周期)2优于比选文件得2分,满足比选文件得1 分,否则报价被否决标书质量2报价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标书质量制作良好,根据其标书质量情况进行评分,得0-2 分。2.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报价方案的技术参数与功能等技术指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和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材料。根据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技术支撑材料的有效性、充分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优者得8-10 分,一般者得5-7 分,较差者得0-4 分。整体设计方案15主要评审报价文件整体方案的完整性以及对询价方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根据解决方案与询价方需求的匹配程度和对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分,报价方案内容至少包括需求分析、总体架构、功能解决方案、技术解决方案、实施的服务等内容。优者得11-15 分,一般者得6-10 分,较差者得0-5 分。系统集成方案(与现有软硬件集成)10根据其系统集成方案的全面性、兼容性和合理性以及硬件配置的方案对比我公司现有软硬件管理平台进行评分。优者得8-10 分,一般者得5-7 分,较差者得0-4 分。实施团队的配置51、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包括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实施顾问等人员,满足得2 分,不满足得0 分; 2、项目经理具备5 年及以上信息化工作经验,在3 个以上同类项目中担任过同等以上角色。此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 分;3、依据实施顾问专业方向的配备情况进行评分。0-1 分。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5报价文件中对验收及售后服务是否有针对性的承诺,且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满足或优于比选文件要求。0-5 分。2.2.3(3)比选报价评分标准40报价得分=价格满分×(最高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报价方价格)/最高有效报价评选办法正文部分1.评选方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评委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比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比选报价低的优先;比选报价也相等的,由询价人自行确定。2.评选标准2.1初步评选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3)比选报价: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2.2比选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3)比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3.评选程序3.1初步评选3.1.1比选评委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交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核验。比选评委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选。有一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比选评委组应当否决其报价。3.1.2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比选评委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不按比选评委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①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③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报价人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即以他人名义报价的。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④提供虚假的造价咨询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3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比选评委组按以下原则对比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比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的(如有),比选评委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比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比选评委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比选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比选控制价,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比选评委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报价。3.1.5比选评委组否决不合格报价后,因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比选评委组可以否决全部报价。3.2详细评审3.2.1比选评委组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2)技术方案评审和评分;(3)比选报价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3.2.2比选评委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比选报价计算出得分A;(2)评委分别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得分B1;所有比选评委组成员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B;(3)评委分别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计算得分C1;所有比选评委组成员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C;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报价人最终得分=A+B+C。3.3评选结果3.3.1除第二章“报价方须知”前附表第5.4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比选评委组按照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5.4项推荐中选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6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8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报价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1、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2、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并调试完成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招标人付合同金额10%的质保金。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2安装、调试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6.3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6.4验收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7.技术服务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7.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3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8.质量保证期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9.质保期服务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做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10.履约保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划扣等值履约保函的金额。11.保证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2.知识产权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3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14.违约责任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5.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做出补救;(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16.