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告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高级技工学校)2024)
项目概况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 JSZC-320400-CZRB-G2024-00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ZRB-G2024-0023
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包括设计、制作、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质保、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营业执照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 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下载、安装驱动。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嫩江路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9-8116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人:赵婷
联系电话:0519-8188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
电话:0519-81881991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CZRB-G2024-0023采购人: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资格审查17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9第五章采购需求28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CZRB-G2024-00232.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包括设计、制作、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质保、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地址:常州市嫩江路8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519-81162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联系方式:0519-818819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婷电话:0519-8188199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样品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详见采购需求《样品要求》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详见采购需求《样品要求》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详见采购需求《样品要求》_;(6)其他要求(如有):_详见采购需求《样品要求》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1881991;通讯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0.8%,500(含)-1000万元部分0.45%。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9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向代理机构提供正本1套、副本1套纸质投标文件,在每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123455.15.25.2.1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5.2.35.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6.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7.绿色采购政策5.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提供《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由评委审查,见《投标函》)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评委审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开标一览表》、《采购需求偏离表》和《合同条款偏离表》)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根据采购文件列出的★号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则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作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作扣除。2主观分542.1设计方案10提供“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设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主题、构思、布局、内容、色彩以及与项目现场的氛围匹配程度进行综合打分:主题明确、构思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能完全充分表达展示内容、艺术感染力强的,得10分;主题较明确、构思立意较准确、构图布局较合理、能较充分表达展示内容、艺术感染力较强的,得8分;主题基本明确、构思立意一般,构图布局基本合理,基本能表达展示内容,艺术感染力一般的,得6分;主题不明确、构思立意较差,构图布局不是很合理,不能完全充分表达展示内容,艺术感染力差的,得4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2制作、安装方案5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作、运输、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计划、制作工艺、运输方案、进度计划、安装方案等:方案针对性强、总体安排合理、施工规范、可行性强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方案针对性较强、总体安排较合理、施工较规范、可行性较强等,比较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分;方案针对性一般、总体安排欠合理、施工欠规范、可行性一般等,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3应急赶工方案8包含加急广告制作、文化设计和印刷等任务完成,如何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等: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8分;方案较为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得6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的,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2.4质量保证措施6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设计质量、安装质量、成品包装、运输等进行比较打分:措施科学、完善、有针对性、可行得6分;措施较完善、较可行得4分;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3分;措施描述简单,可行性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5人员配备方案6根据拟派的项目组成人员资质情况、分工和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美术等人员,组成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质量保障团队等配备齐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项目管理架构完整、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强,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高,能全面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得6分;项目管理架构较完整、分工较明确、岗位责任制较强,能较好的完成本项目得4分;项目管理架构基本完整,能完成本项目得3分;项目管理架构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6售后服务5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响应时间、重大故障的解决方案、维保备件清单、过期宣传品拆除、垃圾及时清运、优惠条件等情况综合评审: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完整可行得5分;方案较完整可行得4分;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得3分;无针对性,和项目基本不相关,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7样品9按照采购需求提供样品,根据样品材质、规格、制作工艺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每个样品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样品材质优、工艺精良、无明显瑕疵的,得3分;样品材质良、工艺较好、有轻微瑕疵的,得2分;样品材质一般、工艺一般、有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该样品则不得分。