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改扩建工程设计 勘察设计 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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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北起太阳路,南至富元路交叉口螽塘桥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对齐门北大街(太阳路一富元路)路段进行改扩建,涉及道路长约900米,路宽约36米;新建相连的支路,涉及道路全长100,路宽约18米。同步建设桥梁(蠡塘桥)、排水、管线综合、交安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不含道路两侧绿化)等设计。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49.77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3075001001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等设计
149.77
45
2.4其他:本项目的立项为相行审投建[2024]18号、相行审投建[2024]26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梁、排水、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沿线路灯照明、综合管线及其它配套功能设施等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全部入围,如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5、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 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11日00:00至2024年05月17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902号2幢东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顾喜龙
联 系 人:
杨富珍、沈燕
电 话:
0512-69570103
电 话:
0512-67913588-6001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及定标办法.pdf
版本号:2022年2月版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5月11日使用说明一、《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资格预审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四、《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处反映。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075001001工程名称: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北起太阳路,南至富元路交叉口蠡塘桥南侧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顾喜龙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陈勃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5月11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申请人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8.联系方式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类型、范围和内容、计划工期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1.4申请人资格要求1.5语言文字1.6费用承担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2资格审查6.通知和投标邀请6.1通知6.2解释6.2确认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保密8.4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目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九、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表十一、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十二、其他材料附件1:评标办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标段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相行审投建[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_,招标人为_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北起太阳路,南至富元路交叉口蠡塘桥南侧。2.2建设规模:项目对齐门北大街(太阳路一富元路)路段进行改扩建,涉及道路长约900米,路宽约36米;新建相连的支路,涉及道路全长100,路宽约18米。同步建设桥梁(蠡塘桥)、排水、管线综合、交安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不含道路两侧绿化)等设计。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49.77万元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E3205010304043075001001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设计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等设计149.77452.4其他:_本项目的立项为相行审投建[2024]18号、相行审投建[2024]26号_。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年月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梁、排水、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沿线路灯照明、综合管线及其它配套功能设施等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五、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5、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11日00:00至2024年05月17日23:59:59;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8.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大厦719室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902号2幢东楼2楼邮编:,邮编:联系人:顾喜龙,联系人:杨富珍、沈燕电话:0512-69570103,电话:0512-67913588-6001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4年05月11日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斤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关(电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A,□B)A.公布了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B.未公布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应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合理确定,并预先公布。如招标人未公布的,则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投标人为少于7家时,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0%。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推荐中标候选人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不含)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不排序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审结果符合推荐要求的投标人大于N家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N):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5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3家;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补充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信用10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10%。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10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投标价格14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14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项目组成员15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配备有道路、桥梁、给排水等专业,其中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得1分,最高得3分。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得1分,或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5.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额大于1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用于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有获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服务承诺1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失信考评0按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的投标行为失信考评结果扣分。注:本项目中的评分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相应扫描件的该评分项不得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行负责。(2)技术分评分标准(6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项目细化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分)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3分)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3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2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3分)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3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2分)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建设规模分析等分别评分(6分)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62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2分)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42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2分)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8交通组织方案合理,交叉设置方案合理3横断面设计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合理3路基、路面结构方案合理13工程方案(20分)道路工程方案(10分)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2其他附属工程等1序号评分项目评分项目评分项目细化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分)桥梁安全、实用、经济桥梁安全、实用、经济桥梁安全、实用、经济3桥梁环保、美观桥梁环保、美观桥梁环保、美观1桥梁工程方案(5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1排水工程方案(5分)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5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55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3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35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2分)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2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6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评委评委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三)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勘察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不能满足评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应专业的知名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明确各相应专业评标专家人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应以建筑设计专业专家为主。(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1、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一)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单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由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3人。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1)为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定标的公正性的。5、招标人对定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二)定标方案1、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中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每一项定标因素的评价分为最优档、次优档、第三档、依此类推。2、定标规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报价因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设计方案作为定标因素。(1)报价因素:①出现如下情况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0%~+10%”范围内。如不再进行价格竞争,不补充竞争;②价格竞争方式:可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在10%(含)以内为最优;其他按照其偏差率绝对值进行评价。(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类似业绩: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四项要求为最优;不满足的按照其符合程度进行评价。1)拟派项目负责人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荣誉的。证明材料以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扫描件。2)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对应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及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扫描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且为项目负责人的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等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4)企业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等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根据最新公布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市政类),企业信用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85分(含)~90分(不含)为次优,80分(含)~85分(不含)为良,75分(含)~80分(不含)为中,75分以下为差。(4)设计方案定标委员会成员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的内容根据以下要求进行综合评价:①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②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③工程方案等要素进行详细评审④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定标会(1)定标会程序①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如有);②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③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3)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三)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处理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四)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五)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评定分离):票决法。一、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和标准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采用下面第1种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2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1.2.1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及《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类型选择评分标准。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所列各项评分标准中投标项目组成员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承诺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A,□B)A.公布了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B.未公布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应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合理确定,并预先公布。如招标人未公布的,则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投标人为少于7家时,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0%。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推荐中标候选人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不含)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不排序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审结果符合推荐要求的投标人大于N家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N):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5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3家;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补充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信用10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10%。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10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投标价格14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14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项目组成员15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配备有道路、桥梁、给排水等专业,其中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得1分,最高得3分。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得1分,或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5.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额大于1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用于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有获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服务承诺1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失信考评0按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的投标行为失信考评结果扣分。注:本项目中的评分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相应扫描件的该评分项不得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行负责。(2)技术分评分标准(6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项目细化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分)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3分)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3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2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3分)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3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2分)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建设规模分析等分别评分(6分)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62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2分)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42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2分)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8交通组织方案合理,交叉设置方案合理3横断面设计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合理3路基、路面结构方案合理13工程方案(20分)道路工程方案(10分)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2其他附属工程等1桥梁安全、实用、经济桥梁安全、实用、经济桥梁安全、实用、经济3桥梁环保、美观桥梁环保、美观桥梁环保、美观1桥梁工程方案(5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总体布置是否合理1排水工程方案(5分)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5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55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3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35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2分)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2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6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评委评委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三)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勘察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不能满足评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应专业的知名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明确各相应专业评标专家人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应以建筑设计专业专家为主。(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1、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一)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单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由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3人。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1)为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定标的公正性的。5、招标人对定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二)定标方案1、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中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每一项定标因素的评价分为最优档、次优档、第三档、依此类推。2、定标规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报价因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设计方案作为定标因素。(1)报价因素:①出现如下情况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0%~+10%”范围内。如不再进行价格竞争,不补充竞争;②价格竞争方式:可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在10%(含)以内为最优;其他按照其偏差率绝对值进行评价。(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类似业绩: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四项要求为最优;不满足的按照其符合程度进行评价。1)拟派项目负责人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荣誉的。证明材料以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扫描件。2)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对应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及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扫描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且为项目负责人的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等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4)企业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等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根据最新公布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市政类),企业信用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85分(含)~90分(不含)为次优,80分(含)~85分(不含)为良,75分(含)~80分(不含)为中,75分以下为差。(4)设计方案定标委员会成员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的内容根据以下要求进行综合评价:①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②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③工程方案等要素进行详细评审④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定标会(1)定标会程序①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如有);②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③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3)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三)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处理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四)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五)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设计 勘察设计 改扩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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