不可抗力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7.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本条款为该项目的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细化和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的具体格式和内容以买卖双方最终协议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合同生效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卖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以双方协议内容为准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以双方协议内容为准1.6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2合同价款的支付(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付合同金额 30%预付款:2、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付合同金额60%;3、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招标人付合同金额10%质保金。4.1监造买方有权进行监造4.2交货前检验买方有权参与交货前检验5.4.1交付时间和批次以招标公告或供货要求内容为准6.1.1开箱检验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6.1.2开箱检验地点用户项目现场指定地点6.1.7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以第五章供货要求或双方协议内容为准6.2.1安装、调试方式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6.2.2安装、调试用水、电、其他动力、原材料(如需要)等费用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6.3.1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电、其他动力、原材料(如需要)等费用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6.4.1验收证书签署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时间为准(如有)6.4.26.4.3验收款支付签署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时间为准(如有)8.1质量保证期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8.3卖方出具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的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时间为准(如有)8.48.5结清款支付函签署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时间为准(如有)9.1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10履约保函生效时间以买卖双方协议生效时间为准(如有)12.2知识产权以第五章供货要求或双方协议内容为准14.2迟延交付违约责任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14.3延迟付款违约责任以买卖双方协议为准15合同的解除以买卖双方协议内容为准(如有)16.3不可抗力对合同期限的顺延以买卖双方协议内容为准(如有)17争议的解决向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以买卖双方最终签订合同内容为准)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报价函;(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供货要求;(5)分项报价表;(6)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年__月__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年__月__日附件2:保密协议项目名称:甲方: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为保证甲方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落实“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条款。一、甲方提供的秘密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文件资料等)由甲方专门的涉密人员对秘密载体进行登记、编号、备案,并与乙方接受秘密载体的负责人履行登记、签字交接手续。二、乙方应落实专人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擅自复制、转借、转让、泄露秘密载体内容。若确实需要复制、转借、转让的,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复印件按原件进行管理。三、秘密载体使用结束,应及时予以归还甲方,不得私自进行销毁,如需长期保存,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保存。若擅自复制、转借、转让、销毁造成秘密载体损坏、丢失和泄密的,根据具体情况,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四、对于甲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提供,如有发生,甲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五、位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工程项目,乙方在咨询服务期间需遵守三个“指定”即:指定的时间内,经由甲方指定的线路进出指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咨询服务。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如有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专人陪同下进入。六、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甲方在施服务期限间将对乙方人员进行保密条例知识抽查,若不合格须再教育,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服务周期,由乙方承担责任。七、对于甲方提供的其它资料及施工环境、进度等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传递和透露,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八、其它保密事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必须切实遵守,互相督促,履行公民、企业应尽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公章)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附件3:廉洁诚信协议项目名称:甲方: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乙方:为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合同签订和执行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本着廉洁、诚信和合作的精神,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达成下列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2、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3、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4、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物(含有价证券)等,甲方人员要坚决谢绝,对无法拒绝的,要在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纪委。二、乙方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行赂、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提供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三、需、供双方的共同责任1、不在非公务场所洽谈业务;2、不以任何名义互相宴请;3、需供双方互相监督,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时,可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甲方投诉电话:0710-3722132乙方投诉电话:四、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廉洁责任,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廉洁责任,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视违约情节轻重或造成的不良后果,将对乙方采取警告、列入信誉不良记录、给予签订合同总价款1%~10%的一次性扣罚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五、协议的生效(一)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协议一式2份,每份两页,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协议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甲方:(公章)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附件4: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双方人员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订。