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4)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
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
31万元/年
3
、
最高限价
:
31万元/年。其中
生活垃圾清运最高限价
25万元/年,
化粪池清理最高限价
6万元/年。
响应报价超过
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5
、
服务期限
:
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
3
)
供应商
2021年3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至少履行过
符合本项目需求的
类似项目业绩
(
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不要求必须在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内
)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合同
复印件及该合同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加盖公章
。
(
4
)
供应商须提供
诚信
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3、为充分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
采购
单位现场勘察联系人签字确认
的现场
勘察
确认函
,未进行踏勘的认定为无效响应(格式参见第八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
“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
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
采购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
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
2、地点:
供应商在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
300元/份,
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采购
活动开始时间:
202
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
采购
活动开始地点: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西院区
2
号楼
6
楼
606
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南通市西寺路
20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
13912255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
358号11层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1866290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18662908181
附件.doc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资格后审)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合同授予第七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项目概况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31万元/年3、最高限价:31万元/年。其中生活垃圾清运最高限价25万元/年,化粪池清理最高限价6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5、服务期限: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3)供应商2021年3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履行过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不要求必须在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内),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3、为充分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采购单位现场勘察联系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未进行踏勘的认定为无效响应(格式参见第八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5时00分。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下载。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区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南通市西寺路20号联系人:顾老师联系方式:13912255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联系人:童艳联系方式:1866290818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童艳联系方式:1866290818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2、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活动期间及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二、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澄清公告。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修改,供应商对涉及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并在响应文件中采购单位现场勘察联系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格式参见第八章)。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响应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察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13912292898。四、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供应商不得修改。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为方便评审小组评审,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可靠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响应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报价文件共2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5、采购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单独密封。2、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标明正、副本字样。3、密封后,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日期。4、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①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报价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算,60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八、响应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项目最高限价:31万元/年。其中生活垃圾清运最高限价25万元/年,化粪池清理最高限价6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5、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6.响应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设备费、人员工资福利、各种保险、服装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及包含响应采购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7、一次报定的响应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8、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九、响应费用1、本项目售价300元/份,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单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支付,30万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费率的5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30万以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500元收取。3、采购活动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4、无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十一、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2、成交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成交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凭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成交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4、由于成交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十二、未尽事宜无。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满负荷运行每天约4万人,床位约1100张,门诊量约3000人。三、项目具体要求:1、生活垃圾清运:(1)对每天的生活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模式,所有收运的垃圾用压缩式转运车直接外运;所有垃圾收集点、堆放点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滞留、焚烧,并用水冲洗垃圾桶(每月清洗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点(桶、池)周边清洁,垃圾桶保持干净;院内无垃圾堆,无草堆、杂物堆。(2)供应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满足采购人需求,不能存在暴露垃圾或未及时收运问题等,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且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自行合法处置。响应成交单位应考虑存在的风险,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且如未将当日垃圾日产日清,在季度支付中按延误天数按比例进行扣款,每天扣款按年合同价/365天计算,同时该扣款并不免除按合同要求处置垃圾的义务。(3)垃圾收运实行总承包方式,垃圾收运人员、车辆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供应商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得有堆积现象,不得随意进行临时堆放,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制度;(5)对规定东院区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按分类要求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视线和交通等安全隐患问题;(6)对东院区范围内出现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同时涉及偷倒的固废必须及时清理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同时对于偷倒的固废点位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和布控,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7)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分类收集等工作。2、化粪池清理:(1)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掏化粪池,管道等相关区域,清理出的粪渣及垃圾由成交供应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自行合法处置。(2)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并清扫施现场内周边环境卫生,并进展消毒处理。(3)供应商必须做到化粪池及时清掏,不得有堆积溢出现象,清掏时间按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不得对医院人员造成干扰或影响到院内卫生。(3)清掏完成之后恢复原有的设施和配置。(4)化粪池清掏时发生爆炸或造成服务单位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一切损失,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赔偿全部损失。5、粪渣及垃圾收运实行总承包方式,粪渣及垃圾收运人员、车辆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四、服务期限: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一年。五、服务地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六、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经采购人确认并验收合格后向成交商指定账户支付合同价款的50%款项。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成交商应出具由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七、其他要求1、现场条件(1)请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条件,充分了解服务地点位置、情况、道路、停放空间、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服务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服务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商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外来人员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成交商自行承担工作人员在维护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在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成交商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工作的安全,由服务工作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均应由成交商承担。除非采购人过错所致,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商承担,尤其是服务工作所引起的人员事故及损失,由成交商承担。3、成交商应及时将不正常的情况通知采购人。4、成交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坏采购人财产。如因成交商工作人员疏忽而导致设备遗失或损坏的,由成交商承担赔偿责任。5、合同履行期间内,成交商若未能履行或未能及时履行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6、在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成交商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的安全,由本项目工作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均应由成交商承担。除非采购人过错所致,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商承担,尤其是人员事故及损失,由成交商承担。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1、成立采购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须准时参加采购会。二、组织采购活动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活动并记录,及时处理报价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采购人将委托采购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价格响应评审。