2.8增值服务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承诺:经评委认可的增值服务承诺针对性高、可行性强、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经评委认可的增值服务承诺针对性较高、可行性较强、较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经评委认可的增值服务承诺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增值服务可行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增值服务承诺的不得分。3客观分163.1业绩10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与本项目类似供货成功业绩案例(须包含广告宣传类设计与制作),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同一个采购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晰可见。3.2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且所学专业为艺术设计或广告设计类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3.3综合实力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且证书状态为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万元2.采购标的:本项目为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告服务采购,清单如下:序号类目材质尺寸单位单价限价(元)预估数量合计1证书类热压封套,封面材质皮革、特种纸,封面工艺烫金/烫银压纹,内页100g双胶,彩印9*12.5cm,展开18*12.5cm套8200002证书类热压封套,封面材质皮革、特种纸,封面工艺烫金/烫银压纹,内页100g双胶,彩印A5(14*21cm),展开A4套12120003证书类热压封套,封面材质皮革、特种纸,封面工艺烫金/烫银压纹,内页100g双胶,彩印A4,展开A3套1810004胸牌/工作证/参会证PVC定制画面+挂绳证件尺寸100*140*1.2mm套1080005会务/培训手册封面250g铜版纸彩印,内页80g双胶纸,骑马钉装订成册A4,展开A3,内页20P本1550006黑白打印/复印70g双胶A4面0.22000007黑白打印/复印70g双胶A3面0.42000008彩色打印/复印70g双胶A4面0.5400009彩色打印/复印70g双胶A3面14000010彩色打印/复印157g铜版纸A4面21000011彩色打印/复印157g铜版纸A3面31000012装订骑马钉A4本3560013装订无线胶装A4本10600014塑封A4张2170015塑封A3张3100016横幅激光条幅布70cm高度米12200017横幅激光条幅布90cm高度米15150018数码打印彩色横幅72g春亚纺定制平方3550019锦旗红色绒布+烫金发泡字+吊穗+旗头小号60x90cm套1001020锦旗红色绒布+烫金发泡字+吊穗+旗头中号70x110cm套1201021锦旗红色绒布+烫金发泡字+吊穗+旗头大号80x130cm套1501022锦旗红色绒布+烫金发泡字+吊穗+旗头三角旗40x50cm套301023旗帜旗帜布平方2017024旗帜经编布平方322025旗帜贡缎平方502026灯杆道旗布200g双喷夹黑布45*120CM面4090027注水道旗数码单喷画面3米高度(画面60*160CM)套10020028注水道旗数码单喷画面5米高度(画面120*350CM)套20016029写真数码高清画面定制平方4060030写真+KT板KT板覆写真画面画面定制平方6060031户外车贴数码高清画面定制平方6060032车贴+KT板KT板覆车贴画面画面定制平方8030033桁架架子+黑底布数码喷绘画面定制平方70250034易拉宝铝合金+PP写真画面0.8*2M套15030035丽屏铝合金+KT板写真画面0.8*1.8M个2005036门型展架铁架烤漆+PP写真画面0.8*2M套15028037铜牌钛金拉丝+UV画面40*60CM套1507538铜牌钛金拉丝+腐蚀画面40*60CM套2003539亚克力画面UV2毫米厚度平方22014040亚克力画面UV5毫米厚度平方32022041亚克力画面UV10毫米厚度平方65015042雪弗板UV3毫米厚度平方801043雪弗板UV5毫米厚度平方100100044雪弗板UV10毫米厚度平方1603045腰线黑胶车贴75*12cm条2024046文档扫描双面扫描A4张0.18000047文档扫描双面扫描A3张0.210000048桌贴/7*4cm张0.5300049胸贴/8cm圆模切张0.5300050彩色打印/复印250g铜版纸A3面42500051电子彩屏画面设计//幅2060052大型广告牌制作204不锈钢烤漆丝印,底部水泥浇筑,螺钉结构侧厚度:42cm平方250020备注:(1)本项目所有单个类目报价均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拆除等人工费用。(2)清单中的数量为壹年预估数量,仅作为报价参考,最后结算根据采购人实际用量按实结算。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货物清单中品种或数量进行调整,(3)采购人有权按照实际需求调整设计制作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将予以配合,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货物,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应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设计制作的部分项目,结算价参照清单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按实结算,若清单中无类似项目参考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市场价协商确定结算单价。2.商务要求(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本项目中标金额按采购清单中单价限价*(1-中标优惠率)*数量汇总计取),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结算与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采购清单中单价限价*(1-中标优惠率)*数量,结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无息);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送货单及增值税发票按实支付中标人对应金额,具体结算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后支付。(三)包装和运输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投标人应对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设备运至安装场地及在安装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3.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投标人负责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货物运输,货物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行承担。(四)质保及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用于长期展示的大型广告牌,铜牌等提供至少1年免费质保,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有任何损坏(人为原因除外),均免收配件费和人工费,不能维修的,整件免费更换。3.质保期内,接到维修电话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解决问题,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护。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材料缺陷及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货物,并对因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4.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拆除过期宣传品。在安装和拆除后要及时清理垃圾,保证场地卫生整洁。5.对于人为故障及保修期后的维修只收成本费,免人工费。6.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五)考核要求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对中标人供货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按月进行考核,单次考核分在8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中标人支付采购人违约金2000元,第二次考核不合格,支付采购人违约金3000元,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解除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其进行服务。考核评分表考核名称接单响应及时性(30分)设计质量满意度(15分)产品质量满意度(30分)安装效果满意度(15分)服务态度评价(20分)总分(满分100分)得分3.技术要求(一)设计要求中标人应以可实施性为指导进行技术方案响应,设计力求详尽,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策划思路、设计说明、设计效果图等。