甲方: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乙方:项目名称:施工/工程地点、范围:项目起止时间:自始,至止。一、乙方工作、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如下责任:1.乙方及有关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并对所提供资质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应是身体健康、满足各项工作职业健康要求并且不会对甲方造成传染病感染的风险。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及甲方安全、消防、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的管理措施,以及施工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要求。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以及施工方的告知,知悉各项甲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按国家、行业及甲方、施工方的管理要求对本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并组织本方工作人员接受甲方、施工方入场前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培训记录报甲方备案。4.乙方必须按甲方和施工方的规定办理入厂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进入的工作人员名单、工种、职务、人数,涉及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应注明。5.乙方不得私自在甲方的场所及施工方的施工场地内随意走动;因开展工作需要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6.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内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7.乙方动用甲方的工具、设备或其他非乙方自有物品时,需征得甲方同意,严禁私自使用。8.在甲方划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携带烟火。9.乙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用品,并教育、监督乙方工作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10.乙方应制定适宜于甲方委托工作的安全、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整改要求。二、甲方协助并督促乙方加强对相关工作和作业现场的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承担下列责任:1.向乙方进行作业场所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告知,督促并参与对乙方人员入场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2.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方关于项目跟踪审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单位联系、协助乙方进入施工方作业区域、协助乙方接受施工方的相关教育等。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建议。4.指定乙方的工作场所,协助乙方办理入厂办公的相关事宜。5.提供乙方车辆的停放区域。三、其他约定1、乙方及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工作暂停、停工直至配合为止,否则终止施工合同的执行,造成双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2.若乙方不履行应承担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由于非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事故或事件,乙方应报告甲方项目发包单位和工作、作业场所所属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乙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乙方所属地方有关管理部门。4.双方各指定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负责人,代表本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双方之间相关事务的协调,保证双方各自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责任的落实及本协议的有效执行。5.在甲方遇有重大传染病及社会公共安全、环境事件等情况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服从地**府及甲方的安排,乙方不服从安排、隐瞒情况或管理不力,造成双方损害和社会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报告。四、附则(一)本协议为补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和法规抵触之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五)本协议有效期限与《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期限一致。甲方:(公章)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第五章供货要求一、设备清单序号使用人员设置点位数使用终端模式1铸造分厂(造型、制型工序、模具检验)5个固定机位工控机、平板,无线接入2制造分厂(加工、制作、装配工序)79个固定机位工控机,无线接入。3科技质量部(检验)8个移动平板,无线接入二、设备指标序号名称品牌参数数量单位1工控机研华、达文、灵研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显示屏:≥21.5″ LED背光液晶显示屏,电容触摸屏,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贴钢化膜;无风扇设计,整体铝合金型材散热;Intel Comet Lake ≥I5-10210U 1.6GHz、内存≥16G、固态≥512G,支持无线联网(支持≥2个Full-size Mini-PCIe接口用于后期扩展);2个RS232 COM口,≥4个USB(USB2.0和USB3.0接口至少各2个),≥2个GbE有线网口, HD Audio, VGA, HDMI;支持面板及VESA安装方式、触摸屏表面硬度≥6H;通过CE、FCC和电源通过3C认证(需要提供认证证书);含金属壁挂支架组件(长度662mm、支持屏幕360度调节、俯仰调节正负15度,支持600长*185深的键盘托);或者落地式一体机。(报价方须到现场实地考察结合我公司现场实际需要配置)含双飞燕键盘鼠标一套;正版Windows 10 Pro专业版;83台2平板电脑联想、华为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处理器:intel(R)Core(TM)i5-10210Y及以上;内存:≥16G 存储:≥512G;显示屏:≥12英寸 分辨率1920*1200以上;触摸屏:10点触控G+G,贴钢化膜配保护套;WIFI/蓝牙:WIFI802.11(a/b/g/n/ac)Bluetooth5.0 传输距离:10m;电池容量:7.6V 5000mAh;适配器:DC 12V充电器充电;高精准扫码头。操作系统:支持运行图纸管理平台和我公司加密系统亿赛通(安卓、鸿蒙、IOS等)。9台3扫码枪得力、新大陆、科密或档次及以上有线扫码枪光源:617nm LED(瞄准aimer)、6500K LEDs(照明illumination)图像传感器:640*480 4.2 CMOS 解析度:≥4mil/0.10mm@PCS90%;提示方式:蜂鸣器, LED 指示灯、震动(无线)LCD 背光(无线);扫描模式:按键触发、命令触发、感应触发;运动容差:63.5CM/S;支持接口:USB USB-COM、无线;操作温度:-20℃ to 50℃;抗震能力:可承受自1.5米高处多次跌至混凝土地面仍可正常工作;输入电压:直流5±0.25伏;电流:60mA(工作),500mA(充电最大值);电池容量:1800AHM;充电时间:小于3小时;待机时间:大于30天;工作电流:待机低于5毫安,工作:210毫安;使用时间:大于70小时,次/5秒;83个无线蓝牙扫码枪蓝牙版本:双模4.1(支持HID,SPP,BLE);蓝牙通讯距离:大于20米;显示:数码显像管;可显内容:时间、电量、连接方式。9个4其他硬件设备质保期三年以上三、图纸电子化实施方案简述1、将图纸扫描成PDF格式存储。不以具体的规格型号命名,以一串字符命名,确保图纸信息的安全性。2、在使用图纸的车间设置查阅图纸的点位,安装固定或移动的显示屏。3、图纸使用人员在终端,通过图纸电子化系统查阅软件和扫码枪,扫描工序流转卡中的二维码,即可查阅最新版本的电子图纸。已有工序流转卡二维码功能,可以直接使用;终端设备需安装公司的加密系统,确保终端软硬件兼容加密系统,配合公司安装加密系统。4、外协外购需要通过防火墙设置VPN账号和密码查阅图纸,给对应的账号绑定,通过后台设置授权访问权限。(公司网关设备可实现,报价方需配合安装、设置、调试,满足正常运行)。五、具体要求1、软件系统管理系统须具备系统管理功能,主要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1.1系统应提供对系统用户的登录名称、口令、角色等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的功能;1.2支持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定义访问控制规则:控制终端设备按照分组的不同,设置相应权限,对不同文件夹(或文件)授权是否拥有查看权限;1.3软件平台使用许可为永久许可,必须满足并发授权,即不限制注册用户数量及同时在线使用数量;1.4可以基于具体设备设定扫码权限,每个图纸能定义默认的打开时间,超时自动关闭;1.5车间无须键盘、鼠标的互动操作,开机自动启动软件。系统有自启动的防崩溃机制,一旦出现任何意外事件电脑重启后系统自动启动,即刻就能开始扫码。1.6能将EXCEL文档中的图号批量转化成二维码进行扫描。