四、评审(一)采购评审事项1、采购小组负责具体的采购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可以要求报价人对采购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3)采购活动开始后,直到就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采购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采购评审比较工作无关的其第三方及人员泄露;(4)在采购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最终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和采购评审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成交资格。2、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对采购评审与比较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采购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报价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投诉处理工作;(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报价人提出的质疑。(二)采购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审。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价格响应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1、资格符合性审查程序及办法本次资格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各供应商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序评审。2、价格响应评审2.1由采购评审小组依据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所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的价格响应文件进行评选。2.2报价的评审包括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报价中有漏项且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采购响应处理。2.4评审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商。2.5采购评审小组如认为响应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采购评审小组对采购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采购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采购活动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上述第5点除外)。2.7采购活动开始后,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对采购文件的细则若有争议,由采购评审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2.8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采购人不解释评审结果。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成交通知1、采购评选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成交结果公告的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书甲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具体要求:1、生活垃圾清运(1)对每天的生活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模式,所有收运的垃圾用压缩式转运车直接外运;所有垃圾收集点、堆放点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滞留、焚烧,并用水冲洗垃圾桶(每月清洗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点(桶、池)周边清洁,垃圾桶保持干净;院内无垃圾堆,无草堆、杂物堆,上午下午各收运一次。(2)乙方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甚至做到一日两清或更高标准,满足甲方需求,不能存在暴露垃圾或未及时收运问题等,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且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自行合法处置。乙方应考虑存在的风险,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且如未将当日垃圾日产日清,在季度支付中按延误天数按比例进行扣款,每天扣款按年合同价/365天计算,同时该扣款并不免除按合同要求处置垃圾的义务。(3)垃圾收运实行总承包方式,垃圾收运人员、车辆等由乙方负责。(4)乙方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得有堆积现象,不得随意进行临时堆放,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制度;(5)对规定东院区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按分类要求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视线和交通等安全隐患问题;(6)对东院区范围内出现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同时涉及偷倒的固废必须及时清理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同时对于偷倒的固废点位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和布控,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7)垃圾分类甲方根据街道和上级等部门的部署来统筹实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分类收集等工作。2、化粪池清理(1)乙方负责清掏化粪池,管道等相关区域,清理出的粪渣及垃圾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自行合法处置。(2)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并清扫施现场内周边环境卫生,并进展消毒处理。(3)乙方必须做到化粪池及时清掏,不得有堆积溢出现象,清掏时间按甲方要求随叫随到,不得对医院人员造成干扰或影响到院内卫生。(3)清掏完成之后恢复原有的设施和配置。(4)化粪池清掏时发生爆炸或造成服务单位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一切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全部损失。5、粪渣及垃圾收运实行总承包方式,粪渣及垃圾收运人员、车辆等由乙方负责。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元(大写:元)。其中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价为¥元(大写:元);化粪池清理:合同价为¥元(大写:元)。合同价款(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设备费、人员工资福利、各种保险、服装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及包含响应采购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三、服务租赁期限:甲方通知开始之日起一年。四、支付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经采购人确认并验收合格后向成交商指定账户支付合同价款的50%款项。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成交商应出具由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六、双方责任(一)发包人权利义务1、甲方对乙方工作情况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进行,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可责令乙方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及时或不进行整改,可由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甲方负责协调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3、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服务费用。(二)承包人权利义务1、承包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2、承包人根据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和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工作。接受发包人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考核;其结果接受社会、媒体监督。3、承包人应组建固定的专业队伍,按要求将当月作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和完成情况等相关运行资料报发包人备案。4、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任何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当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发生群访闹访等情形,甲方有权追偿相应损失和责令乙方消除负面影响,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在任何情况下(包括灾害性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承包人均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6、应遵守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出现群访闹访、劳动仲裁或法院给甲方应诉通知单涉及乙方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预付款。2、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八、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发包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约定事项:。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终止合同期内,有正当理由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廉洁协议立协议单位:(甲方)(乙方)为了在服务全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风气,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服务项目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订立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服务项目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要求和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泄露应当保密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相关情况。(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要求和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为其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事宜的询访。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或其单位负担的费用。(二)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就服务项目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审计等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及其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纪委监察机关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二)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合同价的2%——10%作为廉政违约金(发现一次,至少扣除合同价2%的违约金),对有贿赂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2—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从合同款中扣除。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第五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第六条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授予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叁份,供应商壹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商履约,成交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商串通或要求成交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六、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一、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5.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本次采购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供应商2021年3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履行过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不要求必须在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内),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加盖公章。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5、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6、现场勘察确认函(格式参见第八章)。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八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见第八章)。第一部分格式:正本/副本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诚信承诺书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服务期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响应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现场勘察确认函致: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年月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就现场勘察情况做如下承诺:1、经现场勘察,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成交,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响应文件中。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采购人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勘察单位(盖章):勘查单位授权人(签字):采购单位现场勘察联系人(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格式:正本/副本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备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大写: 小写: 元/年服务质量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注:响应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设备费、人员工资福利、各种保险、服装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及包含响应采购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响应报价(元/年)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合计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理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