1.设计风格要体现出简约大气、主旨鲜明、具有内涵的特点。2.设计所用选用材料应安全、环保、耐用、经济性高;结构设计与施工工艺不宜复杂;应充分考虑施工成本控制和以后的使用管理;应确保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并保证其强度、稳定性和可靠性达到采购人的要求。3.设计方案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凸显“创新”与“特色”。4.设计拟采用各种装饰材料必须健康环保,对应要求的施工工艺也要避免产生室内污染的隐患;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尽力降低能源消耗,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二)制作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制作方案交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所提供产品材料的品牌、规格、尺寸、安装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材料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3.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采购人要求制作,保障产品的专业性、规范性,不易变质、不易褪色,图形文字边缘应光滑、文字清晰,无剥落、缺损。4.制作过程中发现制作规范与设计图纸上的说明有矛盾和分歧或另有说明,中标人须以两者中采购人确认的较优者为准进行制作。5.采购人有权随时调整设计制作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另外增加费用。6.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7.中标人对所提供材料质量问题负责,若制作材料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中标人负全责。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三)现场安装要求1.中标人应按项目特点制订详细的安装方案及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按规范进行相应操作,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2.安装期间做好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及绿化保护。3.中标人应对安装施工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如导致采购人损失,中标人应作全额赔偿。4.安装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方备案。5.中标人必须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6.中标人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修改。6.安装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四)验收标准本项目产品的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均按照设计图纸说明及现行国家有关部门所批准或发布的规范和标准执行。(五)人员要求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人应组织优质团队,必须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2.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采购人批准。3.如因中标人项目组人员存在技术不达标或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组成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相关人员。(六)样品要求1.投标人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样品(详见下表),样品的材质、技术要求、做法等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一致。序号名称送样要求送样数量备注1证书A5(14cm*21cm),展开A4封面材质皮革, 工艺烫金压纹,内页100g双胶,彩印1件自行设计制作一份横版荣誉证书2写真+KT板90cm*60cmKT板覆写真画面1件自行设计制作以“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横竖版不限。3喷绘1m*1.5m黑底布数码喷绘1件自行设计制作以“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横竖版不限。2.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接受。3.样品提交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4.样品上如有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都应用不透明的白纸粘贴遮盖,否则评审时样品部分不得分。5.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样品自行取回,否则视同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6.未能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时样品部分不得分。4.其他(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优惠率,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深化及制作图设计、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运输、安装、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注:(1)优惠率指供应商按照货物的基价给予采购人一定百分比的优惠,如:某证书类单价限价为8元,供应商以优惠率25%提供给采购人,则采购人支付单价为:8元*(1-25%)=6元。(2)评审时最终报价以(1-优惠率)*100%计算价格分。2.安装过程中,如采购人要求改动原设计方案,中标人必须执行。3.中标人项目组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由中标人原因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未按期整改,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二)安全要求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在货物安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三)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知识产权为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不得另作他用,如发现投标人擅自在其他项目中使用本项目设计稿,造成侵犯采购人版权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偏离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请在《采购需求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中详细列出。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计划编号:)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优惠率:%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设计、制作、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深化及制作图设计、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安装、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见证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第一部分合同书。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项目验收合格前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2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代理机构各执贰份。注:上述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时内容为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2)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3)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的,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报价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格填写优惠率,单位为%;优惠率指供应商按照货物的基价给予采购人一定百分比的优惠,如:某证书类单价限价为8元,供应商以优惠率25%提供给采购人,则采购人支付单价为:8元*(1-25%)=6元。(2)评审时最终报价以(1-优惠率)*100%计算价格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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