1.7使用ID编码器程序获取外协供应商指定设备的ID码(每个设备的ID都是唯一的),并同步设置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外协供应商只能在指定设备上查看图纸;可以通过管理端维护用户权限或者密码的方式,随时掌控外协供应商能看的图纸,甚至是否能使用系统等;可以通过回收码控制外协供应商使用图纸的时间以及强制回收图纸等。2、硬件部署要求2.1系统配套硬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如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符合与其相关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规范(最新版本);没有现行国家标准可遵循的,应遵循国际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卖方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2.2卖方所供货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性能完好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现行的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文件提出的要求;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卖方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2.3必须按照公司要求位置、方式进行安装。3可靠性与易用性要求对于事务性处理、实时请求,用户没有明显的延时感觉,延迟时间≤3秒;具有良好的操作界面、详细方便的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操作界面完成,易学易用,操作简便,界面亲切。六、项目实施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完成试运行为止,一个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比选保证金五、分项报价表六、服务方案七、资格审查资料八、组织机构配备情况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一、其他资料一、报价函(一)报价函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的总报价参与比选,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书(4)比选保证金(5)分项报价表(6)服务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9)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资料……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4.如我方中标:(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报价方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报价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其他补充说明)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序号内容填写内容1报价金额(元)总价: 万元其中:(1): 万元 (2): 万元(3): 万元……2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3服务周期4其他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报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____(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报价人:(盖单位章)__年__月__日三、授权委托书(如不适用,可不填写)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四、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报价人应在此提供银行电汇底单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五、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1.1分项报价包括货物组成部分价格、运保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税金及供货要求全部内容。1.2请投标人根据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投标技术方案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1.3请投标人核查单价金额、总价金额,分项报价之和(合计金额),投标函报价之间的一致性,如因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造成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的3)执行。1.4投标总价有优惠声明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的4)执行。2.分项报价表(参考格式,投标人也可自行编制)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备注1软件部分……2硬件部分2.1工控机2.2平板电脑2.3扫码枪……3运保费4安装调试费5培训费6技术服务费税金(费)合计报价注:表中投标货物如不包含或不涉及以上所列内容,填“/”;如涉及但已包含在总价中填“0”,未明示的,视同投标总价中已含上述内容。六、服务方案报价方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各部分内容,特别是图纸电子化《需求说明》部分的内容,在比选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将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图纸电子化项目所需的软件平台品牌、名称;(2)图纸电子化项目软件平台图纸电子化运行方案;(3)图纸电子化项目《供货要求》预期效果实现方式说明;(4)图纸电子化项目所需硬件设备参数、配置及实物图片等信息;(5)图纸电子化项目各车间硬件设备部署方案;(6)报价人认为应明确的其他事项说明。七、资格审查资料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须附准确和真实的以下文件,(1)报价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2)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3)软件著作证书或使用授权证书。或提供定制化开发承诺函。(4)硬件设备授权函。八、组织机构配备情况(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2)报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3)企业信誉声明(4)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报价人2021年1月至今同类型业绩(8)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自拟格式)(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总部地址企业资质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1、编号 2、营业范围(主项、增项) 3、发照单位建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技术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邮编 3、电挂4、电话 5、电传 6、传真组织机构框图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报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2、2021年以来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近三年第一年(2021)第二年(2022)第三年(2023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 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3)企业信誉声明(询价方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比选项目报价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规定的其他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价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已承担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如果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主要职务年限注册证书编号已往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编制时间(6)组织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报价人自行设计。2.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可另附。(7)报价人2021年1月至今同类型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务性质投资额(万元)委托人业绩证明材料备注12345…(8)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自拟格式)九、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一、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车间图纸电子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